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zbali.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6-14 14:20:0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itzunari (石田三成)
標題 [新聞]感染愛滋逾20年者首告白 此法讓我歧視自己
時間 Sun Jun 14 13:57:14 2020


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簡浩正

3.完整新聞標題:

感染愛滋逾20年者首告白 此法讓我歧視自己

4.完整新聞內文:

愛滋在台灣已有逾30年的歴史,自1995年「雞尾酒療法」出世後,愛滋病的風貌翻開新頁
,已從曾經的「無藥可救」變成一種可控制的「慢性病」,也有愛滋條例的立法,但並不
代表感染者就能活得自在有保障。


感染逾20年的小文哥(化名),走過與病毒對抗的漫漫長路,今年近50歲的他,首度接受
記者訪問。他說,在千禧年前退伍開始工作,身為一名男同志,他當年因身體不對勁而至
醫院感染科檢查而確診,而當時的五年存活率為零,即便有雞尾酒療法剛入台,仍在工作
、進修、背負家中經濟的他雖惶恐,但只能一試。


只是,當時一天得吃33顆藥,讓他有著嘔吐、噁心、腹瀉等症狀,轉院治療期間也曾停藥
、減藥、觀察病毒量而調整劑量,一路到現在進展至一天僅需吃一顆藥;但即便如此,他
至今仍忘不了那曾經濃濃的塑膠味,治療過程中他一度想放棄。但偶然接觸露德協會,團
員、病友彼此給予的關心,讓他找到歸屬感,也一路走到今天,同時也成為協會的志工。

只是迄今台灣資訊雖發達、相關藥物科學進展快速,小文哥心中仍有走不出的「結」,即
有形與無形中的「歧視」。對網路資訊擅長的他,曾有不錯的工作機會,但大型企業當時
體檢都有驗HIV這項,讓他只好黯然放棄;此外,民眾對於HIV仍有成見、標籤化,轟趴=
同志的汙名化,也讓他感嘆,NGO團體對性平等相關教育這麼努力,卻總有被磨滅感。


最讓他痛苦的,則是對自我的歧視。抗病毒20多年來,他的病毒量已是U=U,即測不到
等於不具傳染力的狀態,他也曾有交往多年的男友,但因愛滋條例第21條,讓他深感恐懼
即便床笫之事做好安全性行為的準備,仍深怕成為另一半的負擔而分開,親密關係因此
卻步。


他聲淚俱下地說,這20多年來他武裝著自己、實則高自尊低自信,但「我們到底做錯什麼
?」因此他此次勇敢站出來呼籲,希望21條能有修法可能,讓感染者不受歧視、除罪,其
親密關係能有進展。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4634749?from=udn-catebreaknews_ch2

6.備註:

講這麼多 結果怎麼得的新聞長篇大論隻字未提

這新聞出來代表連署在告急了

https://reurl.cc/62Kngy 甲甲在連署要讓愛滋傳染除罪化

我就說嘛 甲甲怎麼可能只是要同婚而已 一定會一直軟土深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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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clasaki: 男同志、愛滋、感覺自己被歧視1F 06/14 13:58
highyes: 屁精花樣真多2F 06/14 13:58
okichan: 噁爛屁精3F 06/14 13:59
jimmy885: 明知自己為感染者,"隱瞞"......下略4F 06/14 13:59
soulgel: 有同婚還在哭泣啥5F 06/14 13:59
kent: 五樓甲甲戴套被砲友罵歧視6F 06/14 13:59
ghghfftjack: 自己歧視自己 怪法條囉?7F 06/14 13:59
freeman3310: 得武漢肺炎也是被歧視啊8F 06/14 13:59
hikaru77613: 沒問題…這個矯情的政府一定會除罪的9F 06/14 13:59

幹我真的會怕 同婚就算了 頂多自己覺得噁心而已 這個要是除罪

哪天屁精報復社會 讓你被感染愛滋你就知道

davidex: 做錯什麼都不知道 下去吧10F 06/14 14:00
uonyang: 甲一飯包!?疑??11F 06/14 14:00
benptt: 請師爺解釋、解釋什麼叫 HIV~12F 06/14 14:01
jimmy885: 為什麼想做危險性行為或共用針具要隱瞞呢? 呵呵13F 06/14 14:01
※ 編輯: Mitzunari (123.192.18.48 臺灣), 06/14/2020 14:02:38
jimmy885: 這條例無毒甲也不會去連署啦,又不是傻瓜14F 06/14 14:02

所以甲板都有毒嗎 我看他們都有去支持連署 嘔嘔嘔嘔嘔嘔嘔

BaRanKa: 得病了還想搞  嘔嘔嘔嘔15F 06/14 14:02
weir510: 所以提這個的終極目標是想幹嘛?16F 06/14 14:02
seo4327: 不戴套雜交捅屁眼的代價就這樣 要怪就怪自己啊17F 06/14 14:02
※ 編輯: Mitzunari (123.192.18.48 臺灣), 06/14/2020 14:04:08
aqsss: 大家的健保費表示18F 06/14 14:05
Holmes7: 嘔嘔嘔嘔嘔嘔嘔19F 06/14 14:05
polestar0505: 就你們愛拉屎的洞不帶套 怪誰20F 06/14 14:05
isu0911: U=U無傳染力,卻怕第21條?這邏輯是證明其實U=U還是有機21F 06/14 14:06
isu0911: 會傳染嗎?

沒有零傳染 只是機率比較低而已

girl55665566: 真可怕23F 06/14 14:06
※ 編輯: Mitzunari (123.192.18.48 臺灣), 06/14/2020 14:06:55
kaodio: 要違憲了喔 大法官熱身中24F 06/14 14:06
isu0911: 甲甲可是不停宣傳U=U無傳染力 = =25F 06/14 14:08
NTULioner: 愛滋甲去死啦 噁心26F 06/14 14:09
NTULioner: 得愛滋病就屠殺才是人道做法
ss18963: 幹你娘絕對不能除罪化28F 06/14 14:13
suika0918: 不帶套還想怪人?29F 06/14 14:13
hohohoha: 那你的愛滋怎來的?30F 06/14 14:17
hohohoha: 20年愛滋奉可以不領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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