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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5-31 13:24:1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ixpoint ( ゚д゚)ノ☆( #)д`)
標題 Re: [新聞] 開車撞死律師 為何判死刑?
時間 Fri May 31 12:04:51 2019


rocephin: 唉  鄉民只會為反而反  這篇都寫那麼清楚了05/31 11:51
rocephin: 他不自首又不認罪  法官要怎麼減刑zz

死不認罪 還可教化?燒死前女友 無期定讞

2016-04-27

〔記者項程鎮、張文川、謝介裕/綜合報導〕32歲男子何光庭不滿莊姓前女友移情別戀,
到她家縱火燒死莊女,最高法院維持台中高分院見解,認為何男犯後「毫無悔意,惡性重
大」;但考量他「開庭時語氣不暴戾」,還有教化可能,若矯治無用,仍可監禁終身,不
致危害他人,判無期徒刑確定。


罕見判決 法界議論

本案被告不認罪,法官仍認定有教化可能,罕見判決引發法界議論。以往不認罪不乏被判
死刑定讞的案例,其一就是殺人魔陳瑞欽姦殺陳姓女友後否認,被最高法院判死刑確定,
102年4月已槍決伏法。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認為,法官不能只憑「被告看起來是不是OK」的主觀判斷,
充作有無教化可能的依據,量刑前應調查被告素行、親朋好友、精神鑑定,建構品格證據
與心理狀態,在判決中明確交代,才能說服被害人家屬、社會大眾和被告。


針對判決結果,南投縣竹山鎮中央里里長莊錦川轉述,案發迄今,何嫌家人從未登門向被
害家屬致歉,令莊女父母耿耿於懷;且莊女家境不佳,雙親以打零工為生,好不容易將獨
生女養大,卻遭此橫禍,傷痛迄今無法撫平。對此判決,家屬不太滿意,但仍可接受,並
盼何嫌在獄中終老,以免再害別人。


判決書指出,何男不滿交往5年的莊女提出分手且另結新歡,多次恐嚇、跟蹤;前年12月
18日深夜,何嫌守在莊女住處外,凌晨1點發現莊女和新男友持續通電話,引發殺機,先
打電話確定莊女在房內,再縱火焚燒屋外易燃物,引發大火,燒死莊女。


一、二審皆認為,何男否認犯罪,罪孽深重,但考量他開庭時「無暴戾語氣」、「沒有態
度囂張」、「對死者及家屬沒有不敬言行」,應有教化可能,若獄中矯治無用,可監禁終
身,故判無期徒刑。檢方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83713
死不認罪 還可教化?燒死前女友 無期定讞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32歲男子何光庭不滿莊姓前女友移情別戀,到她家縱火燒死莊女,最高法院維持台中高分院見解,認為何男犯後「毫無悔意,惡性重大」;但考量他「開庭時語氣不暴戾」,還有教化可能,若矯治無用,仍可監禁終身,不致危害他人,判無期徒刑確定。 ...

 


要你生就可以生

要你死就得死

否認犯罪 毫無悔意 一樣是可以教化的啦~

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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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批小燈泡案法院判決 馬英九:兩公約未廢死
KingJames56: 這隻狗有執行過死刑?05/13 13:43
兩公約實施後槍決人數   馬七年        33人
馬英九在一九九三到一九九六年擔任法務部長期間,一共槍決了七十三人。
KingJames56: 殺了這麼多人,根本人魔再世05/13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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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SyAVc08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9275494.A.008.html
seanmom: 啪啪啪1F 05/31 12:05
ABA0525: 哈哈 又打臉2F 05/31 12:05
ABA0525: 一群雙標阿
shiueyang: 他女友是律師嗎?又不是律師為甚麼要判死?4F 05/31 12:06
belucky: 法律人會嗆你法盲啦5F 05/31 12:06
NewShiisDog: 台灣司法 呵呵6F 05/31 12:07
Tchachavsky: 去讀判決書好嗎7F 05/31 12:08
Tchachavsky: 殺人縱火不會造成法律人恐慌阿
hw1: 你法盲喔 人家就是可教化 去唸點書好嗎9F 05/31 12:09
Tchachavsky: 殺法律人 法律人家縱火才會造成法律人心中社會恐慌10F 05/31 12:09
Tchachavsky: 構成要件不符合 要怎麼判死 乖讀判決書就懂得事
kobe30418: 笑死12F 05/31 12:09
Beanoodle: 法律人可是世界上最高貴的品種欸13F 05/31 12:10
Tchachavsky: 沒殺到法律人 還有教化可能 孺子可教14F 05/31 12:10
LOWJ: 不可以 撞 律師 法官 但可以 故意殺人15F 05/31 12:10
Tenging: 法官教會我們好多東西喔 社會又叫化了一次呢16F 05/31 12:11
Tenging: 法律是台灣最大的叫化集團
Tenging: 丐幫 隨便他們亂蓋 他們說了算
wwvvkai: 法律人尊覺不凡 懂?19F 05/31 12:12
xiangying: 幫補血,等等有人噓你法盲20F 05/31 12:13
obovqq: 誰殺到高貴的法律人誰就不可教化啦 明白?21F 05/31 12:14
hsshkisskiss: 因為律師是法律人啊22F 05/31 12:14
sionxp: 問問看開車撞法官 不知道會怎麼樣?有案例嗎?23F 05/31 12:14
Tchachavsky: 判死要件:造成法界人士極度恐慌24F 05/31 12:14

(小燈泡事件)
合議庭指出,王手段凶殘、態度冷酷髮指,案發造成社會驚恐不安,法院感到震驚和憤怒
,身為父母或子女,「怎麼能不心痛?」法院雖關心民意走向,國家發展委員會去年民調
顯示,八成民眾贊成殺害幼童、隨機殺人者,處唯一死刑,但法官得排除個人情緒,公平
且獨立審判。

合議庭坦言,隨案件進行,逐漸了解王的身心、家庭背景,更深了解思覺失調症,掙扎、
思量許久,討論適用法條及兩公約拘束力,略帶無奈地做出判決。

---
造成社會不安
=>法官得排除個人情緒 獨立審判 無期徒刑

造成恐慌不安
=>無視國家法紀、視人命如草芥,惡性至為重大 死刑

bij831: 人家高等物種,給點面子阿25F 05/31 12:15
kinomon: 第一時間打119 在獄中抄寫佛經悔過 這樣不能教化?26F 05/31 12:15

男子黃建智於前年12月間因愛慕一名陳姓按摩女,告白求愛11次遭拒絕,竟憤而持預藏的
藍波刀狠刺對方50刀,造成陳女當場慘死。高等法院根據其精神鑑定報告,認為被告精神
病史,也無長期使用毒品或酒精跡象,因此其辯詞審洵屬卸責之虛詞,委無可採。高等法
院審酌,黃男預藏刀械在身,已屬預謀犯案,但其殺人後主動打電話報警,且留在原地等
候警方到場,且犯後配合檢警調查,態度尚可,加上被告願意賠償100萬元,已和受害者
家屬達成和解,因此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後,最高院10日維持高院判決,判處黃嫌無
期徒刑定讞。

---
砍人50刀以後 留在原地打110報警
=>無期徒刑

撞死以後 留在原地打119給救護車
=>刑法殺人罪 不合自首減刑要件 死刑

kbten: 呵呵,打臉!可悲的司法27F 05/31 12:16
Tenging: 洪當興再犯的機率低得跟甚麼一樣 又不是十惡不赦的壞人28F 05/31 12:16
Tenging: 洪當興只是車禍 又不是強姦女童還是割喉男童
coffee112: 法律人看起來就像是吉娃娃一樣的生物30F 05/31 12:17
Tenging: 南投輪姦女童還焚屍只判處無期徒刑31F 05/31 12:17
sbflight: 哈哈哈哈哈哈 笑死 等等就有人抹你法盲了32F 05/31 12:18
ass812882: 法律人直接承認台灣殺死律師一率死刑啦,扯那些有的沒33F 05/31 12:18
ass812882: 的
Tenging: 對不起 幹拎娘 我剛去看了最新判決 無期改判二十年35F 05/31 12:18
Tenging: 輪姦還焚屍只判二十年
obovqq: 我也覺得洪的再犯可能反而低 這樣都不可教化?37F 05/31 12:19
Tenging: 洪當興到底做錯了哪一點罪無可恕情不可憫38F 05/31 12:19
nolovemore: 毫無悔意 然後可以教化?還是壕無悔意?39F 05/31 12:19
Leoncheng: ......40F 05/31 12:19
Tenging: 南投輪姦女童焚屍只判二十年41F 05/31 12:20
huang0508: 法律人哈哈哈哈,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42F 05/31 12:20
rocephin: 無聊  內文都寫罕見判決  引起議論  不就表示不是常態嗎43F 05/31 12:21

新北市一名郭姓男子去年到游姓妻子經營的卡拉OK店談判,要求游女撤回對他的家暴告訴
,見游女熱絡招呼林姓前男友等人,郭男抓狂持刀當眾刺死新婚不到一年的游女,再自捅
腹部倒地但獲救,法官指郭男接受精神鑑定,確認案發時很清楚自己在殺妻,郭男出庭宣
稱片段失憶,應屬狡辯,並無任何符合法定減刑的條件。不過法官認為,郭男受多重事件
挫折刺激而情緒失控行兇,並非預謀,手段殘忍但未達殘虐須判死程度,且郭男殺人後立
刻自戕,企圖同歸於盡,足見良心未泯,雖尚未與游女家屬和解,應已知悔悟。檢方上訴
認為郭男當眾殺妻、手段兇殘,造成死者家屬哀痛逾恆,且遲未誠心賠償和解,判刑15年
實在太輕,應改判死刑,最高院仍維持原判決定讞。

游女熱絡招呼林姓前男友等人
=>受多重事件挫折刺激而情緒失控行兇 未與家屬和解 15年有期徒刑

先前婚姻生活及調解程序中對被害人累積之不滿
=>非難以承受之重大變故 殘暴、恣意殺害被害人 死刑

obovqq: 他有可能就一時情緒失控啊 很多變態才該判死吧?44F 05/31 12:21
iam0718: 法律人的標準 就是搞到法律人你就完蛋45F 05/31 12:22
f30607: 法律人集體失蹤啦46F 05/31 12:22
Gamelop: 法律是講求證據的,為什麼允許用 有可能這種模糊字眼啊47F 05/31 12:22
iam0718: 變態哪能判死 沒看過與惡嗎 要好好研究預防下一個阿48F 05/31 12:23
accidie: 唷~~法律人發聲了49F 05/31 12:23
ab4daa: 自助餐吃起來50F 05/31 12:25
Tenging: 刑法增修條文: 法律人不安與惶恐51F 05/31 12:26
d16352003: 覺得搖頭52F 05/31 12:26
※ 編輯: sixpoint (118.166.2.184), 05/31/2019 12:30:59
ogcman:  殺法律人一律死刑 這常識吧 法界默認 雖然沒法條53F 05/31 12:27
ogcman: 因為人人平等 立法會牴觸憲法
headcase: 笑死 惱羞喔 罕見判決咧 難道殺人很常見ㄇ55F 05/31 12:29
asdf70044: 打的一手好拳 凹凹拳~56F 05/31 12:30
AZBTPATONY: 對法官比中指也是不可教化喔 有個比中指被判死 笑死人57F 05/31 12:33
rapnose: XDDDDDD 你不要這樣58F 05/31 12:35
NoNuclear: 啪啪啪59F 05/31 12:35
shinewind: 打臉打的好XD60F 05/31 12:35
obovqq: 判決書都講白了 造成律師和其餘專業(法律)人士慌恐咩61F 05/31 12:37
obovqq: 真該死對ㄅ
babyMclaren: 個案謝謝指教63F 05/31 12:38
HDSM: 高調64F 05/31 12:38
rapnose: 推原po補充其他例子。XDDDD65F 05/31 12:39
SiLlYWanKer: 法官檢察官垃圾的一狗票 法律人自以為高級 黨國孽餘66F 05/31 12:39
SiLlYWanKer: 推爆這篇 一堆垃圾法官 看不爽就送去死毫無專業素養
jarrodqq896: 法律人神聖不可侵犯這條應該直接寫入憲法 懂?68F 05/31 12:41
tw2000: 想自殺的 知道該怎麼做了吧!69F 05/31 12:42
sdflskj: 自 由 心 證70F 05/31 12:42
annishot: 萬般皆下品,唯有法律人。以後路上前科犯都法律系的XDD71F 05/31 12:42
ts05593818: 垃圾司法系統72F 05/31 12:44
gh34163: XDDD73F 05/31 12:45
zoeapezoo: 法官需要一個判決大資料庫 不然真的自由心證74F 05/31 12:45
lin5656: 幹你整理的不錯喔,太經典75F 05/31 12:47
huang0508: 協尋法律人76F 05/31 12:55
lulumii: 律師要證明教化可能 要有統計顯著性根據耶 沒唸過書嗎77F 05/31 12:56
ALENDA: 為了自己的那天成為受害者時權益能被在意,大家閒暇去唸個78F 05/31 12:56
ALENDA: 法學位吧
Mrchungken: 法律人講不贏就法盲跳針啊80F 05/31 12:58
smallz: 垃圾法官81F 05/31 12:58
ALENDA: 台灣需要刑事案件除犯罪事實外,加害人、受害人學經歷、年82F 05/31 12:58
ALENDA: 紀、財務狀況、刑度的大數據庫
Tenging: 廢死團體這時候才應該幫洪當興辯護不是嗎 兩公約不見啦84F 05/31 13:01
Tenging: 洪案法官突然覺醒認真上班 廢死團體啞巴到想放屁都難
Tenging: 1不爽法官 2肚爛廢死雙重標準
Tenging: 一次看清兩個笑話
SeTeVen: 樓下法匠說你法盲88F 05/31 13:02
LOWJ: 我不是 樓下自稱法律人來說大家法盲89F 05/31 13:04
Tenging: 廢死團體是不是故意放生洪當興 廢死團體呢90F 05/31 13:04
Xinlong: 打臉打的好91F 05/31 13:06
turbomons: XD92F 05/31 13:07
SentLiTryPay: 感謝整理93F 05/31 13:07
goldflower: 簽名檔XD94F 05/31 13:10
ALENDA: 為什麼這個案子不能用剛出完庭義憤難平,所以一時心神喪失95F 05/31 13:12
ALENDA: 鑄下大錯,但當事人面對人生重大挫折,其情可憫,反而是罪
ALENDA: 大惡極? 因為其中一位受害者是律師? 有個新莊小女生父母
ALENDA: 雙亡被神棍騙財騙色連父母遺留的房子都被設計侵吞,最後對
ALENDA: 神棍喪失利用價值被殺還被焚屍,結果這不算最大惡極? 幾
ALENDA: 年處心積慮摧毀一個孤女這叫還尚有人性? 我真心不懂台灣
KennethC: Xddddd101F 05/31 13:13
ALENDA: 法官的依據102F 05/31 13:13
VischDonahue: 你回去多唸書啦  說可教化就是可教化啦103F 05/31 13:15
joe9211: 只要兇手有跟家屬和解 就不會被判死刑了啦104F 05/31 13:15
leokind: XD105F 05/31 13:17
astrayred2L: 法律人快來出個聲啊www106F 05/31 13:18
ch25998850: 台灣法界最大笑話107F 05/31 13:19
abadjoke: 法狗還敢來阿 乖乖吃完便當回去蹲補習班啦108F 05/31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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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Sifox 說讚! ( ̄︿ ̄)p JosephC0227 說瞎!
1樓 時間: 2019-05-31 13:38:10 (台灣)
     (編輯過) TW
威脅司法就死刑   不然一堆人就跑去恐嚇律師跟檢察官或法官就好了
2樓 時間: 2019-05-31 14:06:22 (台灣)
  05-31 14:06 TW
法律自助餐XD
3樓 時間: 2019-05-31 14:38:43 (台灣)
  05-31 14:38 TW
為什麼遲遲不推司法改革「陪審團制」?!
就是為了可以吃自助餐呀~~ XD
4樓 時間: 2019-05-31 15:20:56 (台灣)
  05-31 15:20 TW
其實就算是已經過最高法院成立的判例,在一般判決時依然是僅供參考不受拘束的,除非說刑法規定5-7年你給他判死刑,不然就自由心證囉還能怎樣 (茶
5樓 時間: 2019-05-31 16:28:54 (台灣)
  05-31 16:28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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