看板 BabyMother
作者 newsnotti (橘子小姐)
標題 [新聞] 去年的托嬰悶死女嬰判決結果出爐(非原
時間 Sun Mar 17 16:41:06 2024



今天新聞看了很生氣
去年發生的這起保母「蓄意」用棉被蓋頭
導致女嬰窒息的新聞
最後判決結果

「法官審酌,涉案保母等4人犯後坦承犯行,深感悔悟,雖無法就和解事宜與女嬰之父達
成共識,但仍願意設法籌錢彌補或賠償,態度尚非惡劣。考量4人均無任何前案紀錄,3名
保母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分別判刑3年、8月、6月,負責人也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5
月。可上訴。」



最嚴重的只關三年……….只因法官覺得「態度尚非惡劣」。

我們還能期盼凱凱案的保母被判無期甚至死刑嗎?!

完整新聞在這邊
https://reurl.cc/80xA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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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251.57 (臺灣)
※ 作者: newsnotti 2024-03-17 16:41:06
※ 文章代碼(AID): #1bzgoaz3 (BabyMothe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710664868.A.F43.html
※ 同主題文章:
[新聞] 去年的托嬰悶死女嬰判決結果出爐(非原
03-17 16:41 newsnotti
※ 編輯: newsnotti (114.46.251.57 臺灣), 03/17/2024 16:42:03
popcorns: 前幾天有看到這個判決,真的非常失望。
兇手從事幼教業,難道不知道這樣對待嬰兒有窒息風險?還故意強力壓制,根本就殺人,只用「過失」致死來判令人非常失望。
https://i.imgur.com/NEQh3HI.png
被害者母親的發文,唉唉1F 03/17 16:44
[圖]
lebo469: 3年…7F 03/17 16:48
newsnotti: 媽媽的發文看了好難過…….台灣司法真的必須改革。現在的孩子要好好長大怎麼那麼難..8F 03/17 16:48
oldling: 真的是無言….10F 03/17 16:49
kagurachan: 看了好無力好難過…11F 03/17 16:50
sweetygirl: 非常失望!12F 03/17 17:00
smartsnake: 其他人業務過失就那位拿棉被蒙小孩的這根本是殺人罪其他人業務過失就算了,那位拿棉被蒙小孩的根本是殺人罪,蓄意殺人。13F 03/17 17:14
seesky82321: 三年17F 03/17 17:22
luvme4ever: 之前已經發生過,也是輕判18F 03/17 17:22
seesky82321: 也太輕了吧19F 03/17 17:23
mashilegolas: 唉20F 03/17 17:27
phsclocker: 這種很難把關,人的因素評鑑根本看不出來21F 03/17 17:28
jimmylin212: 過失致死就是最好逃避責任的方式,大客車撞死人過失致死,托嬰照顧到死人過失致死,一切都是過失,都沒有責任,真是可笑。22F 03/17 17:30
hoij79627: 不用期望會被重判,實務上難度超超超高25F 03/17 17:33
jklbnm: 以照顧孩子為職的人,蓄意悶死孩子,叫做尚非惡劣?26F 03/17 17:41
tallshorter: 這司法真的很令人失望28F 03/17 17:47
yeay: 真的太垃圾的判決29F 03/17 17:49
bubuhsiao: 庭庭媽媽的發文看了令人難過,害死小孩的人卻只在庭上表現悔意30F 03/17 17:49
ZoddKiWi: 判決書看久了,在看判決後的犯人就會知道悔意是最可笑的東西32F 03/17 17:50
c3101: 看了超難過...34F 03/17 18:04
anion: 就事論事這很難說是蓄意,畢竟她這樣悶絕對是想讓小孩睡不會是死啊
這很難苛責法院和檢方,但愷愷這案應該會有機會35F 03/17 18:08
bobo919: 典型的殺了你,然後說對不起38F 03/17 18:10
mijiu: 沒和解 還只判三年 !關不用一年假釋出來換個名字就沒事了39F 03/17 18:13
julia0291: 氣炸死41F 03/17 18:22
ffgg2015: 態度尚非惡劣?42F 03/17 18:24
huiyajudy: 殺人是不是事後會說對不起就好?43F 03/17 18:28
stayfoolish: 蓄意殺人算過失?垃圾判決44F 03/17 18:28
dormice: 悶死還不惡劣????45F 03/17 18:30
belebend: 誠心想問法律專業,為甚麼蓋棉被是過失殺人而非殺人罪?46F 03/17 18:32
kwinner: 蓄意悶死 不然你們想判多久48F 03/17 18:33
belebend: 我看到35樓的解釋了,謝謝49F 03/17 18:36
jjoonnyy: 殺人是不是事後會說對不起就好?=> 在台灣4, 畢竟廢死仍是法界覺得比較高級的價值50F 03/17 18:40
hoij79627: 很多殺人案也都會在是否為「蓄意」這件事做攻防52F 03/17 18:47
snowtoya: 但前陣子有個重度憂鬱的單親媽媽想帶孩子一起死,蓄意悶死小孩後自殺失敗,被判了16年,所以是故意還是過失,在刑度上差很多53F 03/17 18:50
lordwill: 感謝黨 司改成功 謝謝小英謝謝黨56F 03/17 18:50
hoij79627: 我之前看過律師寫的文章,主要是因為「殺人罪」的前提是要「蓄意為之」,也就是你明知道這樣做他會死掉,你還是做了,那就叫蓄意。所以很多被告會拗說他不知道這樣做會死人之類的。只要不能證明是蓄意,那就有機會變成刑期較輕的過失殺人57F 03/17 18:51
todd7788: 有個毒蟲餵毒 體無完膚 拔了1指甲整個腫起來 30年62F 03/17 18:51
snowtoya: 2020年還有個一樣重度憂鬱單親媽殺子後吞藥自殺失敗,一審判死刑,二審無期徒刑定讞(三審上訴駁回),所以其實只要認定是故意殺人,都判滿重的63F 03/17 18:51
hoij79627: 但詳細還是要看有沒有法律專業的鄉民來專業分享一66F 03/17 18:52
todd7788: 有幾案虐待致死的 都13年68F 03/17 18:53
fishliuyaya: 看了媽媽的文好難過69F 03/17 18:53
lordwill: Snow那個是殺直系血親,當然重啊….70F 03/17 18:54
popcorns: 非蓄意悶死,但教保員應該知道這是風險極高的行為,明知風險極高還做,這樣只能用「過失」判嗎?72F 03/17 18:54
wishluck: 這個判決太讓人失望了吧......74F 03/17 18:55
snowtoya: 殺直系血親只有尊親屬會加重刑度好嗎?如果是生母殺嬰反而會降低刑度75F 03/17 18:55
ATTwo: 前幾篇討論振振有辭的回文,想看看這篇怎麼回?77F 03/17 18:56
hoij79627: 應該會叫我們要平和討論,不要充滿戾氣78F 03/17 18:58
d8613518: 死人沒有人權,活人才有。完全不意外。79F 03/17 18:59
ru899: 應該是這樣:「你看 判刑沒用嘛!一點預防效果都沒有 有用的話怎麼還會發生剴剴一案呢?」80F 03/17 19:01
vermouth4869: 台灣法官不意外。82F 03/17 19:01
clairene: 令人失望的判決…83F 03/17 19:03
sharkimage: 無言84F 03/17 19:05
clairene: 認真好奇虐嬰殺嬰重刑不能預防犯罪又怎麼樣,就算只是大家爽一波為什麼不行?重刑判決就像一個儀式,讓篤信因果報應的台灣人一個內心平靜的儀式,台灣或說人類社會本來就經常花很高成本在爽一波的儀式上面,煙火、婚禮追根究底不都是類似的邏輯。記得有個殺警案的判決太低而讓受害者父親抑鬱寡歡而死,這類情況造成的社會動盪難道不是重刑可以帶來的價值?希望有專業版友可以解惑。85F 03/17 19:11
hank12332: 看看前幾年民眾連署的回應,再看看判決,真的相信政府會理你們連署嗎?93F 03/17 19:13
anniekinki: 80樓太精闢了95F 03/17 19:18
crazyL: 臺灣司法到底怎麼了 只判三年…?96F 03/17 19:21
diefish0620: 這些法官真夠扯,就不要哪天自己的親人遇到這種事97F 03/17 19:22
popcorns: 覺得不一定能預防犯罪,但至少讓危險人物和社會隔離久一點,不然常聽到關個幾年就假釋又再犯的98F 03/17 19:27
boaa: 如果是合格保母就應該要知道不能這樣哄睡嬰兒會出人命 如果知道卻還是這麼做 就是蓄意殺人 這樣態度還不惡劣?全台灣的父母到底為什麼要害怕自己的小孩某天會被惡意殺害?實在是太誇張的判決281F 03/18 16:57
popcorns: 我也是很困惑明明知道是窒息風險極高的行為還執意做,為什麼這樣叫做「過失」啊啊啊285F 03/18 17:50
kitten631: 已經不是第一例托嬰悶死人的了,這樣還叫“過失”殺人嗎287F 03/18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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