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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8-11 03:08:0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erkle (唯一支持2016勝文選總統)
標題 [新聞] 那刀就要砍下去 正義哥飛車撞人
時間 Mon Aug 10 17:23:05 2015


1.媒體來源: Apple Daily

2.完整新聞標題: 那刀就要砍下去 正義哥飛車撞人


3.完整新聞內文:

今天上午,高雄三民區金山路街頭,出現馬路版鄭捷拿刀揮舞隨機砍人,幸好有一名正義
見義勇為,騎車撞倒準備揮刀的嫌犯

差點被砍到的張姓男子說,他聽見機車加速經過的聲音,回頭看見嫌犯朝他揮刀,「他表
情猙獰,簡直就像鄭捷,我差點嚇死!」

而正義哥當街化解危機的經過,都被當時在路口等紅燈的轎車車主行車紀錄器拍下。(地
方中心/高雄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810/666754/
【讀者直擊】那刀就要砍下去 正義哥飛車撞人 | 即時新聞 | 20150810 | 蘋果日報
[圖]
今天上午,高雄三民區金山路街頭,出現馬路版鄭捷拿刀揮舞隨機砍人,幸好有一名正義哥見義勇為,騎車撞倒準備揮刀的嫌犯。差點被砍到的張姓男子說,他聽見機車加速經過的聲音,回頭看見嫌犯朝他揮刀,「他表情猙獰, ...

 


5.備註: 台中/新北不易..... ㄟ???
        這種情況如果我不小心撞死了那個揮刀的 會被以過失致死起訴嗎???
                                                   ^^^^^^^^ 修改一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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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xxkie: 因為綠營很愛看電視 但我跟你講白的 北連中胡11/28 23:20
therxxkie: 現在這時間點帶風向真的沒用了 現實世界的風向早就變了
therxxkie: 我真的很喜歡那句 退潮之後就知道誰沒穿褲子
therxxkie: 選舉沒有確定的 但北連中胡贏面大 胡又比連更穩些
therxxkie: 不用多久了 再18個小時就知道誰沒穿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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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30.40
※ 文章代碼(AID): #1Lo6rziQ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9198589.A.B1A.html
※ 編輯: Merkle (1.34.130.40), 08/10/2015 17:24:20
Leeng: 結果撞人的依殺人未遂起訴 對吧1F 08/10 17:23
VVizZ: 會2F 08/10 17:23
kasion: 砍人的沒事 撞人的有事 ya~~~~~~~~~~~~~~3F 08/10 17:24
FatalLuna: 要被家屬告了4F 08/10 17:24
leo1990910: 手起刀落~~~~~~~~~~~~~~~~~~不要~~~~~~~~~!!!5F 08/10 17:24
Leeng: 不會 不算過失殺人 算殺人6F 08/10 17:24
VVizZ: 法官會說你為什麼不用比較安全的方式制服他7F 08/10 17:24
eiw123: 過失傷害 重判多少年?8F 08/10 17:24
hu6111: 要被告慘了,這就是鬼島9F 08/10 17:24
otld: 法官:因為他不是要砍駕駛 所以駕駛殺人未遂10F 08/10 17:24
Metallicat 
Metallicat: 法官:防衛過當11F 08/10 17:24
VVizZ: 是殺人未遂沒錯 主觀認知:騎車撞人可能會死 客觀認知:有撞12F 08/10 17:24
beek 
beek: 幸福城市法官沒砍到人,無罪13F 08/10 17:25
VVizZ: 人動作 客觀情狀:人被你撞了但沒死 殺人未遂要件全部該當14F 08/10 17:25
peiring: 正當防衛15F 08/10 17:25
samggyy: 人在江湖飄16F 08/10 17:25
tachikoma: 撞人的快喝兩口酒就好啦17F 08/10 17:25
kop5236: 騎士掰18F 08/10 17:26
oldeight2009: 靠背啊結果是怎樣19F 08/10 17:26
heavensun: 胡斐那一刀就要砍下,20F 08/10 17:26
zaknafein: 真的很勇敢21F 08/10 17:26
fransiceyho: 撞死他!22F 08/10 17:26
m21423: 唉  殺人未遂啊23F 08/10 17:27
eiw123: 看了影片 被撞的沒事 撞人的鞋子掉了 還摔倒在地......24F 08/10 17:27
rex9999 
rex9999: 笑死人XD 明顯是要超車結果撞到帶刀客 騎士跌個狗吃屎25F 08/10 17:27
kfactor: 緊急避難26F 08/10 17:28
p910520670: 奇怪 救人也被酸 扯27F 08/10 17:28
vc15130: 影片跟文字差異很大,感覺是兩個人起口角(路人&拿刀的)28F 08/10 17:28
hqmo: 古代的時後就是手拿令牌騎馬大喊刀下留人~29F 08/10 17:28
LunLin9590: 法官:他又沒有砍你,你為什麼要撞他?30F 08/10 17:29
VVizZ: 可以用緊急避難打掉的例子很少31F 08/10 17:29
c94dk40204: 有影片嗎 不想點蘋果~32F 08/10 17:29
VVizZ: 千萬不要相信教科書33F 08/10 17:29
Raskolnikov: 是酸鬼島法官又不是救人的那位34F 08/10 17:30
POCARI5566: 快喝酒保命阿35F 08/10 17:30
Ives20130: 某r看的影片是跟我一樣嗎??36F 08/10 17:30
dreamtime09: 掰,過失傷害37F 08/10 17:30
ckai1983: 奇怪 某r怎麼了38F 08/10 17:31
oldeight2009: 這新聞沒頭沒尾的 記者到底在幹三小39F 08/10 17:32
sikadear: 最後騎士掰了嗎?40F 08/10 17:32
ivorysoap 
ivorysoap: 影片裡根本沒看到有人砍人然後就被撞了41F 08/10 17:32
josh24311: 某r點錯影片了吧42F 08/10 17:33
ivorysoap 
ivorysoap: 然後被撞的沒事撞人的嚇得丟下車滿地爬43F 08/10 17:33
dnek: 胡斐那一刀戳中我笑點XDD44F 08/10 17:33
dkramses: VVizZ...你...你的刑總...你確定它有殺人故意嗎??45F 08/10 17:34
brownway: 這個例子就算撞死了應該也可以免澤46F 08/10 17:34
dkramses: 沒有殺人故意 你用殺人未遂.....唉.....難怪老師說47F 08/10 17:34
dkramses: 現在的學生都不讀書 大陸仔還比較認真...
VVizZ: 撞死不可能免責的 你犧牲一個人生命去救一個人的生命49F 08/10 17:35
Flyroach: 那個嫌犯有竊盜與毒品前科...50F 08/10 17:35
ivorysoap 
ivorysoap: 拿刀揮舞隨機砍人? 一看就知兩人認識的51F 08/10 17:35
pantw: 慘,騎士殺人未遂。準備賠錢脫褲懶,我兒子好乖被撞喔~52F 08/10 17:36
lioujason: 正義哥的勇氣令人敬佩53F 08/10 17:36
scratch01: 緊急避難54F 08/10 17:36
VVizZ: 不管他什麼人 生命在刑法評價上一樣高 法律人的規矩就是醬55F 08/10 17:36
liao18: 新北不意外!56F 08/10 17:36
dkramses: 然後補充...沒有過失殺人  殺人只有故意!!57F 08/10 17:36
horsetail: 人苯:你就讓他砍,他砍夠了就會停了58F 08/10 17:36
ivorysoap 
ivorysoap: 撞人的又不是被砍的何來緊急避難59F 08/10 17:37
ivorysoap: 喔 為他人也可以主張  ...
scratch01: 緊急避難就是用在非本人上啊不然勒61F 08/10 17:38
※ 編輯: Merkle (1.34.130.40), 08/10/2015 17:38:50
VVizZ: 可以主張但是用生命換生命很少法官會接受 除非裡面有義務62F 08/10 17:38
※ 編輯: Merkle (1.34.130.40), 08/10/2015 17:39:10
VVizZ: 衝突 但在本案沒有 撞人的只是路過63F 08/10 17:39
dkramses: 他沒有殺人故意 就不是殺人未遂你主觀要件完全評價錯誤!64F 08/10 17:39
Insania: 依照台灣的玩法 撞人的會吃上過失傷害 然後被民事求償65F 08/10 17:39
scratch01: 就算前階段該當,罪責方面也有免責事由66F 08/10 17:40
VVizZ: 有沒有殺人故意要看他客觀撞人怎麼撞法 如果沒煞車的話67F 08/10 17:40
VVizZ: 嘿嘿嘿
scratch01: 他可以主張只有傷害故意沒有殺人故意吧69F 08/10 17:40
dkramses: 拜託 去讀點書 再來賣弄...看不下去了....還嘿嘿咧70F 08/10 17:41
Insania: 撞法也是可以上下起手的 直接撞 vs 側撞 vs 甩尾掃71F 08/10 17:42
hbk20491: 影片不是要闖紅燈 剛好撞到媽72F 08/10 17:43
VVizZ: 對阿 所以說看他怎麼撞 直接衝的話就有殺人故意了73F 08/10 17:43
lbowlbow: 反正沒黨證就會被告到死,法律就是讓爛人曲解用的74F 08/10 17:45
grooving: 根據鬼島法律 撞人的->殺人未遂 砍人的->沒砍到無罪75F 08/10 17:46
atobela: 緊急避難有限定誰適用嗎? 拿刀者、差點被砍者、還有路人76F 08/10 17:46
zebra7: 臺灣法官 哈哈哈77F 08/10 17:46
aymeric: 幸福城市78F 08/10 17:50
bryan21xxx: 法官:關你屁事 撞他先辦你79F 08/10 17:54
fuccwoman: 闖紅燈 剛好撞到的80F 08/10 17:56
q22w: 砍人沒事  撞人的賠錢81F 08/10 17:57
lisunlo: 推82F 08/10 18:00
schumi7401: 其情可憫 輕判8年83F 08/10 18:03
dddc: 好可憐  台灣怎麼了  怎麼一堆瘋子84F 08/10 18:04
yoyodawning: 隨機砍人在南部會被打死85F 08/10 18:04
a2768387: 幹  鬼島恐龍法官86F 08/10 18:12
howwong: 穩被告的,自以為正義其實是智障一個87F 08/10 18:18
coffee112: 當初那個海陸還啥把闖入家中的小偷扭死不知道判怎樣,88F 08/10 18:19
coffee112: 看宅王好像有上節目在講
icome: 義憤殺人90F 08/10 18:21
smtp: 文組法官會秀下限讓大家看, 敬請期待~91F 08/10 18:30
scores: 快喝兩瓶酒92F 08/10 18:31
goldenx5: 恐龍法官要出場囉93F 08/10 18:36
roy30618: 一堆秀下限,鬼島不意外94F 08/10 18:38
lmf770410: 怎麼沒死95F 08/10 18:39
tmdggyygan: 靠。母校附近也。太扯==96F 08/10 18:43
p23j8a4b9z: 怎麼可以撞人呢 人家砍人發洩情緒 法官快重判啊97F 08/10 18:45
ChinkFilmsZZ: 這最好是緊急避難拉 幹 笑死人98F 08/10 18:45
saint01: ...................99F 08/10 18:45
momoisacow: 腿都軟了 正義需要高強的功夫100F 08/10 18:49
CALLING: 幫別人防衛也算正當防衛 無罪101F 08/10 18:49
kiliman: 阻卻違法 ?102F 08/10 18:50
CharlotteX: 大概就是理組的魯蛇打電玩打到腦袋壞了吧103F 08/10 18:54
offish: 刑法24條自己去看一下,這是緊急避難沒錯。104F 08/10 19:03
JasonLG: 趕快喝瓶酒,變酒駕就會判比較輕了105F 08/10 19:05
mos47: 真男人,大家都縮,只有他衝!106F 08/10 19:09
hellojames: 法官今天會被酸成這樣真是自找的107F 08/10 19:33
mofeather: 喊不要是怎麼樣,要補刀呀108F 08/10 19:40
ChinkFilmsZZ: 幹..說是緊急避難的可以去翻翻刑總嗎 拜託ZZZZZZ109F 08/10 19:52
ChinkFilmsZZ: 不要在這邊秀 貽笑大方
sai0428: 秀下限  還洋洋得意111F 08/10 20:13
jay0215: ===只要官商勾結 目無法紀 鄭捷&呂忠吉的夥伴KMT在的一天112F 08/10 20:14
jay0215: 這樣的事只會越來越多 大家要多小心 KMT不倒 台灣不會好
ci3964: 正當防衛啦114F 08/10 20:15
duckgentlema: 還好那個男的刀子對前車後座小孩耍弄先被拍下115F 08/10 20:57
james21: 看你有沒有狗黨證116F 08/10 21:02
ogc60110: 完了要被告了117F 08/10 21:07
cloud72426: 正義哥超狼狽118F 08/10 21:14
tdkblur: 撞之前先乾兩口高粱 這樣罪比較輕119F 08/11 00:09
iamznon: 若是法官..在現場他們會怎麼做..要做到喔..不是講講就好120F 08/11 00:21
yilin64: 法官表示過度防衛121F 08/11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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