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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u87803170.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3-22 17:50:3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ORDAN830123 (GORDAN830123)
標題 [FB] 關於時薪八十的卦
時間 Tue Mar 22 16:59:47 2016



乳題,看到一個畢業學長的黑特奇文
也讓各位哥哥姐姐們看一下

#10867

來,智力測驗:
Q1:店家時薪給120元附餐,但是原本一個時段有三個人現在縮減成兩人了,店家這樣合法嗎?
Q2:店家時薪給80,工讀生一天工作2小時,下班後老闆給我一個90元的便當,店家這樣合法嗎?
Q3:店家時薪給120,可是學勞未求證就散佈店家沒有120的消息,學勞有合法嗎?

解答:
Q1,合法,法律有規定一個人只能做多少事嗎?
Q2,合法,勞基法規定平均時薪有達到120就是合法:(80x2+90)/3=130>120
Q3,你們說咧?若於網路上散佈不實言論,而造成他人名譽、精神上的損傷,則容易形成誹謗罪。
不過我想沒有一個店家會願意和小屁孩走法律途徑,也是因為這樣才會養成這群只會叫的小屁孩。

請先不要因為意見不同就崩潰,我不是店家,我只是畢業學長,

並沒有偏頗哪方,只是建議學弟妹們在爭取自己的權益時要先把法條看仔細,
不要只看到檯面上的120,如果時薪120,其它附加的都沒有,我不知道你們會覺得比較開心嗎?
那些說寧願每天去市區是麥當勞的人,我只能跟你說,Good!務必小心交通安全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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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37.96
※ 文章代碼(AID): #1MyGcC2j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8637196.A.0AD.html
KENT5566: 不能用供餐來折換薪水吧1F 03/22 17:00
bluebluelan: 所以念東華啊2F 03/22 17:01
bluebluelan: 很奇怪嗎?
danorken: 供餐可以當薪水喔? 第一次聽 樓下查證4F 03/22 17:01
t0kyohot: 所以念東華啊 意外嗎5F 03/22 17:02
wheado: 小弟不才 讀國立東華野豬大學  85是公定價惹QQ6F 03/22 17:02
Allen0315:     喔...7F 03/22 17:02
kuninaka: ???8F 03/22 17:02
ads58791: 三節獎金可以折換薪水嗎?白癡9F 03/22 17:02
YMSH205: 第二點幫老闆寄信問勞工局好了10F 03/22 17:03
kiergh: 打工過的地方老闆都不知道供餐抵薪水 知道可能薪水就降了11F 03/22 17:03
LySmileReD: 那我把我家不要的東西都塞給工讀當薪資好了12F 03/22 17:03
Lawleit: (80x2+90)/3=130  似乎不是唯一解13F 03/22 17:03
chang0206: 奴性堅強啊...14F 03/22 17:03
Foreverzz: 哇15F 03/22 17:03
kuninaka: 勞基法規定平均時薪有達到120就是合法 XDDDDDDD16F 03/22 17:04
Allen0315: (80*2+90)/4 可以嗎? 我便當想吃兩小時17F 03/22 17:04
kuninaka: 快笑死,用便當換新水18F 03/22 17:04
kiergh: 以後去包子店打工 當餐給你9顆菜包不就打發走了QaQ19F 03/22 17:04
jim00325: FB呢?20F 03/22 17:06
黑特可以看到更多奇文
dlam002: 直銷以後都用產品當薪水發好了21F 03/22 17:06
Bting: 太好了 以後薪水都用500塊錢便當(自稱)來付了22F 03/22 17:07
miksim: 90元便當 = 90元薪資喔 很好笑捏23F 03/22 17:07
miksim: 那我說我的愛心筆一隻500 當你兩小時的薪水  掰掰
XDDDDXDDXDXD: 奇文25F 03/22 17:08
swatseal: 供餐換算薪水?那老闆都說我供這餐是我精心料理的,看你26F 03/22 17:09
swatseal: 上班算你一頓120塊就好,那這樣都不用給薪水啦?
aph860212: 老闆把便當當1000賣我不就還要找他錢28F 03/22 17:09
shadeel: 臺灣奴隸真可怕 薪水以外的東西都只能算福利不能算薪水29F 03/22 17:10
nakayamayyt: 果然是奴隸的料30F 03/22 17:10
orangesix: 今日最好笑31F 03/22 17:11
xholoom: 供餐要雙方同意32F 03/22 17:11
※ 編輯: GORDAN830123 (180.217.137.96), 03/22/2016 17:12:10
skytree: 奇文共賞 哈哈33F 03/22 17:12
lin900117: 有想過供餐一頓值多少錢嗎?誰來訂定價錢啊!老闆如果說34F 03/22 17:13
lin900117: 一餐150元,那萬一有一天我只打工了一個小時,我不就還
lin900117: 要給老闆錢。噓....
[圖]
 
joe750: 哪來的低能38F 03/22 17:16
lin900117: 再噓一次,連'加減乘除'也不會39F 03/22 17:16
eeveelugia2: 我想起林語堂那段話40F 03/22 17:17
post91: 白癡,時薪就是薪水,幹他的還用便當抵?薪水跟便當是有一41F 03/22 17:18
post91: 樣嗎?
louis5265: 老闆拿2個便當給工讀生,那工讀生要找錢給老闆嗎?43F 03/22 17:19
wallrose: 低能文44F 03/22 17:20
drigo: 平均工資不是那樣算的......45F 03/22 17:20
minoru04: 請問畢業學長是指附設幼稚園畢業嗎?46F 03/22 17:20
Henry: 奴性,守法很難嗎47F 03/22 17:22
louis5265: 那王品的工讀生慘了,一頓供餐,可能要做很久來還了48F 03/22 17:22
RockJason: 你是反串就很成功該推  是你自己的想法我只能說你蠢了49F 03/22 17:22
c08110831: 感覺會被打臉打很慘50F 03/22 17:22
RockJason: 但我覺得是後者  所以噓你51F 03/22 17:23
RockJason: 幹CD無法噓  幫噓
eyeguy: 物質不能做為貨幣給付吧 難道你去買便當可以用一只雞腿來53F 03/22 17:28
eyeguy: 付錢嗎
rinatwo: 實物薪資必須勞方先同意才能夠替代貨幣薪資55F 03/22 17:33
diego99: 什麼時候供餐可以當薪水了@@56F 03/22 17:33
rinatwo: 勞基法的工資定義中也包含"實物"57F 03/22 17:34
lianhua: 供餐不能當薪水...天曉得你那個便當值不值90元58F 03/22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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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microken, zoidsdx44 說瞎!
1樓 時間: 2016-03-22 18:52:38 (台灣)
  03-22 18:52 TW
合法個屁,薪資不能折抵的
2樓 時間: 2016-03-22 19:39:55 (台灣)
  03-22 19:39 TW
果然是奇文..扣除自願的..但是時薪就是時薪..該給的還是要給..至於80~90的..我比較納悶..這神奇的數字..怎麼還一直存在..是不是有不可抗力之因素!?還是有不為人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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