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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GeniusKiKi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7-11 18:21:41
看板 biker
作者 Briatore (浩瀚星空任逍遙)
標題 [新聞]男借水洗手沒告知 機車行老闆告竊盜
時間 Mon Jul  9 11:14:47 2012



男借水洗手沒告知 機車行老闆告竊盜

【聯合報╱記者楊竣傑/新北市報導】

2012.07.09 02:53 am


黃姓男子日前騎腳踏車出門,因修理脫落的鏈條雙手沾到油汙,到一旁的機車行,用店家
的洗衣粉洗手。機車行老闆認為黃不尊重他,控告黃涉嫌竊盜。板橋地檢署認為自來水價
值輕微,黃沒有行竊犯意,處分不起訴。


朱姓老闆昨得知結果時大嘆「算了」。他說黃當天曾因輪胎沒氣,向他借打氣筒,但來洗
手時卻不先跟他打個招呼;他認為不受尊重,衝出去和黃理論,對方竟說「以前都這麼做
」,而且沒道歉,他氣不過才提告。


朱男認為水和洗衣粉是小錢,他不會再議,只希望此案可讓社會了解「基本的尊重」。黃
男妻子受訪時說,丈夫只是借水洗手,竟為這件小事挨告,丈夫都覺得很冤枉。

處分書指出,中和區五十九歲黃姓男子五月六日下午五時許,騎腳踏車出門時輪胎沒氣,
他到住家附近的機車行借打氣筒使用,向朱姓老闆道謝後離開;但黃騎沒多遠鏈條又掉了
,只好在機車行前修理。


黃修好鏈條後手沾滿油汙,看見機車行門外擺有一罐洗衣粉,倒了一點在手上後,開店門
口的水龍頭洗手,隨後悄悄離開;朱男目睹後衝到門口理論,質問黃為什麼沒告知,還說
「你可以讓陌生人隨便到你家用水嗎?」隨後報警處理。


黃出庭時喊冤,表示長這麼大,第一次遇到借水洗手會被告,認為顧客借用機車行的水很
正常。

檢方認為,我國富人情味,以助人為樂,一般店家對於上門求助洗手的人,在能力範圍內
多會幫忙。

【2012/07/09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212122.shtml
男借水洗手沒告知 機車行老闆告竊盜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圖]
黃姓男子日前騎腳踏車出門,因修理脫落的鏈條雙手沾到油汙,到一旁的機車行,用店家的洗衣粉洗手。機車行老闆認為黃不尊重他,控告黃涉嫌竊盜。板橋地檢署認為自來水價值輕微,黃沒有行竊犯意,處分不起訴。 ...
 

心得:下次去機車行不敢隨便亂洗手了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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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8.95.232
INMOST:這種人很多,不意外,還撕人家紙巾用的....1F 07/09 11:16
hsanchin:典型方便當隨便  還是要告知一下吧2F 07/09 11:20
skyhome:連說一聲都沒有 真的滿討厭的 又不是老闆欠你的3F 07/09 11:20
Arastory:老闆都出來講話,竟然連倒歉都沒有 也太隨便了點4F 07/09 11:23
sjory:活到59歲了,連禮貌和尊重都不懂?5F 07/09 11:23
jeff101234:沒禮貌 很雞排 但要是法辦就真的太扯就是....6F 07/09 11:35
bgflyer:......明明就不是顧客7F 07/09 11:36
Dick1500:本來就要告知阿,東西人家的,又不是自己的東西,奇摩子問題8F 07/09 11:37
ShoeiX12:講一下會死嗎 長這麼大還不知道禮貌9F 07/09 11:48
littlecut:又不是顧客= =10F 07/09 11:57
TheAvenGer:活該11F 07/09 12:00
flamedevil:這樣也告~ 吃飽太閒喔12F 07/09 12:05
CapriciousX:什麼叫做這樣也告? 哪天我去你家上廁所好嗎?^^13F 07/09 12:09
olduck:快60歲的人這一點社會常識還要別人來教14F 07/09 12:13
mokai:被打也剛好而已... 純粹是態度問題...15F 07/09 12:15
SuperModel:小龍女才能這樣吃免錢啦!16F 07/09 12:25
youre:被告只是剛好 這不是錢不錢的問題 這是態度問題17F 07/09 12:26
remix7:沒先講一聲沒禮貌18F 07/09 12:34
LisaPrincess:這新聞剛剛看電視才看到,跟老闆講一聲是基本禮儀吧19F 07/09 12:46
GORDON2037:死老頭,沒家教20F 07/09 12:58
Leopoldhsu:這種人真的多 我住一樓門口種的金桔永遠都會自動消失..21F 07/09 13:11
justenvoy:告的好22F 07/09 13:31
a9734329:我家的火龍果種路旁也一直被偷摘O_Q23F 07/09 13:35
scw55:我高中的時候坐門旁邊,常有隔壁班的經過看到抽屜放一包衛24F 07/09 14:06
scw55:生紙就直接走進來抽.....我發火也被說小氣才一張衛生紙
flamedevil:內文是說有先去借打氣筒,才去洗手~ 算知會過吧26F 07/09 14:26
flamedevil:洗個手也要求償 嘖嘖~ 水錢可能一塊都不到
pig3345678:樓上 那打完氣洗完手口渴 要不要順便去冰箱拿瓶水喝?28F 07/09 14:40
pig3345678:然後坐下來吃個晚飯不是更好?
justenvoy:推樓上30F 07/09 15:01
ImpactBlue:機車行老闆是對的 就算不起訴 不代表這種行為是正確的31F 07/09 15:02
j07242054:我國富人情味 那也要有基本禮貌吧32F 07/09 15:02
acerwei:沒禮貌,死好~33F 07/09 15:16
crazy2002:白目,起碼要問一下34F 07/09 15:17
crazy2002:被告算好了吧 沒被K就不錯了
Y4:沒禮貌36F 07/09 15:30
maxLOVEmimi:==============如果是正妹的話 老闆還很熱意勒=======37F 07/09 15:54
maxLOVEmimi:===========有沒有差這麼多的八卦...================
flamedevil:老闆:[沒經過同意用水,要用身體還喔~^_<]39F 07/09 16:04
kgis210921:主要是用了被發現還不道歉 才會被報警 好好道謝就沒事40F 07/09 16:19
doggyking:可惜告不成 連最基本的尊重都沒有41F 07/09 16:30
j198811:不告而取 謂之偷42F 07/09 16:37
a97634493:真的是白活了...幼稚園小朋友都比他強43F 07/09 16:49
callmelanpo:這篇文章很明顯調出許多民智未開的人44F 07/09 17:35
flamedevil:看推文一面倒就知道45F 07/09 19:56
libra1014:方便當隨便46F 07/09 20:03
sword78:車行又不是你家 要是老闆不介意那另當別論47F 07/09 20:03
georgewon:全家就是你家;車行也是你家48F 07/09 22:54
mmes:互相尊重 ,以禮待人 ,才是王道 。真以為地球為你而動 !49F 07/09 22:57
jerry810308:被告有錯 可是這樣告到法院根本浪費資源50F 07/10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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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2-08-23 01:42:00 (台灣)
  08-23 01:42 TW
看似簡單的洗手,甚麼東西都是成本,洗手粉 水 洗手用的場地(店家) 照明用的燈(電)....!@#$%,甚麼都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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