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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3-08 18: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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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ge01 (嗯)
標題 [新聞] 「自拆違建」期限快到了 7成違建戶沒動
時間 Thu Mar  5 00:21:19 2015


(請勿轉載非新聞網站之新聞,否則視為廣告處理,內文須包含新聞作者及日期)

內文:

台北市之前宣布要拆226戶違建,下令屋主在3月20日前,自行把隔間拆除到兩間以下,才
能解除列管。眼看只剩兩個禮拜就要到期,卻還是有7成以上的違建戶沒有動作,台北市
建管處表示,一旦超過截止日期,由拆除大隊出面的話,屆時違建將整戶拆除,沒有討價
還價的空間。



按下門鈴,等待住戶回應,台北市拆除大隊人員從2月起就挨家挨戶,對還沒自行拆除頂
樓加蓋的違建戶進行最後通知。

北市拆除大隊第六區隊長蔣富國:「它裡面有圖,還有我們給他(住戶)的所有的行政指導
函、預拆通知單,還有我們行政送達的行政程序、行政送達的送達證書,這裡面統統都有
。」


手裡一疊厚厚資料,有拆除通知書,還有現場勘驗圖,距離3月20日最後截止日,只剩兩
個禮拜了,卻還是有違建戶遲遲沒有動作。

違建住戶:「我們那個也沒有什麼,你看整排都是,你們應該看得出來。」

台北市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3月份就會到他的違建現場,拿圖說去核對,計算要
拆除的人力、金錢以及時間,讓違建的房東曉得,我們來拆以後,你多久會被我們夷平,
然後我們要跟你收多少錢,讓他知道我們是玩真的。」


台北市不是玩假的,3月20日前,自行拆除隔間的違建戶就能解除列管。但3月20日以後,
市府就會強制動手,最慢6月底前,結束拆除工作。

TVBS記者戴元利:「台北市政府列管的第二大違建戶宏恩醫院,頂樓加蓋的外觀看起來沒
什麼差別,不過宏恩醫院表示,已經自行拆除內部隔間。」

一抬頭就能看到頂樓加蓋,仁愛路上的宏恩醫院,頂樓共79坪,隔成5間辦公室的隔間,
已經自行拆除。根據建管處統計,截至3月4日為止,已自行改善的違建戶增加到63戶,還
沒改善的還有163戶,比例不到3成。


建管處也很無奈,因為部分屋主連絡不上,使出推拖拉戰術,但台北市長柯文哲強硬表態
,表示找不到人不是理由,3月20日就是依法行政的最後期限。

北市拆除大隊第六區隊長蔣富國:「3月23日我們開始拆的時候,就不再同意他們做改善
,即使說超過(截止日)3月20日改善以後,我們還是視同在期限之前沒有改善完畢,我們
還是全部拆除。」


台北市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符合我們現在的遊戲規則,把既成違建內部空間改成
兩個隔間以下,那我們拍照列管,確認以後,就在網路上面的名單內把它解除列管。」

柯市長拆違建不手軟,近期也引爆一波檢舉潮,根據統計,去年平均每個月檢舉案約為3
千2百多件,但光是今年1月,就有5千多件。眼看要拆的違建越來越多,柯文哲也表示,
未來將從制度面解決違建弊病。


連結:

http://news.tvbs.com.tw/entry/569575
「自拆違建」期限快到了 7成違建戶沒動靜
[圖]
台北市之前宣布要拆226戶違建,下令屋主在3月20日前,自行把隔間拆除到兩間以下,才能解除列管。眼看只剩兩個禮拜就要到期,卻還是有7成以上的違建戶沒有動作,台北市建管處表示,一旦超過截止日期,由拆除大隊出面的話... ...

 

其他:

記得要整戶拆除喔~
未來違建數量越來越多了 會不會拆到手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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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a: 好刺激喔,會不會打起來阿.1F 03/05 00:22
cka: 沒吧 拆除隔間就不算了2F 03/05 00:22
kage01: 很多人還不拆啊 衝突一定會有3F 03/05 00:23
kage01: 違建: 你咬我啊
ayler88: 違建: 怕啥 來拆我就跳樓 跳幾十個人不怕拆得下去 XD5F 03/05 00:26
ccyk: 不拆就被當紙老虎6F 03/05 00:32
六都「拆違建」總評比:高雄神速、桃園最扯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圖]
桃園市政府25日起則展開第一波拆除行動,鎖定面積超過500平方公尺的違規場域進行拆除,過年前將拆除5家大型營業違建。 ...

 
ceca: 這真是太有趣了..XD8F 03/05 00:35
ceca: Dpp拿科P來做抬轎...!!..利用科P打擊KTM和烘抬自己.
OT2: 加油 柯市長 真的拆完的話 總統之路就不遠了10F 03/05 00:37
ceca: 別傻了,那個超難拆..高雄是用一些"技術性"去達到書面數字.11F 03/05 00:37
ceca: 你拆人家頂加,我拆占用公家地.
ceca: 我當然好拆阿,並且灌水一下數字抱多.
ceca: 你去拆人家頂家或隔間,人家會拿命根你拼.
ccyk: 拆一件幾百元XD15F 03/05 00:39
leochang: 樓上有掛~~請問消息何來?16F 03/05 00:39
ccyk: 其實他要硬幹現在是民氣可用 風向還沒變17F 03/05 00:40
ccyk: 我是說ceca po的那個連結
OT2: 別說啦 畫紅線都要拼命了19F 03/05 00:41
candysagaboy: 臺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呀~20F 03/05 01:19
jackalch: 蠻白目的,猴子不當偏偏要當雞21F 03/05 01:20
LOVEMS: 有身家的人跟政府拼命?拆頂加而已 妨礙公務也有罰金吧22F 03/05 01:24
LOVEMS: 房子都登記在名下跑不掉的 就看屋主要不要因小失大吧
misson: 拆違建的原則本來就有一條是不堪使用或是無法使用24F 03/05 06:28
misson: 在牆壁上打不規則形狀大洞,就已經達到此原則了
misson: 修也不好修,結構不會破壞到壓死人這才是重點
realmask: 打洞哪有不好修的 我們那邊就有從平地蓋違建蓋到5樓 蓋27F 03/05 06:47
realmask: 到一半 被人檢舉 拆除大隊來打個洞 放幾天後 繼續施工
realmask:  當時打得洞早補起來
realmask: 這年頭只要耍賴到底就好囉
zp3m06: 記得帶警察去拆 防害公務就現行犯抓回警局31F 03/05 07:42
ayler88: 要拆乾淨是很難 但要破壞違建不難吧32F 03/05 08:26
ayler88: 可以立法 拆違建只要破壞到位即可 如果要收拾得付費
guteres: 拆了還有錢收, 才不會手軟咧34F 03/05 08:30
guteres: 桃園就別想了...
misson: 又不止打一個,磚造的不好修,我沒說不能修36F 03/05 08:36
misson: 你看用什麼去補啊,水泥填縫隙再加上木板也行啊
realmask: 沒有全拆 都是可以處理 都是假的38F 03/05 08:41
misson: 出租房客就沒有辦法處理啊,做工的白天還頂的住39F 03/05 08:48
realmask: 那種頂加更好處理 幾個月風頭一過 又是一條好漢40F 03/05 08:54
realmask: 我講的案例就是磚造 結構也是有疑慮 還是硬蓋上去
realmask: 那種仗勢他老違建沒被拆 繼續蓋新的 至於頂加鐵皮頂 木
realmask: 板隔間 打洞 一下子就補回 房客沒了再找 賭你市政府要回
realmask: 頭也要一年半載 甚至撐到換市長就安了
cyora: 拆了再蓋可能會有違反建築法的問題?45F 03/05 09:07
kuma660224: 敢每三個月打一個洞就補不完。46F 03/05 09:24
september02: 其實真正有效的方法,之前就有人提過了吧,對列管違建47F 03/05 09:50
september02: 進行罰款,在自行改善前可連續處罰
kuma660224: 若有50萬戶罰款不繳,市府能如何?49F 03/05 09:57
kuma660224: 更正,有登記列管違建北市約7萬多戶
kuma660224: (沒列管的小違建小加蓋不知多少)
D900: 罰鍰不繳就送行政執行呀,查封房子很難嗎52F 03/05 10:21
kage01: 強制執行?53F 03/05 10:21
LOVEMS: 有房子你要怎麼跑?54F 03/05 10:27
mcyangtw: 新竹幸福城市55F 03/05 10:32
aibor: 拆就對了...我要雞排綠茶56F 03/05 10:34
kuma660224: 你確定為了小錢查封人家房屋可行?57F 03/05 10:51
ckai1983: 給他斷水電58F 03/05 11:00
LOVEMS: 遲繳有滯銷金呀 不繳可以強制執行59F 03/05 11:02
realmeat: 就等他蓋好炸斷他的樑柱, 還要算好讓他筆直落下60F 03/05 11:13
realmeat: 錄下爆破影片放上youtube, 送上電視新聞
D900: 行政執行都可以拘提管收了,查封房子小case..要不要查一下法62F 03/05 11:55
D900: 條再來討論
set21: 到時中時就會打『柯p讓住頂家的弱勢團體無家可歸』的譴責牌64F 03/05 12:30
q135q135: 如果債務人沒有其他財產  為了小錢查封房屋當然可行啊65F 03/05 12:57
ckai1983: set21: 其他媒體打"柯p改善了台比市民的居住安全"66F 03/05 13:04
kuma660224: 那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政治問題阿67F 03/05 13:34
hitsay: 不滿的民眾可以用選票反應嗎68F 03/05 15:36
hitsay: 還有他的背後靈。某綠色政黨
kage01: 投票啊 民主從來就是多數決定 不一定是最好的決策就是了70F 03/05 15:48
ssiou: 這很好處理吧,就強制執行阿,先扣1/3薪水,拆除費超過50萬71F 03/05 18:13
ssiou: 就限制出境,超過100萬(不太可能)就假扣押不動產,別忘了
ssiou: 違建屋主絕對有"合法不動產"可以假扣押的,傻傻的
q135q135: 不需要假扣押  直接執行就可以了74F 03/05 18:35
ssiou: 假扣押基本動作要先做啊,這樣可以省很多功夫阿75F 03/05 18:53
kuma660224: 違建處理改為按次處罰鍰4萬以上是建築法修正草案76F 03/05 19:13
kuma660224: 目前躺在立院1年尚未審議。
kuma660224: 這背後可能有人在擋。
kuma660224: 因為改為可連續罰會殺傷力很大
kuma660224: 目前舊制只能罰一次,不自己改善就由政府拆
kuma660224: 但政府拆除速度比違建新增速度慢,
kuma660224: 所以除非是嚴重案件就等於無限期緩拆
kuma660224: 很多違建寧可繳繳罰金,繼續爽爽用
kuma660224: 畢竟增建空間的市場價值驚人
kuma660224: 所以連續罰到怕目前仍只是夢。
kuma660224: 至於拆除費用由住戶負擔呢? 需要拆除收費條例
kuma660224: 大部份縣市都被議會擋下來,只有幾縣市通過
kuma660224: 某些縣市甚至議會重砍拆除預算。
q135q135: 沒錯  要連續處罰需要有法源  以現在的政治氛圍  過的機89F 03/05 19:58
q135q135: 會的確不大  另外  行政處分可以作為行政執行的執行名義
q135q135: 所以實務上沒有進行假扣押之實益
aloness: 直接扣押難度較高,但假扣押只要欠政府錢不付就可以執行92F 03/05 23:25
aloness: 了
aloness: 再從假扣押走到強制出售還債,較容易
fox999: 行政執行(拆除費用)本來就是住戶負擔呀 哪來還需要修法95F 03/06 09:11
DK1121: 釋出大量工作,外包拆除大隊!96F 03/06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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