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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12-28 11:14:3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vykxtoz (雲)
標題 [新聞] 夜店殺警案二審 富少曾威豪改重判10年
時間 Thu Dec 28 10:42:52 2017


完整標題:夜店殺警案二審 富少曾威豪改重判10年

時間日期:2017/12/28 10:13

新聞來源:蘋果

富二代曾威豪與妻子劉芯彤3年前透過男子蕭叡鴻,糾集數10人半夜到北市夜店SPARK尋仇,
轄區偵查佐薛貞國休假到場制止,慘遭眾人持紅絨柱圍毆爆頭身亡,全案至今分批起訴68人
曾、劉一審被依傷害致死罪各判刑8年6月與9年,其餘被告分依殺人、傷害或在場助勢等
罪各判刑13年到2月,上訴高院二審後,今上午依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罪,改判曾威豪10年,
劉芯彤仍判9年,蕭叡鴻改判13年、萬少丞改判8年8月,易寶宏改判9年。其餘被告也遭判不
等刑度。


這起震驚全國的夜店殺警案,源於曾威豪(30歲)於2014年9月13日凌晨2時許,和當時還是女
友的劉芯彤(25歲)在SPARK喝醉,與安管人員衝突後被趕走,曾男認為被欺負,找蕭叡鴻訴
苦。


蕭男透過通訊軟體「微信」內的「中山好青年」等群組撂人,當晚11時許揪周譽騰、萬少丞
、許淳凱等數10人在大佳河濱公園陸續集合,言明要為曾、劉找安管理論討公道,隔天凌晨
1時許分頭出發,齊赴SPARK推擠、拉扯店內安管,劉女並高聲指認前一晚發生衝突時在場的
安管人員,連續引發兩波鬥毆。


此時負責該勤區的信義警分局偵查隊偵查佐薛貞國,休假中接獲同事莊瑞源通知,2人到場
會合後,進入人群短暫聆聽曾、劉等人與安管理論,薛隨即表明身分「我是警察、在我管區
鬧什麼、衝三小(台語)」等語,並起腳踹踢。


眾人怒氣被引爆,邊圍毆薛邊拖到店外,薛慘遭多人持鋁棒及俗稱「紅龍柱」、重逾7公斤
的的紅絨繩金屬座攻擊頭臉全身,面目全非,當場傷重不治。莊在混亂中也被打傷,經安管
人員及時拉走保護。


檢警事後不斷追查搜捕,共有74人到案,包含5名少年被移送少年法庭調處理。曾、劉等17
人一度被收押,第一波起訴66人,一審依共同殺人罪判許淳凱等16人各10年6月到13年徒刑
,曾、劉等7人被依傷害致死罪各判刑7年6月到9年,另43人被依傷害、在場助勢等罪判刑2
月到1年4月不等,其中11人認錯獲緩刑2年或3年。


第一波被判刑被告有43人上訴高院,審理期間又加入2名稍晚到案、一審被依共同殺人罪各
判刑10年6月與10年10月的被告併案審理。多數被告辯稱當時沒聽見2位刑警表明身分,並推
稱僅對薛非要害部位拳打腳踢,或僅在旁吶喊助勢,否認殺人或傷害致死等罪。


曾、劉2人於上訴二審期間成婚,劉去年8月為曾男生下一個女娃,一度傳出2人打算放棄上
訴,趕快入監服刑以便出獄陪伴女兒成長,但曾、劉雖允諾賠償薛的遺孀共650萬元和解,
出庭仍採無罪抗辯,否認指揮鬧事與殺警。


曾男堅稱重返夜店發現人多又雜,本想掉頭離開,因蕭男要他指認打人的安管,他靠近細看
但認不出來,不料薛男出現「說幾句我聽不懂的台語跟髒話,並且踹我一腳」,就引發造成
薛男喪生的第3波衝突。


薛的遺孀在一審與曾、劉等48名被告達成總額3626萬元的調解,願意原諒多名有認罪誠意的
被告,但她對曾、劉等人的抗辯非常不滿,曾請求二審合議庭對被告測謊並於判決前全部限
制出境,更在二審辯論終結時,希望判決結果能讓熱愛警察工作的丈夫「走得清清楚楚、明
明白白!」也要讓小孩知道父親執行公務到生命最後一刻,「要覺得很光榮!」


莊男出庭難過說自己3年來飽受心理煎熬,自責若沒通知薛到場,就不會害死薛。他強調:
「我們的任務確實失敗了,但不要說我們沒認真執行公務!」、「我是好警察,薛貞國也是
!」


曾、劉2人在二審辯論終結時,起身向薛妻道歉、自承:「愧疚!」允諾履行未完的和解條
件,其餘被告也有多人個別鞠躬道歉,但也有人雙手抱胸、全程揚著下巴放空,對於法定給
予最後陳述機會,僅稱:「沒意見!」(黃哲民/台北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228/1267587/
夜店殺警案二審 富少曾威豪改重判10年 | 蘋果日報
[圖]
富二代曾威豪與妻子劉芯彤3年前透過男子蕭叡鴻,糾集數10人半夜到北市夜店SPARK尋仇,轄區偵查佐薛貞國休假到場制止,慘遭眾人持紅絨柱圍毆爆... ...

 

難得二審判的比一審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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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omai: 微信,哈哈1F 12/28 10:43
brokenXD: 放心 三審就豬腳麵線了2F 12/28 10:44
SteveNeko: 人命一條10年叫重判?3F 12/28 10:44
mhtvpz: 呵呵呵4F 12/28 10:44
※ 編輯: vykxtoz (115.43.6.98), 12/28/2017 10:45:05
funkD: 這幾個不是還有人犯案後還去販毒的 顆顆5F 12/28 10:45
dahlia7357: 人命一條才10年?6F 12/28 10:45
DIVIS: 五年假釋7F 12/28 10:45
GAOTT: 刑期表現良好 3年假釋 台灣法律棒棒!!!!!8F 12/28 10:46
DIVIS: 還是酒駕殺人比較低9F 12/28 10:46
mkzkcfh: 重判才10年...10F 12/28 10:46
Tapqou 
Tapqou: 智障文組是不會判死刑嗎?11F 12/28 10:46
Hitimothy: 已經不錯啦  現行法律限制  請立委修法吧12F 12/28 10:47
pytzog: 糾眾殺警只判十年 歡迎來到犯罪者的天堂13F 12/28 10:47
rv0918: 重判叫做10年14F 12/28 10:47
Hitimothy: 怎麼判死刑  人權兩公約法律拘束 又不是想怎樣就怎樣15F 12/28 10:48
Hitimothy:
pex2004: 警察一條命才10年17F 12/28 10:48
Tapqou 
Tapqou: 約個鳥啦,咱又不是聯合國成員,舔白人大屌不用舔成這樣18F 12/28 10:48
mmu00750: 一命抵一命啦19F 12/28 10:48
Seinfeld: 小孩很可憐20F 12/28 10:49
Hitimothy: 問題法律有拘束力呀21F 12/28 10:49
Bonkon: 鬼島連人命都不值錢  要錢沒有 爛命一條還真的哩幹22F 12/28 10:49
JamesForrest: 不是都關一半就放出來了23F 12/28 10:49
sionxp: 苦讀書24F 12/28 10:49
opoping123: 殺警才10年,殺一般老百姓不就一兩年而已25F 12/28 10:50
Hitimothy: 馬英九挺兩公約  現在政府也是廢死  你以為司法完全獨26F 12/28 10:50
Hitimothy: 立嗎
Hitimothy: 馬英九簽兩公約
graysea: 重判10年~5年就假釋~殺警察耶!!這什麼判決啊??29F 12/28 10:52
funkD: 還在兩公約喔 馬囧都自己說兩公約沒廢死了30F 12/28 10:52
fujioqq:  審判的過程中還有人繼續犯案足可見沒救了31F 12/28 10:52
fujioqq: 這樣都還有教化可能不判死只能說台灣法律沒救了
jil: 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 殺警察也是喔 讚33F 12/28 10:54
chinhan1216: 哈 越上訴越重34F 12/28 10:54
Freeven: 幹你娘殺人才十年35F 12/28 10:55
Freeven: 這他媽最少要死刑吧
wonster: 十年叫中判喔 死刑不就夢想37F 12/28 10:56
keepwild: 拖多久了,打死人還繼續逍遙法外,甚至某部分人X還繼續38F 12/28 10:56
keepwild: 犯案,偉哉鬼島
wind93: 揪一群人一起殺人就可以判這麼輕喔 團購價是嗎40F 12/28 10:57
ChungLi5566: 放心 台灣軍公教的命不值錢 就算沒被打死 也會過勞41F 12/28 10:57
Laotoe: 昨天那個被瘋狂家暴監禁殺老公的被判14年42F 12/28 10:57
Hitimothy: 也是啦  過勞死比較快43F 12/28 10:58
uafone: 上次那個殺掉家暴人渣的孝子 自首加減刑還要7年 對比這個44F 12/28 11:00
fujioqq: 殺人放火金腰帶 修橋鋪路無屍骸45F 12/28 11:03
samuel880831: ?????????46F 12/28 11:10
bigwhiteeat: 殺個警察也沒什麼 難怪那麼多人視公權力於無物 嘻嘻47F 12/28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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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Sifox, darkrise1980, ds1454 說瞎!
1樓 時間: 2017-12-28 11:19:07 (台灣)
+1 12-28 11:19 TW
判這麼輕!    因為死者不是法官家屬   很無感!
2樓 時間: 2017-12-28 11:21:15 (台灣)
  12-28 11:21 TW
關注司法改革,支持「陪審團制」!
3樓 時間: 2017-12-28 11:33:32 (台灣)
  12-28 11:33 TW
25歲十年後才35歲,還可以在臉書OP照裝清純,不要說回收,連宅宅都搶著要
4樓 時間: 2017-12-28 12:12:03 (台灣)
  12-28 12:12 TW
可是還是判太輕~
5樓 時間: 2017-12-28 14:01:05 (台灣)
+1 12-28 14:01 TW
陪審團是針對「犯罪事實認定」,陪審團如果認定有罪,法官再「依法量刑」,陪審團跟量刑輕重無關!這種只跟法官適任與否有關,也就是「司法人員退場機制」!
6樓 時間: 2017-12-28 15:51:06 (台灣)
  12-28 15:51 TW
沒錯!但只要改了陪審團制,人民自然會知道接下來就是「修法」加重罰則與刑期,更重要的是您說的「司法人員退場機制」。
簡而言之,「陪審團制」是人民收回權力的第一步。這一步不跨出去,後面的都免談...
7樓 時間: 2017-12-28 16:10:02 (台灣)
  12-28 16:10 TW
重判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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