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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6-11 11: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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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oung23 (復原)
標題 [新聞] 地政3法再翻修 推動實價零時差
時間 Sun Jun 11 07:46:1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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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2017-06-11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為實價登錄量身打造的「地政三法」上路已超過五年,近期內
政部研擬提出新改革,修正內容包括買賣房地產移轉登記時要一併進行實價登錄、預售屋
買賣簽約成立後三十天內必須實價登錄以及針對價格、面積登錄不實者加重罰鍰等三大方
向進行,另申報權利人由地政士或代書改為買賣雙方;目前全案已送至內政部法規會,預
計年底前要報行政院,拚最快明年上路。


內政部研擬新「地政三法」,修正內容包括預售屋買賣簽約成立後三十天內必須實價登錄
以及針對價格、面積登錄不實者加重罰鍰等三大方向進行(資料照)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施明賜表示,現行實價登錄規定是移轉後三十日內要申報,一來部分
民眾會忘了申報而遭到罰鍰,二來是無法即時反映市況,因此近兩年與地政士公會達成共
識,朝向移轉登記時併同實價登錄,不但避免忘了申報而遭罰,更可縮短三十天的作業時
間,更能即時反映房市現況。

全國地政士公會名譽理事長王進祥表示,房地產交易本來就很複雜,就算再怎麼講求個資
與隱私,也必須詳盡載實房產交易的訊息,相當支持實價登錄全面透明;現行台灣實價登
錄距離完全透明還有一段差距,尤其是備註欄只限定一五○字以內,更是可笑作法,詳盡
描述交易內容才是根本之道。

登錄不實受罰 擴及買賣雙方
他說,這次修法內容與內政部已溝通相當長一段時間,尤其是實價登錄規範的申報權利人
回歸買賣雙方,將有助於「假買賣」的實價登錄事件減少,且一旦責任回歸落在買賣雙方
,未來就算是屋主自租案件,也會一併要進行實價登錄,將有助於實價政策走向更加透明

他指出,此次修法方向以預售屋登錄與屋主自租影響層面較大,過往預售屋是採取建商與
代銷之間簽訂契約結束才需要實價登錄,期間存在二到三年的空窗期,且預售期間一戶可
能轉售多次,究竟要登錄哪個價格,也只有建商清楚;未來內政部修法方向將朝向預售屋
買賣契約簽訂三十天內,買賣雙方必須進行實價登錄,此舉除可進一步讓實價透明,也有
助於獲利產生的所得稅更加容易掌握。

預售屋衝擊大 將助漲也助跌
對於地政三法大幅朝向透明化邁進,政治大學特聘教授張金鶚指出,對於修法進度樂觀其
成,尤其是預售屋必須等建商與代銷契約終止才需實價登錄最令人詬病,若修法過程能夠
不打折,將對建商造成相當壓力。

建商擔憂,目前房市處於盤整階段,預售屋的成交價格最能顯示建商對於未來房市景氣態
度,加上縮短登錄時間,可以即時更新最新市況,預期實價登錄「助跌」效果將更明顯,
但反之也會助漲。


連結: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09605
地政3法再翻修 推動實價零時差 - 焦點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為實價登錄量身打造的「地政三法」上路已超過五年,近期內政部研擬提出新改革,修正內容包括買賣房地產移轉登記時要一併進行實價登錄、預售屋買賣簽約成立後三十天內必須實價登錄以及針對價格、面積登錄不實者加重罰鍰等三大方向進行,另申報權利人由地政士或代書改為買賣雙方;目前全案已送至內政部法規會,預計年底前要報 ...

 

其他:不知道各位怎麼看,
      個人認為把價格歸責於買賣雙方,將促使民眾較不敢高報成交價格
      另外預售屋買賣契約簽訂三十天內就得實價登錄,希望可以不打折過關
      張金鶚贊成的政策我也是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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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rt1122: 這樣代銷公司不能再騙熱銷9成了 要怎麼辦1F 06/11 08:12
leoth: 就騙熱銷9成5啊2F 06/11 08:15
wei5566: 2樓很好笑 哈3F 06/11 08:22
redmi2: 以前有討論過 申報權利人歸買賣雙方 是代書不想擔責任4F 06/11 08:31
young23: 是的,代書為不想擔的責任買方也不會想擔,應能防高報5F 06/11 08:36
redmi2: 這責任是很艱難拉 至於回歸買賣方就能防高報 我就不知道6F 06/11 08:46
mantislin: 只要建商會跳腳的就是好的修法,目前仍無條文供參,樂7F 06/11 08:48
mantislin: 觀其成
hc23: 再拖拖看嘛 XD9F 06/11 08:53
skj0225: 很不方便10F 06/11 09:46
castalchen: 越透明越好11F 06/11 09:52
liusim: 讚 支持 不要充斥話術跟謊言 很沒效率12F 06/11 09:54
agnme2: 讚13F 06/11 09:59
fytnship: 推14F 06/11 10:00
for3: 安啦!立委政客都有大筆房產 這修正一定是助漲房價的啦! XD15F 06/11 10:03
este1a: 人頭無感16F 06/11 10:06
redmi2: 好啦 我再來分析一下 以前要報假的 買賣/代書三方都要喬好17F 06/11 10:13
redmi2: 然後代書要負責 有時還申報不實被罰錢 這法過了以後 代書
redmi2: 就沒事了 就買賣雙方喬好就好 買方當然想高報 賣方也沒稅
redmi2: 義務 能配合就盡量配合 然後數字就越報越高 XD
redmi2: 而且只有當事雙方喬 要喬也好喬很多 被抓包證據也少很多
fytnship: 照樓上說法 實價打個5.6折也只是回到成交的數字而以22F 06/11 10:58
fytnship: 還只用7折以上成交的根本是被人當盤子
a386036: 依照鄉民法規定 屋主一律只能賣實價登陸最低價打6折,不24F 06/11 11:05
a386036: 然要被比鞭 刑
redmi2: 你好像沒看懂我的意思 那你覺得 法這樣改 實價登錄會更有26F 06/11 11:06
redmi2: 公信力 還是更沒公信力 還是都沒關 代書賺錢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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