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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velet (0)
標題 [新聞] 國民法官 李茂生諷:就讓鯛民來當恐龍
時間 Fri Dec  1 08:04:29 2017


聯合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849871
國民法官 李茂生諷:就讓鯛民來當恐龍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圖]
司法院昨公布「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初稿,未來國民參審案件判決,由6名國民法官將與3名職業法官共同決定;將來只要年滿... ...

 
國民法官 李茂生諷:就讓鯛民來當恐龍

司法院昨說明「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初步內容。草案明訂未來除3位法官,還將有6
位國民法官參與刑事審判。

司法院昨公布「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初稿,未來國民參審案件判決,由6名國民法
官將與3名職業法官共同決定;將來只要年滿23歲國民,除了法定資格不符外,均有擔任
國民法官之權利與義務,否則最高得裁罰3萬,而任職公司必須給予公假。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在臉書整理國民法官條件,列3點:

1 若國民法官無正當理由在選任期日不到場或虛偽、拒絕陳述等,得罰3萬元以下罰鍰。

2 法律科目教授不得當國民法官。

3 任職公司和機關必須給予員工公假,但老闆可不支付薪水。雖然可以領日支費,但是回
來後,自己原來的工作還是必須做。

「反正不甘我屁事,所以就讓鯛民(指刁民)來當恐龍(指恐龍法官)吧」,李茂生表示
,以後特定的案件,如果有所不爽,就自己罵自己人吧。「記得喔,國民法官是不得洩密
的,所以被罵的話,是不得還口」。他最期待看到的是:無罪推定原則、證據法則、量刑
等的適用。「絕對有看頭」。

備註:
台灣鯛鹹魚翻身、光宗耀祖的機會到啦....瞧不起刁民?! 哼!(挖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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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1.138.73
※ 文章代碼(AID): #1Q89oHQt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2086673.A.6B7.html
linceass: 大教授也默認法官是恐龍了1F 12/01 08:06
bg00004: 原來已經默認了恐龍法官的存在2F 12/01 08:07
YishengSu: 看這條件... 恐龍法官身兼血汗老闆 拯救世界就靠你了3F 12/01 08:08
bg00004: 其實法律相關學者應該要感到丟臉..台灣沒人信任你們4F 12/01 08:08
bg00004: 說著一套好棒棒的理論~教出來的徒子徒孫..搞得人民不信
yha: 他講話像幼稚園的小朋友6F 12/01 08:09
yanli2: 怎麼會不甘他屁事啊?7F 12/01 08:09
bryan7114: 可恥而且很可悲的發言 李某人有夠好笑8F 12/01 08:09
jab: 李教授不能當國民法官就開酸了 顆顆9F 12/01 08:10
jpwd: 以前縣官也不必懂太多條文,只要判符合人民需求就受愛戴。10F 12/01 08:12
a29976137: 自己承認是恐龍11F 12/01 08:12
g1254501: 讓刁民當恐龍比被恐龍當作鯛民,豆幾?12F 12/01 08:12
erc: 這個法律不好法律人怎麼沒找立委抗議 還檢討民眾哦13F 12/01 08:12
machiusheng: 侏儸紀公園 容不下鯛民?14F 12/01 08:12
godspeed933: 教到全國人民不相信法律,不相信法官,真會教15F 12/01 08:12
piece1: 那些恐龍誰教出來的??夏夕夏景16F 12/01 08:13
jpwd: 法官背一堆條文判出來完全不符人民期待,要法官幹嘛?17F 12/01 08:13
herikocat: 法律人士都這樣 自以為是的很多18F 12/01 08:14
yanli2: 刁民比恐龍強啦 幹19F 12/01 08:14
immercury: 第三點不合理吧…為什麼老闆可以不支薪…20F 12/01 08:15
ivstitia: 法官判不好就找完全沒學過路人來判?真棒 醫師醫不好要21F 12/01 08:15
bg00004: 活在象牙塔不意外阿每天都有人捧當然自視甚高22F 12/01 08:15
ivstitia: 不要請路人來醫?23F 12/01 08:15
ku72: 看到有人要來治恐龍法官有人不爽了24F 12/01 08:16
trashpoking: 幹...發文叫我去 我一定去25F 12/01 08:16
calase: 他的意思應該是說當自己要承擔判罪責任時就不可能想網民一26F 12/01 08:16
calase: 樣喊爽吧
otld: 這就是法律人的嘴臉 自以為高等28F 12/01 08:17
senior: 以下開放無知刁民崩潰29F 12/01 08:17
bg00004: calase 他應該是最該感到不好意思地吧30F 12/01 08:17
rettttt5: 很沒有格調的言論31F 12/01 08:18
bg00004: 教出一堆徒子徒孫搞到全國人民不信任法律32F 12/01 08:18
ChungLi5566: 因為大部份人民是看媒體加料後的報導 不是看判決書33F 12/01 08:19
machiusheng: 量刑還是在法官 有差34F 12/01 08:20
bruce511239: 7pupu囉35F 12/01 08:20
bg00004: ivstitia 這就是文組的悲哀 拿法官和醫師比~把醫師當文組36F 12/01 08:20
ChungLi5566: 證據不足 檢察官不起訴 =>一樣罵恐龍法官37F 12/01 08:21
elacon: 有夠玻璃跟幼稚,如果老了像他這樣還不如早點自殺38F 12/01 08:22
CALLING: 台製玻璃心碎裂中 科科39F 12/01 08:22
yoyodio: 擾民政策40F 12/01 08:23
ROBrandenbur: 只有現在才會有人想當吧 等到真的施行 不潮了 難得41F 12/01 08:23
ROBrandenbur: 的假被用掉了 會不會出現出國躲國民法官呢?
scott0002: 他說的也沒錯吧   在各種法律原則下  鄉民根本判的不會43F 12/01 08:24
scott0002: 比法官重
chunkuihuang: 不能當國民法官, 7pupu45F 12/01 08:26
t19960804: 可悲   人民都不相信法律46F 12/01 08:27
water0202: 法律系教授說司法不關他的事...47F 12/01 08:28
NT500: 蠢鯛民只會被媒體妓者帶風向,還自以為很聰明,跟要匯錢給48F 12/01 08:29
NT500: 國外上將要幫他退伍的歐巴桑有87分像~
Rattlesnake: 應廢除法律系50F 12/01 08:30
fago: 工作被搶  趕快嗆對方不適任  法律人就是這德性51F 12/01 08:31
g8330330: 恐龍誰教出來的?52F 12/01 08:31
h8565656p: 專制變民主  當然怕53F 12/01 08:31
a2424424: 一堆人氣噗噗耶嘻嘻54F 12/01 08:32
milleniue: 問題是你教出來的恐龍子弟比刁民還不如啊55F 12/01 08:34
jackie955093: 摸奶三秒沒有性慾  nice56F 12/01 08:37
ristart: 封你為恐龍王好了57F 12/01 08:38
apeng52: 叫獸森77了 氣pupu58F 12/01 08:38
mengche: 開放後,神教罰金就不會搓到幾萬塊59F 12/01 08:39
PttWaHaha: 哈哈哈 自己先承認了~60F 12/01 08:40
goal770711: 讓民眾了解法律的極限61F 12/01 08:41
Tachiman: 好好笑62F 12/01 08:41
peterhuo: 很中肯啊63F 12/01 08:42
agong: 9.2 : 鬼島還有11%信任私法  不錯了64F 12/01 08:42
peterhuo: 至少有的鄉民敢嘴也敢去,有些不敢的人基本上就是孬種65F 12/01 08:42
jospa: 老闆可不支付薪水?既然是法定義務為何老闆可以不給薪?66F 12/01 08:44
orzb1740510: 難怪說雕民水準差 標題都寫明是諷了還是一堆人看不懂67F 12/01 08:47
fairbankslin: 鯛民當恐龍還情有可原,你們這種專科出來的還是恐龍68F 12/01 08:47
fairbankslin: 才是一個大笑話
Toge: 一種不爽你來當的概念誕生了70F 12/01 08:47
Toge: 念了這麼久也只能跟鯛民比的話可以去自盡了
raku: 那美國陪審團不就一群刁民在認定有沒有罪?72F 12/01 08:54
raku: 台灣法界玩到民眾不信任 怪誰呢?
s6h0a5n1e2: 所以依法判決有問題的時候要檢討的是判決的人還是制定74F 12/01 08:55
s6h0a5n1e2: 法律的人?
HappyBilbo: 我倒覺得全國人民不信任法官是因為受過法律教育的太少76F 12/01 08:56
HappyBilbo: 吧XDD
angraer: 恐龍民眾vs恐龍法官 都機!!!78F 12/01 08:57
machiusheng: 侏儸紀公園的園丁 7pupu79F 12/01 08:57
QQfat: 有一定信心覺得比現行法官判的好 因為最糟就現在這樣80F 12/01 08:57
fcz973: 前幾樓好可憐,連反諷鯛民是恐龍都看不出來81F 12/01 08:58
bg00004: 早已經是侏儸紀公園了還在怕恐龍~真是後知後覺阿82F 12/01 08:59
fcz973: 我很期待鯛民法官用自以為的正義下違法判決,不知道之後冤83F 12/01 08:59
fcz973: 獄誰要扛嘻嘻
bg00004: 你去問問看現在法官判決判錯誤判是誰要賠阿85F 12/01 09:00
piliwu: 跟找密醫有87像86F 12/01 09:00
bg00004: 說的好像法官沒問題一樣~怎不去問法官的肩膀在哪呢?87F 12/01 09:01
bg00004: piliwu這就是污辱了醫師體系~基本上學法的不配替醫學提鞋
XperiaZ5: 判決錯誤要看問題是出在檢警偵查蒐證還是法官明顯適用法89F 12/01 09:02
XperiaZ5: 律有誤
HANAXALICE 
HANAXALICE: 法官自甘墮落自作自受91F 12/01 09:02
bg00004: 不事生產的文組 竟然想和醫學體系相提並論~高攀了吧92F 12/01 09:02
XperiaZ5: 如果說是判決結果不符人民期待,那就讓人民自己來判囉93F 12/01 09:02
bg00004: 這就是標準的自我感覺良好~學法的現在應該要感到羞愧才是94F 12/01 09:03
vanilla1365: 台灣就盛產台灣鯛啊95F 12/01 09:03
bg00004: 說得通篇大道理~結果搞到如今沒人信你們96F 12/01 09:03
XperiaZ5: 好吧,只好相信PTT的鄉民了,期待97F 12/01 09:04
bg00004: 誰的問題啊XD的確是台灣鯛阿~有人民也有法官通通鯛的很98F 12/01 09:04
XperiaZ5: 真的很期待鄉民去當法官xd99F 12/01 09:04
bg00004: 我也等著看阿!看著學法的那些象牙塔人們等著崩潰100F 12/01 09:05
Moratti: 刁民比恐龍好101F 12/01 09:05
XperiaZ5: 讚讚讚102F 12/01 09:06
kw003266: 意思就是這位也默認法官是恐龍了?103F 12/01 09:06
ABA0525: 看廢死系崩潰就知道做對了104F 12/01 09:06
vykxtoz: 我比較好奇有去看這個草案的有幾個?7年以上的罪很少好105F 12/01 09:06
vykxtoz: 嗎……
bg00004: 早就已經是侏儸紀公園了還在那邊嫌恐龍~顆顆107F 12/01 09:06
sxscts: 路人的素養>>>>法律系108F 12/01 09:07
ovarbda: 不符合人民期待 以後就直接公投不就好了 反正我有我的期109F 12/01 09:09
ovarbda: 待
ovarbda: 只要同情 都可以無罪
vanson37: 笑死112F 12/01 09:11
bg00004: 隨便法律人怎麼說吧~準備迎接審判吧113F 12/01 09:12
as349349: 法律人不意外 自以為懂法很屌 常常說要提升國民法學涵養114F 12/01 09:13
as349349:  卻一點作為都沒 繼續看不起別人不懂法 姆咪
lianhua: 笑死 變相承認自己教出來的法官就是恐龍阿116F 12/01 09:14
piliwu: 不懂不丟臉,丟臉的是不懂自以為比專業人士強117F 12/01 09:15
bg00004: 聳肩~~笑看崩潰118F 12/01 09:17
lianhua: 專業人士就是訓練有素的狗而已 有啥了不起119F 12/01 09:17
nildog: 其實看德日就知道,之後也不會差太多,只是法官變麻煩,120F 12/01 09:18
lianhua: 專業到全台唾棄 還只會檢討別人不懂也是滿可憐的121F 12/01 09:18
nildog: 要當保姆講解法律要件跟原則就是122F 12/01 09:18
nildog: 這個也是司法院推的,還不知道立院會不會過呢…
lianhua: 代表你的專業就只是自己自high的工具而已 笑死人124F 12/01 09:18
XperiaZ5: 國民確實沒有這套西方法的法學素養啊,我們適合大清律令125F 12/01 09:19
XperiaZ5: xd
lianhua: 法律人不就一群崇洋媚外的哈巴狗而已 國外說什麼就什麼127F 12/01 09:19
skhten: 法官:兄弟你先別john128F 12/01 09:20
XperiaZ5: 那些法律人講的原理原則都不4我們台灣社會的「常理」啦129F 12/01 09:20
XperiaZ5: 所以我主張廢除刑事訴訟法,保障什麼被告人權
XperiaZ5: 我們台灣自己有自己的玩法~
XtinaGrimmie: 反正路人8+9的法律素養一定比讀書的好  教授懂啥132F 12/01 09:22
piliwu: 你生病也是去看狗 手上拿的也是狗設計的手機,不就連狗都133F 12/01 09:22
piliwu: 不如
wei371114: 全台唾棄ww 同個世界嗎 我看到的台灣社會很多人只會聽135F 12/01 09:22
wei371114: 媒體煽風點火啦
piliwu: 一堆愚民跟智障記者起舞而已137F 12/01 09:24
wei371114: 下個標題就可以掀起群眾的憤慨 笑死138F 12/01 09:24
lianhua: 人家是狗也是懂得變通的狗 哪像某群只會抱著歐美自high139F 12/01 09:25
piliwu: 都知道不唸書才去當記者,結果被記者帶著走有夠白痴140F 12/01 09:25
Windk610i: 這麼早就開戰ㄛ141F 12/01 09:25
lianhua: 沒關係阿 法律人可以繼續認為自己很尊榮142F 12/01 09:25
lianhua: 反正大教授都承認自己教出來的是恐龍 笑都笑死人
snowblack47: 一堆人連文意都看不懂,還有臉評司法喔…144F 12/01 09:26
cca1109: 最垃圾法律人就是掰一個理論他媽法官過失不用負責 其他人145F 12/01 09:27
cca1109: 工作過失就要刑事被關民事賠錢
SiFox: 我懂我懂!中國人不適合民主,女人不適合投票…我懂我懂147F 12/01 09:29
assman799: 來人阿 先辦這些恐龍法官148F 12/01 09:30
Ahao: 怎麼不是尚市長轉的呢?149F 12/01 09:31
Windk610i: 應該民事 行政也比照辦理150F 12/01 09:32
wei371114: 其實不懂cc想論述什麼 所以你主張過失除罪化?還是主張151F 12/01 09:32
wei371114: 監督法官的機制不夠?
AngelMAyCry: 不錯啊,至少承認恐龍法官真的很多153F 12/01 09:34
misu2718: 一定先把法院那些抓起來遊街丟屎潑尿154F 12/01 09:35
tomchow76: Cc講的很白話呀,怎麼會有人看不懂?155F 12/01 09:35
patrickhou: 想想當初失智列車 我是不太相信這樣有比較好啦156F 12/01 09:35
wei371114: 法院大部分的判決都有過程跟理由供全民公審啦 但可惜157F 12/01 09:38
wei371114: 的是很多人只會看標題審
toshbio: 如果連路人都判得比法官好 那李大教授要不要切腹??159F 12/01 09:38
j31712: 回想媽媽嘴和梁姓模特兒160F 12/01 09:38
j31712: 比照法官,公布國民法官姓名
wei371114: 過失並不是隨便一個法律人掰出來的 是歷史累積下的智慧162F 12/01 09:41
wei371114:  你可以點出程序上的缺失 但指這是個掰出來的東西你的
wei371114: 證據可以有力點w
Nerv: 法界水準不意外165F 12/01 09:42
HappyBilbo: 看到一堆沒受過法律教育的酸別人的專業真的蠻有趣的166F 12/01 09:44
Nerv: 美國陪審制搞這麼久了,在李大教授眼中應該也是是輕量級刁167F 12/01 09:44
SiFox: 只是參審制就雞雞歪歪的,司法舊體系其實超怕陪審團制!168F 12/01 09:44
Nerv: 民吧169F 12/01 09:45
bhis: 他的日本都陪審員了170F 12/01 09:45
WuDhar: 想當!選我選我171F 12/01 09:46
Nerv: 不能酸?這麼偉大?李教授酸度都爆表了,鵰民只能閉嘴聽訓?172F 12/01 09:46
alegria: 雕用行為證明了173F 12/01 09:54
JHGF2468A: 廢物174F 12/01 09:54
coolchife: 他說的沒錯,錯的是他身在體制內卻無力改革,又愛嘲諷175F 12/01 10:01
XperiaZ5: 說到過失,很多人大概也不知道交通事故上的應注意未注意176F 12/01 10:01
XperiaZ5: 的反應時間是理組訂出來的吧
coolchife: 體制,真正的問題是法律有沒確實執行178F 12/01 10:02
tactics2100: 二轉變恐龍鯛179F 12/01 10:04
Hitimothy: 最好是  一堆法官高興的很  恐龍由鄉民當  太台灣真的180F 12/01 10:05
horse2819: 幹 工作還要做 怎去181F 12/01 10:05
livetrue: bg00004: 其實法律相關學者應該要感到丟臉..台灣沒人信182F 12/01 10:14
ryuke: 合理183F 12/01 10:16
heyjude0929: 恐龍法官不就你這種教授教出來的?184F 12/01 10:18
silentence: 可惜說這些救不了司法的公信力  ㄏㄏ185F 12/01 10:18
heyjude0929: 而且這個不就是陪審團制度嗎 美國及英國都實施很久了186F 12/01 10:20
w76530: 再爛也比台灣法官好187F 12/01 10:21
hd0485: 自命清高背離現實才是司法被唾棄的原因188F 12/01 10:22
hardy8110: 笑死 會覺得路人判的比較好 果然鄉民水準189F 12/01 10:23
flybirdy: 再爛也比高級恐龍好190F 12/01 10:24
jiungwen: 小道消息是經過研究191F 12/01 10:24
jiungwen: 模擬參審出來的判決
jiungwen: 其實事實認定跟處刑與拿來模擬的原判決是差不多
jiungwen: 歡迎大家打臉自己人,網內互打免費喔
Nravir: 不然法官得自由心證、有悔意比較好嗎195F 12/01 10:38
phix: 若法官獨大 收錢不是很容易嗎?196F 12/01 10:41
silentence: 爛也不會生出大水庫 宋代公屎錢這種鬼東西197F 12/01 10:41
phix: 法官應該有受上級跟考績影響決定吧198F 12/01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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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darkrise1980 說瞎!
1樓 時間: 2017-12-01 10:58:03 (台灣)
+2 12-01 10:58 TW
教出一堆恐龍的人笑你是恐龍
2樓 時間: 2017-12-01 11:03:06 (台灣)
  12-01 11:03 TW
讚啦!我一定要看看23歲國民,白話文開釋
3樓 時間: 2017-12-01 11:11:38 (台灣)
  12-01 11:11 TW
騜!本席判你有罪!
4樓 時間: 2017-12-01 11:20:51 (台灣)
+2 12-01 11:20 TW
法官可以是恐龍,刁民為什麼不行呢!!
5樓 時間: 2017-12-01 14:26:08 (台灣)
  12-01 14:26 TW
笑死人了..台灣的恐龍法官都哪邊出來的?通通都法律系的阿..身為教授卻不自我檢討..還在那丟人現眼
6樓 時間: 2017-12-01 18:01:29 (台灣)
  12-01 18:01 TW
能直播就不錯了,特別是某些重大爭議案件。
(鄉民應該對國民法官很有興趣?)
7樓 時間: 2017-12-01 23:08:50 (台灣)
-1 12-01 23:08 TW
喔!法官,開始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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