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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1-10-04 16:00:5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new1025 ( )
標題 [新聞] 萬人連署嚴懲酒駕 「提政見就投你」
時間 Tue Oct  4 15:03:08 2011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6630148.shtml

萬人連署嚴懲酒駕 「提政見就投你

聯合報╱記者彭慧明、謝恩得/連線報導

日前女消防員賴文莉在執勤時被酒駕者撞成重傷截肢,但酒駕者不但輕易交保,也沒道歉,
引發網友怒火。賴女所屬的台灣藍衣天使救護服務協會,在臉書上發起「要求重判酒駕撞救
護員的肇事者」聲援活動,短短兩天有兩萬多名網友參加連署。



社團「搶救急診室」則自十月一日發起連署,直到明年選舉前的一月十四日,已吸引了兩千
多人參與,主要訴求「總統候選人重懲酒駕、就投誰!」將話題拉高到政治議題,痛責政府
無能,酒駕明明可以預防,卻不積極作為,強調「哪個立法委員,議員,鄉里長等,誰的政
見有重懲酒駕的,我們就支持誰!」


賴文莉的母校中正大學社會福利系師生,在網路發起募款,並設網站為她加油打氣,還計畫
把留言集結成冊,把滿滿的祝福送給她,協助她走過重建之路。留言網址:
http://0rz.tw/FIRw1

中正大學師生表示,賴文莉在單親家庭成長,家境不寬裕,五年前畢業後,沒有升學,而是
找工作想貼補家用。她喜歡消防救護,瞞著家人報考消防警察人員特考,以第六名成績錄取
,隻身到台北當消防員,為節省開銷,平時住隊上宿舍,每個月固定將薪水寄回台南家裡。

網友強調,大家憤怒,是因為肇事者明知賴文莉因為他的嚴重錯誤遭截肢,也「不發一語、
面無表情、無悔意」,連一句該有的道歉也沒有,甚至還有朋友一起叫囂嗆聲。

網友陳東龍認為,最好把在眾目睽睽下嗆警察的也一起抓,「法治國家的警察面對這種人不
能退縮!」網友認為,酒駕肇事應該拉高刑責到「蓄意殺人」或「殺人未遂」等級,光是罰
巨款,肇事者根本不在意。


網友也批法官輕易讓肇事者交保,認為法官在此時漠視酒駕者造成的社會治安問題、欺善怕
惡,讓台灣越來越糟糕,酒駕者更漠視法令。網友們認為酒駕已經嚴重到影響他人的生命,
政府應該再度修法,嚴懲酒駕者,至少要關起來才行。


也有網友認為,政府官員表現的不痛不癢,是因為事不關己,「可能要某個高官或名人的親
人被酒駕的廢物『告』過去才會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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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網址好像是這個(FB不喜勿入)

http://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219303958133007

不過訴求似乎不太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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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72.226
F5:米酒這麼便宜 提這政見就相違背了1F 10/04 15:03
kent:提政見又不一定要落實2F 10/04 15:04
halusai:這樣米酒沒人喝怎辦? 你擔當的起嗎3F 10/04 15:04
cliff733:政見只是拿來騙選票的4F 10/04 15:04
reallocust:這哪個政客敢提這政見??根本是自婊...5F 10/04 15:04
chenweichih:蓄意殺人也太扯了吧 酒駕...那真的殺人的怎麼辦?6F 10/04 15:05
xx60824xx:喝米酒就好了7F 10/04 15:05
JackalHsu:搞錯方向了吧 應該是重判酒駕  如果發生事故 加重刑責8F 10/04 15:05
a4567850:一定是米酒太便宜的關係9F 10/04 15:05
chenweichih:這法律也太不公了吧10F 10/04 15:05
voiceann:2012提出 2020年開始立法11F 10/04 15:05
chenweichih:對阿 從新擬定酒駕就好了啊12F 10/04 15:05
yang421:話反過來也能說呦?如果有好的交管酒駕也不會故意朝人撞呀13F 10/04 15:05
snocia:總是有一堆理盲的人想把酒駕肇事當成連續不特定蓄意殺人魔14F 10/04 15:06
jims0119:重點是在臉書發起... 有沒有現在一堆連署都用臉書的八掛?15F 10/04 15:06
jims0119:點個滑鼠按參加而已 跟烤肉萬人響應一樣
awer89:正見都會跳票了17F 10/04 15:07
thuck:酒駕就死型,我就投哪位18F 10/04 15:07
miisoo4u:最好是你去酒店會點米酒來喝啦!!!19F 10/04 15:08
Lyon9:萬人聯署 一人出面20F 10/04 15:08
a4567850:誰敢立法酒駕就死刑我全家就投他21F 10/04 15:08
※ 編輯: new1025         來自: 140.116.72.226       (10/04 15:09)
nikitawang:某人名言 政見不用兌現 有差嗎22F 10/04 15:08
STi2011:別人提了  我不提  行嗎?23F 10/04 15:09
ams9:直接禁止賣酒喝酒就好啦XD24F 10/04 15:09
Benjamin901:推a4567850:誰敢立法酒駕就死刑我全家就投他25F 10/04 15:10
gtoamdk7:政見 -> 然後目標106年達成26F 10/04 15:10
miisoo4u:死刑太重了吧!! 至少是要不得緩刑的才會有人怕吧!!27F 10/04 15:10
linhsiuwei:酒駕吃屎28F 10/04 15:11
SKnight:29F 10/04 15:12
miisoo4u:幾個有酒駕過的朋友跟本就不怕罰錢~只怕進去蹲...30F 10/04 15:13
pigmouse:提酒駕重判我就投哪位...不過那個後選人敢提31F 10/04 15:13
foxtails:天真的網友...32F 10/04 15:14
a4567850:反正要等到那個狗官或民代的親友被撞死才會考慮吧33F 10/04 15:15
miisoo4u:樓上是要說~酒商和利委的關係嗎?! xddd34F 10/04 15:15
newstarisme:確實很天真 喝米酒長大的人是不會懂得35F 10/04 15:16
a4567850:希望酒駕的人直接去撞民代和狗關36F 10/04 15:16
a4567850:哪天酒駕的人把台灣的狗官和民代都撞死台灣就有救了
joesoul:讚啊38F 10/04 15:17
kkoowwee1102:               酒駕本來就該死. 政客敢打嗎??39F 10/04 15:20
guapoantonio:提政見有屁用,立法重罰才有用吧...40F 10/04 15:21
mryf:提政見又不一定要落實41F 10/04 15:22
chu630:現在立院某黨獨大這麼久都沒立法了...網友自己想想吧42F 10/04 15:25
Dia149:酒駕本來就是蓄意殺人。喝酒還開車的人都該死!!43F 10/04 15:27
taiwan2000:通常酒駕的很多就是這些人欸44F 10/04 15:27
deviLINside:其實還有一條要改.就過失致死2年以下,實在是太輕45F 10/04 15:30
kamisun:現在的政見是米酒很便宜,大家可以盡量喝46F 10/04 15:30
netsc:叫官員訂酒駕管理條例,就跟拿肉包子打狗一樣47F 10/04 15:33
new1025:最伸張正義的政黨怎麼不出來發聲一下48F 10/04 15:34
scuderiaf430:酒駕要死刑49F 10/04 15:35
carlos5978:乾脆連紅燈右轉都判死刑好了 一堆小朋友沒出過社會喔50F 10/04 15:37
richjf:立法的那群都搞酒駕撞死人 所以別想會通過.  - -51F 10/04 15:37
kis28519:狗官自己都醉駕了 自求多福吧!52F 10/04 15:40
shockbill:紅的明顯 性侵害也一起修法53F 10/04 15:43
tadakichi:性侵跟酒駕都該死54F 10/04 15:44
ZYMV:推  重判  自己逞一時   毀了多少家庭55F 10/04 15:44
motorolla:這時候突然覺得鞭刑是個好物~人本表示:56F 10/04 15:44
shockbill:捕推57F 10/04 15:45
Asucks:判死刑太重了,每天一鞭鞭50年即可58F 10/04 15:49
guanghagrid:你看演藝圈那兩個撞死人都沒被關就知道有多鬆...59F 10/04 15:50
piercingX:哪個候選人願意支持酒駕最低七年以上刑責我就投他60F 10/04 15:54
tina0724:看看一堆藝人跟名人酒駕多次就知道,根本是不痛不癢61F 10/04 15:57
tigernaxo:不能酒駕有人會擔心米酒賣不出去62F 10/04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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