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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1-07 21:59:1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hocoball (巧克力球)
標題 [新聞] 沈迷網路遊戲缺錢竟搶加油站 2少年搶嫌被
時間 Sun Jan  7 21:29:13 2018


沈迷網路遊戲缺錢竟搶加油站 2少年搶嫌被重判


2018-01-07 18:42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18歲林姓少年因沉迷網路遊戲缺錢花用,竟夥同陳姓友人持瓦斯
槍連搶2家加油站,終究難逃法網,被警方循線逮捕,2人犯罪所得僅1萬多元,卻賠上大好
前途,被法官依強盜罪各併處8年4個月及7年10個月重刑,可上訴。


林、陳2人於105年8月間先在高雄竊取他人車牌掛在犯案車輛上,從高雄開車經88快速道路
下竹田系統交流道,先在潮州某加油站搶了2千多元後,再到內埔鄉某加油站搶奪7千多元,
再到另一家加油站加完「霸王油」才罷手,犯案過程全被監視拍攝下來,行徑囂張。



法官審理後認為2人年輕力壯,竟為不勞而獲持兇器於深夜2度進入不特定的加油站,以暴力
手段強盜犯罪,對社會治安危害甚鉅,應予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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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05195  自由


一定沒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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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6.200.199
※ 文章代碼(AID): #1QKY2jz4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5331757.A.F44.html
medama: 無教化可能1F 01/07 21:29
kayhung8211: 這種垃圾直接槍斃就好 以後也是社會問題2F 01/07 21:29
Sky77777777: 真實版GTA?3F 01/07 21:30
momo1244: 挖耖 8年跟7年?4F 01/07 21:30
iovoecu: 8年和7年5F 01/07 21:30
knife5566: 網路遊戲真是毒瘤 吾輩應設法開發Hgame導正風氣6F 01/07 21:30
Julian9x9x9 
Julian9x9x9: 然後性侵女大生只判九年 讚7F 01/07 21:30
Nuey: 是不是殺人酒駕之類的判得比較輕啊==8F 01/07 21:30
emperor: 幹查某還沒那麼重9F 01/07 21:30
cc02040326: 沒後台 超☆重判 哈10F 01/07 21:30
Oxhorn: 顆顆  八年  是說強姦 酒駕殺人都沒這麼重11F 01/07 21:31
uhmeiouramu 
uhmeiouramu: 不讀書真的很可憐 強盜罪超重的都不知道12F 01/07 21:31
sid300: 先喝酒再去搶會比較輕  不是蓄意13F 01/07 21:31
TsaoCharlie: 笨蛋,搶劫順便殺人才不會被判那麼重14F 01/07 21:31
glthe1: 酒駕都沒這麼久15F 01/07 21:31
x04nonesuchx: 比殺人還重16F 01/07 21:32
kayhung8211: 早期李登輝時 綁架抓到用特法直接死刑 讚讚17F 01/07 21:32
kayhung8211: 上面幾樓 殺人至少都是9年以上好嗎...
ts05593818: 搶劫比殺人重是3小19F 01/07 21:33
orze04: 殺人都沒那麼重20F 01/07 21:33
greatmouse: 詐騙才是王道21F 01/07 21:34
machael60902: 違反比例原則22F 01/07 21:35
asdf70044: 沒腦袋才去搶 現在都是用騙的23F 01/07 21:36
s8800892000: 酒駕撞死人也沒這麼高24F 01/07 21:37
tn907915 
tn907915: 虐童案的犯害畜牲都沒這麼重,幹你媽法官!25F 01/07 21:38
shenmue1001: 搶1萬多判8年 比一些殺人犯判的還重是三小26F 01/07 21:38
silentence: 因為他拿槍去搶阿   判這樣剛好而已27F 01/07 21:38
rindakini: 一定是為了紫變28F 01/07 21:39
silentence: 就跟你拿鐮刀去偷割香蕉  遇到巡田的又搶奪而去29F 01/07 21:39
system303179: 酒駕撞死人跟拿槍去搶應該一樣的30F 01/07 21:40
silentence: 一樣啦31F 01/07 21:40
kd1523: 強盜罪本來就超重,這是要讓所有人都不敢去做32F 01/07 21:40
qazwsx176: 這比傷害殺人詐騙罪還重...台灣法律真屌33F 01/07 21:41
silentence: 攜械+結夥  關這樣可不重阿ZZzz34F 01/07 21:43
iam0718: 真的是要骰法官35F 01/07 21:44
NCUking: 殺人都沒這麼重了36F 01/07 21:45
w76530: 不如去當車手,傻傻的37F 01/07 21:45
polestar0505: 殺人才幾年...38F 01/07 21:46
WWIII: 他們還只是孩紙啊39F 01/07 21:46
rainbow321: 就白痴痴啊40F 01/07 21:48
kondoyu: 所以鍵盤垃圾腦殘法官要判他們無罪嗎41F 01/07 21:50
AirPenguin: 去詐騙賺更多抓到也沒甚麼事42F 01/07 21:51
woody78963: 順便殺人會判輕一點XDDD43F 01/07 21:52
whbeh244: 判得比酒駕撞死人還重44F 01/07 21:53
audi0909: 殺人罪刑度最低十年起跳耶45F 01/07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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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8-01-07 22:33:31 (台灣)
  01-07 22:33 TW
kayhung8211 酒駕撞死人也算殺人啊
怎麼不判九年以上?
2樓 時間: 2018-01-07 23:25:14 (台灣)
  01-07 23:25 TW
有沒有專業的來解釋一下台灣司法到底怎麼判的?
3樓 時間: 2018-01-07 23:30:19 (台灣)
  01-07 23:30 TW
重判8年 合併執行3個月 判罪跟執行是兩回事 嚇不到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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