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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12-11 17:10:3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fulvioshiao (FULVIO)
標題 [新聞] 違建愈拆愈多!洪慈庸提案拆除費屋主自付
時間 Mon Dec 11 13:40:20 2017


1.媒體來源:SETN 三立新聞網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違建愈拆愈多!洪慈庸提案拆除費屋主自付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今(11)日表示,近期雙北接連發死亡火警,燒出國內嚴重的違建公安問題,長期以來,建築物違規使用件數有增無減,地方政府執行不力,除民代關說外,主要在於預算與人力的不足,將提案修正《建築法》第八十六條,「強制拆除費用由義務人負擔」,讓違建拆除費由屋主自付。

洪慈庸指出,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資料,截至106年10月底,全國待拆除違建件數高達66萬7940件 ,相較於96年的47萬3365件,十年間增幅高達41.1%,顯見現行法令無法有效遏止建築物違規使用的投機行為。

洪慈庸表示,依照現行建築法的規定,在要求屋主限期改善不成,執行強制拆除的經費,均由地方政府代為支付,長久以來已成為各地方政府的沉重負擔,甚至每年編列的違建拆除預算,還會遭地方民代減列或刪除,完全無法遏阻屋主擅自改建或使用建築物的問題。她認為,違建屬違規使用,屋主已是既得利益者,公部門依法執行拆除,卻要由全體納稅人買單,對選擇遵守法令的民眾並不公平,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拆除費用應於事後向屋主討回。

此外,雖然現行建築法對屋主違規使用情形訂有罰則,但卻是依「建築物造價千分之五十」來計算,洪慈庸表示,建築物造價評估困難,地方礙於人力物力,實務上幾乎不可行,最後都使法令形同具文,根本罰不到,因此在這次的修正案中,也將明確訂出罰鍰上下限,未來將可據以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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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goo.gl/Jxmj1B
違建愈拆愈多!洪慈庸提案 拆除費屋主自付 | 政治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圖]
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今(11)日表示,近期雙北接連發死亡火警,燒出國內嚴重的違建公安問題,長期以來,建築物違規使用件數有增無減,地方政府執行不力,除民代關說外,主要在於預算與人力的不足,將提案修正《建築法》第八十六條,「強制拆除費用由義務人負擔」,讓違建拆除費由屋主自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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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違建戶表示:拆我房子 還要我付錢 還不跟跟你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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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QBXfJSt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2970835.A.737.html
formatted: 推 小心動胎氣1F 12/11 13:40
wowpoqwow: 這讚 推一個2F 12/11 13:41
lolic: 時代力量除了黃國昌都在混嗎 咦3F 12/11 13:41
Killercat: 現在不就是嗎 = =a?4F 12/11 13:41
li118: 推5F 12/11 13:41
orfan: 修正隨便 但不會通過就是了6F 12/11 13:41
ChungLi5566: 問題是拆除前 誰付錢給工人?7F 12/11 13:41
PanzerGuP: 說時代力量在混的要不要出來面對8F 12/11 13:41
Killercat: 噢懂,原來目前只有台北新北台中要被拆得付錢9F 12/11 13:42
GaryMatthews: 推10F 12/11 13:42
adk147852: 不錯啊11F 12/11 13:42
PanzerGuP: 樓上 當然是政府先代墊啊,12F 12/11 13:42
amyforestry: 太讚了,終於有人看到這塊13F 12/11 13:42
syearth: ....本來就是屋主要出  作秀力量14F 12/11 13:42
poeoe: 其實現在就是了 行政執行法代履行費用可以追討啊15F 12/11 13:43
shinbird: 本來就該如此!!16F 12/11 13:43
UC93: 重點是要怎麼執行阿~~17F 12/11 13:43
ChungLi5566: 機關代墊那就回到預算問題了 當年度用完就沒了18F 12/11 13:44
poeoe: 法條早有規定了19F 12/11 13:44
y2k500077: 胎氣? 她不是否認懷孕嗎20F 12/11 13:44
Killercat: 我剛查了一下 要屋主出目前都是自治條例 而且全台21F 12/11 13:44
Ilat: 可以代墊後追討 但屋主脫產把錢都移走 兩手一攤說沒錢22F 12/11 13:45
Killercat: 只有五個縣市有該條例,像是苗栗今年要制定就遭到阻力23F 12/11 13:45
GrayAngel: "均由地方政府代為支付"看不懂?代墊屋主脫產是收得到?24F 12/11 13:45
baiya: "執行強制拆除的經費 均由地方政府代為支付"...25F 12/11 13:45
star1023: 還不是靠弟弟 呵呵26F 12/11 13:45
ChungLi5566: 追討的錢也沒辦法馬上回補,要下個年度審完預算才能27F 12/11 13:45
y2k500077: 像這種其實修地方自治法就足夠  但是中央跟著修也是好28F 12/11 13:46
y2k500077:   不然有的地方首長那行政能力... 呵呵
wowpoqwow: 是多少人會為了違建脫產啦30F 12/11 13:46
linfon00: 沒有委員敢支持沒用31F 12/11 13:46
poeoe: 行政執行法29條代履行就有規定費用可以追了32F 12/11 13:46
baiya: 難怪有議員嗆拆除大隊 敢拆違建 把你們的預算都砍到033F 12/11 13:46
chesta: 紙上談兵(過兩個月看看拆違建的話題還在不在34F 12/11 13:47
y2k500077: 屋主怎麼脫產  房子就在那裡呀  房子登記誰的就扣押他35F 12/11 13:47
y2k500077: 的房子 不還錢就拍賣
poeoe: 其實不用額外立法37F 12/11 13:48
pierreqq: 新北己經卡了十幾年了  還躺在議會38F 12/11 13:48
pierreqq: 台中不知道過了沒有
y2k500077: 要執行徹底就要這樣  決心拿出來  刁民怕了 就會拿錢出40F 12/11 13:49
y2k500077: 來保房子  久而久之就沒人敢不繳錢
poeoe: 自治條例過不過 政府現行法規都能追討費用啊42F 12/11 13:49
rayonwu: 推43F 12/11 13:49
greenYoshi: 不要動怒、心平氣和,不然立法院會多一個靈魂44F 12/11 13:50
pierreqq: poeoe 要先訂出價格才能收費...45F 12/11 13:51
mengche: 本來就應如此,最好政府拆除工作交給KMT外包,拆不好再追46F 12/11 13:51
mengche: 加預算拆
Cha23Cha: 搞懂在發言 好嗎48F 12/11 13:51
jaseman: 不用拆啦…一次罰個十萬…一星期開一張…欠太多房子查封49F 12/11 13:51
pandp: 很簡單啊,不自付連主建物都一起拆了50F 12/11 13:51
kenro: 議員都會故意刪掉 然後轉頭罵執行不力無視安全 玩兩手策略51F 12/11 13:52
poeoe: 花多少錢拆就能要多少費用 跟房屋本身價格無關 去看行政執52F 12/11 13:52
poeoe: 行法29條
cidcheng: 至少有那一間房子在,要怎麼脫產 XD54F 12/11 13:52
joe0528: 推55F 12/11 13:53
yanagawa: 和房屋和土地稅一起收~~~不就結案56F 12/11 13:54
overmoai: 房客慘了57F 12/11 13:54
x001611: 有夠無能58F 12/11 13:54
pierreqq: 看來就有人最聰明 其他縣市都想不到收不了錢...XDDDD59F 12/11 13:55
poeoe: 現在問題不是沒法條 是代墊的預算不夠60F 12/11 13:55
Luefa: 本來就要屋主付 不付? 法院強制執行看動產不動產有多少61F 12/11 13:55
XX9: 推62F 12/11 13:56
wowpoqwow: 直接入法到底為什麼能讓一個人一直崩潰噓63F 12/11 13:56
poeoe: 自己去看行政執行法啦 明文說可以要錢了XDDDDD64F 12/11 13:56
Moratti: 有道理65F 12/11 13:56
poeoe: 都已經有入法的東西還要再額外立法?66F 12/11 13:57
Luefa: 再不拆 斷水斷電罰鍰罰到他不要不要 要不要執行而以嘛67F 12/11 13:58
wowpoqwow: 你要不要看完內文的最後一段68F 12/11 13:58
ABA0525: 推69F 12/11 13:59
linzero: 但現今實務上,拆的進度經常受限預算額度。表示現行法規70F 12/11 14:00
linzero: 執行上絕對有問題
poeoe: 都在說代拆除費用了 還扯最後一段咧72F 12/11 14:00
aooa: 推73F 12/11 14:01
linzero: 簡單說,有上萬戶違建,那就臨時擴編拆除團隊,甚至外包74F 12/11 14:01
Whitening: PUSH75F 12/11 14:01
kmtlikeslave: 為什麼以前不是自付啊76F 12/11 14:02
linzero: 然後規畫預算問題。而不是嘴巴說先拆一部分其他拖著,然77F 12/11 14:02
linzero: 後拆的速度比新增的慢
poeoe: 以前的法規也都是自付啦……79F 12/11 14:02
poeoe: 從來沒有不能追討這種事
simata: Push81F 12/11 14:03
linzero: 但真實情況是,有的檢舉者詢問或議會質詢上,經常是拿預82F 12/11 14:05
poopllll: 怎不是違建應認列共工財由機關團體個人登記自由取用概念83F 12/11 14:05
linzero: 算已花完為由,所以暫不拆除84F 12/11 14:06
Sigor: 違建本來就該拆 誰家誰付還蠻正確的85F 12/11 14:06
poeoe: 其實就是預算都被議會砍掉86F 12/11 14:06
linzero: 然後這個「暫」就是遙遙無期了87F 12/11 14:06
QueenofSM: 推88F 12/11 14:07
chivalry70: 講人家靠弟弟真的很噁心...89F 12/11 14:07
call5566me: 這會過才有鬼90F 12/11 14:08
fracs: 除了拆除費用之外,罰包商也是另一管措施,反正拆拆蓋蓋91F 12/11 14:09
poopllll: 怎不是立法違建屬功德財得建立無償取用平臺的再生概念尼92F 12/11 14:09
MacOSX10: 這樣還是給中共拆比較好,國家付93F 12/11 14:09
kokunmai:94F 12/11 14:09
fracs: 有錢賺就好,沒有建照也沒關係,這種心態養成包商不負責95F 12/11 14:09
poeoe: 其實可以考慮增加檢舉違建獎金96F 12/11 14:11
poeoe: 讓房客檢舉房東有誘因 然後再對違建房東連續處罰
poeoe: 像時力訂罰鍰上下限的立法就很有用
coolda: 原來被拆還在政府出錢 = =99F 12/11 14:17
Kenqr: 推100F 12/11 14:18
uligo: 檯面上只有時代敢提這種案,推101F 12/11 14:21
watameki: 行政執行法表示:我早就有這個規定了102F 12/11 14:22
chozenker: 推  而且要加倍  違建簡直敗類103F 12/11 14:23
herro760920: 推啦104F 12/11 14:24
bookticket: 推拉105F 12/11 14:31
Wand 
Wand: 時力真是太不會討好慣房東了。XD106F 12/11 14:32
godofsex 
godofsex: 推107F 12/11 14:35
jardon: 行政執行法:機關要你自己拆 不拆 你要付錢/機關直接拆 機108F 12/11 14:39
forbake1: 推109F 12/11 14:39
jardon: 關付錢110F 12/11 14:39
jardon: 還有人敢噴行政執行法 這個公法費用爭議
howdiee: 講洪沒做事的都是被主流媒體洗腦的平均智商民眾吧112F 12/11 14:39
Aquatics: 很好啊113F 12/11 14:40
s8402019: 推114F 12/11 14:40
howdiee: 光是人家努力在推露營區管理辦法 想辦法解決露營亂象115F 12/11 14:40
dunhilln: 拆違建外包給中國比較有效率116F 12/11 14:41
lovelebron24: 推117F 12/11 14:41
jardon: 先搞清楚直接強制的拆/代履行的拆 費用誰付再來講 一堆教118F 12/11 14:42
jardon: 錯誤觀念的
diqoedin: 支持120F 12/11 14:45
NingK: 不是本來就是被拆的付嗎121F 12/11 14:47
pipi7878: 7pupu的是家裡違建嗎122F 12/11 14:47
awspo135: 推123F 12/11 14:48
maygood: 還要處理台灣房租收入不繳稅吧124F 12/11 14:51
Shermie: 支持125F 12/11 14:53
Aquariussoul:126F 12/11 14:55
Jacky68420: 推啊 這種鳥事還要政府買單 太便宜這群蟑螂了127F 12/11 15:00
Eric0204: 推128F 12/11 15:02
heyjude0929: 本來就是建築物擁有者付拆除費用了 不然全民買單對嗎129F 12/11 15:02
liuhs0614: 推不動130F 12/11 15:02
heyjude0929: 不過一定很多議員會擋啦 牽扯太多利益了131F 12/11 15:03
heyjude0929: 像苗栗議會今年才擋 不知道後續通過了沒
heyjude0929: https://udn.com/news/story/3/2332033
違建被拆還要交拆除費!苗縣議會砲聲連連 | 地方 | 即時
[圖]
苗栗縣府擬訂違章建築執行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今天送縣議會審議引起多名議員抨擊,「那有拆人違建還要人家付拆除費的道理?」... ...

 
heyjude0929: [新聞]違建被拆還要交拆除費!苗縣議會砲聲連連134F 12/11 15:04
turbomons: 在台灣違法變理所當然 守法的都像個傻子135F 12/11 15:09
wulaw5566: 推136F 12/11 15:11
rtyujlk 
rtyujlk: 本來就該這樣137F 12/11 15:13
handlesome: 推138F 12/11 15:13
thicklips: 推139F 12/11 15:16
a121980121: 民智未開 不可能140F 12/11 15:18
henry55566: 支持141F 12/11 15:21
protoss666: 說真的 違建就是台灣最美的風景142F 12/11 15:22
albert1229: 推~143F 12/11 15:26
AGODC: 帳單多少就直接罰屋主多少不就解決了144F 12/11 15:28
vs98and99: 支持 但是應該會一堆包租公婆反彈145F 12/11 15:32
ppn: 推146F 12/11 15:35
smdf: 推147F 12/11 15:37
fiorentino: good148F 12/11 15:38
xiaoling: 使用者付費,既得利益者付錢,天經地義149F 12/11 15:40
vbhero: 違法的賺飽飽,有錢就大聲,一堆垃圾150F 12/11 15:41
Philethan: Pish151F 12/11 15:42
kch0520: 支持,沒必要讓我們守法的人分擔152F 12/11 15:43
pili9999: 直接查封繳錢拆完才算數153F 12/11 15:44
grandwar: 傻了屋主自付就拆不掉了154F 12/11 15:52
bp89757: 智障立委誰選的 紙上談兵誰都會155F 12/11 15:59
ak77now 
ak77now: 這提案不錯156F 12/11 16:00
verydolungbe: 再加上逾期不付另加一倍罰款就完美了157F 12/11 16:06
haviccy: 支持158F 12/11 16:10
holydc: 原來現在不是這樣喔...159F 12/11 16:13
ccucwc: 贊成啊!違法還要其它納稅人幫你擦屁股?有意見就用罰款處160F 12/11 16:17
alaroom: 藍蛆綠吱哪管你,選民服務呢,叭叭161F 12/11 16:19
Achillies: 不是早就有建築法96-1? 是地方沒有魄力跟決心執行吧?162F 12/11 16:19
Achillies:  很久沒動,設備幾乎都要更新,沒錢又不敢編預算,又有
Achillies: 萬惡民代杯葛
peter0603: 推推推165F 12/11 16:22
badpat: 不用拆,就按月罰錢就好,這樣更省事。166F 12/11 16:39
blue3448: 這推167F 12/11 16:41
steelheart3: 聽說現在就是這樣了 只是沒有強力去收代履行的費用168F 12/11 16:42
vikingman: 要求屋主自費,脫產就抓去關啊169F 12/11 16:54
sharkimage: 推170F 12/11 17:02
after1: 我有點驚訝  原來過去都是公費拆除啊?171F 12/11 17:06
kshsedch: 贊成172F 12/11 17:07
ptt80357: 本來就是自付了吧?173F 12/11 17:08
logen: 委員敢通過嗎174F 12/11 17:08
pwer6113: 本來就應該這樣175F 12/11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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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7-12-11 15:34:28 (台灣)
  12-11 15:34 TW
苗栗真的鬼到不行...
2樓 時間: 2017-12-11 16:01:01 (台灣)
  12-11 16:01 TW
隔壁房東蓋違建租爽爽.賺爽爽猜除違建費用你來擔.台灣真是一個有趣的地方
3樓 時間: 2017-12-11 16:13:16 (台灣)
  12-11 16:13 TW
台灣里長型民代第一個跳出來反對~ 如苗栗
4樓 時間: 2017-12-11 16:24:11 (台灣)
  12-11 16:24 TW
以前有立法阻擋過
5樓 時間: 2017-12-11 16:34:14 (台灣)
  12-11 16:34 TW
說人靠弟弟真的很噁心 +1
6樓 時間: 2017-12-11 18:56:46 (台灣)
  12-11 18:56 TW
以後當兵要分公費及自費,才不會有管教不當
7樓 時間: 2017-12-11 19:49:30 (台灣)
  12-11 19:49 TW
藍綠資本家跳腳!!
8樓 時間: 2017-12-12 01:11:33 (台灣)
  12-12 01:11 TW
本來就應該這樣~+1
[圖]
9樓 時間: 2017-12-12 02:48:12 (台灣)
  12-12 02:48 TW
訂定公告哪個民代關說的網站比較實際
10樓 時間: 2017-12-12 07:52:33 (台灣)
  12-12 07:52 TW
各地拆違建預算不是都砍光了?那拆除經費又哪來的?有點像勞檢人員都沒人、卻說資方有自制力、房仲投資客賺錢會有自制力?會有「錢」拆違建?有沒有這方面自制力做功德、不用錢的掛?
11樓 時間: 2017-12-12 08:02:52 (台灣)
  12-12 08:02 TW
今天如果你車輛違停,去繳罰單時,請問市政府會幫代繳拖吊費嗎?同理,為何拆除違建不該由義務人自行承擔?可見多數垃圾民意代表也是這些違建的既得利益者,同屬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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