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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10-24 12:33:1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uxuryer ()
標題 [新聞] 撿到三星手機討2千5保管費 他搬法條嗆:
時間 Wed Oct 24 11:31:26 2018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1024/1450982/
撿到三星手機討2千5保管費 他搬法條嗆:有權不還 | 蘋果日報
[圖]
(更新:增加投訴人說法)台中市陳先生日前掉了新機價約3萬元的三星手機,本來打算用2張價值約800元的餐券酬謝拾獲人,但對方堅持要討10分之1... ...

 

撿到三星手機討2千5保管費 他搬法條嗆:有權不還

出版時間:2018/10/24 10:09

台中市陳先生日前掉了新機價約3萬元的三星手機,本來打算用2張價值約800元的餐券酬謝
拾獲人,但對方堅持要討10分之1、相當於2500元的報酬,還搬出法條表示「有權暫時不還
」,且已到警局備案。雖然雙方最後以1000元「保管費」達成協議,但他仍感嘆「這社會
怎麼了」。律師表示,根據《民法》規定,拾獲人確實可施行「留置權」,直到物主付出
等值10分之1的款項為止,就算物主題告侵占罪,最後應該也是告不成。


台中一名陳先生向《蘋果》投訴,上月17日晚間在一中商圈,不慎把去年買的手機Galaxy
 Note 8忘在人行道椅子上,回頭找尋時已不見,當下報案處理。他當晚接到拾獲人的電話
,表示願意歸還,但要求10分之1的報酬,相當於2500元的保管費。


陳先生到派出所詢問,警方也表示拾獲者有權這麼做,但如果堅持不還,還是有可能涉及
侵占罪。陳先生事後以訊息方式告知林男,但林男卻搬出《民法》第805條規定回覆,拾得
人可以要求保管費、但費用不能超過其價值的10分之1,並稱「已經到警所備案,以維護自
己的權益」


陳先生說,手機被人撿到,對方還願意歸還,他真的很感恩,當然會意思一下,他打算用
2張價值約800元的餐券,表達感謝之意,但拾獲者一開口就是要保管費用,感覺這社會病


陳先生到公所申請調解,並到通訊行估價,收購價約8000元,但對方仍要求收取1000元的
保管費,最後讓陳先生無奈答應。陳先生說,當時調解時,連調解的里長都私底下告訴他
你真是遇到瘋子,調解這多次,沒遇到過這款的(台語,意指這種人)。」


律師謝憲愷表示,根據《民法》805條規定,撿到東西的人,確實可以施行「留置權」,直
到物主付出等值10分之1的款項為止,這是拾得者的權益就算物主題告侵占罪,最後應該
也是告不成


謝憲愷提到,805條規定是參照歐洲國家的做法,是鼓勵民眾撿到東西要歸回,但依華人的
風俗民情,本來撿到東西就該歸還,極少數人會施行這項權利,拾獲人這種做法雖然讓人
感覺有爭議,但不違法。


而針對此案例,網友正反意見都有,有網友酸:「拾得人得請求的報酬已經下修成1/10,
這是合理的」、「依法主張權利,怎麼了嗎?」、「買的起3萬的手機,有差這1000元嗎?
」,不過有網友認為物主可憐,痛批拾得者:「合法但是有道德瑕疵」、「8+9 窮缺現金
」。


陳先生事後表示,因為他正在專心準備國家考試,身上的積蓄都花在刀口上,2500元對他
來說是負擔,而對方堅持的態度,加上法律賦予的權力,讓他很無言。

https://i.imgur.com/ZlWKfuE.jpg
[圖]
 
陳先生最後在調解委員會的協助下,以1千元拿回手機。翻攝畫面

https://i.imgur.com/JA9blhD.jpg
[圖]
 
陳先生的三機手機目前已經拿回來,但還是付了1000元的保管費。陳先生提供

https://i.imgur.com/KL8rL2D.jpg
[圖]
 
陳先生與拾獲者林男的對話,林男堅持依法索討保管費用。陳先生提供

https://i.imgur.com/hhK9oF9.jpg
[圖]
 
陳先生與拾獲者林男的對話,林男堅持依法索討保管費用。陳先生提供

https://i.imgur.com/FHH8hhH.jpg
[圖]
 
陳先生與拾獲者林男的對話,林男堅持依法索討保管費用。陳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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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5.138.18
※ 文章代碼(AID): #1Rp-UIRb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0351890.A.6E5.html
highyes: 囊部窮人沒文化1F 111.243.43.216 台灣 10/24 11:32
yabe5566: 不要弄丟不就好了= =2F 42.76.158.45 台灣 10/24 11:32
lolic: 2500都付不起還可以拿三萬手機笑死人3F 223.137.228.166 台灣 10/24 11:32
※ 編輯: luxuryer (211.75.138.18), 10/24/2018 11:33:06
AstrayKnight: 錢都乎在刀口上 30K三爽手機表示:4F 61.219.172.62 台灣 10/24 11:32
allyoubala: 法就是這樣訂啊,要怎麼使用是個人自由5F 61.219.54.222 台灣 10/24 11:32
boypig: 如果當時是說被偷走,情況可能就不同了6F 111.83.40.249 台灣 10/24 11:33
TAIPEI2010: 撿到有還給你就不錯了,還嫌7F 121.13.229.205 中國 10/24 11:33
max60209: 準備國家考試建議可以少玩點手機 加油!!8F 60.251.55.94 台灣 10/24 11:33
solsol: 法律就是最基本的道德  怎麼說是道德瑕疵?9F 121.13.128.153 中國 10/24 11:33
danorken: 沒差啊 就不要付阿 剛好專心準備考試10F 60.249.112.88 台灣 10/24 11:33
TAIPEI2010: 不然再花三萬塊去買支新手機11F 121.13.229.205 中國 10/24 11:33
Blue6: 身上積蓄都花在刀口上? 那3萬手機是殺小12F 117.56.71.99 台灣 10/24 11:33
em4: 嫌貴就不要付啊13F 1.200.50.46 台灣 10/24 11:33
AstrayKnight: 偷走?拾獲人已經去備案了 想怎樣?14F 61.219.172.62 台灣 10/24 11:33
Trup: 是個懂法律的朋友呢15F 118.171.138.86 台灣 10/24 11:33
TankPal: 告竊盜算了16F 210.69.58.203 台灣 10/24 11:34
whitefox: 撿到手機SOP 拔microSD,拆電池,其餘扔掉17F 112.104.140.228 台灣 10/24 11:35
sami0107: 竊佔可以成立嗎?18F 101.12.161.37 台灣 10/24 11:35
Trippinglove: 有錢買N8...顆顆19F 203.69.6.91 台灣 10/24 11:36
seemoon2000: 不可能成立阿 因為他已經備案了20F 220.130.222.100 台灣 10/24 11:36
njxmzxc: 花在刀口上所以買3萬手機不想付1000?21F 101.9.226.10 台灣 10/24 11:36
starport: 風俗民情你媽 北七22F 124.199.101.103 台灣 10/24 11:36
x851221: 不行 因為他有去警局報案 他現在只是扣留23F 27.242.224.80 台灣 10/24 11:36
x851221: 住而已
Kosmosinsel: 可以分期給不要1/10是好心要1/10是拾25F 223.136.27.47 台灣 10/24 11:37
Kosmosinsel: 獲者權利
alittleghost: 直接丟垃圾筒會有罪嗎27F 223.140.76.254 台灣 10/24 11:37
seemoon2000: 那不是他的東西 丟垃圾桶當然有罪吧28F 220.130.222.100 台灣 10/24 11:37
Kosmosinsel: 要國考的人人民權利和義務這種基本觀29F 223.136.27.47 台灣 10/24 11:38
Kosmosinsel: 念應該有
duckling4343: 丟垃圾桶會被告毀損嗎?31F 1.200.192.86 台灣 10/24 11:38
samses: 里長說人是瘋子....32F 220.129.54.172 台灣 10/24 11:38
SamuelLuo: 里長想吃公然侮辱罪?小心啊33F 114.137.115.167 台灣 10/24 11:38
wiston1419: 你才病了34F 110.50.148.9 台灣 10/24 11:38
alittleghost: 是喔…原來我覺得是垃圾的東西丟垃35F 223.140.76.254 台灣 10/24 11:39
PttXiangMing: 2500負擔   買30000的手機就不是36F 223.139.16.132 台灣 10/24 11:39
alittleghost: 圾筒會有罪37F 223.140.76.254 台灣 10/24 11:39
uf1276: 那你不要用丟就好了 出這新聞帶風向喔?38F 123.204.45.243 台灣 10/24 11:39
MacOSX10: 用三星手機 = 不愛國 = 社會病了39F 220.136.163.149 台灣 10/24 11:39
lmc66: 不爽可以換支手機40F 211.23.54.28 台灣 10/24 11:39
uf1276: 那手機直接丟垃圾桶 就沒這問題 你也不用41F 123.204.45.243 台灣 10/24 11:39
Kosmosinsel: 手機三萬內存資料無價現在只要手機42F 223.136.27.47 台灣 10/24 11:39
Kosmosinsel: 價1/10還不好?
uf1276: 擔心多付2500給幫你撿到還保管的人44F 123.204.45.243 台灣 10/24 11:40
nadiaInochi: 法律的要求比道德低沒錯啊45F 36.237.17.144 台灣 10/24 11:40
Freeven: 你說我侵占?  請問我有違法嗎:)46F 180.217.184.177 台灣 10/24 11:40
wiston1419: 2500是負擔你還把手機弄丟 真闊47F 110.50.148.9 台灣 10/24 11:40
seemoon2000: note8 去年的旗艦 二手收購才8000這48F 220.130.222.100 台灣 10/24 11:40
seemoon2000: 也是滿怪的阿
Arad: 幫你撿手機 還被公審50F 114.46.39.175 台灣 10/24 11:41
uf1276: 莫名其妙 拾獲者依法獲得該有的權利51F 123.204.45.243 台灣 10/24 11:41
seemoon2000: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線52F 220.130.222.100 台灣 10/24 11:41
wwf1310: 噓那位 2500都不付  捨不到孩子套不到狼53F 114.39.251.235 台灣 10/24 11:41
seemoon2000: 反正他有權利要這些 沒什好吵的54F 220.130.222.100 台灣 10/24 11:42
uf1276: 還要被發新聞出來公審 想帶風向 噁不噁啦55F 123.204.45.243 台灣 10/24 11:42
wwf1310: 這種人 不見棺材不掉淚 見多了 我也是56F 114.39.251.235 台灣 10/24 11:42
seemoon2000: 而且又不是很多錢57F 220.130.222.100 台灣 10/24 11:42
renyjojo: 買三萬手機花在刀口58F 185.69.145.130 英國 10/24 11:42
uf1276: 2500都給不起你丟個屁手機 何況你手機3萬59F 123.204.45.243 台灣 10/24 11:42
Dia149: 有人幫你顧30000的手機,拿兩千五你就該60F 211.21.7.157 台灣 10/24 11:42
Dia149: 該叫,還扯什麼道德瑕疵阿,又要人保管東
Dia149: 西,又想花少少,用不用的餐券就想打發人
tatata: 唸法的就不會管道德了63F 223.139.40.146 台灣 10/24 11:43
Dia149: ,是不知道使用者付費,當人是慈濟義工嗎64F 211.21.7.157 台灣 10/24 11:43
piece1: 就讓他留阿!說不定要回來前壞了可以叫他賠65F 36.231.239.231 台灣 10/24 11:43
blue1204: 告里長再多賺一筆66F 120.204.67.198 中國 10/24 11:43
seemoon2000: 你要先舉證是他弄壞的 是要打車輪戰?67F 220.130.222.100 台灣 10/24 11:44
pigofwind: 身上的積蓄都花在刀口上,結果買三萬的68F 117.56.51.37 台灣 10/24 11:44
wiston1419: 里長是私底下講的69F 110.50.148.9 台灣 10/24 11:44
uf1276: 不要求報酬是大部分人出於熱心的緣故70F 123.204.45.243 台灣 10/24 11:44
pigofwind: 手機是哪招71F 117.56.51.37 台灣 10/24 11:44
seemoon2000: 里長這告不成吧 因為是記者轉述的72F 220.130.222.100 台灣 10/24 11:44
uf1276: 不代表拾獲的人不能要求報酬 何況有法保障73F 123.204.45.243 台灣 10/24 11:44
wwf1310: 出於熱心,但像苦主掉手機就是利用"熱心74F 114.39.251.235 台灣 10/24 11:44
spirit119: 東西掉了就可以撿嗎…75F 180.217.231.192 台灣 10/24 11:45
hcllon: 2500給不起,買3萬手機買的起76F 110.26.3.25 台灣 10/24 11:45
lovekangin: 不爽再買一支啊77F 180.217.245.191 台灣 10/24 11:45
※ 編輯: luxuryer (211.75.138.18), 10/24/2018 11:52:10
sionxp: 學起來78F 114.137.126.98 台灣 10/24 11:45
I95D: 低能 我以前遺失一隻兩萬多的手機 到現在都79F 180.217.136.165 台灣 10/24 11:46
justice2008: 以前收錢是有他的時空背景的80F 218.161.49.70 台灣 10/24 11:46
ccucwc: 人家也是照規矩來啊81F 110.233.247.168 日本 10/24 11:49
meta41110: 台中算中部~天龍人出天龍國都算南部82F 180.217.250.81 台灣 10/24 11:50
DazaiOsamu: 留置權這設置很怪耶 如果當事人不認83F 1.164.42.222 台灣 10/24 11:50
DazaiOsamu: 直接反告侵占怎辦? 除非他們談話過程
scum5566: 沒人叫你把手機弄丟嗎? 哭洨啊85F 114.46.144.39 台灣 10/24 11:51
DazaiOsamu: 錄音吧86F 1.164.42.222 台灣 10/24 11:51
water0202: 買3萬元的手機 說錢都花刀口上...87F 42.76.235.240 台灣 10/24 11:51
silvertime: 我弄丟手機都直接陪對方一晚88F 117.19.145.222 台灣 10/24 11:51
Mayinggo: 沒錢就不要掉東西啊 還買3萬元手機89F 114.33.254.238 台灣 10/24 11:51
OOQ: 積蓄花在刀口會花30K買手機?90F 117.56.221.241 台灣 10/24 11:52
scum5566: 不然下次別人撿到直接拿去測試投擲距離91F 114.46.144.39 台灣 10/24 11:52
wiston1419: 要罵就罵法律92F 110.50.148.9 台灣 10/24 11:53
berice152233: 所以以後撿到手機真的都有水溝就好93F 42.75.136.21 台灣 10/24 11:53
redcarp0702: 惡法亦法94F 223.137.111.170 台灣 10/24 11:53
Howard1420: 付點錢感謝就不能是「美德」嗎95F 140.119.232.8 台灣 10/24 11:54
solsol: 直接上媒體罵瘋子,沒告公然侮辱很客氣了96F 121.13.128.153 中國 10/24 11:54
mnhyuiop: 垃圾法律97F 1.161.133.128 台灣 10/24 11:54
CyrilHuang: 2500付不起那繼續弄丟好了98F 220.132.101.74 台灣 10/24 11:55
h73o1012: 太好了 以後亂撿東西保管就發大財了99F 1.200.61.57 台灣 10/24 11:55
ai20609: 人家也是照著法律走 要怪就怪立法的人吧.100F 124.219.65.118 台灣 10/24 11:55
CyrilHuang: 真的不是自己的不要亂撿101F 220.132.101.74 台灣 10/24 11:55
DazaiOsamu: 如果撿起來是為了要保管費 真的不要撿102F 1.164.42.222 台灣 10/24 11:57
diiky: 那就不要丟手機阿~~乖乖出2500吧103F 220.133.209.205 台灣 10/24 11:58
LabaEllis: 沒人叫你弄丟手機 也沒人拜託你撿走阿104F 1.171.60.159 台灣 10/24 11:58
LabaEllis: 擺明就是想撈一筆
kaky: "去年買的手機" 要算折舊啦.106F 61.221.169.122 台灣 10/24 11:59
mnhyuiop: 不是你的東西,你撿三小107F 1.161.133.128 台灣 10/24 11:59
fj73309: 所以里長該被告吧!公然侮辱拾獲者;沒108F 180.217.201.94 台灣 10/24 12:00
fj73309: 看過這種一不合里長意就辱罵里民的。
Mayinggo: 為何不能撈 不爽就不要掉東西110F 114.33.254.238 台灣 10/24 12:01
seemoon2000: 里長沒有公然吧 這是記者轉述的阿111F 220.130.222.100 台灣 10/24 12:01
wiston1419: 里長私底下講的咩112F 110.50.148.9 台灣 10/24 12:03
solsol: 里長是私下跟遺失者講113F 121.13.128.153 中國 10/24 12:03
solsol: 然後遺失者上媒體公審,間接罵人瘋子啊
solsol: 算是遺失者挖洞給幫他的里長。
j8630222: 不然就不要給再買一隻阿116F 42.72.119.227 台灣 10/24 12:05
solsol: 要說道德,這個丟手機的人問題更大117F 121.13.128.153 中國 10/24 12:05
piliwu: 自己的東西不好好保管怪起別人來118F 114.137.93.255 台灣 10/24 12:08
seemoon2000: 以後乾脆立法警察單位強制收10%殘值119F 220.130.222.100 台灣 10/24 12:08
seemoon2000: 才能拿走物品 拾獲者不要錢再還他
piliwu: 惡法個屁,別人沒有義務要幫你撿東西121F 114.137.93.255 台灣 10/24 12:08
pytzog: 何必這麼氣?原本要平白損失三萬不是嗎?122F 61.223.146.220 台灣 10/24 12:09
TWkiller: 合理啊,不然誰理你123F 110.50.151.141 台灣 10/24 12:10
TWkiller: 原本是損失三萬還要再買一台
yayawoliyau: 正常,有權要10%回報125F 163.29.152.210 台灣 10/24 12:11
peiring: 依法辦理126F 49.217.197.42 台灣 10/24 12:11
yayawoliyau: 不求回報是佛心,不能要求人人有127F 163.29.152.210 台灣 10/24 12:12
penril0326: 存錢存了一段時間買了三萬手機還要被128F 49.216.231.43 台灣 10/24 12:14
penril0326: 說給不起2500
jomon817: 要嘛就刪掉這條 不然哪來道德問題130F 180.217.170.117 台灣 10/24 12:14
Mayinggo: 刪了以後東西都找不回來131F 114.33.254.238 台灣 10/24 12:15
SGBA: 錢花在刀口上買note...132F 210.242.90.127 台灣 10/24 12:16
e86117934: 你不要弄丟就沒這問題了。133F 223.139.195.74 台灣 10/24 12:16
SGBA: 以後看到有掉東西都當垃圾丟垃圾桶比較實在134F 210.242.90.127 台灣 10/24 12:16
Becuzlove: 就死不要臉呀 想討拍反被噓爆135F 36.232.47.205 台灣 10/24 12:17
a567896666: 10/1? 學店136F 117.19.134.146 台灣 10/24 12:17
silentence: 真的 得了便宜還賣乖137F 101.8.200.104 台灣 10/24 12:18
bigmao: 那就不要還手機堅持2500就好,硬要弄到上138F 39.9.162.214 台灣 10/24 12:18
bigmao: 法院也會贏
easy101: 為啥不用二手價算 要用新機價算140F 122.121.101.80 台灣 10/24 12:18
coffee112: 手機要算折舊價格嗎?141F 27.242.192.88 台灣 10/24 12:18
silentence: 損失殘值+個人資料+買新手機142F 101.8.200.104 台灣 10/24 12:18
luxaky: 1/10挺合理的143F 111.82.71.59 台灣 10/24 12:18
silentence: 都不只1000了144F 101.8.200.104 台灣 10/24 12:19
haohaobobo: 以後東西丟了 就堅持被偷了 改告竊盜145F 39.12.66.157 台灣 10/24 12:19
haohaobobo: 就好了啊
lianki: 刺半甲的8+9 呵呵147F 42.75.113.228 台灣 10/24 12:19
silentence: 拿餐券才莫名奇妙吧 ㄏㄏ148F 101.8.200.104 台灣 10/24 12:20
mapxu664: 給車子輾過要出的錢遠超過2500149F 117.19.224.73 台灣 10/24 12:20
haohaobobo: 改告竊盜 換對方要求你了 還倒賺2500150F 39.12.66.157 台灣 10/24 12:21
haohaobobo: 呢
aigret: 沒錢買這麼貴的手機?152F 223.138.18.30 台灣 10/24 12:22
PttCraft: 台灣最美的風景153F 174.103.180.168 美國 10/24 12:23
seemoon2000: 竊盜和侵占都不會成立的 就有備案了154F 220.130.222.100 台灣 10/24 12:25
setraise: 法律就那樣訂,也只能摸摸鼻子說自己遇155F 110.50.136.175 台灣 10/24 12:27
setraise: 到的人不夠好心了
collet: 可以分期付款啊,開十張本票給他157F 101.13.66.228 台灣 10/24 12:27
collet: 雖然是權利但要錢要的很難看,道德...
chiangwei: 就說鼓勵歸還而設了,不然要花幾倍買新159F 125.227.3.50 台灣 10/24 12:30
s540421: 覺得難看那就買新手機阿160F 220.135.145.134 台灣 10/24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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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8-10-24 13:05:19 (台灣)
  10-24 13:05 TW
市價沒那麼高了
2樓 時間: 2018-10-24 14:03:51 (台灣)
  10-24 14:03 TW
去警局備案說失竊!選我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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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沒錢刺整件 你就付那1000吧
4樓 時間: 2018-10-24 14:24:37 (台灣)
  10-24 14:24 TW
一開始報案說被偷走,不知道劇情會怎樣?
5樓 時間: 2018-10-24 16:28:14 (台灣)
  10-24 16:28 TW
報案說被偷走了,嫌犯現在再勒索,我想看後續劇情。
6樓 時間: 2018-10-24 16:39:33 (台灣)
  10-24 16:39 TW
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碰,很難懂嗎?撿了要保管費就是要討錢而已!
7樓 時間: 2018-10-24 18:24:26 (台灣)
  10-24 18:24 TW
1千當做公益給他去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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