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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2-13 15:55:2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xiemark (aisinjuro)
標題 [新聞] 法務部擬訂酒駕殺人門檻 立委不埋單
時間 Wed Feb 13 09:14:34 2019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法務部擬訂酒駕殺人門檻 立委不埋單

3.完整新聞內文:

法務部將研擬修正「刑法」,擬以酒測值0.75mg/L作為區別酒駕殺人與一般公共危險罪的
門檻,不過,藍綠立委對此態度都顯得有些保留,擔心修法可能造成漏網之魚,並批評法
務部修法完全不接地氣,根本「玩假的」。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認為,法務部這樣的修法,可能會造成漏網之魚,以酒精濃度多少來判
定是否為殺人的標準,某種程度上掉進邏輯風險,亦即喝酒還是可以開車,只要濃度未達
一定標準就不算是殺人?


江啟臣提到,若只規範酒測值達0.75以上視同殺人罪,未達0.75之酒駕肇事致死且為累犯
者,是否可以適用?再者,法務部的修正方向僅就一定酒測值者視為殺人罪處罰,那酒測
值未達0.75者,是否上路就不會受到重罰?這不是讓酒駕者繼續心存僥倖、繼續酒駕上路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認為,法務部研擬將酒測值0.75mg/L以上與一般所認定的酒駕酒測值
0.25mg/L以上分開,0.75mg/L以上酒駕殺人視同殺人罪,0.25-0.74mg/L仍視同公共危險
罪,法務部修法完全不接地氣,根本「玩假的」。

林俊憲說,「目前已訂定酒駕的酒測值標準,另外訂定更嚴格的酒測值,作為殺人罪的認
定毫無意義,將給酒駕者心存僥倖的空間」,他所提版本,沒有「設定新的高酒測值門檻
」,而是犯酒駕並致死即視為殺人罪。


江啟臣認為,現行司法實務已將飆車認定為「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若致死最重可處無
期徒刑,反觀酒駕致死最高卻僅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酒駕所造成的危險不比飆車輕已是社
會共識,修法加重酒駕刑度並增列死刑,當然合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1315/3639395
法務部擬訂酒駕殺人門檻 立委不埋單 | 焦點事件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圖]
法務部將研擬修正「刑法」,擬以酒測值0.75mg/L作為區別酒駕殺人與一般公共危險罪的門檻,不過,藍綠立委對此態度都顯得有些保留,擔心修法可能造成漏網之魚,並批評法務部修法完全不接地氣,根本「玩假的」。 ...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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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41.253
※ 文章代碼(AID): #1SOs-0jp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0020480.A.B73.html
hsunting2000: 哈哈立委1F 02/13 09:15
BlackBass: 聯合報被盜帳號?2F 02/13 09:15
lazo: 立委難得硬起來3F 02/13 09:15
poeoe: 立委說的沒錯啊 那 0.75以下就不算喔4F 02/13 09:15
LianD: 一樓標準只看標題5F 02/13 09:16
neilisme: 可以先調查一下 照這標準 目前有多少立委曾犯過殺人罪6F 02/13 09:16
Nagato: 難得有說人話的立委7F 02/13 09:16
Superxixai: 現行的0.25不也是落入邏輯陷阱8F 02/13 09:17
lwamp 
lwamp: 法務部的確是來搞笑的9F 02/13 09:17
mnb1234: 然後就這樣拉扯中 又過一年什麼都沒改變10F 02/13 09:17
MDCCLXXVI: 民進黨立委提比較好耶11F 02/13 09:17
BaRanKa: 這兩位委員應該不是該案召委12F 02/13 09:18
pytzog: 難得立委有腦袋清醒的時候13F 02/13 09:18
Isveia: 要罵立委的先把內文看完,這次藍綠兩個立委說的都沒錯,法14F 02/13 09:18
max60209: 立委會怕15F 02/13 09:18
walhalla: 江啟臣是國小畢業嗎,邏輯好怪...16F 02/13 09:19
alog: 我猜江啟臣跟林俊憲講這些幹話前一定沒有去了解為什麼列為17F 02/13 09:19
Isveia: 務部定酒測標準視為是否殺人根本莫名其妙,本來就是有測出18F 02/13 09:19
alog: 殺人罪19F 02/13 09:19
Isveia: 酒駕就是通通要視為殺人,不然絕對有投機者鑽漏洞的。20F 02/13 09:19
a27588679: 支持21F 02/13 09:20
alog: 他是要提高可責性 你他媽以為酒駕超過那個標準就算殺人罪來22F 02/13 09:20
poeoe: 到底有沒有看完立委說什麼啦 立委是覺得法務部0.75的門檻太23F 02/13 09:20
alog: 論定喔 也要構成要件適用好嗎24F 02/13 09:20
poeoe: 高好嗎25F 02/13 09:20
Sinreigensou: 不意外26F 02/13 09:20
Mradult: 死不鞭刑才奇怪,鞭看有沒有用都不敢27F 02/13 09:20
Murloc: 這些立委先標起來28F 02/13 09:21
eko112: 哈哈哈 有啥好意外的 XD29F 02/13 09:21
poeoe: 定0.75的高門檻本來就很奇怪30F 02/13 09:21
BaRanKa: 這本薄薄憲法保障東保障西 惡人也是人也都保 怎麼鞭31F 02/13 09:21
walhalla: 笑噴~江根本就是來亂的,他敢提有測出就殺人罪起訴嗎?32F 02/13 09:22
seemoon2000: 說得沒錯啊 為什要訂0.75 而且這門檻太高了吧33F 02/13 09:22
poqwiuer: 立委 那0.25好了~34F 02/13 09:22
alog: 就算法務部標準不夠好 來 你們是怕跑紅帖還是在外交陪自己/35F 02/13 09:22
poeoe: 這次藍綠兩個立委都說的很對啦36F 02/13 09:22
alog: 助理/小孩出事嗎 ㄏㄏ37F 02/13 09:22
yannicklatte: 不意外38F 02/13 09:23
sagarain: 酒駕就重判 不要讓法官心證空間 很難嗎39F 02/13 09:23
CALLING: 每個人酒量不一樣 有些人只喝到0.15也可以達到0.75的效果40F 02/13 09:23
seemoon2000: 現在規定是0.15 要就設0.3吧41F 02/13 09:23
Isveia: 不應該定標準,而是只要有酒駕通通以殺人罪論處,否則根本42F 02/13 09:24
alog: 標準訂到0.75就覺得有漏洞 喔  幹現行是有多好43F 02/13 09:24
Isveia: 無法遏止酒駕一再發生。44F 02/13 09:24
poeoe: 酒駕致死就直接拉高刑度就好了 還設0.75高門檻幹嘛45F 02/13 09:24
coollfd 
coollfd: 民進黨不ey46F 02/13 09:24
alog: 想到這裡就覺得這個法律這的很雞掰47F 02/13 09:24
bluu: 我也覺得不接地氣0.15就要判刑才對48F 02/13 09:24
haha98: 立委說得很好啊 0.74~0.25那麼多 假掰法務部被看破了49F 02/13 09:25
alog: 想當初酒駕加重幹0娘不知道死多少人才換來加重 外加媒體天50F 02/13 09:25
SFlash: 這種北七媚眾的法千萬別過51F 02/13 09:25
alog: 天報導類似葉少爺的新聞52F 02/13 09:25
asdf70044: 不意外53F 02/13 09:25
haha98: 法綠人 可笑54F 02/13 09:25
poeoe: 跟現行有什麼關係? 藍綠兩個立委的意思都是要大幅增加酒駕55F 02/13 09:25
poeoe: 致死的刑度好嗎
sagarain: 有喝酒就不該上路57F 02/13 09:26
olddadwind: 直接零容忍不就好了58F 02/13 09:26
SFlash: 跟止兀當年提的公眾場合無差別殺人罪一樣北七59F 02/13 09:26
mosszombie: 那改成只要有反應且確定是有飲酒肇事致死即以殺人罪論60F 02/13 09:26
IFeelSoAlive: 台灣立委不意外嘻嘻61F 02/13 09:26
Imeow5566: 這次立委的發言正確 法務部的提案根本莫名其妙62F 02/13 09:27
mosszombie: 這樣就沒有模糊空間了 有喝肇事致死就是殺人63F 02/13 09:27
SFlash: 所以我暗地針對殺人的刑度比較低嗎64F 02/13 09:27
alog: 好吧 如果他們要支持只要致死算殺人我就改觀65F 02/13 09:28
iam0718: 漏洞要給人發揮的66F 02/13 09:28
piece1: 反正立委很多人可以選..不選垃圾還有廢票可以投!67F 02/13 09:28
felixden: 阿就直接酒駕抓到一律罰20萬,絕不寬容就好了68F 02/13 09:28
felixden: 一定一堆人怕
BaRanKa: 20萬? 很多開BMW 賓士或凱燕的好像不痛70F 02/13 09:30
w12389034e: 說的好 那以後驗得到酒精濃度的一律視為殺人罪71F 02/13 09:30
bcmaple: 直接酒駕全都視同殺人罪 這樣不就好了72F 02/13 09:31
maxisam: 標題明顯故意誤導73F 02/13 09:31
jacky336: 立委的藉口74F 02/13 09:31
Isveia: 罰錢是最沒用的,窮人裝死,富人根本跟零用錢一樣 zzz75F 02/13 09:32
iam0718: 20萬 酒駕通常不是錢太多就是爛命一條無產的76F 02/13 09:32
iam0718: 法律真的只對普通正常人有嚇阻力拉
loveyanzi03: 然後立委做了什麼?78F 02/13 09:33
as349349: 就說最難關在立委 一堆做賊心虛的怎麼修79F 02/13 09:34
winiS: 急著砍勞權,酒駕不買單80F 02/13 09:34
khuntoria: 照江的邏輯 喝酒做很多事都有危險 直接禁酒好了81F 02/13 09:34
kobe7610: 希望這些立委被酒駕撞死 幹你娘的垃圾82F 02/13 09:34
paladada: 那就訂成只要酒駕撞死人就是殺人罪,不管酒測質多少83F 02/13 09:35
winiS: 藍委嫌太低、綠委要接地氣84F 02/13 09:35
walhalla: 頗呵~從沒提酒駕要修法的立委,跳出來指責政府修太寬鬆?85F 02/13 09:35
sprucewind: 林俊憲比較好吧!犯酒駕致死即為殺人罪!很好啊86F 02/13 09:36
Jaroz: 要修快修  不要出一張嘴87F 02/13 09:36
Mohism: 江啟臣說的沒錯啊 一堆說他邏輯怪的人 邏輯才怪88F 02/13 09:36
xsexyx: 立委就是一群沒讀書的黑道流氓89F 02/13 09:36
walhalla: 這不就是~平常不做事的看有人提意見馬上跳出來高談闊論90F 02/13 09:36
poeoe: 其實兩個立委實質意思一樣啊 一個是酒駕致死即為殺人罪 一91F 02/13 09:37
Mohism: 江說肇事者未達0.75 但卻是酒駕肇事致死的累犯 那怎麼辦?92F 02/13 09:37
poeoe: 個是把酒駕致死最高刑度拉到死刑 和殺人罪最高刑度相同93F 02/13 09:37
sprucewind: 推文一堆沒看內文就在靠北立委的文盲94F 02/13 09:38
poeoe: 不管是誰的 都比什麼0.75好太多了95F 02/13 09:38
Allen0315:     闌尾試圖想要帶風向 想當初是誰修的法???96F 02/13 09:38
Mohism: 江啟臣第二個問題跟林俊憲是一樣的 你訂0.75那就有人會去97F 02/13 09:38
Mohism: 拚看看是不是0.75以下 反正喝不多還是可以上路
CodefarmerX: 我懷疑上面到底有多少人有看完新聞,他講的哪裡有問99F 02/13 09:39
CodefarmerX: 題?不超過0.75撞死人就不構成殺人?
solarcells: 柯建銘的兒子柯韋任就有新聞到0.77 mg101F 02/13 09:39
walhalla: 拿累犯去扯0.75不夠白癡嗎?那個法條不是累犯加重罰則?102F 02/13 09:40
yokomata: 0.75太寬鬆了103F 02/13 09:41
moto000: 太扯了 民意是屁104F 02/13 09:41
sprucewind: 就有些人只看標題就以為立委在擋啊!連內文都不看105F 02/13 09:42
CALLING: 酒後開車被攔到直接論殺人未遂 預備著手都滿足了106F 02/13 09:42
pony666: 那是不是沒撞到人就沒事 這更會有僥倖心態吧107F 02/13 09:42
walhalla: 0.75寬鬆根本假議題,訂嚴點這些立委就會通過?呵呵你信??108F 02/13 09:43
sprucewind: 兩立委意思是酒駕殺人不應訂標準,直接殺人論定啊109F 02/13 09:43
poeoe: 這次兩個立委都直接看出0.75的門檻很有問題 該鼓勵啊110F 02/13 09:44
fujimoto: 一堆垃圾111F 02/13 09:44
vykxtoz: 其實應該修法的是過失致死刑度過低112F 02/13 09:45
a28200266: 用法律不夠嚴來反駁改法?不覺得怪怪的?113F 02/13 09:46
johnson8106: 大家是都沒看內文嗎?兩位立委都是對的啊114F 02/13 09:46
a28200266: 講白了有定這有比現在好啊115F 02/13 09:47
edoggiagia: 鬼島很多智障只看標題,然後又怪記者亂下標題116F 02/13 09:47
walhalla: 政客話術不懂嗎?兩位立委有白紙黑字說建議測出就殺人罪?117F 02/13 09:47
ter2788: 立委呵呵118F 02/13 09:48
NSYSUEE: KMT立委還要繼續擋?真的是沒救了119F 02/13 09:48
ter2788: 這樣拖幾時要過啊?120F 02/13 09:49
walhalla: 說你的辦法很有問題!然後慢慢把事搓掉~這玩法太老套啦121F 02/13 09:49
silstone: 立委提案一堆結果立院不審 然後法務部提的也被否決 笑死122F 02/13 09:49
andyjay654: 0.75太高123F 02/13 09:50
ter2788: 只要不是零立委都可以說 那前面都是漏網之魚124F 02/13 09:50
eric791112: 法務部確實玩假的啊呵呵125F 02/13 09:50
enjoyyou: 法官會出來打臉 酒駕目的"移動"沒有殺人意圖 不成立殺人126F 02/13 09:50
ter2788: 拖到選舉完都不會過啦 選舉過誰在乎127F 02/13 09:51
arthurkot: 酒駕造成死亡就殺人罪,傷人則是殺人未遂,其餘用現行128F 02/13 09:51
arthurkot: 法律從嚴處理,這樣很難?
ian0626: 人一綠 腦堪慮130F 02/13 09:52
a28200266: 講白了啦 玩假的也比沒完好 林俊憲就是在講幹話想搓掉131F 02/13 09:52
kevin45632: 呵呵 鬼島不意外132F 02/13 09:53
y1896547: 昨天委員會冷凍委員版本說要等法務部版本,今天就不滿法133F 02/13 09:54
y1896547: 務部版本,很有默契喔
davidturtle: 說什麼立委在擋的有沒有看內文啊135F 02/13 09:54
jeff12280: 酒駕0容忍啦136F 02/13 09:55
Leika: 過半的資進黨必須負責137F 02/13 09:56
bigpowerplay: 八卦真的是政治正確版138F 02/13 10:01
gay7788: 真的不接地氣,應該酒測有值就算殺人139F 02/13 10:03
tanby: 內容跟標題差太多了吧140F 02/13 10:04
chrisk0613: 酒駕殺人者就償命 有傷人皆當故意殺人141F 02/13 10:05
seal998: 法務部提出的亂來法案根本在給酒駕解套142F 02/13 10:06
a0913: 呵呵  聯合報 標題殺人阿  不買單因為 0.75以下還要加重143F 02/13 10:06
aquaunder: 酒駕就是故意殺人罪阿 訂什麼垃圾門檻 還我納稅錢144F 02/13 10:07
sendicmimic: 放心今年照樣會有酒駕撞死人,法務部跟立委還是裝死145F 02/13 10:08
vi000246: 是不會提更好的方案喔 只會嘴炮146F 02/13 10:11
plusonezero: 標題殺人147F 02/13 10:12
ionchips: 反正最後沒改就是在嘴砲而已  不管哪邊都是148F 02/13 10:13
hellodio: 我覺得更大的邏輯漏洞是,若酒駕致人於死視同殺人罪,那149F 02/13 10:14
hellodio: 酒駕就該視同殺人未遂才對,要不然酒駕跟酒駕致人於死刑
ionchips: 要就快動  不要整天在那嘴砲怎麼修會更好151F 02/13 10:14
hellodio: 度差異實在太大,也給人僥倖感,但我猜酒駕視同殺人未遂152F 02/13 10:14
hellodio: 這沒人敢提。
intointo: 以後酒測數值會轉彎信不信154F 02/13 10:15
jenqhau: 聯合報標題殺人,訂鳥門檻還敢叫立委接受155F 02/13 10:15
kiergh: 還行啊 立委的意思是要更嚴格吧156F 02/13 10:16
dreamnook: 僥倖啥 喝不夠多所以不算殺人罪這樣嗎O_o157F 02/13 10:19
aa1052026 
aa1052026: 立委講得很好啊 今天如果酒測0.74跟0.75 處置天差地遠158F 02/13 10:25
aa1052026: 噓文的是眼睛跟屁眼互換?還是只看標題不看內文?
AkumaII: 參考美日配套標準就好了,自己發明都是打假球啦160F 02/13 10:27
xhung: 訂0.75有漏網之魚 所以不訂??? 智障立委161F 02/13 10:27
a16888: 因為會整到自己啊162F 02/13 10:31
JONES0816: 立委怕死囉 這樣以後怎麼選民服務 怎麼跑攤163F 02/13 10:32
Falagar: 作秀 我猜10年後還在吵酒駕立法......164F 02/13 10:33
totocc: 一堆人沒看內文165F 02/13 10:35
as80110680: 其實挺有邏輯的阿,但敢不敢繼續修166F 02/13 10:36
nicayoung: 標題殺人,垃圾的是法務部167F 02/13 10:40
fago: 繼續吵  大家就會忘了  藍綠立委伎倆168F 02/13 10:43
fago: 民進黨:國民黨不修法
fago: 國民黨:民進黨完全執政不修法
fago: 國民黨+民進黨+藍蛆+綠吱  都是一群垃圾
rochiou28: 既然立委你們都懂那就快完真的啊172F 02/13 10:47
RoaringWolf: 怕關到自己,一群垃圾173F 02/13 10:47
u9540150: ㄏㄏ立委174F 02/13 10:50
j147589: 看內文好嗎 立委說得有道理啊175F 02/13 10:55
daylight9157: 標題誤導滿嚴重的,立委說的其實是正確的。今天大眾176F 02/13 10:58
daylight9157: 想要的應該是酒駕「肇事致人於死」
daylight9157: 視同殺人罪。但法務部卻在這個提案裡加了一個「酒精
jerrychiu: 訂太嚴這樣高官撞死人怎麼開脫啊法務部很貼心的179F 02/13 10:59
daylight9157: 濃度達0.75才算」的高標準180F 02/13 10:59
daylight9157: 有人喝0.15照樣會撞死人好嗎?酒駕可怕的不是酒精濃
daylight9157: 度,是「開快車」跟「不管交通安全」
daylight9157: 法務部這樣提案擺明給了一個超大的漏洞「只要我的濃
daylight9157: 度低於0.75就算撞死人也不算殺人」
woodiewoodie: 不要再用支那用語185F 02/13 11:00
ilove5072: 純噓標題,明明就是法務部提案爛,186F 02/13 11:06
keyman2: 內文不錯,推個187F 02/13 11:12
nekoares: 天天在接地氣到底是要接去哪裡啦188F 02/13 11:13
benson1212: 媒體有夠噁心 立委說的對小還搞標題黑189F 02/13 11:19
zanmarouga: 修完再說 刻意製造分歧爭議 開會時開始吵到無法審 拖190F 02/13 11:19
zanmarouga: 到大家忘記就贏了 這種手法也不是第一次用了
winiS: 沒事就撞死人哪會忘,媒體報不報而已192F 02/13 11:38
winiS: 現在酒駕拒測在那邊八萬九萬的就是一開始定太低,法務部擺
winiS: 明要護航
whhw: 說得很漂亮,我看到下次選舉前還是不會三讀啦195F 02/13 11:42
flowersuger: 智障喔!選你們槓麻吃的?意見一堆有問題就修,法條196F 02/13 11:42
flowersuger: 不就是給你們修到完善的!
JH10: 根本不用另定酒測值,直接將致傷致死那邊加上無期死刑就好198F 02/13 11:42
JH10: 不過立委在幹嘛,法務部提的不好,你們可以自己改掉啊
rayboy0328: 立委會怕200F 02/13 11:45
myyalga: 怎麼現行標準就不會落入三小邏輯陷阱!201F 02/13 11:57
LoveStreet: 立委不喝怎麼黑202F 02/13 11:57
colenken: 不訂門檻只要驗到有酒精反應就變殺人,那也太過了吧203F 02/13 11:57
colenken: 昨晚喝酒,代謝慢早上開車上班變謀殺!?
myyalga: 笨!撞到人致死傷一律都可以論傷害、重傷、殺人,沒撞到205F 02/13 12:00
myyalga: 人才服從這個標準!
myyalga: 沒撞到人,你所列出的標準一定要有客觀科學做依據,懂不
myyalga: !操
myyalga: 你代謝慢又要喝酒又要開車,怪我咯!代謝慢,多運動啊,
myyalga: 怪我咯!
myyalga: 我們也沒逼你喝酒,更沒叫你不要喝酒,要不要喝酒是你的
myyalga: 自由!
myyalga: 但您踏進駕駛座就是在找麻煩,找自己的麻煩,找別人的麻
myyalga: 煩。
myyalga: 低能民代是怕搞到自己逆!修法前的酒駕我們就認了,罰不
myyalga: 到就罰不到。有漏洞慢慢修補起來不會逆!我們就想看誰以
myyalga: 後敢喝酒後,還踏上駕駛座搞自己。
myyalga: 代謝慢,隔天沒法過酒測,那就再叫代駕啊。
asole: 酒駕不管酒測值多少都算故意殺人就好啦219F 02/13 12:28
ldeathkiller: 接三小地氣啦220F 02/13 12:33
abbag: 濃度有誤差 過高才達殺人門檻 過低就加重目前酒駕刑法呢?221F 02/13 12:38
a731977: 這次立委對222F 02/13 12:38
willie6501: 看內文覺得立委正確223F 02/13 12:43
kiraayu: 國民黨35席真的太多了224F 02/13 12:44
chuangs: 符合民情這個詞不會用?整天接三小地氣225F 02/13 12:48
mojia: 什麼時候立案?226F 02/13 12:51
jt12099: 推犯酒駕並致死即視為殺人罪227F 02/13 12:57
jfriendtw: 垃圾民進黨228F 02/13 12:59
attpp: 到底是要說太高還太低,直接數字表示229F 02/13 13:13
panic2012: 訂0很難嗎?都在玩假的230F 02/13 13:19
turnkolan: 林俊憲的版本較好啦,硬起來231F 02/13 14:00
silver00: 垃圾報導...標題根本誤導232F 02/13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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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giads51 說讚! ( ̄︿ ̄)p microken 說瞎!
1樓 時間: 2019-02-13 09:53:20 (台灣)
  02-13 09:53 TW
立委正常能量發揮
2樓 時間: 2019-02-13 10:16:56 (台灣)
  02-13 10:16 TW
人的體質及飲用酒類不同,接受酒精濃度也不同,一般都與體重成反比。體重50公斤與70公所飲用相同的酒量,50公斤的人體內的酒精濃度一定較高,所以以酒測值多少來定刑責,不但智障也不公平,簡直是體重歧視。
3樓 時間: 2019-02-13 10:17:47 (台灣)
  02-13 10:17 TW
法務部一定都是肥宅
4樓 時間: 2019-02-13 10:25:42 (台灣)
  02-13 10:25 TW
立委難得說出正確的說法~0.75以下就不算?根本有夠扯
5樓 時間: 2019-02-13 10:33:46 (台灣)
+1 02-13 10:33 TW
新建道路不建人行道或以道路太窄無法建人行道的官員也應以公共危險的殺人罪送辦,去看看美國,人家窄路是如何規劃人行道的。
6樓 時間: 2019-02-13 10:50:22 (台灣)
  02-13 10:50 TW
酒駕撞死人跟違反道路規則撞死人有甚麼不同?都是駕駛無視法規的行為.應該通通一併處理,不是單挑酒駕來修法而已吧!
7樓 時間: 2019-02-13 11:11:13 (瑞士)
  02-13 11:11 CH
酒測值定太高了,沒屁用,依該喝酒就不可駕駛任何交通工具和機械 (例:工程器具),否怎以就以酒駕殺人
8樓 時間: 2019-02-13 11:45:05 (台灣)
  02-13 11:45 TW
大家都知道鞕刑是最有效最快速最省錢作法,為何不做...講十多年了,酒駕還不是一直在撞死人...(過一陣子又是酒駕撞人新聞出來),難怪稱鬼島就是有一群垃圾
9樓 時間: 2019-02-13 11:51:35 (台灣)
  02-13 11:51 TW
將來汽車全自動駕駛如果肇事,酒測是測車還是要測人?
10樓 時間: 2019-02-13 12:43:38 (台灣)
  02-13 12:43 TW
林的提案不錯啊  酒駕不管多少值 都算殺人罪
11樓 時間: 2019-02-13 12:44:23 (台灣)
  02-13 12:44 TW
                            /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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