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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6-01 07:38:5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標題 [新聞] 立院三讀 媒體報導自殺方法及原因最重罰
時間 Fri May 31 23:24:03 2019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立院三讀 媒體報導自殺方法及原因最重罰百萬

4.完整新聞內文:

立院三讀 媒體報導自殺方法及原因最重罰百萬
2019-05-31 22:49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為落實自殺防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自殺防治法」,明定
通過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教導自殺方法
,或詳細描述自殺個案之自殺方法及原因,以及足以助長自殺之情形,違者最高處100萬
元罰鍰;各機關、團體相關人員對自殺行為人及其親友之個資應予保密,無故洩漏者處6
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


三讀條文規定,通過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
載下列事項:

一、教導自殺方法或教唆、誘使、煽惑民眾自殺之訊息。二、詳細描述自殺個案之自殺方
法及原因。三、誘導自殺之文字、聲音、圖片或影像資料。四、毒性物質或其他致命性自
殺工具之銷售情報。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助長自殺之情形。


廣播、電視事業違反前條規定者,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其他宣傳品、出版品,網際網路或
其他媒體違反規定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負責人及相關行為人新台幣10萬元以上
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前條規定之物品、令其限期移除內容、下架或其他必要之處
置;屆期不履行者,得按次處罰。


此外,為了保障自殺行為人以及其親友,三讀條文明定,各機關、學校、法人、機構、團
體及相關業務人員執行此法相關業務時,對自殺行為人及其親友的個人資料應予保密,不
得無故洩漏,違者可處6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的罰鍰。


為加強自殺防治,三讀條文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設跨部會自殺防治諮詢委員會,以促進
政府各部門自殺防治工作的推動、支援、協調及整合;中央主管機關應擬定全國自殺防治
綱領,報行政院核定後實施。


三讀條文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置自殺防治通報系統,供醫事人員、社工人員、長照服
務人員等,於知悉有自殺行為情事時,進行自殺防治通報作業,通報人之身分應予保密。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三讀後發言指出,我國自殺人數自民國83年逐步上升至95年高峰,我國
於94年成立全國自殺防治中心。近年新聞媒體對自殺事件不當報導及網路流傳各種錯誤訊
息,釀成部分高風險群體模仿行為,這次修法也建置了自殺通報系統,讓自殺通報於法有
據,不會擔心個資洩漏疑慮。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
過難關。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0800-788995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808680
立院三讀 媒體報導自殺方法及原因最重罰百萬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為落實自殺防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自殺防治法」,明定通過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教導自殺方法,或詳細描述自殺個案之自殺方法及原因,以及足以助長自殺之情形,違者最高處100萬元罰鍰;各機關、團體相關人員對自殺行為人及其親友之個資應予保密,無故洩漏者處6千元以上6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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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SyKSMPY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9316246.A.662.html
CYL009: 這樣以後沒有自殺新聞了1F 05/31 23:24
hmt17: 蘇處長:2F 05/31 23:24
deepdish: 幹嘛自殺 幫顏清標做水餃阿 嘻嘻3F 05/31 23:25
Aotearoa: 如果是報導自殺的細節之類的手法,還算合理4F 05/31 23:25
exceedMyself: 自殺原因:不詳5F 05/31 23:25
Aotearoa: 但不能報自殺的原因就比較奇怪6F 05/31 23:26
vickyshan: =.=7F 05/31 23:26
firemothra: ………這三小,欲蓋彌彰==……8F 05/31 23:27
firemothra: 凶宅不能知道原因了嗎?
f124: 黨 不願意人民看到自殺10F 05/31 23:30
jerick: 原因也不能說?是不是有點欲蓋彌彰了?開始要築中國長城了嗎11F 05/31 23:32
iceyeman: 什麼 洪仲丘不能報了?12F 05/31 23:32
jerick: 看來這不同國的兩黨,好像有點相同性質。13F 05/31 23:33
sid3: 跳樓自殺算是方法嗎  以後沒自殺新聞了  和諧14F 05/31 23:33
dannyao: 那萬一又有人在軍中被自殺 原因也不能報了?15F 05/31 23:34
Korsechi: 台灣很多新聞都綜藝化 行兇過程描寫詳細 還順便配樂16F 05/31 23:34
exceedMyself: 沒事兒 以後乾脆移除自殺一詞 就沒人知道什麼是自殺17F 05/31 23:34
dannyao: 霸凌到自殺 是不是霸凌是自殺原因也不能報?18F 05/31 23:35
CYL009: 感覺是喔  ㄏㄏ  以後不能說自殺惹  哈哈哈哈哈19F 05/31 23:36
sid3: 以後有人死了  但是怎麼死的都沒人知道20F 05/31 23:36
resyeok: 不報細節很正確21F 05/31 23:37
DDG1000: 不報這個真的很正確22F 05/31 23:41
ARTORIA: 方法可以理解 原因為什麼不行?23F 05/31 23:42
dannyao: 害人自殺的犯罪者有福了? 原因不會被媒體曝光?24F 05/31 23:44
dorydoze: 新聞不報是還好,但如果還限制了書籍影視創作覺得太跨張25F 05/31 23:44
dorydoze: 自殺原因不說也行,反正也不甘別人的事
CYL009: 隊啊  被80導致自殺也不能報  跟中共有80%像27F 05/31 23:46
donkeyNew: 原因也不能說,不覺得矯枉過正?28F 05/31 23:47
dorydoze: 說了能幹嘛?給別人公審?29F 05/31 23:49
dogdudu: XXX燒炭自殺這種標題以後看不到了哦?30F 05/31 23:49
Dayton: 想自殺有錯嗎……31F 05/31 23:50
ajemtw: 1.綁繩子2.搬椅子3.套上去4.踢椅子32F 05/31 23:53
ajemtw: 這樣會被罰嗎
pokiu5kla: 蘇處長34F 05/31 23:58
buyala: 自殺原因:當記者35F 06/01 00:02
akway: 自殺還要敘述過程 本來就是給自殺者親友傷害36F 06/01 00:02
bestfuture: 支持啊,新加坡自殺未遂還要罰錢37F 06/01 00:02
yniori: 本來自殺原因就不是誰都知道~都馬記者亂掰的!38F 06/01 00:03
justice2008: 天才dpp 那這樣以後誰敢報導啊= =39F 06/01 00:03
justice2008: 以後新聞報導就只能寫十幾字的跑馬燈
akway: 每年都有上千人自殺 沒必要一直報造成大家恐慌跟模仿41F 06/01 00:05
justice2008: 那不然新聞要報啥? 很特別的事就該報 還是你喜歡整42F 06/01 00:06
justice2008: 天報韓國瑜 新聞自由都被剝奪了 根本就管太多
krusnoopy: 樓上的新聞台只報自殺 不然就報韓國瑜44F 06/01 00:08
wate5566: 被自殺怎麼辦 還能報導嗎?45F 06/01 00:09
akway: 被自殺就刑案阿 新聞是沒在報嗎?46F 06/01 00:11
justice2008: "有特別的事該報就報" 所以krusnoopy認為特別的是只47F 06/01 00:11
justice2008: 有自殺和韓國瑜嗎?
justice2008: 這是不是斷章取義?
j73596: 這是自殺防範的重要一步 很正確50F 06/01 00:12
krusnoopy: 哇 原來你問句前面的論述 跟你的問號沒關係啊XD51F 06/01 00:13
justice2008: 我的解答就是這樣 我只是覺得你曲解我的意思52F 06/01 00:14
yue801010: 好53F 06/01 00:15
krusnoopy: 那認真點講 如果新聞報導會助長自殺 那就不該報54F 06/01 00:16
krusnoopy: 常常看新聞報說:活得好累 人生沒有希望@#$%^*
gdtg10900: 日本似乎也是這樣56F 06/01 00:21
suction: 推57F 06/01 00:30
ims531: 推58F 06/01 00:32
scott0104: 真的很在意蘇處長呢!59F 06/01 00:49
lilavadee: 不報細節很正確啊,台灣媒體太嗜血了= =60F 06/01 00:56
naminono: 推61F 06/01 01:28
kinomon: 媒體還需要立法來規範..還真是堪憂62F 06/01 01:30
dy2012: 推63F 06/01 02:00
darkMood: 防治自殺個屁,要錢不給錢,要房不給房,幹他x的防治64F 06/01 04:00
darkMood: 政府快點開放安樂死啦,這樣就沒有人會去自殺了,腦殘
wolid: 那。。。被自殺的?????????66F 06/01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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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南榕事件怎麼說?照史實敘述要罰款嗎~+1
3樓 時間: 2019-06-01 07:23:29 (美國)
  06-01 07:23 US
除了原因不能報我認為不合理(應正視社會或心理問題等)外,第五點很恐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情形」都不能報,阿不就都給你封鎖消息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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