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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5-03 13:38:2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標題 [新聞] 凌晨開車在縣民大道飆108公里 超速撞死人
時間 Fri May  3 13:09:24 2019


凌晨開車在縣民大道飆108公里 超速撞死人判刑6月

自由    http://bit.ly/2GS9poM
凌晨開車在縣民大道飆108公里 超速撞死人判刑6月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38歲李姓男子去年8月間凌晨,開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與新府路口時,雖為綠燈,但車速卻高達108公里,超過50公里限速,撞死違規闖紅燈的郭姓腳踏車騎士,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李男6個月徒刑,可上訴。本案發生於去年8月9日凌晨1時許,李男開車沿板橋縣民大道二段,往民權路方向行駛, ...

 

38歲李姓男子去年8月間凌晨,開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與新府路口時,雖為
綠燈,但車速卻高達108公里,超過50公里限速,撞死違規闖紅燈的郭姓腳踏車騎士,新
北地院審理後,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李男6個月徒刑,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去年8月9日凌晨1時許,李男開車沿板橋縣民大道二段,往民權路方向行駛,
行經縣民大道二段與新府路口時,雖為綠燈,但李男車速卻高達108公里,撞上騎腳踏車
闖紅燈的郭姓男子。


警方採證發現,肇事轎車擋風玻璃破裂、引擎蓋凹陷,腳踏車則撞彈到距車禍現場約30公
尺遠、郭男也彈飛約20公尺、全身是傷,送醫急救約1小時,仍因中樞神經合併低血容性
休克死亡。


法官審理認為,李男於肇事後,報警處理,並向據警員承認為肇事人,依法可以減刑;審
酌他因一時貪快而超速行駛,釀成本件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及家屬傷痛,所為應予
非難,惟念其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因賠償金額差距過大,調解並未成立,加上被害者也
有肇事因素,因此判刑6月。


https://i.imgur.com/Bp6fXnT.jpg
[圖]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6.備註:
汽車駕駛好衰,遇到闖紅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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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ULioner: 沒事 可教化1F 05/03 13:10
derrick1220: 撞死人判六個月???2F 05/03 13:10
a71085: 備註一臉釣魚樣3F 05/03 13:11
axzs1111 
axzs1111: 垃圾重機不意外4F 05/03 13:11
GAOTT: 撞死人一定不只六個月阿 但雙方肇責本來就會抵消 某樓4845F 05/03 13:12
GAOTT: 沒出社會阿
wjes30325: 在市區飆車怎麼都沒自己撞死呢 真是可惜7F 05/03 13:13
callwilliam: 說實在兩邊都有錯8F 05/03 13:14
pokyhoyo: 違規大對決,本局4輪得勝9F 05/03 13:15
callwilliam: 一個闖紅燈 一個開快車10F 05/03 13:15
asgardgogo: 重機不意外11F 05/03 13:15
kerodo: 嚴重超速才六個月。市區開那快有預知會撞死人了吧12F 05/03 13:15
revera1992: 新北韓國瑜13F 05/03 13:16
chichung: 先檢討二輪沒有防禦駕駛14F 05/03 13:16
shwkz: 汽車 四輪15F 05/03 13:16
wjes30325: 這一定是重機族開的車啦 重機不意外16F 05/03 13:17
Isveia: 死者闖紅燈,並非完全沒有過錯。17F 05/03 13:18
bear753951: 這很明顯闖紅燈是主因,超速頂多三成18F 05/03 13:18
hyuchi0202: 哈哈 死好 違規對決19F 05/03 13:20
HailHydra: 肇事主因不是闖紅燈嗎20F 05/03 13:20
wuheroin: 果然又是賤畜台男21F 05/03 13:20
ev331: 一定被撞飛22F 05/03 13:21
boublestar: 「雖然為綠燈」不是有信任原則嗎23F 05/03 13:24
kuominj: 超速很危險的24F 05/03 13:27
ps51304: 腳踏車闖紅燈+汽車超速,兩邊都有責任,但因為騎腳踏車25F 05/03 13:27
ps51304: 的掛了汽車司機GG
onstar: 板橋晚上十一點過後,一堆飆車的,吵死人。都沒人管。27F 05/03 13:28
piercingX: 推負責28F 05/03 13:28
ev331: 沒有超過50 應該撞不到29F 05/03 13:30
wind1729: 闖紅燈死好30F 05/03 13:32
e86117934: 司法要改革喔,呵呵。31F 05/03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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