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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3-08 11:55:5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jayfan (so sick)
標題 [新聞] 影/官員堅持棄養動物違法 林岱樺:我就
時間 Wed Mar  8 11:44:55 2017


1.媒體來源: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308/880185.htm
影/官員堅持棄養動物違法 林岱樺:我就沒辦法養啊! | 政治 | ETtoday東森新聞雲
[圖]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日前建議政府收容民眾隨意放生的動物,引發爭議。她3日主持《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草案協商的影片終於公布,林岱樺直言,「如果我就是沒有辦法養怎麼辦?我已經養了這個東西養了十年了,我想放生它,我真的沒辦法養他了,那怎麼辦?你告訴我答案就好!」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只好回應,「棄養動物就是違法。」 ...

 
東森

2.完整新聞標題:

影/官員堅持棄養動物違法 林岱樺:我就沒辦法養啊!

3.完整新聞內文: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日前建議政府收容民眾隨意放生的動物,引發爭議。她3日主持《野生
動物保育法》修正草案協商的影片終於公布,林岱樺直言,「如果我就是沒有辦法養怎麼
辦?我已經養了這個東西養了十年了,我想放生它,我真的沒辦法養他了,那怎麼辦?你
告訴我答案就好!」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只好回應,「棄養動物就是違法。」


林岱樺日前召集朝野協商,討論《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她建議,在主管
機關擬定放生辦法前,應由農委會或地方政府收容中心收容。

協商中,林岱樺槓上林務局長林華慶,林岱樺認為,民眾無法飼養的動物,政府有收容的
責任,但林華慶強調,「棄養動物就是違法」,林岱樺還怒嗆3次,「局長,你現在是在
跟我對摃膩?」


林岱樺多次強調,這不是「棄養」,只是「沒辦法養」,「我的經濟出了狀況沒有辦法養
啊!那怎麼辦?你政府要告訴我!」,林華慶也堅持,棄養就是違法,可以送回店裡或找
人代養,雙方談話沒有交集。


林岱樺與林華慶對話紀錄

林岱樺:「我就是買了這個,或是無意中人家送我的,但是我想放生,我不能養它啊!我
住在高樓大廈,我沒辦法養」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收容所只能收養第1類…你再送回店裡面....我會告訴他們這樣,
或是找其他寄養或是朋友...」
林岱樺:「請你務實一點啦!」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我講的很務實喔!」
林岱樺:「我已經買了,店怎麼會再收,你在講什麼鬼啊?」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不用錢的,店為什麼不會再收?」
林岱樺:「不可能啊,店怎麼會再收?」
其他官員:「動保法本來就有規定不能棄養了,買的人本來就有那個責任了。」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我剛講動物保護法事實上是有規範的」
林岱樺:「如果我就是沒有辦法養怎麼辦?我已經養了這個東西養了十年了,我想放生它
,我真的沒辦法養他了,那怎麼辦?你告訴我答案就好!」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委員.......棄養動物就是違法。」
林岱樺:「那怎麼辦?我沒有辦法養他啊!那怎麼辦?」
其他官員:「找人代養。」

林岱樺:「那你覺得這務實嗎?」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很多人都這樣啊,就像貓狗他沒辦法養,他也會幫她找新主人啊,
這很務實啊!」
林岱樺:「我就把他送到收容所去啊,收容所是不能殺的。」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收容所也有您講的這些,工作人員早上一打開門看到門口擺著一隻
鳥,他們也會收容。」
林岱樺:「我要正當的告訴他,我要請你收容啊~」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呵呵呵....」
林岱樺:「沒有~我覺得你們講的很不實際,我只要想到我現在住在大樓裡面...」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不是!依動物保護法本來就不能棄養動物啊!」
林岱樺:「我沒有要棄養!我告訴你說我沒有辦法...所以說這就是台灣行政單位的缺失
啊!」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呵呵呵....沒有,您的講法就讓大家公評嘛~」
林岱樺怒:「局長, 你現在是在跟我對摃膩?」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不是啦!我們現在是在講...」
林岱樺:「你現在是在跟我對摃膩?」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委員,我們是在討論啊…」
林岱樺:「你在跟我對摃膩啊?什麼叫做我們來公評?我現在要跟你討論方法!我覺得你
才在雲端勒!你現在這樣是怎樣?」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委員,您的意思是棄養不需要負任何責任...?」
林岱樺:「我告訴你,我沒有要棄養!」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你說他不想養啊....」
林岱樺:「對!我就真的沒辦法養!我的經濟出了狀況沒有辦法養啊!那怎麼辦?你政府
要告訴我!因為我們現在是寵物沒有管理!每一個人,你們現在是不敢做,也沒有辦法做
!每一個養寵物的人他都要有責任,我認同!你要怎麼管理我?你沒有要求大家要申請什
麼?那我就要跟你登記啊!我要繳稅啊!你根本就做不起來嘛!那我現在只是在後面收尾
!因為這個機制是良性的,當你有登記..去看看各國的法規,沒辦法養時怎麼辦?」


聽這真的好好笑,還想選市長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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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4: 幹你娘去死阿 還要我教喔 垃圾1F 03/08 11:45
AustinRivers: 沒辦法養 自己吃掉不會嗎2F 03/08 11:45
kent: 智障3F 03/08 11:45
diabolica: 灣灣當初也沒辦法養難民就好惹4F 03/08 11:45
r02182828: 這立委 那些白癡選出來的5F 03/08 11:46
flux: 柯比犯:啊我就控制不住啊6F 03/08 11:46
chister: 不是棄養 但是有95%像7F 03/08 11:46
AustinRivers: 台灣就是亂養寵物的敗類太多8F 03/08 11:46
hellogym: 高雄怎麼都選這種咖9F 03/08 11:46
xlaws: 立委不意外10F 03/08 11:47
asstitle: 雖然很奇杷 但還是比台3線是哪三條線的好很多 市長GG了11F 03/08 11:47
kps1247: 選出這什麼爛咖 換個說法就不是棄養喔12F 03/08 11:47
Amadeus1008: 丟人呀投手丟人呀13F 03/08 11:47
momotaloson: 自己的小孩養不起 所以丟給政府養?14F 03/08 11:47
f124: 高雄一個只會扯鈴 一個只會當狗本 看來只有垃圾可以選 哈哈15F 03/08 11:47
bFiUtCcKh: 這種水準的立委還不都綠畜人渣8.7選出來的 意外嗎16F 03/08 11:47
kerodo: 果然是女生。。。。17F 03/08 11:48
Newtype: 阿我就是dpp立委阿18F 03/08 11:48
yyc1217: 沒辦法養了想放生  那就是棄養呀19F 03/08 11:48
lisyu: 決定養的時候就要有照顧到老死的決心,說沒辦法就不養是怎樣20F 03/08 11:48
littlemame: 這種水準領高薪 QQ21F 03/08 11:48
Ipadhotwater: 就是棄養啊…22F 03/08 11:48
dodobear: 這種程度也能選上,真是不幸23F 03/08 11:48
lisyu: 沒那個決心就不要去養24F 03/08 11:48
linfon00: 是白癡膩 沒辦法養 不想我自己找人收養 他媽的 責任兩25F 03/08 11:48
linfon00: 個字不懂嗎 這種雜碎還要跟人家養狗
linfon00: 不會自己想辦法
Ipadhotwater: 有的人養寵物就只為打卡跟炫耀28F 03/08 11:49
doofenshmirz: 民進黨水準zzz 米蟲立委29F 03/08 11:49
thenorth: 蝦30F 03/08 11:49
Wilkie: 滾去死啦  哪個地方選出這種北七當立舊31F 03/08 11:50
namie520: 養了寵物就是要對牠負責,不能養要自己努力找代養,不可32F 03/08 11:50
XECHS: 只有我感覺他在反串嗎= =33F 03/08 11:50
namie520: 以今天高興帶回家玩玩,明天不爽扔給政府反正老子不想管34F 03/08 11:50
linceass: 有人叫你養嗎 北七35F 03/08 11:50
Wilkie: 精神有問題也能當立萎36F 03/08 11:50
x6urvery: 這到底是什麼對話?37F 03/08 11:50
namie520: ,那種毫無責任感的事情,也只有林大立委可以這麼理所當38F 03/08 11:50
namie520: 然!這種關乎生命與責任感的事,國外是從小教育的!
urmysoso: 在選舉前就知道她是這樣的也不錯啦 市長侯選人-140F 03/08 11:51
gankgf: 釣出一堆9.241F 03/08 11:51
CGZB: 跳針......42F 03/08 11:52
berice152233: 幹你娘DPP 這種素質的也能推出來?幹 垃圾不分藍綠43F 03/08 11:52
e1q3z9c7: 講什麼屁話 你不想養請找下一個飼主44F 03/08 11:52
f124: 真實的反應出了台灣動本的想法 給推45F 03/08 11:52
namie520: 膽敢搞出這種不要臉的法案上新聞,就不要出來選了,丟臉46F 03/08 11:52
asgardgogo: 講真的這種智商滿適合當幸福城市市長47F 03/08 11:53
lisyu: 就算是反串,現在也是告訴你,不能不養,真的養不起就要幫寵物48F 03/08 11:53
Arcangelo: 這種也要選高雄市長 施主趕快放生她吧49F 03/08 11:53
lisyu: 找下一個家,而不是丟給政府幫你養50F 03/08 11:54
ytkuang: 方法就是  送到收容所原飼主需支付撫養費51F 03/08 11:54
wanan: 又一位被記者斷章取義害到的公眾人物52F 03/08 11:54
Wilkie: 幹你娘dpp  找殺人律師當司改委就算了  現在還這種立萎53F 03/08 11:54
tentaikanso: 買了不能養、人家送不能養然後野放...那就是棄養啊54F 03/08 11:54
owlman: 看得覺得好想打人阿55F 03/08 11:54
lisyu: 她想要的應該是像兒童保護這樣要政府幫忙找寄養家庭吧56F 03/08 11:55
bFiUtCcKh: 8.7智障被強姦了也要跟dpp一起吃屎57F 03/08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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