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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8-01 1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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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sdfghjklasd (清空)
標題 [新聞] 教部尚未提告 北檢:還原現場證據論罪
時間 Sat Aug  1 17:16:09 2015


1.媒體來源:
中央通訊社

2.完整新聞標題:
教部尚未提告 北檢:還原現場證據論罪

3.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日電)7月23日反課綱民眾闖入教育部案,
教育部長吳思華今天說,尚未提出告訴。北檢說,目前以蒐證畫面
還原現場,是否有觸犯公訴罪仍在調查釐清,本案尚無人告發。


警方當時是以毀損罪、侵入住宅罪現行犯身分逮捕33人,其中11名
未成年人移送北院少年法庭後由家長帶回;22名成年人移送台北地
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諭令4人各3萬元交保、12人各2萬元、3人各
1萬元,另3名記者限制住居。


北檢指出,毀損及侵入住宅均為告訴乃論,若受害者未提告訴,依
法最終會以處分不起訴,不過案件仍在偵查階段,是否有觸犯煽惑
他人犯罪及妨害公務等公訴罪,檢方仍會調查;檢警目前正積極還
原現場,以監視器畫面及蒐證影片釐清涉案人以及相關刑責,目前
尚無人告發。


資深檢察官表示,以太陽花學運為例,被占領的立法院當初也沒有
提告,檢方是以證據辦案,再加上有多人告發,涉案的林飛帆、陳
為廷及黃國昌等人,最終被以觸犯公訴罪的妨害公務及煽惑他人犯
罪等罪名,遭到起訴,換句話說,闖教育部事件,偵查才剛開始。
1040801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08010186-1.aspx
教部尚未提告 北檢:還原現場證據論罪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即時新聞 CNA NEWS
[圖]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日電)7月23日反課綱民眾闖入教育部案,教育部長吳思華今天說,尚未提出告訴。北檢說,目前以蒐證畫面還原現場,是否有觸犯公訴罪仍在調查釐清,本案尚無人告發。 | 重點新聞 ...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所以那天捉學生跟記者是什麼原因跟誰下令的?
吳思華?
張奇文?
陳明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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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da2700: 趕快起訴拉 無聊1F 08/01 17:17
DASHOCK: 原來北檢這麼主動積極   以後這些告訴乃論的罪也希望北檢2F 08/01 17:17
jason1992999: 那為什麼那天分局長說已經提告了?3F 08/01 17:17
DASHOCK: 無所不管4F 08/01 17:17
sadmonkey: 沒人告發,所以要推給北市警局亂抓人了嗎?5F 08/01 17:17
tortoise1017: 張奇文第一時間是說教育部要提告,檢方有要求6F 08/01 17:18
tortoise1017: 不過張自己也是打手就是了= =|
slashlin: 納稅人要進去自己稅金蓋的建築還要被告  世界奇觀啊8F 08/01 17:18
Tiphareth: 沒人提告 為什麼檢方要介入?這不是告訴乃論罪?9F 08/01 17:18
taikonkimo: 感覺張要背鍋了10F 08/01 17:18
tjtjtj: 幹 告訴乃論不告不理 沒人告 那裏能發動偵查11F 08/01 17:18
feit: 北檢這個候就好積極呢12F 08/01 17:18
Tiphareth: 張要被余文了嗎?13F 08/01 17:19
tjtjtj: 越解釋越黑14F 08/01 17:19
julia66: 張奇文先余文後升官 安家費都談好了吧15F 08/01 17:19
jason1992999: 檢察官好積極噢16F 08/01 17:19
mechanicsliu: 柯P~張奇文違法亂抓學生和記者請嚴懲17F 08/01 17:19
satyrs05: 喔耶~怎樣都要告~  吸毒的就不能留前科~18F 08/01 17:19
linceass: 所以你們是在逮捕三小朋友的?19F 08/01 17:20
julia66: 沒人提告 那校長跑去休學生家裡說會留案底是怎樣?20F 08/01 17:21
mechanicsliu: 順便讓台北市各警局警員看看其下場~以敬效尤21F 08/01 17:21
tortoise1017: 那之前教育局一直喊不撤告不就喊假的?22F 08/01 17:22
sadmonkey: 如果是郝冰冰應該會默默吞下去,只可惜現在是柯P當市長23F 08/01 17:22
caesar95: 再騙民眾不懂法律嗎24F 08/01 17:22
LinFan: 沒提告你在喊什麼熱25F 08/01 17:22
JoeStrummer: 告訴乃論什麼時候變不告不理了?不要亂講26F 08/01 17:23
eiw123: ??????????27F 08/01 17:24
centra: 看起來是北檢要坦了28F 08/01 17:24
sadmonkey: 開始覺得吳思華很可憐了,當跛腳馬的打手結果現在弄到29F 08/01 17:25
sadmonkey: 沒有任何人要挺他,朱王不挺慢慢的連各立委也不會挺
mechanicsliu: 請問樓上是那位檢察官(名字)?沒follow到31F 08/01 17:26
sadmonkey: 市長柯P本來去年就跟他對上了,只剩下小辣椒相挺32F 08/01 17:26
IHD: 思華坦不住了 換北檢了嗎?33F 08/01 17:27
firose: 鬼扯 當初抓人是有原因的 現在才來說事後找原因?34F 08/01 17:27
Tiphareth: 說真的 換了教育部長之後還會繼續微調課綱嗎?35F 08/01 17:27
JoeStrummer: 告訴乃論之罪的告訴是訴訟條件,非偵查條件36F 08/01 17:28
taiwanlaws: 去年324打人的警察全抓到了嗎?能幹的北檢!37F 08/01 17:28
sadmonkey: 過不久八成馬也會出來切割,要他自己收拾殘局38F 08/01 17:28
firose: 教育部的爛攤自己收39F 08/01 17:29
offish: 無人告發,那就張奇文負責啊40F 08/01 17:30
blaz: 現在誰要當余文…3.0 ?這幾年太多替死鬼了41F 08/01 17:30
syk1104: 警察踢壞的門.要不要再踢一次給你看要定什麼罪?42F 08/01 17:30
blaz: 事情搞大了,當初 LP 已經硬了起來的是陽痿了嗎?43F 08/01 17:31
icewindwu: 所以無實證就逮捕!自己說的囉!44F 08/01 17:32
firose: 不是有檢察官指揮嗎?45F 08/01 17:33
swgun: 鄉民不唸法律才會一直問 親屬間竊盜也是告乃 難道警察就不46F 08/01 17:33
coolda: 怎麼又縮回去了 不是告到底?47F 08/01 17:34
swgun: 能逮捕囉?檢察官就不能偵查囉?追訴要件都不懂在那秀下限48F 08/01 17:34
jason1992999: 樓上在那亂講 竊盜罪是非告訴乃論49F 08/01 17:35
jason1992999: 抱歉沒看到親屬間
GABA: 沒告但已交保...]51F 08/01 17:40
gta1994: 北檢積極的好突然喔…52F 08/01 17:40
coco702921: 北檢=KMT的國家機器53F 08/01 17:43
s81048112: KMT就是垃圾54F 08/01 17:49
stja:55F 08/01 17:58
susanna026: 如果無人提告 為什麼抓人?拿走手機?上束帶限制自由56F 08/01 18:02
susanna026: ?
susanna026: 教育部不是住宅 有看到學生破壞東西嗎?何來侵入住宅
susanna026:  毀損呢?
susanna026: 沒人告 警察 霹靂小組會來嗎?
IDfor2010: 北檢:展現對黨國的忠誠 錯了嗎?61F 08/01 18:10
gg889g8: 悲撿62F 08/01 18:11
CORSA: 北檢充分展現了司法人員的極度忠誠與高度專業的樣板63F 08/01 18:13
moonwild: 告訴乃論的罪,北檢可以這麼主動辦案?64F 08/01 18:17
moonwild: 在當事人都沒說告不告的情形下,最好警方就會移送檢方
hf999: 沒人提告為什麼要上拷、交保?66F 08/01 18:26
mmarty: 感覺又要縮湯圓了。爛政府,沒肩膀。67F 08/01 18:26
bimmers0: 教育部,是住宅?你馬的司法垃圾!68F 08/01 18:28
bimmers0: 那麼多貪腐黑金不辦,主動辦學生?幹!
bimmers0: 提醒北檢,明年主子下台,你走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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