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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bake088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2-04-28 23:17:05
看板 KoreaStar
作者 jinyi (.)
標題 [新聞] 法院:"劉承俊,拒絕發放簽證合法"
時間 Thu Apr 28 15:44:06 2022


媒體名稱:YNA

新聞連結:https://entertain.naver.com/read?oid=001&aid=0013144958

記者姓名:黃載河、朴亨彬
(若有則必須貼出)

新聞全文:
歌手劉承俊(45歲,美國名Steve Seung Jun Yoo)第二次提出要求發放入境簽證的訴訟
,結果敗訴。

28日,首爾行政法院行政5部(部長審判員金順烈)對劉某以洛杉磯總領事為對象提起的
取消護照、簽證(VISA)拒簽處分訴訟做出原告敗訴的判決。

裁判部認為,劉某不服過去拒絕發放在外同胞簽證而提起的行政訴訟中雖然被判勝訴,但
當時確定判決後再次拒絕發放簽證的政府處分並不違法。

裁判部表示:"先行判決的宗旨就是重大程序上的違法行為相當於(拒絕發放簽證)處分的無
效事由","被告(LA總領事館)再次拒絕發放簽證的處分,看起來是根據先行判決的約束力
履行義務。"


同時,裁判部承認洛杉磯總領事館未向劉某發放簽證的決定是合法的。

裁判部指出:"原告的行為是欺騙國家機關,變相出國後接受取得市民權的程序","根據其
目的或時期的不正當性、行為態樣和方法,有可能危害大韓民國的秩序維持乃至公共福利
等公共利益的行為。"


並強調:"原告被判定為4級補充役,接到公益勤務要員召集通知的情況下脫離國籍","毫
無疑問,原告的存在在領土最前方或險地作為基層角色被召集,給冒著生命危險承受許多
痛苦和危險的大韓民國將士和家人帶來了巨大的失落感和剝奪感。"


裁判部還指出:"原告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可以獲得短期訪問簽證或法務部解除禁止入境措
施訪問韓國,在2003年左右曾有過這樣的經驗。"

裁判部補充說:"儘管如此,原告作為在外同胞,也沒有理由認為必須獲得包括自由出入境
、滯留、就業、房地產取得、金融、外匯交易、健康保險適用權利在內的在外同胞滯留資
格。"


為逃避兵役義務而取得美國公民權,2002年限制入境韓國的劉某本想拿到在外同胞簽證入
境,但遭到拒絕,因此提出行政訴訟,並於2020年被判勝訴。

大法院認為,洛杉磯總領事館沒有行使裁量權,僅以"過去法務部做出了禁止入境的決定"
為由拒絕發放簽證,屬於違法行為。

大法院做出上述判決後,洛杉磯總領事館再次拒絕劉某的簽證申請,對此劉某再次提出行
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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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1825: 這位仁兄應該只有變成骨灰才能回韓國了1F 36.237.95.5 台灣 04/28 15:53
ru899: 不得不佩服韓國啊2F 111.82.242.38 台灣 04/28 16:06
ru899: 毫不鄉愿的國風跟輿論 真的是國力強盛的關
ru899: 鍵
snoopy63: 服兵役這件事在韓國真的不能挑戰!5F 49.217.9.163 台灣 04/28 16:08
amazingwow: 韓國兵役還是乖乖服 他不能入境 夢則6F 111.81.166.235 台灣 04/28 16:20
amazingwow: 是不能上電視了
yujuismylove: 因為他出道就一直說自己會認真盡國8F 223.139.142.218 台灣 04/28 16:22
yujuismylove: 家義務,還擔任國軍代言人
yujuismylove: 啊結果逃兵....
snoopy63: 當代言人還逃兵役也太誇張...難怪...11F 49.217.9.163 台灣 04/28 16:24
yun0215: 好像在哪裡看過XDD12F 36.230.175.50 台灣 04/28 16:25
CaminoI: 吃社會紅利越多 反彈的力量就越大13F 42.74.131.224 台灣 04/28 16:27
CaminoI: 成為繳稅模範人利用三年不用申報的漏洞逃
CaminoI: 稅 這個另外一位示範過 但她活得很爽
CaminoI: 看來逃兵是南韓頭號大禁忌 其他都好說(?)
wu21607: 有點慘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17F 114.39.212.163 台灣 04/28 16:29
Hydelarc: 好了啦18F 42.72.145.193 台灣 04/28 17:04
wuling1001: 當代言人還逃兵 韓國人不可能原諒19F 42.76.100.60 台灣 04/28 17:06
juju1019: 當代言人結果不履行義務...20F 223.137.17.194 台灣 04/28 17:20
charliehuang: bts還不當兵嗎21F 220.141.2.47 台灣 04/28 17:21
iiooppoi: 確定變成骨灰能入境嗎XDD22F 110.30.105.48 台灣 04/28 17:21
chihcsck: 反23F 42.75.89.247 台灣 04/28 18:26
bleueye: 請問有法律人可以白話文解釋一下嗎?24F 223.139.176.50 台灣 04/28 18:41
buslover: 想太多 變成骨灰也不能入境的好嗎?那25F 1.160.73.162 台灣 04/28 18:48
buslover: 麼愛國外就葬在國外啊 死得其所
coyoteY: 唉..真的是走錯一步就全毀的27F 118.160.245.228 台灣 04/28 18:52
hotaru0813: 主要是他拿了外國籍,這個最好處理,28F 36.225.183.245 台灣 04/28 18:54
hotaru0813: 光讓你無法入境就可以搞死你了。
ibaby: 未服兵役的骨灰不得入境?@30F 114.34.254.237 台灣 04/28 18:55
yeardoss: 比較好奇他為什麼一直想回韓國?就算讓他31F 140.109.160.13 台灣 04/28 19:13
yeardoss: 入境 也會被社論罵到臭頭吧
onelove: 唯一解套就是親近家人臨終,申請探望最33F 49.197.51.183 澳大利亞 04/28 19:24
onelove: 後一面,到時候韓民風向或許才有機會改
他2003年就是用這樣的理由入境的,當時為了弔唁未婚妻的父親,短暫停留三天。
gotohikaru: 韓國法律奇葩的地方還多著呢35F 175.181.158.54 台灣 04/28 19:30
※ 編輯: jinyi (1.162.31.128 臺灣), 04/28/2022 19:39:20
ivanki: 當初逃兵役就要想到有這種結果啊~36F 111.242.89.78 台灣 04/28 20:18
dg7158: 他當年就是高調吃盡紅利後轉身烙跑,以為37F 39.13.64.136 台灣 04/28 20:34
dg7158: 放棄國籍就沒事結果直接被列不受歡迎人士
atom1130: 他還搞到差不多年紀的藝人全部放棄外國39F 223.141.226.166 台灣 04/28 20:50
atom1130: 籍自清不會一樣當逃兵烙跑
hongraon: 覺得不合理,以前禁止ok,他目前已經適41F 118.169.68.55 台灣 04/28 20:52
hongraon: 用韓國新通過的僑胞法了
dcshoecousa: 韓國就是硬43F 223.137.21.155 台灣 04/28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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