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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iAmsORry5566 (56不能亡)
標題 Re: [問卦] 有沒有光州事件和美麗島事件的八卦?
時間 Tue Jun 24 22:54:10 2014


1978年12月16日凌晨,突然傳來美國即將和中華民國斷交的消息,

在此同時,國民黨在中午宣布停止1978年底中央民意代表選舉,



原本對年底這場選舉摩拳擦掌的黨外人士,

紛紛趕到由1969年當選「增補選」立委(終生職不須改選)的黨外大老黃信介立委,

所組成的「黨外助選總部」,商討對策。

後來草擬了一份「社會人士對延期選舉聲明」,

呼籲國民黨當局立刻恢復選舉,不可因此自亂陣腳,

當時黨外陣營的施明德打了一通電話,

給在1975年當選第二次中央民意代表增額選舉(每三年需改選一次)的康寧祥立委。


但康寧祥表示,自己已擬好聲明,將不另參與其他黨外人士的聯署行動。


康寧祥不參與的實際原因是,他認為自己和黃信介同為黨外重量級人物,

兩人對彼此都不服氣。



後來黨外陣營請出高雄黑派領導人,同時也是曾任高雄縣長的余登發老縣長居中協調。

最後卻仍失敗。

但依余登發的輩分,仍可居中調和黃、康兩人的分歧。

後來,黨外助選團同意余登發為「黨外精神領袖」,並由余登發領銜,

簽署了一份「黨外人士國是聲明」。


這份聲明由林義雄完成,其中「我們堅決主張台灣的命運應由一千七百萬人民來決定」,

這一段話,隱含了台獨的主張,這也是黨外文件首次出現這樣的文字。





隔年1979年,黨外陣營決定在1月29日,從台北出發南下高雄,

沿途散發「黨外國是聲明」傳單,並由黨外領導人余登發邀請全台黨外人士,

在高雄縣橋頭鄉高苑工商舉辦千人餐會。


國民黨得到消息後,在1月21日清晨,調查局人員到高雄縣橋頭鄉八卦寮余宅,

押走余登發。到了上午又到當時的高雄縣長黃友仁(余登發女婿)家中,

押走余登發之子余瑞言,兩人被捕的罪名是「涉嫌叛亂」。



消息傳開後,黨外人士在張德銘律師的事務所緊急聚會商討對策,

施明德、陳菊、許信良、陳鼓應、艾琳達、田秋堇、蕭裕珍....等人碰面討論。


許信良認為,國民黨宣布選舉終止的反民主行動,尚可視為是自保,

但抓走余登發父子,已是公然攻擊黨外的恐怖手段,

如果連高雄縣老縣長余登發,都會在高雄縣被國民黨公然抓走,

那國民黨還有什麼不能抓的?我們不能再等待國民黨宰割了!



後來黨外陣營討論後,決定在高雄縣橋頭鄉,也就是余登發的家鄉,舉行遊行抗議。

參與行動的人士,知道在戒嚴令下示威,是要冒生命危險的,

所以他們決定後,都慎重地向自己的家人交代完後事。



遊行前,高雄縣警察局長電告余陳月瑛不准遊行,

高雄縣警局分局長則率領警察擋在余宅門前,不准他們出去。


後來,黨外人士手舉標旗,邊邁步邊對著警察喊著:「開槍,我們不會閃避!」

一時之間,警察也不知該如何是好,眾人順勢推開由警方人牆所形成的防線,

開始了戒嚴三十年來的第一次示威遊行。



4月20日,監察院以「桃園縣長許信良擅離職守、參與簽署不當文件及未經核准的遊行,

並違法助選,證據確鑿,顯有違法失職之嫌」為由,


通過彈劾許信良,並移送司法院懲戒委員會懲處。



6月29日,公懲會宣布「桃園縣長許信良懲戒休職二年」。



經過余登發案、許信良彈劾案後,國民黨和黨外陣營呈現極度緊張的狀態。




發行人黃信介、管理人姚嘉文、林義雄、社長許信良、副社長黃天福、

呂秀蓮、總編輯張俊宏、總經理施明德、執行編輯陳忠信所辦的<美麗島雜誌>,

發行到第三期10月號時,雜誌被國民黨查禁。



11月起,政治氣氛越加詭異,


6日,<美麗島雜誌>高雄服務處遭不明人士攻擊,


12日,<美麗島雜誌>南投服務處成立,軍方在街頭演習,還出動坦克車,


20日,<美麗島雜誌>台中服務處舉辦「吳哲朗坐監惜別會」,

憲警堵住會場不准民眾出入,會場內進駐武裝軍人,


29日,<美麗島雜誌>高雄服務處又遭不明人士砸毀,

同時,黃信介在台北市大龍峒的住家,遭人以斧頭砸毀家具後揚長而去。


12月7日,<美麗島雜誌>屏東服務處成立前夕,一群人手持斧頭搗毀家具、砍傷職員,

還有人掏出手槍恐嚇。



12月10日,<美麗島雜誌>計畫這天在高雄市扶輪公園舉行「世界人權紀念日」演講大會,

當天各報頭版消息「高雄地區戒嚴司令部宣布,冬令宵禁提早自10日舉行。」


自上午開始,國民黨調動憲兵、保安大隊、鎮暴部隊進駐高雄市區,

南部軍方全面待命,台北市配備卡賓槍的四百多名忠勇大隊連夜南下。



黃信介在當天下午和南警部司令會晤,經交涉後,國民黨同意可以演講,

但要求不要遊行,達成協議後,國民黨將黃信介送到美麗島服務處。


但黃信介到服務處後,施明德、姚嘉文告訴黃信介,演講會場早已被封鎖,

黃信介才知道所謂的承諾根本是騙局。


這時,準備要出發遊行的黨外人士和群眾按耐不住,開始移動,

於是數百人的遊行隊伍,就這樣前進,從美麗島服務處走到新興分局旁的大圓環。

原本在扶輪公園等待的數萬群眾得知消息,開始往大圓環移動。


演講活動在大圓環照常舉行,而外面由鎮暴部隊架起的包圍網逐漸縮小,

將所有人包圍在內。黨外人士一方面持續演講,一方面隨時注意鎮暴部隊動態。


就在晚上十點,當時呂秀蓮在台上講到「台灣人有權決定自己的命運」時,

大批鎮暴車開始攻擊,施放催淚瓦斯,爆發警民大衝突。




12月13日,國民黨展開行動,以「涉嫌叛亂罪」,

下令逮捕張俊宏、姚嘉文、王拓、陳菊、周平德、蘇秋鎮、呂秀蓮、林義雄...等人。




12月14日早上9點,立法院開議,立法院長倪文亞宣布召開秘密院會要求記者退席,

會議開始,由議事組主任宣讀警備總司令部函,



「立法委員黃信介,68年(1979年)12月10日於高雄市假借慶祝世界人權日名義,

策畫反政府暴力行為,涉嫌叛亂,請立法院准予依法逮捕偵查。」



宣讀完畢後,倪文亞詢問在場有無異議,平均年齡70歲的老立委們一致鼓掌,

倪文亞宣布無異議通過。



9點30分,台北市警察局長打電話到黃信介家中,請黃信介離家,

黃信介走出家門,坐進警方準備的黑色大車離去。




美麗島事件中,正式遭到起訴的有


軍法:黃信介、施明德、張俊宏、姚嘉文、林義雄、呂秀蓮、陳菊、林弘宣等8人。

司法:魏廷朝、王拓、邱茂男等33人。




被起訴者,分別由警總保安處、調查局、南警部展開長達40-50天的偵訊,

名為偵訊,實為刑求。



例如吳振明,被打到下體流血,染紅整條內褲,後來出庭時,他提供出來,

當為被刑求的證據,結果法院駁回,指稱內褲染紅是因為吳振明得「性病」才流血。




被歸類為首惡者的黃信介、施明德、許信良、姚嘉文、林義雄、張俊宏等人,

則在24小時沒日沒夜的偵訊下,寫下一遍又一遍的自白書,

但又一遍一遍地被撕毀重寫,因為自白書不符合國民黨打算虛構的叛亂聯繫圖像,

所有人的自白並須符合國民黨所虛構成的故事,才能夠串聯起來,完成故事。




其中,林義雄被刑求了一個禮拜,紀萬生被打到左耳失聰,整張臉嚴重變形。




美籍的艾琳達在14日陪美麗島事件受難者家屬探監後,隔天被國民黨驅逐出境。

海外華人圈對美麗島大逮捕的反應十分激烈,

史明、郭雨新、彭明敏等人在海外連署宣言,誓要讓「罪惡的國民黨從地球消失」。



許多學者,包括余英時等人,紛紛投書<紐約時報>,

指出在台灣遭國民黨審判的不是被捕者,而是「台灣的民主」。




1980年1月13日,美國在台協會理事長丁大衛訪台,在18日會見了余登發家屬,

29日會見長老教會,公開表達美國對高雄事件及美麗島事件被捕者的關切。




美麗島大逮捕後的當天,張俊宏之妻許榮淑、姚嘉文之妻周清玉等人,

開始尋找熟識的律師辯護,

在此之前,台灣敢位政治犯辯護的第一位律師是姚嘉文,他在高雄事件為余登發辯護,

但在當時戒嚴法令及肅殺的社會氛圍下,一時間無人敢出面為美麗島受審者辯護。




後來,在許信良競選桃園縣長時爆發的「中壢事件」時,

替被告邱奕彬辯護的張德銘律師,及比較法學會的創始人陳繼盛律師,

兩人承擔起尋找辯護律師的工作。



後來陳繼盛開始詢問比較法學會的會員律師意願,

比較法學會會員組成,

主要是由當時較為年輕、且是透過通過律師高考才成為律師者所組成。




比較法學會成立的主要原因是和當時由軍法官轉任律師所組成的律師公會理念不同。




在張德銘、陳繼盛律師的努力下,終於找到15位律師願意幫忙辯護,

這15人是





江鵬堅、陳水扁、尤清、謝長廷、蘇貞昌、張俊雄、呂傳勝、李勝雄、鄭勝助、

高瑞錚、鄭慶隆、張火源、張政雄、金甫政、郭吉仁。





這些律師們,原本都很單純,都很會唸書,好不容易透過高考取得律師執照,

收入豐富,生活穩定,為這些政治犯辯護,對他們而言,

是一項對命運的挑戰。





譬如說尤清律師,當時剛從德國海德堡大學取得法律博士歸國,



謝長廷律師,當時執業時,不算其他,

光靠替商業公司取得專利權的業務,一年的收入就高達500萬。



(當時忠孝東路一棟30坪的房子約為60萬)




陳水扁律師光是擔任長榮海運的代理律師,一年收入就高達4000萬。




而且這15位律師,平均年齡只有36歲,年齡最小的陳水扁只有29歲,

正是人生最好的黃金時段。





1980年2月20日美麗島受審者遭軍法起訴後,律師團正式組成,

他們每天在陳繼盛律師的事務所聚會,研究案情。




但軍事法庭卻經常以一些小動作干擾妨礙,

譬如說,軍事法庭召開秘密調查庭,卻違法沒通知律師到場,

律師團租了影印機到軍法處要影印相關卷宗,

軍事檢察官卻以「法律規定抄錄,抄就是抄寫,錄就是錄音,只能抄寫和錄音,

不能影印」等惡意曲解法令的方式阻礙律師團,


每位律師只好每天從早到晚派助理去抄寫錄音,回去後再一一對照。




法庭攻防過程中,律師團直攻戒嚴令的違法、自白書的可信度、偵訊人員刑求之事,

但終究不敵國民黨的傀儡法庭。



1980年4月18日,軍事法庭對8名首謀最惡者重判,


施明德 無期徒刑

黃信介 14年有期徒刑

林義雄、姚嘉文、張俊宏、呂秀蓮、陳菊、林弘宣等6人,12年有期徒刑。




美麗島事件,使得歷經十年方才凝聚出的「黨外」政團,

在一夜之間瓦解,但是這件事情,卻震動全島,

使許多過去不關心政治的民眾,猛然驚醒,

在美麗島大審期間,更發生了林宅血案事件。






美麗島大審時,各人所做的最後陳訴



陳菊


「祈求歷史的悲劇不要再重演,想念所有的朋友,珍重而不再見,

請林義雄代吻奐均,告訴他,阿姨愛他。」





林弘宣


「被告此刻心情,和我主臨死前很接近,我不懷恨非法抓我、污辱我、

折磨我的治安人員,以及背後指使他們如此去做的任何人,

我懇求我的上帝原諒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所做的,

我也懇求上帝安慰一切因本案而正在受苦受難的共同被告及其家人親屬、朋友,

以及海內外同胞。」






呂秀蓮


「這希望之火將持續燃燒到宣判那天,那時的火光也許會突然熄滅,

那時,也許不再需要火光,因為天已經大亮了。」






張俊宏


「希望美麗島高雄事件的所有災難早日過去,並導入一個光明的未來。」







姚嘉文當時年幼的女兒,探監時痛哭失聲。姚嘉文對她說


「不要為自己的爸爸哭,不要為私人的問題哭,要為台灣哭。」






施明德


「我不是怕死的人,只有為了理想、正義、國家、人民利益,我才會低頭,

如果能夠平服國人的怨氣,能夠有助於國家的團結及社會的和諧,

那麼被告很願意的,請求審判者判我死刑,請不要減刑,我請求,我請求‧‧‧‧。」







黃信介


「讓我們共同來深深挖掘我們自己的土地,期待一個豐收的明天----

自由民主的花朵開遍美麗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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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4-06-25 01:15:09 (美國)
guest-3YniYq
  06-25 01:15 US
可惜黃信介沒看到陳水扁選上總統.
可幸黃信介沒看到陳水扁現在的樣子.
g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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