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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5-10 21:32:38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wishcrystal ()
標題 [新聞] 【丁守中敗訴理由】北院:只有58張票有
時間 Fri May 10 16:58:44 2019



1.新聞網址:
2.新聞來源︰上報
3.新聞內容︰
【丁守中敗訴理由】北院:只有58張票有問題 加到丁身上也不會贏
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在去年九合一大選時敗訴,他認為選舉制度不公,因此對中
選會與北市選委會提出選舉無效之訴。歷經五個月的審理,今結果出爐,丁守中敗訴。

對於判決結果,丁守中感到不滿,將在正式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北院稍晚開
記者會表示,本次最爭議的部分就是「邊投票、邊開票」,法院認為,從證據來看,也許
在選務上有瑕疵,但不構成違法。至於丁守中律師團所指出的種種違法投票行為,法院統
計後發現只有58張選票有問題,就算58張都加到丁守中上,也無法改變選舉結果。

https://imgur.com/UT2IsbY
[圖]
 
圖表是合議庭做出的三人得票率趨勢圖。(北院提供)

去年大選時,丁守中以3567票敗給台北市長柯文哲。丁先聲請重新計票,但結果仍無法翻
盤,因而提出選舉無效訴訟。今丁守中親自到場聽宣判,市議員應曉薇也到場支持,台北
地方法院門口也聚集了不少支持者則高舉「選舉不公、判決無效」等標語。




關於選舉無效訴訟部分,丁守中認為,中選會沒有依法指揮監督,而北市選委會則是違法
辦理選舉。丁律師團主要聚焦在「邊投票、邊開票」的違法事證,包含選民在排隊期間拿
手機看票數,以及四點後排隊還可以投票的規定。丁在3月29日言詞辯論時曾表示,是為
了整體選舉制度才提起訴訟,他認為本次訴訟結果將決定往後是否能「邊投票、邊開票」
。丁律師團也舉出許多疑似違法情事,更以後續的開票數據質疑有棄保效應。




但中選會與北市選委會認為,丁律師團所舉的證據只是部分投開票所,大部分的開票所都
是「姚升柯降」,無法證明有棄保效應。中選會與北市選委會也表示,一切都按照選罷法
規定辦理,但開庭過程中所爭執投票所範圍的定義以及是否能在排隊時拿手機等規範,可
以透過後續立法處理。




合議庭指出,本案在6個月之內審結,20天內可以上訴,但高院判定後就確定,且同樣需
要在6個月內審結。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黃柄縉表示,本次訴訟每週一次密集審理,經
過10次準備,1次言詞辯論,兩方都準備十分充分。


4點後進入投開票所投票是否違法?黃柄縉表示,關於選罷法規定,是「到達」投票所,
且要保障選舉人的投票權,過去辦理經驗,也是在時間截止前到達投開票所便可以投票,
因此,本次最爭議的部分,就是有部分投開票所已截止投票,開始開票,因此還在投票的
選民可以看到開票結果,形成「邊投票、邊開票」。


至於丁主張「邊投票、邊開票」引起棄保效應,合議庭做出姚文智及柯文哲的得票率時間
軸,發現丁守中與柯文哲都有交叉,且三人得票率有上有下,並沒有出現越晚姚文智得票
率就越低,而柯文哲就越高的情況,因此無法證明棄保效應。


在選務機關是否能有效監督選民有無在四點前到達投開票所排隊,最後合議庭從監視器畫
面及證人的供述,僅認定了49個選民未符時間規定,因此,就算將49票加給丁守中,也無
法改變選舉結果。


至於公投綁大選是否會影響選舉結果。合議庭認為,在選罷法及公投法的規範尚,本次選
舉的確有選務上的瑕疵,但無法構成違法或違憲。但合議庭強調,「邊投票、邊開票」是
本次選舉產生的意外結果,為了防止其不當的現象產生,有修正的必要,但在修法前,選
務機關還是得按照法令形式,因此選務機關並沒有違法選罷法。


此外,丁守中也主張投票時間不足及場地配置問題,侵害選民的投票權,但合議庭表示,
影響選民的投票意向的因素很多,不只是時間因素,因此無法認定為影響選民投票意願。

在其他選務瑕疵尚,例如選票的封口、運送等瑕疵,合議庭表示,有一投開票所出現3張
無效票,但難以認定追丁守中的票。另外在丁主張有違法冒領選票的部分,有6張,但無
法得知確切原因,也許只是真的不小心蓋錯章或欄位,上述得票數都未對整體結果造成影
響。


丁守中主張選務違法或選務個別瑕疵,不是選務本身存在的普遍性違誤,跟影響選舉結果
無關。就算對丁守中作出最有利的認定,總共也只有58張選票有問題,都加到丁守中身上
,也無法影響選舉結果,因此,合議庭認為,本案未構成選舉無效要件。


對此,丁守中於宣判後表示,這次判決結果損及選舉的公平性以及司法公信力,中選會及
北市選委會有諸多缺失,但還可以被法院認證為有效選舉,司法矯正選舉制度的效果遭毀
棄,選舉無效的制度及條文簡直可以做廢。至於是否上訴,則會在收到判決書後,再跟律
師團討論。


4.附註、心得、想法︰
由此可知,丁守中根本在硬凹所謂的棄保效應阿
根本無法據證的東西,選後就在亂抹黑柯文哲
快點上訴啦,我要看四連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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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oLancer: 能找到58張票算很厲害了1F 05/10 17:01
deanh: 4千多萬58張票,一張票20萬,幫QQ2F 05/10 17:02
pkpk23456: 現在丁丁是泣飽效應了,永遠不會肚子餓了!3F 05/10 17:02
deanh: 算錯,一張票60萬4F 05/10 17:02
preisner: 最後反而是姚突然變少, 丁突然變多耶!  XD5F 05/10 17:03
testttt: 丁58酸宗痛!6F 05/10 17:06
quisk: 一場選舉輸3次,即將邁入4次。丁丁真是前無古人肯定也後無7F 05/10 17:06
quisk: 來者
MJ11647: 深綠丁粉確實存在9F 05/10 17:09
Citer: 羞辱啊10F 05/10 17:10
LeoYuri: 姚升柯降,沒丁守中的事11F 05/10 17:10
richjf: 58票 還不如選務中偷加給丁的12F 05/10 17:15
watermind: 原來是這樣敗訴 看來還有得打13F 05/10 17:15
watermind: 法律審才有機會贏
liocorno: 58張都投給丁的機率0.15F 05/10 17:18
liocorno: 浪費時間 丁丁好好退休享清福不是很好嗎..
richjf: 丁丁:1124 我還沒輸   死都不退出政壇17F 05/10 17:21
freexyz2007: 丁5818F 05/10 17:54
berryc: 早就說了, 要打棄保效應的話, 於法矛盾根本不可行19F 05/10 19:24
berryc: 要找有投完票的當事人, 證明投票因為邊開邊投所以改變選擇
berryc: 但投票又是無記名, 無法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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