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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10-02 09:51:0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hris7 (喉頭一甜)
標題 [新聞] 九重葛花牆遭剪 告到台電判拆電桿賠款
時間 Sat Oct  1 19:52:34 2016


九重葛花牆遭剪 告到台電判拆電桿賠款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1001/959758/


殷姓男子家住台北市北投區的透天別墅,不滿台電公司未經他同意,
就將電線桿及變壓系統設置在他庭院內,還擅自修剪他所栽種的九重葛,
憤而向台電求償佔用土地15年及植栽修護費用共74萬元並要求拆除電線桿。

台電主張土地是建商提供使用,若拆除該電線桿將影響該處6戶住家用電。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殷男求償有理,判台電應賠償7580元且須移走電桿。

提告指出,台電公司從1997年間,未經他的同意就在他住家外設置電線桿及電器設備,
2014年10月間還以保護電力設施為由,擅自破壞他栽種在住家內的九重葛,

他因此提告要求台電拆除電線桿歸還土地,並求償台電佔用土地15年的費用54萬元,
以及他聘請園藝人士施肥修剪、肥料費用20萬元,共74萬元。

但台電公司主張,建設公司1997年間在該處建造6戶住宅後,向台電申請用電,
並該塊土地設置電線桿及電器設備,雖然該土地位處殷男住家庭院,
但產權上屬6戶共有,殷男購屋時,該電線桿及設備早已設置完成,

且該電線桿及設備是供應6住戶用電,符合《電業法》當中使用的必要性,

若拆除將影響其他5戶權益,殷男無權在未經其他住戶同意下,要求台電拆除。

士林地院認為,殷男是向第三人購買該屋,並非直接向建設公司購買,
因此無須繼受建設公司及台電間的權利義務,
且台電公司並未提出,該電線桿一定要設置在該土地的理由,
以及與建商間約定或申請住戶許可的相關文件,因此不能合法占用該土地,須移走電桿。

士林地院依照殷男去年起訴時間,回溯5年期間,該處公告地價均為每平方2萬8200元,
加上審酌該處土地屬台北市郊區,屬住宅區,
台電應賠償占用殷男土地的不當得利7580元,至於九重葛遭毀損部分,
台電公司主要是因擔心藤蔓伸入變電箱,恐有引發火警的安全疑慮,
加上按門鈴通知未果,才會逕自修剪,此部分免賠。可上訴。

台電公司委任律師彭國能表示,建商申請用電時,通常都會提供土地供台電裝置設備,
由於該屋路段狹小,建商主動提供6戶共有的土地讓台電設置電器設備,
且雖然建商買賣契約上有註明「每戶前面的土地提供該戶獨用」,
但在產權上仍屬6戶共有土地,若單憑殷男要求就予以拆除,恐影響其他5戶住家權益,
考慮上訴。(顏凡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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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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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5322760.A.1B1.html
juanjason: 這場 民主獲勝1F 10/01 19:53
zulumin: 五樓葛重光2F 10/01 19:53
hahamula: 賠個屁 台電有種一個給它斷電3F 10/01 19:53
ilove1530: 7580....4F 10/01 19:53
SCROIX: 讓他斷電5F 10/01 19:54
a27588679: 7580…6F 10/01 19:54
appleonatree: 斷 都斷 拿了7580元換來斷電 滿值得的7F 10/01 19:54
eddy13: 臺電就把租金轉嫁給其他五戶,不然拆掉,看他們怎麼橋呀!8F 10/01 19:56
typecommand: 斷電之後又求償沒電9F 10/01 19:56
Taidalmc: 占用土地應該還是會有人護航10F 10/01 19:58
dafuhaw: "將電線桿及變壓系統設置在他庭院內" 這滿慘的耶11F 10/01 19:58
typecommand: 我是台電就直接斷電,這樣其他住戶就會給殷男壓力了12F 10/01 19:58
whitefox: 會種九重葛的都是什麼人13F 10/01 19:59
dafuhaw: 九重葛哪裡不好了14F 10/01 20:00
trevor5566: 陰男15F 10/01 20:00
qaz223gy: 7580換6戶斷電  賺16F 10/01 20:02
fracs: 拆都拆,不要供電就好,等該六戶自己橋好(排擠)再說17F 10/01 20:02
udm: 為何他可以把六戶共有地圍在他的庭院內??18F 10/01 20:04
loveyoucheng: 斷他家的電19F 10/01 20:05
lkksppet: 我是台電就拆電桿斷電,讓住戶自己協調20F 10/01 20:05
wanderjay: 路已經夠窄再插一隻電線桿讓他們無法開車21F 10/01 20:08
frtgh: 「購屋時,該電線桿及設備早已設置完成」。所以還敢吵?!22F 10/01 20:08
amethystboy: 哈哈 7千多塊23F 10/01 20:12
Meerz: 台電要做的就是拆電桿,擇日再裝A__A24F 10/01 20:13
valenci: 土地權還是要尊重吧。25F 10/01 20:13
j68345517: 就先拆阿26F 10/01 20:15
denyy555: 跟基地台一樣了嗎?不要電桿,要用電27F 10/01 20:15
dc47dc: 支持斷電28F 10/01 20:23
win13: 賠得少也是因為公告地價低阿 不然有種繳多一點地價稅阿29F 10/01 20:24
Jbrave: 換裝在其他五戶庭院應該ok30F 10/01 20:25
Meerz: 裝在其他庭院,然後跟這個人收租金A__A31F 10/01 20:26
DVW: 購屋就有了32F 10/01 20:27
m21423: 幹   依電業法    果然是惡法33F 10/01 20:28
Freeven: 7580元.....34F 10/01 20:39
coolorphen: 拆掉斷電吧,想要電就自備發電機吧35F 10/01 20:40
mecca: 就斷吧~~~36F 10/01 20:42
AUwalker: 地院的邏輯滿怪的37F 10/01 20:44
ss5010593: 拆啊反正停電的是他們38F 10/01 20:51
forbake1: 賠7580......39F 10/01 20:52
dknymaster: 7580.......天才40F 10/01 20:55
ironkyoater: 法院不挺你說的,單據拿來41F 10/01 20:57
chrislai: 7580 搞笑嗎?42F 10/01 20:58
cimskp: 純噓,買屋的時候不是會看屋,設備這麼杵在那裡會看不到?43F 10/01 21:00
stja: XD44F 10/01 21:04
windfeather: 求償70萬,判賠7千塊45F 10/01 21:04
LinYingLi: 市場上隨時在自由買賣,屋主屬第三方不需承受建商和台46F 10/01 22:11
LinYingLi: 電的責任,想知道為什麼台電要承受建設公司和第三方買
LinYingLi: 賣的責任?又要怎麼追現在所有的買賣?
vykxtoz: 不太懂地院的邏輯=…=雖然說台電及建商之關係但產權還是49F 10/01 23:22
vykxtoz: 屬於六戶共有也應該是過半數要求拆才對吧!!而且是在購屋
vykxtoz: 前就在那裡那也應該是可以接受才會購買不是嗎?
rosemoli: 屋主有理 判決書不是說台電說不出為何一定非設這裡不可52F 10/02 00:27
rosemoli: 所以根本有別的方法 誰願意院子有變電箱 任意進出
NEWSTAY: 就公告,斷電 然後慢慢拆吧54F 10/02 02:30
shelfs: 問題是很難找地方移吧,就像公車站牌55F 10/02 09:08
shelfs: 沒什麼一定要設這邊的理由,問題是...
shelfs: 誰家願意讓你插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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