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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rpg1510 (八分之三)
標題 [新聞] 免受《財團法人法》監督還不夠?新草案
時間 Thu Oct 25 08:34:45 2018


免受《財團法人法》監督還不夠?新草案形同給了「財務金鐘罩」!

https://www.storm.mg/article/562250
宗教基本法》免受《財團法人法》監督還不夠?新草案形同給了「財務金鐘罩」!-風傳媒
[圖]
攸關財團法人財務透明的《財團法人法》,8月1日正式公告上路,具備強大政治遊說能量的宗教團體,在立法過程,硬是將宗教團體之財務監督,免除在《財團法人法》之外;現在,由立委王金平等人提案的《宗教基本法》草案,則是更上層樓,明文規定宗教團體享有組織結構、人事及財政管理的「自主權」,同時 ...

 

風傳媒 林上祚  2018-10-23 13:30

攸關財團法人財務透明的《財團法人法》,8月1日正式公告上路,具備強大政治遊說能量
的宗教團體,在立法過程,硬是將宗教團體之財務監督,免除在《財團法人法》之外;現
在,由立委王金平等人提案的《宗教基本法》草案,則是更上層樓,明文規定宗教團體享
有組織結構、人事及財政管理的「自主權」,同時規定國家不得強制要求宗教團體遵守民
主與公開之原則,相關條文若通過,未來宗教財團法人、宗教公益信託將可拒絕政府資訊
揭露之要求,形同賦予財務金鐘罩。


「為數眾多的宗教財團法人,是立法強制財務揭露最大障礙」

根據內政部統計,目前全國立案的宗教團體當中,寺廟與宮廟共12207家,宗教財團法人
有1787家,宗教社團法人則有2900家。月前,立法院審查《財團法人法》過程,前內政部
次長邱昌嶽曾表示,「宗教團體不管是從憲法高度,或是從聯合國兩公約角度,都必須考
慮其特殊性」,由於內政部正研議《宗教團體法》立法,未來的立法空窗期,《財團法人
法》針對宗教財團法人,應該給予彈性處理空間。


在宗教團體強力遊說下,立法院最後以75:5票的懸殊比數,通過了第75條「宗教財團法人
之許可設立、組織運作及監督管理,另以法律定之」的規定。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日前在一場研討會上也表示,5000個全國性財團法人當中,具宗教背景
的財團法人就佔了近3000個,為數眾多的宗教財團法人,是立法強制財務揭露的最大障礙


不過,宗教團體並沒有從《財團法人法》的勝利中獲得滿足,上周由立委提案的《宗教基
本法》,準備針對政府監督宗教團體,訂下重重關卡。

《宗教基本法》若通過,未來政府監督變困難

首先,該法第10條規定「聖俗分離原則」,要求內政部必須尊重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
之傳統、特殊性及自主性,不得介入宗教教務,對於宗教團體之信仰、教制、傳統等教務
事項,不得調解與干涉,亦不得干涉其組織及人事任免。


第13條的「宗教自主權」規定,則明文規定宗教團體就其內部組織結構、人事及財政管理
享有自主權,包括《民法》、《財團法人法》、《社會團體法》、《信託法》等關於教育
文化慈善公益團體之監督、管理規定,不適用於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為了避免政府
干預,立委提案的版本,甚至要求國家「不得強制要求宗教團體遵守民主與公開之原則」


內政部官員表示,目前《監督寺廟條例》,僅要求寺廟將「收支款項」及所興辦事業,每
半年終報告向政府申報,過去對於未申報的寺廟,也沒有訂定處罰規定;去年內政部研議
的《宗教團體法》草案,就財務資訊揭露部分,也僅要求「對內揭露」,並沒有要求揭露
小額捐款(例如香油錢),金額較高、具有單據的信眾捐款與收入部分,才需編制年度財
務報告。


官員表示,如果《宗教基本法》真的通過,內政部對於宗教團體的財務監理,等於是維持
目前《監督寺廟條例》的狀態。

《宗教基本法》的金鐘罩,不僅將保障宗教財團法人免於財務揭露,目前宗教團體不斷增
生的周邊公益組織,例如社團法人、公益信託,未來恐怕也很難監督。

公益信託免受財務監督,宗教法人恐成「善霸」

以公益信託為例,目前成立公益信託的宗教團體,包括一貫道的「明音宗教公益信託」,
基督教團體的「基督教中華信望愛基金」,佛光山的「星雲大師教育基金」,目前極力推
動《公益信託專法》的立委王榮璋,日前就曾在立法院質疑,相關部會對於宗教團體捐助
成立之公益信託,缺乏財務監督機制。


據了解,法務部目前研議的《信託法》修法,已經準備針對信託捐贈行為,有更嚴格的規
定,例如,限制股票捐贈之比率等等;不過,相關單位都擔心,未來宗教團體可能透過遊
說,再度將宗教公益信託,排除在《信託法》的規範之外。


尤其是,立委提案的《宗教基本法》草案,同時針對宗教法人之稅捐、興辦公益等事業訂
定特殊待遇,在缺乏相關財務監督機制下,宗教法人未來恐將成為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
所形容的「善霸」。


該草案規定,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相關稅捐之減免,準用稅法有關財團法人之標準,
同時也準備放寬宗教團體,兼營墓地、火化場及骨灰(骸)存放設施等事業。

內政部憂宗教團體稅捐措施 讓加強財務揭露目的受阻

內政部官員表示,內政部從1990年代起,輔導宗教團體合法經營,針對非法佔用國有土地
之宗教團體,當初同意「合法化」的前提,是宗教團體須成立財團法人,這樣的設計,是
希望財團法人日後解散後,財產回歸地方政府。


「當初財政部之所以同意宗教團體,豁免遺贈稅、地價稅、房屋稅、營業稅等措施,目的
都是希望宗教團體能夠加強財務揭露,現在立委提案訂定《宗教基本法》,賦予宗教團體
免受財務監督之權利,內政部方面很擔心,財政部可能會收回上述賦稅優惠。」


另外,針對《宗教基本法》草案,將納骨塔納入宗教建築之附屬設施,內政部官員表示,
目前《殯葬管理條例》,原本就針對寺廟既有之靈骨塔設施,允許繼續原地使用,但殯葬
設施之申設,涉及到土地使用分區,宗教用地與殯葬用地二者並不相容,不能混用,內政
部面對其他壓力團體,現階段要放寬寺廟兼營殯葬設施有其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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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爽的...我也要去當廟公...

蓋廟就地合法

香油錢不用公布收支

還有...一切免稅

誰該我違法,我就叫信眾去陳情:滅佛啦...沒天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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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ball: 準備跟同事湊錢成立宗教1F 60.249.86.94 台灣 10/25 08:35
svince88: 大學要改念宗教系了2F 101.136.119.51 台灣 10/25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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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lovesm: 我要去廟裡求職了6F 49.216.145.36 台灣 10/25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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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leon999su 說讚! ( ̄︿ ̄)p love1807 說瞎!
1樓 時間: 2018-10-25 09:26:15 (台灣)
  10-25 09:26 TW
這個比勞基法更恐怖
看看誰贊成的真不能支持
2樓 時間: 2018-10-25 09:32:57 (台灣)
  10-25 09:32 TW
台灣法律越來越誇張= =是預謀搞到支持共產黨?
3樓 時間: 2018-10-25 10:20:22 (台灣)
  10-25 10:20 TW
這樣大家應該就知道  到底是誰在亂搞台灣了吧? 藍綠都是垃圾渣滓
4樓 時間: 2018-10-25 10:54:28 (美國)
  10-25 10:54 US
以後開廟當公司營運就好,台灣轉成鬼島宗教國家即可。
5樓 時間: 2018-10-25 11:05:50 (台灣)
  10-25 11:05 TW
說好的改革呢? 國家藏汙納垢  政府視而不見  爽爽 坐領高薪!
6樓 時間: 2018-10-25 12:28:37 (台灣)
  10-25 12:28 TW
hoyo1963 這個比勞基法更恐怖
中共木馬屠城,因為法律不能管,也不能查金流財務
那這個法律那個政黨提出的?跟著藍綠同流合污是爛咖不投
但擬出這樣的法案,提出的,不是才更可怕嗎?
7樓 時間: 2018-10-25 16:31:10 (台灣)
  10-25 16:31 TW
宗教有錢有權,玩得起。
只是虧心事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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