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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6-23 17:07:5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devilkool (對貓毛過敏的貓控)
標題 [新聞] HIV患者不需告知第一線救護人員!疾管署
時間 Fri Jun 23 12:48:28 2017


1.媒體來源:
風傳媒


2.完整新聞標題:
HIV患者不需告知第一線救護人員!疾管署:警消本應做好防護措施


3.完整新聞內文:
日前花蓮一名有「救護技術員執照」的鳳凰志工,在出勤執行救護時,因當時手臂上有傷
口,在救護的過程中又與病患的血液接觸,但該病患並未告知患有愛滋病毒(HIV),在
將病患送往醫院後,透過院方檢驗通知花蓮縣消防局才得知患者有HIV,花蓮縣消防局因
此發函給衛服部要求解釋法條,而衛福部疾管署則回應「醫事人員不包括救護人員,所以
患者不需主動告知救護人員患有HIV」,讓消防員痛批「同樣是救人,為什麼差別待遇?
」消防署也回應「不認同法條規範!」


花蓮縣消防局一名擁有「救護技術員(EMT)」證照的鳳凰志工,在3月出勤趕到救護現場
時,病患因割腕又用手擊碎玻璃造成大量出血,使得現場血液四濺,儘管救護人員都有戴
手套與口罩等基本防護,但手臂露出部位有個小傷口,而直到把病患送往醫院,透過檢驗
才得知病患有HIV,救護人員事後還自費2000多元去醫院做愛滋病預防性投藥。


花蓮縣消防局為此發函衛服部要求解釋法條,但衛福部疾管署在13日回函給消防署表示,
「醫事人員不包括救護人員,所以患者不需主動告知救護人員患有HIV」,引發消防員怒
批「同樣是救人,為什麼差別待遇?」讓第一線的救護人員在無形威脅中毫無保障。


「不認同《醫療法》規範!」 消防署:將救護人員生死置於度外

衛福部回函內容表示,依照「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 12
條內文中大致上說明,感染者就醫時,應向「醫事人員」告知其已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
;但又提出《醫療法》第10條內所規定的醫事人員,並不包含救護技術員(EMT),兩條
法條間接強調出HIV患者沒有義務告知第一線救護人員自己感染HIV。


消防署強烈回應「不認同法條規範!」並表示救護人員通常都是第一線接觸病患的人,風
險也相對高,此次引出法條,恐有將救護人員生死置於度外的疑慮,近期將會了解當時訂
法的評估,並盡速與疾管署討論修法事宜,絕不會讓第一線救護人員的安全受損。


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在國際上也沒有強制愛滋病毒患者在待援現場,應主動揭露自
身感染狀況的規定。莊人祥說,以美國為例,若因為執行業務而暴露在血液感染事件,將
於到醫院後由醫事人員判斷,並進行傳染病快速檢測,提供因執行業務暴露血液或體液的
人員預防性投藥等必要處置。


莊人祥表示,在台灣因執行業務而暴露在愛滋病毒風險下,包含醫護人員及警消人員等,
醫事人員會立刻採集病患檢體進行血液傳染病的檢測,並由醫師依據傷口大小、深淺和檢
測結果綜合判斷,決定是否給予預防性投藥。疾管署也會全額補助因執行業務而有暴露風
險人員的預防性投藥費用。


疾管署:2到3成感染者不清楚感染狀況,無法事前主動告知

莊人祥說,自2007年起至今已補助醫護警消共304人預防性投藥,且沒有任何人感染。而
目前有2到3成感染者,其實並不清楚自己的感染狀況,也無法做到事前主動告知,如果因
未告知就鬆懈,反而會增加感染風險。為了保護醫護警消安全,本應做好防護措施,避免
任何經血液感染的疾病。


另外,關於救護技術員是否應納為愛滋感染者主動告知對象,莊人祥表示,若需要討論、
修法,下個月將舉行愛滋病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會,內政部可提案討論。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storm.mg/article/287740


5.備註:
簡單說就是要消防員把全部患者都當成申裝過AD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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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病母☆
http://imgur.com/1CGQ3te

聖人老婆
http://imgur.com/WALoG7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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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bria: 別人的小孩死不完,狗官1F 06/23 12:49
Happylawyer: 超扯啦2F 06/23 12:49
ioupoiu: 垃圾疾管署 甲甲的尊嚴居然比消防人員的命重要?3F 06/23 12:49
girl55665566: \讓愛滋生/4F 06/23 12:49
syldsk: #被感染自主權5F 06/23 12:49
ps124125288: 就是抽福袋的概念,看哪一個救護人員自己倒楣了6F 06/23 12:49
hank49172008: 愛滋鬼島要來臨摟7F 06/23 12:49
mayjan 
mayjan: 林死了還要封媒體口的狗單位8F 06/23 12:50
Hero: #小感冒9F 06/23 12:50
DogBe105: 歡迎加入小感冒家族嘻嘻10F 06/23 12:50
showblue: kerker 應注意未注意11F 06/23 12:50
Ipadhotwater: 病人不會碰到官員,官員很放心12F 06/23 12:50
mhfo3035: 肝炎表示:13F 06/23 12:50
juzowa: 所以以後救人都要穿防護衣?14F 06/23 12:51
Mizar: 我都問你是不是同性戀15F 06/23 12:51
aqsss: 只有愛滋甲是人?16F 06/23 12:51
gay7788: 愛滋甲真噁心,再多個聽障就潮到報表了17F 06/23 12:51
jacktypetlan: 這是人家的小秘密欸 奇怪18F 06/23 12:51
a77942002: 內容上感覺沒大問題:小感冒也只會說自己是小感冒不是嗎19F 06/23 12:52
ymib: 大官出嘴,基層染病20F 06/23 12:52
dorydoze: 白痴21F 06/23 12:53
asstitle: 有2~3成的人不知道自己有HIV 這樣還想有告知才防護嗎?22F 06/23 12:53
s505015: Ok啊 那每個都穿個太空裝23F 06/23 12:53
GreatHong: 一群只要面子不管下屬死活的高官24F 06/23 12:54
dorydoze: 病人人權要顧,醫護人員生命權自己的事25F 06/23 12:54
longdick: 視所有人都有愛滋  所有人都當同性戀的概念。26F 06/23 12:54
satoshi1212 
satoshi1212: 槍在手跟我走27F 06/23 12:54
peiring: 本來就要做好防護28F 06/23 12:54
MEVIUS: 甲甲元年XDDDDDDDDD29F 06/23 12:55
malaman: 低能政府30F 06/23 12:55
loxlox 
loxlox: 就算被感染也都是They的問題 誰叫thet自己不防護好31F 06/23 12:55
hgt: 為什麼現在官員越來越像共產黨官員那種"誰理你們"的態度?32F 06/23 12:55
loxlox 
loxlox: They33F 06/23 12:55
mhfo3035: 我怎麼覺得低能的是反應過度的民眾34F 06/23 12:55
dorydoze: 啊,醫護人員有顧,救護人員自己的事35F 06/23 12:55
Ikladi: 甲甲36F 06/23 12:55
a24285293: 媽的死臭甲  幹37F 06/23 12:55
cp296633: 知不知道查就醫紀錄就知道了..更多的是領愛滋俸又不說38F 06/23 12:56
raxxar82: 坐辦公室的 哪管你們這麼多39F 06/23 12:56
yuinghoooo: 垃圾東西,把傳染病當不重要40F 06/23 12:57
iiiiyouyou: 人權 哈哈哈 鬼島的自由41F 06/23 12:57
darkMood: 愛滋病患的人權是人權,你們的不是人權,愛滋萬歲。42F 06/23 12:57
nojydia: 恭喜甲甲爽騙大眾43F 06/23 13:00
kf612024: 崩潰成這樣...44F 06/23 13:00
asstitle: 有沒有一堆噓文的不看倒數第二段的八卦?45F 06/23 13:00
IbakaBlock: 某族群我也不是很意外啦46F 06/23 13:01
applez: 學醫學到頭殼壞去47F 06/23 13:01
stantheman: 所以傷患說自己沒hiv救護人員就不用防護?哈48F 06/23 13:03
Vdragon: 本來就應該這樣啊49F 06/23 13:03
pondaha: 2~3成無法知道是否染病,所以連已知有染病的都不比告知?50F 06/23 13:04
pondaha: 樓下你說說看,這邏輯???????
hygen: 講這什麼鬼話,任何有可能曝露於感染愛滋病風險的,都應該52F 06/23 13:04
hygen: 要有知道的權利,要不然被感染了,你衛生署能負什麼責任?
orinsinal: 甲甲們不用作好防護措施?54F 06/23 13:05
REVERSI: ㄕ在逼人把傷患直接放著等死嗎?55F 06/23 13:05
pondaha: 那用相同邏輯,大家都做完整防護,連醫護都不用告知啊?56F 06/23 13:05
NOKIA3210: 疾管署是說現在才有補助,以前自費的自己吞下去57F 06/23 13:05
infor: 關於吃大便58F 06/23 13:06
dean1990: 請疾管局的自己下來做救護工作好ㄇ59F 06/23 13:07
leinru: 死甲甲真不該救60F 06/23 13:07
Tassatul: 不管有沒有告知 做好防護是基本61F 06/23 13:07
RevanKai: 翻譯:自求多福吧廢物奴工62F 06/23 13:08
m50205811: 鬼島人權無限上綱63F 06/23 13:08
wuleelee: 都是臭甲害的64F 06/23 13:09
domoto244: 鬼島65F 06/23 13:10
Nemo516171: 垃圾官員 做事情都不用腦欸66F 06/23 13:11
schopan: 很合理啊  把員工當殺人犯  把患者當愛滋病67F 06/23 13:11
SorrowWind: 最辛苦最有貢獻的基層沒有人權 再看看這些吃香喝辣的68F 06/23 13:11
SorrowWind: 官員們
cospergod: 甲甲被反撲真的自找的70F 06/23 13:13
anutnut: 官員自己來救71F 06/23 13:14
kuromu: 誰叫你要選那個工作 幫QQ72F 06/23 13:16
apexclimber: 有吃藥的話不是不會傳染嗎?!73F 06/23 13:16
kuromu: 危險性行為->無辜,救護工作->活該74F 06/23 13:17
q14721472: 是不是如果防護衣不夠用 就可以不救了 因為要視為感染75F 06/23 13:18
horseface: 幹甲甲為什麼一堆不知道自己有病??76F 06/23 13:19
iam0718: 別人小孩死不完77F 06/23 13:19
horseface: 跟一堆人亂肛交是不會去驗血喔幹78F 06/23 13:20
kkkppp: 哈欠,一堆人裝作義憤填膺、大義澟然地只會瞎罵,卻沒人要79F 06/23 13:22
kkkppp: 提供個可行的解除辦法。比如:傷者不透露要罰錢,還是救護
kkkppp: 人可直接不救,如果你剛好有個自己也不知道傳染病或是失血
kkkppp: 過多意識模糊講不出話來,救護人員可否直接不救,大家討論
kkkppp: 討論嘛,瞎罵有個屁用~~~
iam0718: 在推文看到了救世主 眾人皆醉他獨醒84F 06/23 13:26
ads80531: 尊重甲甲 他們卻得寸進恥 他們消失才是治本方法85F 06/23 13:26
bcmaple: 狗官裡甲甲應該不少,這麼挺甲!86F 06/23 13:27
※ 編輯: devilkool (61.216.95.37), 06/23/2017 13:28:46
super1314159: 竟然這樣 那法定傳染病也不用通報給政府了啊 反正大87F 06/23 13:27
super1314159: 家本來就有自己做好防護的義務 結案~
auxiliary11: 對89F 06/23 13:28
zzz71084482: 幹你娘,現在政府高官是有一堆愛滋甲喔90F 06/23 13:40
charles9201: 小感冒還要跟你講?91F 06/23 13:50
vencil: 高官自己下來救,再看說法會不會一樣92F 06/23 13:55
yian0531: 高官:又不是我家小孩去救 嘻嘻93F 06/23 14:11
x0003: 狗官以為在促進人權,其實只讓人更反同而已94F 06/23 14:20
bankingpaul: 所以是說急救甲甲被傳染愛滋是警消和醫生自己的錯?95F 06/23 14:24
sion1993: 噁心愛滋病96F 06/23 14:25
wc09525587: 好奇上面推文到底多少文盲97F 06/23 14:30
edward40812: 智障98F 06/23 14:39
ShaggyDogg: 應告知未告知導致染病就民事賠償啊 要不要有刑事責任99F 06/23 14:44
ShaggyDogg: 可以再討論 直接把告知義務入法就好 同時可以提高人
ShaggyDogg: 民對相關傳染疾病的危機意識 救護人員也是人 救人的
ShaggyDogg: 同時就該被法律保護 如果是未被通報過不知情的可以減
ShaggyDogg: 責但是不能免責 過失致死也是有責任的啊
ShaggyDogg: 愛滋危險族群自己要注意主動篩檢主動告知 基本的常識
toshbio: 白話文:急救得愛滋 是第一線人員自己沒注意 沒落實SOP105F 06/23 15:05
ShaggyDogg: 危險性行為者非自願申裝 跟酒駕肇事非故意殺人一樣106F 06/23 15:19
yellowboy: 垃圾政府幹107F 06/23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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