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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3-11 23:47:2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rick102233 (rick102233)
標題 [問卦] 冰箱常被偷吃 下瀉藥結果狂拉的要告傷害
時間 Sun Mar 11 20:50:24 2018


公司共用冰箱

一直有人反應東西被偷吃偷喝很多次

後來就有人在未開封的飲料下瀉藥

狂拉的女員工也不怕被告竊盜

她說她是喝錯(宣稱她也有買一樣的飲料,不是要偷)

但她喝了之後狂拉、腸胃炎、請病假

(更正:有無瀉藥不知道、但確實有腸胃炎、無化驗飲料)

說要告

但當然沒人會承認,冰箱也沒攝影機在拍

所以竊盜跟傷害罪哪個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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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188.142
※ 文章代碼(AID): #1QfIOJsz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0772627.A.DBD.html
FlynnZhang: 圖?1F 03/11 20:50
lovebxcx: 竊盜吧2F 03/11 20:50
GAIEGAIE: 喝錯也算竊盜啊3F 03/11 20:51
KCKCLIN: 好奇這種會成立嗎4F 03/11 20:51
sunnyyoung: 下次加氰化物5F 03/11 20:51
NT49: 在自己的飲料放瀉藥有錯嗎6F 03/11 20:51
sclbtlove: 我想下瀉藥給自己喝不行? 自己要喝的7F 03/11 20:51
ayu52091: 五樓偷喝8F 03/11 20:51
jim12441: 間接故意ㄅ9F 03/11 20:51
a81255316: 沒攝影機無法 有指紋的話我不知道10F 03/11 20:51
WarShrike: 化驗了沒 妳說有瀉藥就有瀉藥?11F 03/11 20:51
TienWo: 沒開封要怎麼放瀉藥啊?12F 03/11 20:51
CS5566: 喝錯 算不當得利嗎?13F 03/11 20:51
peiring: 兩個都不成立,因為一個說是喝錯,一個是說自己要通腸用,兩14F 03/11 20:51
WLR: 都會成立15F 03/11 20:51
peiring: 個都不是故意16F 03/11 20:51
i7851: 說自己受宿便之苦才加瀉藥的17F 03/11 20:52
medama: 幻想文18F 03/11 20:52
virnux: 沒開封都能下毒了 下瀉藥算什麼19F 03/11 20:52
peiring: 不當得利是民事20F 03/11 20:52
※ 編輯: rick102233 (101.139.188.142), 03/11/2018 20:53:33
preisner: 要告什麼?我便秘要拿來用的,誰叫他喝錯21F 03/11 20:52
galleon2000: 傷害應該成立22F 03/11 20:53
kris4588: 她也要舉證有瀉藥啊23F 03/11 20:53
scores: 有啥要告 就說瀉藥是我自己減肥自己下自己藥24F 03/11 20:53
e1q3z9c7: 基於法匠保護犯罪者的立場 竊盜不成立 傷害算加重25F 03/11 20:53
godchildtw: 自己便秘加瀉藥是自己要吃的,因為有事出門先放冰箱26F 03/11 20:53
confri427: 光是對象不明就玩不下去了27F 03/11 20:54

已更正,有無瀉藥確實不知道,只是推測,腸胃炎跟瀉藥應無直接關係
※ 編輯: rick102233 (101.139.188.142), 03/11/2018 20:54:54
CS5566: 所以女員工 改告公司會成立嗎?  公司的公共冰箱28F 03/11 20:55
theray: 就算說自己要喝的通腸的,還是算過失傷害29F 03/11 20:55
kris4588: 一直偷東西 老闆敢請真的厲害30F 03/11 20:55
peiring: 告民事或許有機會,刑事告不成31F 03/11 20:56
scores: 樓上沒拉之前猜不到是誰32F 03/11 20:56
peiring: 過失要應注意能注意,我應該要注意有人會喝錯嗎?33F 03/11 20:56
Dooo: ㄏㄏ 小偷活該34F 03/11 20:59
Syd: 要先證明有瀉藥啊35F 03/11 20:59
theray: 你把它放在公用的冰箱裡,又沒有警語,當然是應注意而未注36F 03/11 20:59
theray: 意
asrica11: 拿針筒把瀉藥打進去啊38F 03/11 21:00
peiring: 好吧,下次記得寫警語39F 03/11 21:01
rick1008: 我記得這好像有罪,但加上警告標語就不一樣了,例如“40F 03/11 21:01
rick1008: 內有加農藥勿喝“之類的
scores: 通便又不致死為啥要警語  那放地瓜要加會放屁的警語嗎42F 03/11 21:02
scores: 如果便當有滑腸的油魚 別人以為是鱈魚偷吃 然後拉肚子呢
rick102233: 對吼 烙賽算傷害嗎= =44F 03/11 21:03
QQOQ: 自己要照大腸鏡 先準備好的瀉藥飲料45F 03/11 21:03
allen910106: 那又不是她的飲料,她要怎麼告?46F 03/11 21:05
moneygg: 乾 誰來解釋一下勞賽算不算傷害47F 03/11 21:06
Kosmosinsel: 那來應注意未注意應該注意有人會偷喝?48F 03/11 21:08
aadsl: 先證明是因為喝了那飲料才拉的吧49F 03/11 21:08
cc48902000: 那我闖進別人家裡跌倒可不可以告傷害?50F 03/11 21:08
Kosmosinsel: 沒人認起訴都不能是要成立什麼啦51F 03/11 21:09
kaichun: 告誰阿 去告鬼吧52F 03/11 21:10
asgardgogo: 要拿東西去驗啊53F 03/11 21:10
bagaking: 要舉證啊54F 03/11 21:11
linotwo: 有傷害竊犯的意圖就是某種私刑了吧55F 03/11 21:12
inrain: 不能被發現 被發現就過失傷害哦56F 03/11 21:12
miss32: 看到這就想到以前大學宿舍有人吃我東海雞腳凍還每盒都拿57F 03/11 21:12
miss32: 兩隻以為沒人發現
linotwo: 法治社會應該不要仰賴私刑比較好59F 03/11 21:12
Jimmywin: 就算真有洩藥也要證明是本來就有的60F 03/11 21:12
slrmbenz: 這會吃過失傷害?61F 03/11 21:14
WuDhar: 都未開封他怎麼知道喝錯XD拉肚子怪我囉要不要長痘痘也怪我62F 03/11 21:17
sincere77: 連證明有瀉藥都不行了怎麼告63F 03/11 21:17
yowhatsupsli: 主張我最近便秘想喝瀉藥啊64F 03/11 21:21
wassabi: 怎麼會有人想偷喝別人的東西...65F 03/11 21:23
cynthia0620: 屁事都不會有,8766F 03/11 21:23
LeehomLee: 自己便秘 下給自己喝的啊67F 03/11 21:29
winiS: 傷害會成立沒錯 可是找不到人 科科68F 03/11 21:30
winiS: 在自已家裡放陷阱害死小偷是有罪的
Atwo: 拉肚子算傷害嗎70F 03/11 21:31
greensdream: 哇  說有買一樣  怎麼不說自己下自己瀉藥  要告快告71F 03/11 21:31
greensdream:  雞雞歪歪是不是想拿和解的錢啦
aarrcc: 一堆法盲亂扯73F 03/11 21:35
GimO: 不確定故意74F 03/11 21:35
parkyu531: 和別人的東西就是錯了,怎麼告?75F 03/11 21:37
hshinglin: 不要說那個是瀉藥 是減肥飲料 喝了會排油76F 03/11 21:41
shellhelix: 法盲去查查什麼叫“未必故意”77F 03/11 21:46
attis: 有加註警語很難成立 不然ptt一堆未成年進來早倒了78F 03/11 21:53
aasssdddd: 喝下去拉肚子才發現喝錯 太妙了79F 03/11 21:58
after1: 竊盜的可以辯稱喝錯  傷害的也可以辯稱便秘啊80F 03/11 21:59
doluir: 都不成立 但是偷吃的人狂拉就是爽XD81F 03/11 22:03
Shermie: 哪個會成立要看兩造有沒有認識大人82F 03/11 22:06
chocopie: 都不成立,case closed83F 03/11 22:12
backpackertw 
backpackertw: 一是要找到人,二是要證明瀉藥,三是要證明喝了與腸84F 03/11 22:14
backpackertw: 胃炎的關聯,三個都沒有,搞屁
ChungLi5566: 故意就有刑責86F 03/11 22:21
NgJovi: 七樓主張可行吧 人家下瀉藥想拉屎 搶著喝怪誰87F 03/11 22:25
higashi1107: 傷害罪的定義是什麼,懂了你就知道了88F 03/11 22:29
winter0723: 問題是要找誰告?裝死就行89F 03/11 22:29
ccekw807: 竊盜喔!因為飲料無化驗無證據90F 03/11 22:41
vi000246: 有加警語就不成立? 那我直接下毒好了91F 03/11 22:43
rainbow321: 我便溺在自己東西加瀉藥啊 你自己要偷吃的92F 03/11 22:54
Zzzip: 傷害呵呵93F 03/11 23:07
ghrpjjh6es: 我的話就不只瀉藥這麼簡單了94F 03/11 23:07
ohmylove347: 等等,瀉藥拉肚子算傷害嗎?拉肚子根本不算受傷吧95F 03/11 23:18
jerrylin: 她連要告誰都不知道吧96F 03/11 23:24
otakunan: 告誰,舉證就有困難了97F 03/11 23:37
soAlpaca: 不確定故意98F 03/11 23:46
tyifgee: 她都拉完了 舉證三小啦......99F 03/11 23:46
tyifgee: 會成立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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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8-03-11 23:58:36 (台灣)
  03-11 23:58 TW
這告不成啦,即使找到是誰下的,人家可以說他便秘所以在自己的飲料加瀉藥幫助排便,根本沒預期到會有人拿錯飲料
2樓 時間: 2018-03-12 00:40:55 (台灣)
     (編輯過) TW
這絕對可以告傷害。
 
只是偷吃的難抓,下藥的也會難抓
而且下藥的人跟物主又一定是同一個人
 
所以記得不要放容易被記得的食品、不要下太特殊的藥
3樓 時間: 2018-03-12 01:32:12 (台灣)
  03-12 01:32 TW
記得陽明山上也有個乞丐會偷喝學生的飲料,為了整他我拿曬了一整天太陽的養樂多,給熟識的店員,請他幫我做多多綠....
4樓 時間: 2018-03-12 01:41:26 (台灣)
  03-12 01:41 TW
法學緒論: 甲放瀉藥於乙,卻放到丙的飲料,而丁錯喝丙的飲料,請問干戊何事,有何罪責,請論述?
5樓 時間: 2018-03-12 06:54:52 (台灣)
  03-12 06:54 TW
等抓到了再說,光是訴訟費用跟浪費的時間還有眾人的目光就能玩死偷吃的人。
6樓 時間: 2018-03-12 09:53:45 (台灣)
  03-12 09:53 TW
偷喝別人的飲料拉肚子也是剛好而已,現世報啊
7樓 時間: 2018-03-12 10:02:26 (台灣)
  03-12 10:02 TW
說告ㄉ成ㄉ腦子有洞...
8樓 時間: 2018-03-12 10:17:15 (台灣)
  03-12 10:17 TW
他不是說他自己也有一樣的??
9樓 時間: 2018-03-12 10:55:45 (台灣)
  03-12 10:55 TW
最近便秘想加點瀉藥通通腸,怎知會被人拿去喝~....這要辯解OK吧~...
10樓 時間: 2018-03-12 12:17:35 (台灣)
  03-12 12:17 TW
光有買一樣的飲料錯喝,幾時買?發票證明?何時放進冰箱和拿出來?喝玩到拉中間有其他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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