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3-10 22:25:0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hiokchi (連筱葳)
標題 [FB] 黃國昌 應立即啟動《法官法》的修法
時間 Sat Mar 10 12:47:29 2018


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違法失職的法官/檢察官,即使遭到彈劾,並不會當然去職,而是由職務法庭決定懲戒的
內容。然而,議職務法庭完全由職業法官組成難免官官相衛。

黃國昌在中研院任職時就一直倡議職務法庭應該有外部參與,但沒有被當時的立法採納。
這個會期他終於進入司法法制委員會,他仍然主張應立即啟動《法官法》的修法。

https://www.facebook.com/kchuang2013/posts/2198086063751901?pnref=story
 


黃國昌
2 小時

職務法庭應有外部參與

違法失職的法官/檢察官,即使遭到彈劾,並不會當然去職,而是由職務法庭決定懲戒的
內容。

過去,由於出現官官相護的流弊,因此在2011年《法官法》立法時,還在中央研究院任職
的我,一直倡議職務法庭應該有外部參與,而非完全由職業法官組成。可惜的是,這個倡
議並沒有被當時的立法採納。


今年1月行使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時,我曾就此議題請教被提名的監察委員。所有表態的
監委,都支持職務法庭應該有非職業法官的社會公正人士參與。

這個改革不能再拖了,應立即啟動《法官法》的修法。



備註: https://goo.gl/1iWt7H
台灣人民對法院的
信任支持及觀感
-以「法官判決公正性」及「法院表現滿意度」為中心-
「台灣人民紛爭解決行為暨法意識實證研究調查」發表會
September 14, 2012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暨法律學研究所法實證研究中心
 陳恭平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研究中心主任暨特聘研究員
 黃國昌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暨法實證研究中心執行長
 林常青 中央研究院經濟學研究所助研究員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195.247
※ 文章代碼(AID): #1QesDaQ1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0657252.A.681.html
irumina: 法條看了很頭痛1F 03/10 12:47
lolic: 又要作秀了 獵艦案怎麼不追了2F 03/10 12:48
黃國昌從學者時代就一直在努力的事,能被你說成作秀也是了不起。
※ 編輯: hiokchi (114.39.195.247), 03/10/2018 12:50:19
syearth: 又來做秀了3F 03/10 12:49
gamania10000: 放心,陳監委會幫大家緊盯那些藍色法官4F 03/10 12:49
WomanizerNo7: 五樓看到阿婆就勃起 更應該立法管制5F 03/10 12:49
WomanizerNo7: 幹
EXIONG: 律師樂見其成 反正打個官司5年幾跳才有結果 我現金秒入袋7F 03/10 12:49
gn01881106: 很認真啦 可是沒勢力沒什麼屁用8F 03/10 12:49
dio0204: 演員9F 03/10 12:49
chunfo: 應該提交人民公投 不然法棍更肆無忌憚放任罪犯10F 03/10 12:49
starfishfish: 推11F 03/10 12:50
purplvampire: 那就提阿,你不是立委嗎?但是別人可沒義務配合你喔12F 03/10 12:50
Ayreon: 東打一個法案 西打一個法案 什麼都沒推成13F 03/10 12:50
對的事本來就該做
※ 編輯: hiokchi (114.39.195.247), 03/10/2018 12:51:24
tas001: 大法官:????14F 03/10 12:51
americ: 你們的不禮貌粉絲團沒一起嗎15F 03/10 12:51
walkdog0603 
walkdog0603:  作秀昌 開一堆戰爭沒一個有結果的16F 03/10 12:51
darknote: 沒錯沒錯 什麼都不提出一片和諧最棒了 黃國昌下台17F 03/10 12:51
gankgf: 五樓噁心18F 03/10 12:51
silentence: 條件交換一下不就好了  無聊19F 03/10 12:51
blasheep22: 你開一堆戰場 哪一個是打到底的20F 03/10 12:51
https://i.imgur.com/AJExnUw.jpg
[圖]
 
https://i.imgur.com/YVKBu5N.jpg
[圖]
 
從中研院時代就開的戰場,打到現在。

schizophrena: 你不懂 在FB上講會有鄉民推 真的提案鄉民不會推21F 03/10 12:51
blasheep22: dpp至少打到底22F 03/10 12:51
walkdog0603 
walkdog0603: 還是再去哭一下好了https://i.imgur.com/wvoHnMP.jpg23F 03/10 12:52
silentence: 可見上次這樣槓根本是沒智慧  做死後面的機會24F 03/10 12:52
formosanus: 支持。黨工真多25F 03/10 12:53
silentence: 提案也不是隨便提阿  委員會都沒成案提爽的喔  一群覺26F 03/10 12:53
formosanus: 現在綠就是打時力和柯p就對了27F 03/10 12:54
syearth: END 時力粉&時力黨工:國昌老師最認真 提最多法案28F 03/10 12:54
kipi91718: 支持29F 03/10 12:54
cpushit: 支持30F 03/10 12:55
formosanus: 照黨工的邏輯,什麼事都不理不管放給它爛,就是好?31F 03/10 12:55
tieferozean: 推32F 03/10 12:58
op111925: Ayreon大沒說錯啊, 國昌每次都開一堆戰場結果沒一個打贏33F 03/10 12:59
zenzai: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修法是其次,這件事就這麼過了?34F 03/10 12:59
※ 編輯: hiokchi (114.39.195.247), 03/10/2018 13:01:18
op111925: 雖然我投票都投時力, 但看到這種新聞還是滿想酸的35F 03/10 13:00
fromwilda: 推36F 03/10 13:00
pomelo524: 支持37F 03/10 13:01
ycls: 推38F 03/10 13:08
axe0919: 真好笑 黃國昌不去說服其他立委來提案39F 03/10 13:09
cyclohexane: 五樓自肥40F 03/10 13:09
axe0919: 只會臉書放話 搞得很像只有他在做事41F 03/10 13:10
axe0919: 為什麼不是提案過後再出來說?
axe0919: 不停畫大餅難道是國昌只會做的事?
a29976137: 又出來做秀44F 03/10 13:12
Retangle: 不要再用英美法強加歐陸法了  是不夠亂?45F 03/10 13:13
galleon2000: 這是該做的事啊46F 03/10 13:14
※ 編輯: hiokchi (101.15.22.91), 03/10/2018 13:17:42
piex: 一百分的立委47F 03/10 13:16
arliang: 戰神48F 03/10 13:18
soulbug: 要修法本來就要人民支持49F 03/10 13:20
soulbug: 說黃只會做秀的 麻煩去投不說話不打廣告的政治人物
swhb: 要修就快修  放話幹嘛51F 03/10 13:22
psee: 我覺得立即啟動核四才對52F 03/10 13:22
kudo0930: 支持53F 03/10 13:28
jaguars33: 戰神這次挑戰天龍人中的天龍人 加油 改變不公義的社會54F 03/10 13:29
jaguars33: 21世紀網路時代 鬼差走狗五毛黨工還在用造謠抹黑的方式
omegajoker: 推56F 03/10 13:34
becca945: 領500就這麼拼命57F 03/10 13:36
cerberi: 推58F 03/10 13:54
kylecheng: 黨工們很活躍喔59F 03/10 13:57
fragmentwing: 三權分立呵呵60F 03/10 14:04
nikewang: 時代力量只剩黃國昌在做事了吧? 其他人的FB沒人在轉61F 03/10 14:05
[圖]
 
hiokchi: 都有在各自的崗位努力吧, 但我比較支持黃國昌所以轉他的.63F 03/10 14:16
chinafree: 請神容易送神難64F 03/10 14:16
toshbio: 推 一堆不適任的讓他下台65F 03/10 14:28
higameboy: 推66F 03/10 14:36
sazabik: 2,3樓的人生充滿困境哄?67F 03/10 14:44
s20030126:68F 03/10 14:45
king22649: 立法院少數真正的立委 其他根本垃圾69F 03/10 14:49
after1: 為了500元  值得嗎?70F 03/10 15:01
ueewen: 立法委員當然是提法案,說明給大眾知道,當然也說服其他委71F 03/10 15:12
ueewen: 員支持
ueewen: 但是可惜的是,台灣的多數黨都是由黨鞭主導立法,要協商非
ueewen: 利益,而是以理說服的機會比較低
ueewen: 若不願交換人民的利益,給有權勢的人吃,在黨工眼裡,叫做
ueewen: 不會說服
ueewen: 叫作只會作秀,什麼都沒完成!
dostey 
dostey: ==請支持所有爭議司法人員及公務員 通通由國民法庭審判===78F 03/10 15:32
handlesome: 推 真夠帶種79F 03/10 15:33
Shermie: 黨工:趕快出來說收割,怕我家法官以後沒得賺80F 03/10 15:40
superjim 
superjim: 選舉快到了只剩2萬支持的人又要出來做秀了81F 03/10 15:53
BigBananaBoy: 在一群西瓜還在立法院的狀況下好難啊82F 03/10 15:56
stvn2567: 順便加重詐騙刑期好嗎?83F 03/10 16:03
wirefu: 恐龍保護恐龍 應該修憲 法官不應受憲法保護84F 03/10 16:04
CindyLara 
CindyLara: 應立即按照多數決的原則 按照罷免結果離開立法院85F 03/10 16:06
qq771101: 影帝從來不會解決問題,只會提出問題86F 03/10 16:09
yfme: 廢死黃國昌87F 03/10 16:10
erichang: 該改的就改88F 03/10 16:15
aa708: 推!!89F 03/10 16:19
yutakasnow: 慶富撈不到好處只能拿法官開刀90F 03/10 16:28
Lo78: 又在作秀91F 03/10 16:29
hsnumax: 有人無法針對論點反駁就只好跳針 幫哭哭92F 03/10 16:30
RuleAllWorld: 不做事的 養一堆人 說人作秀93F 03/10 16:32
hydracarina: 法官不適任的機制也該建立了94F 03/10 16:32
supa: 最少數黨要怎麼達成,你教大家一下喔95F 03/10 16:33
hydra77: 推96F 03/10 16:42
mada2314: 推 認真立委97F 03/10 16:47
asdf45610: 社會公正人士是誰?98F 03/10 16:58
andyssfresh: 推99F 03/10 17:32
chuangs: 推100F 03/10 18:04
pipi7878: 幹 一堆黨工在法官那篇下面噓司法改革 現在要改了一堆101F 03/10 18:21
pipi7878: 人跳出來噓 有病?
sharkimage: 推103F 03/10 18:46
Aquariussoul:104F 03/10 18:55
pipitruck:105F 03/10 19:19
PigBlood: 推106F 03/10 19:55
ywmy: 認真!107F 03/10 20:08
newstarisme: 認同!!108F 03/10 21:26
ajim36: 真想推司法改革,又被說做秀,黨工到底想怎樣109F 03/10 21:37
drraujn: 兩黨的垃圾黨工都很怕 是有多廢啊XDDD110F 03/10 21:38
Taizu: 真的啦 黃國昌乾脆主張學西德把所有法官一次都換掉111F 03/10 22:11
stiles: 最努力的立委,推112F 03/10 22:12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3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528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Sifox, kuod, sbb, KKR7788, tzeng0401, u9785878, halfline, gundonvv, kennedyh, gleen18, MaxColin, i16g02, pingtall, smicelee 共 14 個人 說讚!
1樓 時間: 2018-03-10 22:44:43 (台灣)
  03-10 22:44 TW
這法推的不錯,加油吧
2樓 時間: 2018-03-11 00:12:53 (台灣)
  03-11 00:12 TW
我比較希望法條先用白話文精準撰寫。
3樓 時間: 2018-03-11 00:31:19 (台灣)
  03-11 00:31 TW
中國人最恨的人之一
4樓 時間: 2018-03-11 00:33:47 (台灣)
  03-11 00:33 TW
加油啊QQ
5樓 時間: 2018-03-11 00:50:25 (台灣)
  03-11 00:50 TW
沒有良好的汰換制度,最終組織會爛掉。至少這個機制可以汰換一些很誇張的恐龍法官,也是好事一件。
6樓 時間: 2018-03-11 01:08:51 (台灣)
+1    (編輯過) TW
我是覺得啦!他這種執行方式,其實就跟車鑑會一樣,最後還是由法界人士全部酬庸擔任。所以我上次有一篇文建議。首審,為法官判決制,二審為觀審制,三審為陪審制,如果證據都沒有增加,或者有新發現,但是事實的界定有差異,記警告,記滿三支開除。開除後終生不再報考。
7樓 時間: 2018-03-11 01:25:49 (台灣)
  03-11 01:25 TW
推樓上!
8樓 時間: 2018-03-11 01:30:56 (台灣)
  03-11 01:30 TW
感謝支持,我也只是希望能夠節省大家的行政資源。有個明理的判決。
9樓 時間: 2018-03-11 07:21:52 (台灣)
  03-11 07:21 TW
10樓 時間: 2018-03-11 07:27:05 (台灣)
  03-11 07:27 TW
11樓 時間: 2018-03-11 07:30:21 (台灣)
  03-11 07:30 TW
立意很好,執行下去就變形
12樓 時間: 2018-03-11 21:12:38 (台灣)
  03-11 21:12 TW
不修法官法,下個變貪扁的就是空心菜!幹,一堆恐龍法官。
13樓 時間: 2018-03-11 22:14:31 (台灣)
  03-11 22:14 TW
藍綠:嚇到吃手手!挫勒蛋(台)
14樓 時間: 2018-03-12 08:49:21 (台灣)
  03-12 08:49 TW
不期待....一堆利痿敢通過?
15樓 時間: 2018-03-12 09:50:23 (台灣)
  03-12 09:50 TW
猜藍綠都擋....
連潑個漆都被司法追殺的這麼明顯...當權的還沒人出來說話.....感覺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