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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2-22 19:09:2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ensokyo (野生の離島)
標題 [新聞] 司法震撼彈!累犯加重本刑1/2 大法官宣告
時間 Fri Feb 22 16:48:16 2019


蘋果

司法震撼彈!累犯加重本刑1/2 大法官宣告違憲

《刑法》規定累犯加重本刑至1/2,但大法官認為,不分犯案情節、惡性一率加重最低本
刑,導致行為人受到的刑罰超過他應該負擔的罪責,導致人身自由受到過於苛刻的侵害,
違反《憲法》的罪刑相當原則,也牴觸《憲法》的比例原則,因此今天作成釋字第775號
解釋,宣告《刑法》第47條第1項關於累犯加重其刑1/2的規定違憲,有關機關須於解釋公
布之日起2年內修法,在法律修正前,法院應依本解釋意旨裁量是否加重最低本刑。(丁
牧群/台北報導)


https://goo.gl/HvMT24
司法震撼彈!累犯一律加重本刑 大法官宣告違憲 | 蘋果日報
[圖]
《刑法》規定累犯一律加重最低本刑,最重可加至1/2,但大法官認為,不分犯案情節、惡性一律加重最低本刑,導致行為人受到的刑罰超過他應該負擔的罪... ...

 

德政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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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SRxTJqM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0825299.A.D16.html
pikakami: 這屆大法官的釋憲數應該會讓法律系學生氣到中風1F 02/22 16:49
Chopper: 酒駕人渣歡呼2F 02/22 16:49
coollfd 
coollfd: 資進黨開的法院,頗呵3F 02/22 16:49
walkmen: 台灣真是犯罪者的天堂4F 02/22 16:49
cp109: ...END 犯人:好爽5F 02/22 16:49
Hooz: 酒駕表示欣慰6F 02/22 16:49
gankgf: 馬狗提名的不意外7F 02/22 16:49
meta41110: 說個笑話:台灣法律8F 02/22 16:49
deann 
deann: 好棒棒!! 又可以判更輕了9F 02/22 16:49
tkucuh: 這就是叫立法院自己修法就確定好刑度不是?10F 02/22 16:50
vincent0965: 以後酒駕最多關三天好了11F 02/22 16:50
bolten: 讚讚,罪犯的天堂,惡人的寶島12F 02/22 16:50
VVizZ: 耶 耶耶 強姦犯表示爽13F 02/22 16:50
cp109: 那些大法官 坐好車 住好宅  根本不會遇到壞人14F 02/22 16:50
Neisseria: 那些重刑犯能投票嗎?這算什麼鬼利多15F 02/22 16:51
tchialen: 明年一定要教訓DPP16F 02/22 16:51
light20735: 登山客頂多加害人的人權是最重要的17F 02/22 16:51
hsunting2000: 以後酒駕跟強姦的都爽了18F 02/22 16:51
dss: 呵呵19F 02/22 16:51
fatz: 好啊20F 02/22 16:52
zxcbrian: 很多人不識字 顆顆,不分情節一律加重,重點在這識字嗎?21F 02/22 16:52
f124: 正確 刑罰多久就是多久 哪有累犯這種事 搞笑喔22F 02/22 16:52
zxcbrian: 很多人不識字 顆顆,不分情節一律加重,重點在這識字嗎?23F 02/22 16:52
hihi29: 導致行為人受到的刑罰超過他應該負擔的罪責==蔡母豬司改?24F 02/22 16:52
kaminari22tw: 酒駕性侵累犯通通要出來了嘻嘻25F 02/22 16:52
Neisseria: DPP 每次聲望上來一點就會弄一些爛政策,學不乖啊 XD26F 02/22 16:52
bestteam: 這屆大法官真的很勇敢27F 02/22 16:52
linceass: 希望李宗瑞可以減刑28F 02/22 16:52
Matamune: 好棒 原來多姦多殺多撞死幾個比較划算喔!!29F 02/22 16:52
cp109: [新聞] 酒駕都輕判!黃國昌爆:98%判刑都在6個月以下30F 02/22 16:52
dss: 姦一次不夠,要姦好姦滿,歡迎來到強姦天堂31F 02/22 16:52
chimd: 大法官帥氣滿點32F 02/22 16:53
Matamune: 宗瑞哥還不快依這個釋憲提起超級上訴啊33F 02/22 16:53
dss: 到印度還要擔心被私刑到死,歡迎來台灣34F 02/22 16:53
azytjr: 最低刑期都調高,就不用考慮累加不累加35F 02/22 16:53
zxcbrian: 不曉得是黨工還是五毛,八卦水準接近爆料公社喇,嘻嘻36F 02/22 16:54
Leo4891: 酒駕 性侵 殺人累犯表示欣慰   呵呵37F 02/22 16:54
cp109: 都已經輕判 還廢掉累犯加刑   犯罪人天堂38F 02/22 16:54
fedona 
fedona: 左膠島39F 02/22 16:54
f124: 宗瑞也沒用吧 他那個是一罪一罰 還是要關這麼久阿40F 02/22 16:54
garcia: 監獄門口會看到排隊出獄的人潮嗎?41F 02/22 16:54
Leo4891: 累犯還要考慮啥情節輕重喔 笑死 第一次姦殺 第二次只殺人42F 02/22 16:55
chimd: 大法官的決定跟民進黨政府政策是圓是扁完全無關43F 02/22 16:55
gay7788: 呵呵,酒駕又多了一個誘因囉44F 02/22 16:55
apflake: 不食人間煙火,住高級社區的法官肯定沒有和毒癮犯住在同社45F 02/22 16:55
xinh: 意思是最低刑刑期全都要上調的意思嗎46F 02/22 16:55
Laotoe: 善良和正義都回來囉!偉哉XD47F 02/22 16:55
s81048112: 不分犯案情節、惡性一率加重 => 違憲48F 02/22 16:55
f124: 最好無關 左膠政府愛亂搞 大法官會舔阿 科科49F 02/22 16:55
Leo4891: 因為只殺不姦情節較第一次輕  有悔意可教化輕判這樣嗎?50F 02/22 16:55
omegajoker: 犯罪者天堂啊51F 02/22 16:56
ChinkFilmsZZ: 好多人不識字 台灣人真的民智未開52F 02/22 16:56
Tchachavsky: 蠻爽的阿    累犯仔 爽死  大家放出去又可教化53F 02/22 16:56
Leo4891: 怎不說累犯就是不鳥你無視法律54F 02/22 16:56
baiya: 李宗瑞快上訴減刑55F 02/22 16:56
iam0718: 最低都上條馬上有另一波聖人會靠腰拉56F 02/22 16:56
Leo4891: 反正累犯沒差 難掛大家酒駕喝爽爽  撞死人再說啦57F 02/22 16:56
widec: 鬼島真的是罪犯天堂58F 02/22 16:56
Tchachavsky: 現代   縱囚論   減去加重其刑 累犯仔 都可教化拉59F 02/22 16:57
NSyaoRan: 法律人只認法 不好意思我只認理 累犯就應該加倍啦60F 02/22 16:57
kanonehilber: 智障法官 幹61F 02/22 16:57
apflake: 區的經驗,那種人是癮發作拿一把刀就要闖民居偷錢,順手拿62F 02/22 16:57
poeoe: 覺得台灣刑度還不夠低嗎 唉……63F 02/22 16:57
Neisseria: 直接墨西哥化 嘻嘻64F 02/22 16:57
fgh8971: 看內文好嗎......65F 02/22 16:57
Tchachavsky: 累犯仔天堂                  法官真的是公門 好修行66F 02/22 16:57
NSyaoRan: 我管他有沒有違憲 就是這樣67F 02/22 16:58
Leo4891: 這就是鼓勵酒駕阿 難怪一堆智障法官不肯扣車68F 02/22 16:58
eric19990726: 台灣最厲害的就是不讀書的廢物最愛靠腰 被打臉又會69F 02/22 16:58
schwarzwald: 無條件加重改成由法官判斷是否加重,又不是禁止加重70F 02/22 16:58
YukiPhoenix: 不要跳針無視情節  都累犯了難道他媽的有悔意?71F 02/22 16:58
Tchachavsky: 你就等他 一直犯  犯累了     累犯仔就不犯了  懂???72F 02/22 16:58
eric19990726: 說我就是不懂 真他媽一群低端人口社會亂源73F 02/22 16:58
schwarzwald: 。74F 02/22 16:58
NSyaoRan: 先加重無照罰則啦 吊扣駕照也沒屁用75F 02/22 16:58
remprogress: 所以要把所有罰則的刑罰年限拉高??76F 02/22 16:58
oherman: 八掛肥宅有閱讀障礙只看標題?77F 02/22 16:58
Leo4891: 不管啦  累犯就是有悔意  反正智障法官愛做功德啦78F 02/22 16:59
Tchachavsky: 你就等他 一直犯  犯累了     累犯仔就不犯了  懂???79F 02/22 16:59
m303lover: 釣出好多 沒有法學常識的人80F 02/22 16:59
apflake: 一段電線準備要綑綁受害者,法律根本罰不怕這種人81F 02/22 16:59
OhwadaAkira: 看不懂中文是不是 不分犯案情節、惡性一率加重82F 02/22 16:59
eric19990726: 可憐啊 台灣叫最大聲的 永遠是社會底層人士83F 02/22 16:59
Leo4891: 管你有無法學常識  法律人愛自爽就被民眾唾棄阿 笑死84F 02/22 16:59
pitalvlu: 讚 司法改革 民進黨作到惹 人民有感!85F 02/22 16:59
babysylvia: 李宗瑞不是累犯 放出來再犯才是累犯 ptt法盲好多呦86F 02/22 17:00
zxcbrian: 你們立法院自己去想怎麼量刑比較好,沒有一律這事,懂?87F 02/22 17:00
NSyaoRan: 為何不能加倍 不就違憲而已88F 02/22 17:00
welly520: 監獄不夠用了 沒辦法判那麼重89F 02/22 17:00
eric19990726: 不讀書 沒有思辨能力 只會被媒體帶風向 笑死90F 02/22 17:00
zxcbrian: 還以為是專制國家,爆料公社水準?91F 02/22 17:00
mu178: 可能很多人搞不清楚 實務上的累犯不是一般口頭說的累犯 累92F 02/22 17:00
mu178: 犯只要用刑法57條量刑即可
Tchachavsky: 監獄要爆滿了                        先踢累犯 笑死94F 02/22 17:00
doom3: 法匠又要出來玩文字遊戲囉 立法諸公們坐好囉95F 02/22 17:01
mu178: 累犯條文實務上就是盲腸條文 但花去法官大半時間去計算是否96F 02/22 17:02
gamania5972: 鄭捷、陳進興等表示:我死的好冤啊97F 02/22 17:02
mu178: 為累犯98F 02/22 17:02
jimmy885: 有一半以上大法官是馬英九提名,然後怪DPP,呵呵99F 02/22 17:03
allsame: 不是說因為不分情節一律加重才違憲嗎? 嚴重的案件用個案100F 02/22 17:04
allsame: 認定再加重也沒問題吧?
kokunmai: 罪刑相當102F 02/22 17:04
jimmy885: 然後鄭捷哪一點符合累犯?103F 02/22 17:04
mu178: 刑法上累犯=/=再犯或三振條款 他只是一個很複雜的計算而已104F 02/22 17:04
gh34163: 現在大法官蔡提名7位 馬提名的8位105F 02/22 17:05
newstar2007: 那就修法。所有的刑期都直接加重 就不違憲。106F 02/22 17:05
Falcone: 監獄早就爆炸了107F 02/22 17:05
hoanbeh 
hoanbeh: 一堆法盲 這早該刪了 累犯只能假釋標準嚴格 加刑根本迫害108F 02/22 17:05
Grillfish: 鄭捷應該不是累犯吧?109F 02/22 17:05
GingFreecss: 一堆人連累犯是什麼意思都搞不清楚就在吵真的好笑110F 02/22 17:05
orfan: 翻譯: 本來刑法說了算 現在換我說的算111F 02/22 17:05
iam0718: 陳就算了 跟鄭潔有啥關係112F 02/22 17:06
hosen: 這一屆大法官真是一群XXX113F 02/22 17:06
mu178: 譬如 鄉民知道假釋再犯反而不算累犯嗎114F 02/22 17:07
photoless: 死刑犯不死 台灣永無安寧115F 02/22 17:07
poeoe: 真的覺得台灣刑度還不夠輕?116F 02/22 17:07
tkucuh: 我都快笑死了一堆噓文...XDDD117F 02/22 17:07
ramirez: 一犯再犯 還保障他人權118F 02/22 17:07
jimmy885: 我是覺得你可以因為累犯處最高刑期,但不需要一律加重119F 02/22 17:08
poeoe: 都累犯了 為什麼不能加重?120F 02/22 17:08
tkucuh: "一、刑法第47條第1項有關累犯加重本刑部分,是否違反憲法121F 02/22 17:08
tkucuh: 行為不二罰原則?" 有人要解釋的嗎??XDDDD
souall: 修憲吧!落後憲法123F 02/22 17:09
chinhan1216: 媽的...累犯不加重 幹你民進黨的大法官別亂搞好不124F 02/22 17:09
jimmy885: 比如偷竊是5年以下,基本上第一次不可能判到5年125F 02/22 17:09
DudeFromMars: 司法改革 真成功啊 呵呵126F 02/22 17:09
poeoe: 台灣民眾不滿的是刑度太輕 最近酒駕才在吵刑度問題127F 02/22 17:09
mu178: 我覺得啦 先搞清楚什麼是刑法上的累犯再來嘘啦128F 02/22 17:09
hosen: 真想對這群人罵三字經,美國對累犯甚至有三振條款129F 02/22 17:10
chinhan1216: 我們要護航也護航的很無力130F 02/22 17:10
jimmy885: 你累犯者就直接判5年就好,刑度是法官可以考量的131F 02/22 17:10
apolloapollo: 轉型正義中 把錢轉進口袋中132F 02/22 17:10
coffee112: 台灣真的很棒,犯罪天堂,加害人的人權比較重要133F 02/22 17:10
tkucuh: 刑度太輕跟這釋憲根本無關...134F 02/22 17:10
opoos: 推文的結論令人嘆為觀止135F 02/22 17:10
poeoe: 犯罪天堂不是叫假的136F 02/22 17:11
tkucuh: 美國三振條款跟台灣累犯異同在哪??XDDD137F 02/22 17:11
hosen: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這群混蛋居然還要放寬138F 02/22 17:11
mu178: 我敢說上噓文應該不知道什麼是刑法上的累犯139F 02/22 17:11
kreuzritter: 都給你關一次了還學不乖再犯140F 02/22 17:12
tkucuh: 應該1/3以上都不知道。141F 02/22 17:12
allsame: 白話文翻譯就是累犯也要看後面犯的是什麼罪 不能一律不分142F 02/22 17:12
allsame: 去加重 很難懂嗎 還是大家以為累犯只限於重複犯同一罪?
tony0501: 狂144F 02/22 17:12
s09930851: 跟不讀書不識字的人吵幹嘛?145F 02/22 17:13
clala: 初犯的刑期不太會判到滿146F 02/22 17:13
OhwadaAkira: 累犯又不是指一再犯下相同罪行147F 02/22 17:13
gwjhs112: 跟八卦鄉民談法律哈哈,這裏只有法盲民粹148F 02/22 17:14
arrenwu: 看這推文 真的不能怪法律人不鳥鄉民 XDDDDDD149F 02/22 17:14
sunnydragon7: 但是酒駕會一直犯喔~150F 02/22 17:14
jimmy885: 對呀,初犯一般不會判滿,累犯就判最滿就好,有什麼好崩151F 02/22 17:14
hosen: 台灣不管再犯什麼罪,最多加重1/2152F 02/22 17:14
mu178: 再說一次 假釋再犯還不算是現行法的累犯喔 那你想想累犯的153F 02/22 17:14
mu178: 規定有無問題
babysylvia: 條文看一下啦 智障太多了XD155F 02/22 17:14
clala: 再犯的法官裁量可能就會判更久 甚至最高刑期 若再加重1/2156F 02/22 17:15
adjacent5566: 「不分情節一律加重」 合理嗎 噓的人在想什麼157F 02/22 17:15
poeoe: 有誰說一再犯下重複罪刑了? 難道犯不同的罪加重1/2就會有問158F 02/22 17:15
poeoe: 題?
arrenwu: 就好像一群多項式跟三角函數不會分的在談微積分一樣160F 02/22 17:15
hosen: 一群左膠智障還在拼命護航,美國人自己都受不了161F 02/22 17:15
tkucuh: 現在就是不分罪加重1/2...162F 02/22 17:16
jj782995: 過失傷害撞到人一次,拘役50天。兩次加倍喔,他媽三小?163F 02/22 17:16
MaBumblerQQ 
MaBumblerQQ: 三小啦164F 02/22 17:16
hosen: 台灣如果立個三振條款,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左膠鐵定又出來165F 02/22 17:16
OhwadaAkira: 講不聽就罵人 學校老師這樣教你的嗎166F 02/22 17:17
seamen: 累犯的構成要件真的滿蠢的 這樣改反而是好的167F 02/22 17:17
hosen: 靠腰 侵犯人權,怎麼可以關人一輩子沒自新機會168F 02/22 17:17
arrenwu: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看起來很爽 但實際上有問題169F 02/22 17:17
gwjhs112: 還有人在亂類比三振法案,你去看仔細人家法案內容好嗎?170F 02/22 17:17
gwjhs112: 三振法案適用在重罪,台灣的叫不分犯案情節一律加重。
winniees: 一堆白痴鄉民在+媒體斷章取義…八卦版 = 垃圾版172F 02/22 17:17
gwjhs112: 腦子這東西大家都有但會用的真的沒幾個173F 02/22 17:17
fuhoren: 關鍵句:不分犯罪行為輕重174F 02/22 17:17
tkucuh: 美國三振條款指一年以上刑度175F 02/22 17:18
allsame: 學理上有問題 但鄉民應該不想知道 例如更生人出來找不到176F 02/22 17:18
allsame: 工作五年內又去偷東西就變累犯了 但這樣有需要加重1/2?
allsame: 反正犯過一次法沒叛死刑社會也會要你死
cp109: ...法匠 覺青認為酒駕撞死人也是輕罪啦179F 02/22 17:18
jj782995: 是沒出過車禍被原告綁架的是不是,加重更好笑了,要和180F 02/22 17:18
jj782995: 解拿30萬來啦,不然加重關死你
OhwadaAkira: 一個案例是 不能安全駕駛,其後教召逾期→一律加重??182F 02/22 17:19
Benbenyale: 甲甲可以結婚就也違憲 爽 跟酒駕毒品犯一樣政治正確183F 02/22 17:19
Benbenyale: 啦
chinhan1216: 我覺得犯不同的罪都加重蠻合理的185F 02/22 17:19
clala: 不要想重罪 想些較輕的情節  譬如傷害偷竊吸毒之類的186F 02/22 17:19
carter44970: 推文真的很多沒看內容就紅的:|不看解釋文也看濃縮版187F 02/22 17:20
carter44970: 阿 難怪一堆非專業亂批評的87
tkucuh: 偷竊就是囉...189F 02/22 17:20
gwjhs112: 以後台灣刑法最好修改任何罪行一律死刑,交通法規也是,190F 02/22 17:20
gwjhs112: 不管怎麼樣都死刑最棒惹台灣成為世界上最安全的國家跟北
gwjhs112: 韓一樣呢
arrenwu: 要濃縮什麼?大法官講這段講得多清楚了?193F 02/22 17:21
pavacana: 一堆9.2又要崩潰了194F 02/22 17:21
silentence: 一堆白痴  不分條件加重本來就有問題了zzz195F 02/22 17:22
iamgaylan: 一堆沒看內文的就高潮XD196F 02/22 17:22
miauling: 這違憲?難怪台灣是犯罪天堂XDDDDDD197F 02/22 17:23
Busufu: 犯了再犯不能加重嗎? 還分條件?198F 02/22 17:24
silentence: 什麼時候才要處罰不用腦袋並加重1/2199F 02/22 17:24
Applications: 讚200F 02/22 17:24
DarkerDuck: 不分條件都加重的確不合理,應改成殺到法律人在加重201F 02/22 17:24
CHANYII: 台灣識字率有點低 內文都沒看202F 02/22 17:25
cocabell 
cocabell: 鬼島垃圾法律系專出司法敗類 立法敗類跟政治敗類 意外203F 02/22 17:25
cocabell: 嗎?
rengood: 有人要崩潰了205F 02/22 17:27
DazaiOsamu: "超過他應該負擔的罪責" 這句話最好笑lmao206F 02/22 17:28
r5e97nk63: 都2019還一堆法盲207F 02/22 17:29
carter44970: @arrenwu 大 上面就說違反罪行相當跟比例原則了208F 02/22 17:29
tkucuh: "不分情節"一堆人真的很好笑...209F 02/22 17:29
shukashu0816: 呵呵210F 02/22 17:29
arrenwu: @carter44970 你tag錯人了211F 02/22 17:29
newland: 就說比例原則啦 可能還要看之後修法怎麼寫吧 考點來摟~212F 02/22 17:29
a731977: 幹幹幹 我崩潰213F 02/22 17:30
iam0718: 超過他應該負擔的 沒有很好笑啊 看看前一陣說的肇逃214F 02/22 17:30
jiaching: 笑死215F 02/22 17:31
tkucuh: 釋憲文也有例子了。216F 02/22 17:31
jialin6666: 酒駕累犯歡呼。。。217F 02/22 17:31
carter44970: 而且大法官釋文有看了嗎?218F 02/22 17:31
sss880404: 為什麼大家不認真看司法院新聞稿呢?219F 02/22 17:31
tkucuh: 累犯又沒有取消...在歡呼什麼?220F 02/22 17:32
tingtingya: 台灣最重視加害者的人權221F 02/22 17:32
carter44970: arrenwu: @carter44970 你tag錯人了 抱歉_(_^_)_222F 02/22 17:32
smallcar801: 真的不懂天龍人的邏輯223F 02/22 17:33
jialin6666: 不分犯案情節、惡性一律加重最低本刑。。。224F 02/22 17:33
tkucuh: 算了不想推了,一堆人根本不看本文只看標題225F 02/22 17:33
lime1207: 哈 台灣法律真可笑 累罪加重只能用最低本刑226F 02/22 17:33
je321654: 真的犯罪天堂==227F 02/22 17:35
poeoe: 故意再次犯罪 加重不合理在哪?228F 02/22 17:35
peter819: 看完推文深深覺得台灣人法律程度低落到很恐怖229F 02/22 17:37
arrenwu: 法律程度? 我覺得已經是閱讀能力沒有達到基本水準了230F 02/22 17:37
yniori: 一堆法盲不意外~等你哪天犯法被抓,就知道這條有多恐怖231F 02/22 17:38
mutom: 這樣假釋也算違憲嗎?232F 02/22 17:38
jj782995: 不分情節真的是智障233F 02/22 17:38
newland: https://imgur.com/0SUKyVV 理由書寫得蠻好的==234F 02/22 17:38
[圖]
 
poeoe: 不要犯罪不就沒事了? 要件是五年內再次故意犯罪 對鄉民們來235F 02/22 17:39
poeoe: 說很難嗎?
cms6384: 別再修了 讀不完了237F 02/22 17:39
jj782995: 一堆人不會看字,也不懂不分情節的問題在哪238F 02/22 17:40
Neisseria: 所以是馬的椿要衝康 DPP?看得我好亂啊239F 02/22 17:41
shorong: 绿色执政 菜陰蚊 司法改革240F 02/22 17:41
persis0912: 這閱讀能力也太低落了吧…241F 02/22 17:42
hahaha021225: 還一直強調部分情節,五年內你都還能故意再犯,這確242F 02/22 17:42
hahaha021225: 定有悔改,回去隔離社會卡要緊
awe332: 法律人真的好棒棒…要不要作個民調…看看人民對司法有多244F 02/22 17:42
arrenwu: 看看這種閱讀能力 法律人何必鳥一般人民XDDD245F 02/22 17:43
mengche: 讚啦, 酒駕元年246F 02/22 17:43
awe332: 反感…你們才是活在自己的同溫層吧247F 02/22 17:43
arrenwu: 就好像一群寫程式永遠都有compilation error的人,你要跟248F 02/22 17:44
poeoe: 如果五年不再次故意犯罪 根本沒有累犯的適用 門檻已經很高249F 02/22 17:44
poeoe: 了
arrenwu: 軟體工程師討論函式庫怎麼寫?251F 02/22 17:44
hahaha021225: 法律人最懂法,所以頂撞法律人死刑,其餘可教化252F 02/22 17:44
arrenwu: 跟這種連基本語意都看不懂的討論法條才是浪費時間253F 02/22 17:45
Neisseria: 這種人本來就欠隔離,還要講成德政好棒棒254F 02/22 17:46
stun991: 呵呵…  好人權255F 02/22 17:46
DeadKaster: 買個窮鬼叫唆酒駕撞死這些低能大法官 很可以 超值256F 02/22 17:47
cerwvk: 不分犯案情節、惡性一率加重  <--- 不分犯案情節沒看到?257F 02/22 17:47
cerwvk: 閱讀能力這麼差, 也敢批評?
hahaha021225: 社會危險性高還是多回去關關259F 02/22 17:49
coaka: 幹260F 02/22 17:49
a04775: 法盲文盲們又要崩潰了 幫QQ261F 02/22 17:49
poeoe: 要區分犯案情節就是變成交給法官判斷 一堆殺人犯都只被輕判262F 02/22 17:49
pm8301104: 法盲好多.....263F 02/22 17:49
poeoe: 無期徒刑 哪有期待可能性可以期待法官判出適當的刑度?264F 02/22 17:49
cerwvk: 簡單例子, 因為肚子餓偷食物多次, 因為累犯而一直加重,265F 02/22 17:50
cerwvk: 合理? 一堆人思考很難?
hahaha021225: 好啦法律人語文能力最好,法條適用在個案每個都鬆267F 02/22 17:51
hahaha021225: 弛有度,可教化
poeoe: 不合理在哪? 如果是因為飢餓偷盜 關在監獄裡更能保證三餐溫269F 02/22 17:51
poeoe: 飽啦
mu178: 再說一次啦 刑法上的累犯根本不是你各位以為的再犯案 你各271F 02/22 17:51
mu178: 位一定不知道假釋中再犯更可惡 但不算累犯喔
cerwvk: 關個10~20年合理? 加重, 的意思就是一直加上去.273F 02/22 17:52
darkMood: 換一批,全拉圾274F 02/22 17:52
cerwvk: 我想大腦應該很好用.275F 02/22 17:52
mu178: 你們雙方都跑題了276F 02/22 17:53
poeoe: 加重本刑1/2 竊盜要怎麼關到10年20年……277F 02/22 17:53
carter44970: 這個社會最不缺的就是犯人(還有眼殘的人278F 02/22 17:54
carter44970: 這樣只會生出更多落魄的尚萬強
hahaha021225: 拿假釋救援囉,也不想想回流率多少,根本沒有達到280F 02/22 17:55
f30607: 垃圾法匠全都下地獄吧281F 02/22 17:55
hahaha021225: 假釋的目的282F 02/22 17:55
carter44970: 除非像他一樣幸運還有精力不然只會生更多社會問題283F 02/22 17:55
cerwvk: ... 我錯了284F 02/22 17:56
cerwvk: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5年以內故意再
cerwvk: 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cerwvk: 累犯定義.
poeoe: 只希望能有適當的刑度 不然這個社會似乎都是對守法者不公啊288F 02/22 17:58
a1379: 一堆文盲 重點是不分情節四個字好嗎289F 02/22 17:59
wxfreedom: 天啊 一堆文盲...290F 02/22 18:01
MASAMIFANS: 終於可以酒駕100次了291F 02/22 18:02
Callmefatty: 噓的有看解釋文嗎?累犯加重其刑沒有違憲 是無條件加292F 02/22 18:03
Callmefatty: 重1/2有違憲
hahaha021225: 五年以內故意再犯,真是有悔改教化性,所以要按情節294F 02/22 18:05
hahaha021225: 才行喔
tomwu770926: 冥禁洞不用選囉296F 02/22 18:05
Callmefatty: 不開心的應該去督促立法機關刑度上下限部分297F 02/22 18:06
KENGOD0204: 垃圾立委,要開演做事直撥。坐等法律人提議修法,還是298F 02/22 18:07
KENGOD0204: 機關推動修法
Callmefatty: 大法官沒說惡性重大不能罰更重喔300F 02/22 18:07
poeoe: 五年內都能故意再次犯罪了 一律加重刑度根本還好啊301F 02/22 18:07
hahaha021225: 是啦是啦,堂堂大法匠怎麼會錯呢,都是行政部門及302F 02/22 18:08
hahaha021225: 立法部門的怠惰
akai324: 覺得不合理的朋友可以看看法操 有詳細解釋304F 02/22 18:09
Peruheru: 在第一次都傾向輕判的情況下,加重其刑只是回到原本刑度305F 02/22 18:12
Peruheru: 這樣解釋不是也沒考慮到第一次輕判時讓犯人減少了應受刑
Peruheru: 除非第一次沒輕判,那這個解釋才有保護作用
colasung37: 以後是不是還要有簡體版本 推文某些人才看得懂中文308F 02/22 18:15
Peruheru: 希望修法只是在判加重其刑的做法上增加條件309F 02/22 18:15
piliwu: 鄉民閱讀能力大概停留在國小程度310F 02/22 18:16
Kyo5566: 未看先猜 越改越爛 司法已死311F 02/22 18:16
okwep: 垃圾法官根本毒瘤312F 02/22 18:16
keyman2: 一碼歸一碼憑蛇摸加重1/2,監獄是教化之地耶,嘻嘻313F 02/22 18:17
ethereal0204: 無視情節被打掉很正常啊314F 02/22 18:18
boboking2: 宗瑞可以早點出來了315F 02/22 18:19
w76530: 最後還是來個合併執行十年316F 02/22 18:20
Sabo5566: 幹你娘317F 02/22 18:20
douxid: 有教化可能!318F 02/22 18:21
q61n2m3kk: 大法官釋憲也算在DPP頭上? 人一藍,腦就..319F 02/22 18:24
lin916677: 憲法的比例原則可以這樣用喔?金北爛320F 02/22 18:25
dieyoung: 扯DPP的都是沒什麼基本常識和公民素質的人321F 02/22 18:31
ivstitia: 法盲傾巢而出322F 02/22 18:32
c58264cathy: 有沒有白話文323F 02/22 18:33
timbobo6808: 這是默許酒駕累犯盡量上路的意思火?324F 02/22 18:34
Spinner3: 法盲崩潰325F 02/22 18:35
hahaha021225: 這是為酒駕累犯可以更好金錢解決的解套326F 02/22 18:35
itano: 一率是   一律啦327F 02/22 18:36
hahaha021225:  之後說不定就可以看到酒駕累犯沒撞到人都沒被關過328F 02/22 18:39
hahaha021225: 的新聞
p2p8ppp: 法盲崩潰哈哈哈330F 02/22 18:40
derekhsu: 大法官釋憲不算在DPP頭上?那同婚為啥算在DPP頭上331F 02/22 18:42
deeder1: 司法改革?笑死332F 02/22 18:42
fufu3860: 還好我憲法修完了 不然這麼多釋字真的會背到中風333F 02/22 18:43
deeder1: 不能怪dpp?馬狗時代就不會有這麼扯的事情,換上菜提名334F 02/22 18:43
deeder1: 的7個就發生,誰的問題?
depe5175: 犯人:讚336F 02/22 18:46
leoncs106: 比例原則到底是什麼比例?黃金比例嗎?337F 02/22 18:46
IHD: 當然是有的人的比例比較比例啊 不然自助餐吃啥 放飯放飯338F 02/22 18:49
ironnash: 法盲崩潰潰339F 02/22 18:49
SHANGOYANYI: ...340F 02/22 18:50
pandaforever: 考生:341F 02/22 18:54
pandaforever: 憲法修完了還有國考等著呢 嚶嚶嚶
rapnose: 嗯,意思是,可以繼續看FortheLife的圖。343F 02/22 18:57
kkkaq123: 內文說的很清楚 不分犯罪情節不合理 不合理 不合理 推344F 02/22 19:05
kkkaq123: 文提的反覆酒駕如果夠惡劣還是有累犯的
amishitter: PTT法盲多就算了 文盲也多了346F 02/22 19:08
hahaha021225: 反覆酒駕還要看情節才惡不惡劣喔==347F 02/22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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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darkrise1980, JosephC0227 說瞎!
1樓 時間: 2019-02-22 18:27:10 (台灣)
  02-22 18:27 TW
···
感覺給垃圾很好脫罪,垃圾大法官...
2樓 時間: 2019-02-22 18:30:43 (台灣)
  02-22 18:30 TW
那不違憲的一罪一罰為何要打折合併執行?X,話都這些既得利益者在講。
3樓 時間: 2019-02-22 18:56:38 (台灣)
  02-22 18:56 TW
憲法過時了。
4樓 時間: 2019-02-22 18:59:18 (台灣)
  02-22 18:59 TW
資進黨:司法改革成績單,2020穩啦~
5樓 時間: 2019-02-22 19:01:19 (台灣)
  02-22 19:01 TW
···
中華民國的法官是不是都是人渣??
6樓 時間: 2019-02-22 19:05:45 (台灣)
  02-22 19:05 TW
哦~這就是司改成績單喔
阿不就廢物
7樓 時間: 2019-02-22 19:28:07 (台灣)
  02-22 19:28 TW
不違憲的一罪一罰有沒有打折也是要看法官爽不爽
不然宗瑞哥也不會關上27年了 (差3年無期
8樓 時間: 2019-02-22 19:29:39 (台灣)
  02-22 19:29 TW
搭配今日爆文另一條,欠12萬沒還肚破腸流,大家該知道以後怎麼辦了吧 (茶
9樓 時間: 2019-02-22 19:31:29 (台灣)
  02-22 19:31 TW
資進黨真的很用力在爭取歹徒的選票!?
10樓 時間: 2019-02-22 20:31:34 (台灣)
+1 02-22 20:31 TW
應該先把一罪一罰、合併執行修法吧,
數罪共罰的刑期折算後每一項罪,都比原本的單一罪刑的處罰輕!
合併執行居然自動幫罪犯減刑!
合併60年就要關滿才對,亂減刑!瀆職、違法!
一個人欠國家各種稅合併起來100萬,能合併執行罰30萬不成?
而且台灣的無期徒刑最多只判30年,那根本不是無期! 也要修法、台灣要有真正的終身監禁!!!!!! 判200年就必須關到死!!!
11樓 時間: 2019-02-22 21:26:15 (台灣)
  02-22 21:26 TW
DPP 一說要 司法改革  死刑犯  簡直 歡聲雷動!
12樓 時間: 2019-02-23 01:26:25 (台灣)
  02-23 01:26 TW
一群活在平行世界的廢物,他媽的為什麼我們要納稅養這些廢物?幹!
13樓 時間: 2019-02-23 06:34:05 (台灣)
  02-23 06:34 TW
加重1/2概念,也不會超過刑期上限好嗎,還是在裁量的範圍內好嗎…。如果累犯,刑責還一樣從最低刑責罰起,才真的是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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