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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tr8g ()
標題 [新聞] 義大利最高法院:窮人偷點食物 不算犯罪
時間 Wed May  4 06:09:5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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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利最高法院:窮人偷點食物 不算犯罪 | 即時新聞 | 20160504 | 蘋果日報
[圖]
一名流浪漢日前在義大利偷竊食物被捕,但羅馬最高法院周一(2日)做出裁決,稱若是為了生存,偷點食物不算犯罪。英國《每日電訊報》周二(3日)報導,一名烏克蘭籍的流浪漢奧斯特利亞科夫(Roman Ostri ...

 

義大利最高法院:窮人偷點食物 不算犯罪

2016年05月04日02:46
一名流浪漢日前在義大利偷竊食物被捕,但羅馬最高法院周一(2日)做出裁決,稱若是
為了生存,偷點食物不算犯罪。

英國《每日電訊報》周二(3日)報導,一名烏克蘭籍的流浪漢奧斯特利亞科夫(Roman
Ostriakov),2011年在義大利熱那亞(Genoa)的一間超市內偷了總值4.07歐元(約152
元台幣)起司和香腸,遭到逮捕。


地方法院以竊盜罪判奧斯特利亞科夫6個月徒刑和100歐元(約3721元台幣)的罰鍰,但是
他的辯護律師提起上訴,認為奧斯特利亞科夫不該被判竊盜罪,因為他被發現時,尚未離
開超級市場,應算是竊盜未遂。


後來這起竊案被上訴到最高法院,羅馬最高法院認為,奧斯特利亞科夫偷食物是出於生存
的必要性。判決書稱「若是不吃東西,人將活不下去」、「被告的生活條件和他竊取商品
顯示,他只是取走所需的少量食物,來滿足立即且必須的營養需求。」因此,基於人類的
生存權,最高法院決定判被告無罪

(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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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hox: 天阿,這不是鼓勵犯罪嗎?為什麼不送到中國審判就好?1F 05/04 06:10
ah937609: 臺灣就不可能了2F 05/04 06:10
ridecule: 反觀3F 05/04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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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bluelan: 不然要抓去關 讓義大利政府養嗎?5F 05/04 06:12
ganganx: 台灣BB霜不能吃也無罪 贏了6F 05/04 06:12
livewater: 台灣也有微罪不舉的案例7F 05/04 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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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water: 後來檢察官說水費不到1塊錢,微罪不起訴13F 05/04 06:13
andyxstussy: 樓上母親節肛媽媽14F 05/04 06:14
amovie: 其實就是台灣的微罪不舉  例如中國人在台灣偷化妝品不起訴15F 05/04 06:14
popy8789: 微罪不舉16F 05/04 06:14
amovie: 但是台灣人如果偷食物 還是要起訴喔17F 05/04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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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ter17: 台灣絕對有罪除非偷紙箱報紙之類才不起訴
wiloveyou: 台灣偷食物一定有罪 黑心食品商人大多無罪29F 05/04 06:54
zainc: 關進去有免費牢飯吃,這樣判流浪漢要哭了~30F 05/04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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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tsungz: 廣義來說 有錢人也是在偷窮人的錢41F 05/04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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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79227922: 的
Sioli: 同意。不吃就要餓死了44F 05/04 07:31
sdg235: 他只偷5歐元,把他關進去花的成本>>>>這5歐元45F 05/04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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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ng: wow53F 05/04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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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ter1: 台灣很少有法官敢這樣判56F 05/04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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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y100: 樣
Rucca: 革命?腓宅不是鍵盤喊喊無人到場?69F 05/04 08:38
gracy100: 如果台灣法官判偷一張衛生紙有罪會變成判決違背法令可以70F 05/04 08:38
gracy100: 上訴
gracy100: 可罰的違法性是刑法學者甘添貴所提倡的學說後來被他的
Richard86: 比台灣的恐龍好多了73F 05/04 08:40
gracy100: 當法官的學生以甘添貴理論做為判決 後來這個判決被最高74F 05/04 08:40
Richard86: 別人在維護窮人的生存權,我們的恐龍法官專門維護殺人75F 05/04 08:41
Richard86: 犯的生命權
gracy100: 法院選為判例77F 05/04 08:41
Richard86: 而且我們的法官和人權律師專門挑殺人的來維護78F 05/04 08:41
Richard86: 如果這個案例來到台灣,法官一定秒判有罪
Richard86: 社會的亂源,國家的禍害,就是法官
gracy100: 所以推文不要再那邊造謠說什麼台灣法官會判偷小東西有罪81F 05/04 08:42
gracy100: 最高法院都選為判例  還在那邊造謠恐龍法官
zxnstu: 恐龍法官什麼時後需要人造謠了83F 05/04 08:46
gracy100: 恐龍法官的確是有 但多數都是媒體造謠而來84F 05/04 08:47
gracy100: 新聞媒體報刑事新聞 不是沒看完判決書內容就是單憑自己
gracy100: 腦補扎稻草人
gracy100: 多少政論節目評論社會刑事案件請來的來賓 幾乎都沒有退
gracy100: 休的法官檢察官或是現任律師 而是一群媒體人與名嘴
rrrrr123: 欸????好像有哪裡不對89F 05/04 08:57
pubao: 歐洲人真的太護人權了90F 05/04 08:58
CrazyMika: 魔法師性騷擾一下無罪~91F 05/04 09:00
stja:92F 05/04 09:01
mrmowmow: 幹你媽偷東西就微罪不舉,統神罵警察就被法官搞93F 05/04 09:04
BQird: 支那人來台偷BB霜也是維持生命所需94F 05/04 10:08
iceroy: 台灣:關死你.有錢人,他生病了,微罪不舉95F 05/04 10:19
aichih: 基於生存權,國際觀96F 05/04 10:19
kiwi0530: 想想以前義大利的歷史,台灣對人權還早97F 05/04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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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6-05-04 10:35:35 (台灣)
  05-04 10:35 TW
這說法:  讀書人偷書不算偷
2樓 時間: 2016-05-04 11:09:52 (美國)
-5 05-04 11:09 US
···
台湾人装假警察 在上海袭击强奸抢劫女生 在台湾是不是可以像诈骗犯一样无罪释放?
3樓 時間: 2016-05-04 11:49:16 (台灣)
  05-04 11:49 TW
讀書人沒書能活,窮苦人沒東西吃會死
這法官是基於人道關懷判的
哪像中國法院是看哪一邊有錢的贏
4樓 時間: 2016-05-04 12:11:01 (台灣)
  05-04 12:11 TW
就人道關懷,回歸最簡單的原因。
我是店家我也會原諒這位遊民。
他是真的窮、餓,為了生存。
東方人都很喜歡鑽牛角尖,
就會覺得他可以,我為甚麼不可以,
然後喜歡搬法條出來,
抬槓,抓語病,這樣並不好。
在那個環境下,流浪漢真的沒錢,
店家相信也不會真的缺這152台幣。
在中國就不行,一定往死裡打,吐痰。
畢竟中國貧富差距太大,窮人多,喜歡鑽空子的人也多。
這判例就不適合在中國。
台灣也有類似的判例,微罪不罰。
5樓 時間: 2016-05-04 12:20:36 (台灣)
  05-04 12:20 TW
這在台灣偷竊腳早就被群眾打斷..
6樓 時間: 2016-05-04 13:11:30 (台灣)
     (編輯過) TW
中國新聞你敢信? 我還在你們電視上看過白內障用藥的廣告哩(塗在眼睛的)
7樓 時間: 2016-05-04 13:27:35 (台灣)
  05-04 13:27 TW
跟你保證中國人扮假公安絕對比台灣人多。...中國牢裡關的是中國人還台灣人多.....。要帶風向還早得很。
8樓 時間: 2016-05-04 13:52:14 (台灣)
  05-04 13:52 TW
在台灣偷竊152元被打斷腳?
這是哪邊的台灣?台中嗎?
最近的新聞是毒鴛鴦倒車壓死女童,警察不敢開槍。
警察破戒開槍,被老婆罵還有多少錢可以賠。
只有八嘎冏、流氓、惡棍、校園霸凌才敢圍毆見血吧。
正常老百姓哪敢那麼兇殘 @@"
9樓 時間: 2016-05-04 13:59:34 (台灣)
  05-04 13:59 TW
台灣人裝假警察,當然不能無罪釋放;只有中國人可以..
10樓 時間: 2016-05-04 14:05:28 (台灣)
  05-04 14:05 TW
台灣有錢人殺人可交保 窮人偷東西吃照關不誤
11樓 時間: 2016-05-04 14:06:24 (台灣)
  05-04 14:06 TW
真擔心一般人的法學素養。
我還以為一般人應該都知道。
現行犯被歐打成重傷,動手的人會被法律處罰。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51229000014KK17403
這是奇摩知識,有比較詳盡的解說。
真奇怪,是認真的嗎?在台灣把現行犯打斷腳?學校應該都有教基本法律常識啊。
12樓 時間: 2016-05-04 15:47:24 (台灣)
  05-04 15:47 TW
支那畜覺得台灣犯罪不會被關可以來試試看,
我都忘了你們國家不用犯罪就會被關,真是小看你們了,呵呵...。
13樓 時間: 2016-05-04 16:22:03 (台灣)
  05-04 16:22 TW
中國是一個只要說錯話就會被自殺的國家 真好?
14樓 時間: 2016-05-04 22:00:07 (台灣)
  05-04 22:00 TW
台灣的司法 孔龍 法匠一堆 弄出一堆難以想像的判決 可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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