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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3-03 22:23:1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twin1949tw (台北Station)
標題 [新聞] 縱火奪1家6命 惡男遭判死刑當場驚呆
時間 Fri Mar  3 15:59:01 2017


蘋果日報
縱火奪1家6命 惡男遭判死刑當場驚呆
男子湯景華2014年曾在餐廳跟男子翁祥智起衝突,他不滿控告翁男傷害卻判無罪並確定,
去年3月23日凌晨前去翁家縱火,造成翁家6死慘劇,翁男當兵在外才逃過一劫,全案經新
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新北地院開庭時湯男仍全盤否認,翁男則透過律師表達非常氣憤
,希望判處湯男死刑,合議庭下午兩點半宣判,依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尚可
上訴。

湯景華今天出庭時,表情呆滯、略帶驚惶,聽到法官判他死刑後,嚇到驚呆兩眼直視法官
,最後僅說要法院將判決書寄給家裡、律師。
被告湯景華(50歲)2014年4月晚間,在下雨天和李姓友人到三重某餐廳用餐,正好翁祥
智(24歲)及女友也在吃飯,李男將傘帶進店內,遭江姓老闆勸告,李男、湯男卻開始抱
怨店家態度不佳,引爆口角肢體衝突。

事後湯男宣稱遭江男、翁男毆打,害他摔落階梯2次受傷,控告兩人傷害,但新北地院審
理時,找來江男妻兒、翁男女友以及湯男的李姓友人作證、對質,卻發現湯、李對發生過
程交代不清且矛盾,因此以沒證據顯示江、翁有動手,判無罪確定。

不料湯男卻懷恨在心,從法院判決得知翁男住處後,在去年3月22日買了汽油,再刻意變
裝掩人耳目,戴上黑色安全帽、白色口罩,穿上黑色雨衣,趁凌晨跑去翁家,先移動原本
對準翁家騎樓的監視器,再「三進三出」縱火燒翁家透天厝,造成翁男父母及姊,以及叔
叔、嫂嫂及堂妹均死亡,僅表哥獲救,翁祥智則因服役不在家,幸免於難。

檢警追查,發現湯男跟翁祥智有舊怨,曾出現翁家失火現場,將湯男逮捕到案。檢方偵訊
時,湯男一度坦承,稱只是想給翁祥智教訓,卻不知會燒死人,後改口吃了安眠藥,不知
做了什麼事,卻提不出任何吃藥事證,也未通過測謊。

新北地檢署認為湯男所言全屬卸責之詞,認為他明知翁家附近人口稠密,停放機車眾多,
仍在深夜縱火造成6人無法逃生喪命,更波及13輛汽機車,依殺人等罪起訴,並請法院重
判。(孫友廉/新北報導)

https://goo.gl/B2x2q1
【可惡】縱火奪1家6命 惡男遭判死刑當場驚呆(動畫) | 即時新聞 | 20170303 | 蘋果日報
[圖]
(更新:動新聞)男子湯景華2014年曾在餐廳跟男子翁祥智起衝突,他不滿控告翁男傷害卻判無罪並確定,去年3月23日凌晨前去翁家縱火,造成翁家6死慘劇,翁男當兵在外才逃過一劫,全案經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 ...

 

最近的新北消防隊員真的滿辛苦的,感覺不少縱火案都在新北(上一次判決是在二月)
只是我剛查了一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易字第445號刑事判決
是說告訴人是因被告A爭執故造被告B及其妻拉開以至於跌落樓梯受傷
之後就沒有看到檢察官為此上訴了(或聲請上訴遭否準?)
換言之,如果經地檢署起訴後遭法院判無罪,被害人自無從申訴?
只是也沒有看到被害人提起民事訴訟
不過就算有再大冤屈也不至於抄家滅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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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shadow: (づ′・ω・)づ 一樓抓到ㄌ06/22 21:10
asce123456: 2樓也室06/22 21:10
makoto0952: 1樓抓到3樓(′・ω・`)06/22 21:12
ChenWeiYin16: 4樓無罪06/22 21:12
GGinder5566: 5樓射在一樓身上06/22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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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OkI99Eu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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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t: 才地院而已 二審再看看1F 03/03 15:59
jhbgybj123: 驚山小2F 03/03 15:59
clark2644: 三審豬腳麵線3F 03/03 16:00
Leo4891: 證明死刑超有用  嘴硬不認罪 等宣判才嚇到 哇哈哈4F 03/03 16:00
faye8626: 爛人5F 03/03 16:00
OGCOGCOGCOGC: 台男6F 03/03 16:00
ChungLi5566: 最高法院一定改判無期徒刑啦7F 03/03 16:00
Leo4891: 之後就會哭哭談條件求和解啦  然後還會演戲說知道錯惹8F 03/03 16:00
都已經抄家滅族了,連談和解都沒機會了
danorken: 再上訴  多審幾個就會有廢死的幫你了9F 03/03 16:01
s1032kj: 死一死也好都五十幾了10F 03/03 16:01
jhbgybj123: 廢死出來洗地啦11F 03/03 16:01
Chulain: "從法院判決得知翁男住處後"<===這也太可怕了吧12F 03/03 16:01
minejel: 吃安眠藥...要是當初買瓶酒喝,今天也不用被判死刑了13F 03/03 16:01
g8330330: 不會死刑啦  裝一下不敢吃吻仔魚就改判了14F 03/03 16:01
nakayamayyt: 反正抄個經寫寫信 法官就認為有悔意變無期徒刑15F 03/03 16:01
s505015: 無期啦16F 03/03 16:01
trywish: 看得出來根本沒悔意,等上訴拿出無聊時候抄的佛經,就變17F 03/03 16:02
pigofwind: 重點是最高法院18F 03/03 16:02
BJkiN: 這樣就去放火?告訴我五年次的不是畜牲世代,什麼才是?19F 03/03 16:02
trywish: 無期了,明知道已經燒死人還裝傻,怎可能被當能教化。20F 03/03 16:02
bug001: 重點是「做出和解動作」而不是「對方接不接受」21F 03/03 16:02
fbiciamib123: 初審都是給二三審的學長砍的22F 03/03 16:02
c8c812345678: 三重23F 03/03 16:03
ar0sdtmi: 這下子一個死刑一個陪上全家了 唉…24F 03/03 16:03
s505015: 上次有個一群人虐殺學生的 判決書上寫毫無悔意但有教化可25F 03/03 16:04
GGishot: 從法院判決得知翁男住處...這樣法院沒責任?26F 03/03 16:04
s505015: 能性 什麼還有不可能27F 03/03 16:04
darkdixen: 三審就無期徒刑了 亦即 最多十年28F 03/03 16:04
pillliq: 一定是律師不夠厲害29F 03/03 16:05
選任辯護人 吳弘鵬律師
      陳妍伊律師
      黃鵬達律師
BRANFORD: 廢死躍躍然動30F 03/03 16:05
godbar: 從判決書發現對方住址 這爛系統到底哪時才能改?31F 03/03 16:05
提起民事訴訟也要準備戶籍謄本
BJkiN: 牠怎麼會知道翁男住哪?這畜牲一路尾隨他耶。人渣=_=32F 03/03 16:05
iam0718: 還可上訴 別急 等等就有悔意可教化了33F 03/03 16:07
BJkiN: 判決書啊...34F 03/03 16:07
blackwindy: 無期吧 鬼島法律35F 03/03 16:07
wellwest: 二審說平常抄心經悔過就改判無期啦36F 03/03 16:07
dahlia7357: 法官先開個吻仔魚菜單給他  他幫幾百條魚請命就改判了37F 03/03 16:07
BJkiN: 這傢伙心胸狹窄到一個不行,去死一死是對的啊。38F 03/03 16:08
chrisnt: 判訴訟的時候 一堆方法可以知道對方手機和住址39F 03/03 16:08
其實弄個假車禍就可以知道兩造的住址電話了
iam0718: 判決書那個大概不可能改掉40F 03/03 16:08
其實附註一個身分字號跟生日就很足夠了
chrisnt: 那麼愛與人結怨 就要承擔全家被燒死的可能囉41F 03/03 16:08
你艋舺看多了(台詞:不是亡命天涯就是枉死街頭)
godbar: 不是已經好幾起都是從判決書找到對方住處然後挾怨報復了42F 03/03 16:08
你說的這問題他是第一個喔https://goo.gl/mCKeBt
Leo4891: 50幾老中二理虧嗆聲輸別人又敗訴 再惱羞去放火 真恐怖43F 03/03 16:10
幫你計算1967年出生,相關新聞https://goo.gl/HM4ifZ
iam0718: 之前都有法律高手說是個案了 不是每個人都會想報復的拉44F 03/03 16:10
藉機下毒好像比較實在
steelheart3: 不要在上訴浪費資源了 死一死吧 你都1換6了45F 03/03 16:10
沒辦法,重大案件都是職權上訴,連結支援https://disp.cc/b/163-9tck
Re: [新聞] 劫殺老闆還性侵老闆娘 法官:未極度殘虐免死 - Gossiping板 - Disp BBS
[圖]
[圖]
                                    選任辯護人 洪惠平律師 選任辯護人 洪惠平律師 上列被告因 ),本院判決如下: 選任辯護人 洪惠平律師 上列被告因 ),本院判決如
 
Tattoo: 垃圾廢死要出動了46F 03/03 16:11
Leo4891: 被害者真的有夠倒楣 遇到瘋子就是要爭到贏47F 03/03 16:11
GothicMetal: 這種真的很人渣48F 03/03 16:12
j21802: 別緊張 二三審就會改重判十年了49F 03/03 16:13
chien533: 這個垃圾真的死不足惜50F 03/03 16:13
snownow: 被害者真的衰到爆,從餐廳爭吵就不關他的事了51F 03/03 16:14
cka: 法院判決書可以知道對方住址也太可怕52F 03/03 16:14
backpackertw 
backpackertw: 死者早就死啦,事情都發生了 殺人不能解決問題,應53F 03/03 16:14
rochiou28: 二審:聽到死刑驚呆,可教化!54F 03/03 16:14
backpackertw 
backpackertw: 該給他一個機會55F 03/03 16:14
david1230: "從法院判決得知翁男住處後" 幹這沙小56F 03/03 16:15
BJkiN: 遇到這種人渣還被說自己愛結怨?*你*是有多腦*啊?**57F 03/03 16:15
david1230: "從法院判決得知翁男住處後" 幹這沙小58F 03/03 16:15
j65p4m3: 死刑剛好啦59F 03/03 16:15
david1230: "從法院判決得知翁男住處後" 幹這沙小60F 03/03 16:15
david1230: 所以我要知道某人的住處只要告他拿到判決書?
被告的也會知道告訴人的地址,所以你只要恐嚇對方然後再打電話自首也行
chenhunk: 千萬別放出來害人62F 03/03 16:16
我怎麼覺得這種案件每個月都有新貨
godbar: 不止吧 之前好像也有類似的 但沒搞到出人命 就潑漆之類的63F 03/03 16:17
影片支援:https://youtu.be/oo18Gsf2CfA
豬隊友! 蒙面男子潑漆反潑到自己 即時新聞 新聞 壹電視 NextTV - YouTube 100 han頻道分享視頻  訂閱頻道 If any part of the contents of this channel is that your property (as a musician, label, video, image distributor or...

 
sdyy: 直接丟垃圾掩埋場64F 03/03 16:17
david1230: 判決書可以碼掉雙方住址啊!65F 03/03 16:18
barry1027gg: 台灣的判決書真的很棒 給您私下尋仇的機會66F 03/03 16:20
uyrmb47: 那也是立委修法的問題zzz67F 03/03 16:22
ruby00514: 死一死啦 這樣就縱火 畜牲68F 03/03 16:22
iam0718: 有立委覺得沒問題 純屬個案 那就沒辦法囉69F 03/03 16:25
DudeFromMars: 三審10年70F 03/03 16:25
phoenixhong: 談和解就可以知道對方地址了…神話ktv的早打掉了71F 03/03 16:25
knnney: 因為帶傘進餐廳與人口角,就放火燒死六人?鼻屎般動機,汪72F 03/03 16:25
knnney: 洋般殺意
qmaper: 法官:驚呆了~可教化!!74F 03/03 16:26
iam0718: 真的遇到不過真遇到這種瘋子 碼判決書應該也不太能治本75F 03/03 16:26
※ 編輯: twin1949tw (1.172.134.100), 03/03/2017 16:27:37
iam0718: 打字莫名重複76F 03/03 16:27
f124: 最高一定可教化 選我正解77F 03/03 16:28
hw1: 會驚呆 表示人性未泯 可教化78F 03/03 16:29
KangSuat 
KangSuat: 判決書這樣是鼓勵人民"釘孤枝"?79F 03/03 16:29
f124: 判決書本來就應該這樣阿 雙方地址都標出來自己處理方便阿80F 03/03 16:29
f124: 上法院你贏了又怎樣 法院下面才是重頭戲啦 哈哈
s81048112: 三審沒事兒82F 03/03 16:30
f124: 這是好系統 不應該廢除83F 03/03 16:31
rock810: 這種上訴理由可以寫啥?84F 03/03 16:32
waloloo: 2014啊,馬囧救援85F 03/03 16:35
sheepxo: 又沒定讞 緊張啥?86F 03/03 16:36
jasmine2015: 三審後就可以回家啦87F 03/03 16:38
fightyin: 有教化可能88F 03/03 16:39
awangya: 為什麼殺人的自己被判死刑會驚訝?覺得都不用負責?89F 03/03 16:43
autokey: 怕啥~還沒定讞 先嚇嚇你而已~最後就13年啦90F 03/03 16:45
silentence: 6死  有什麼好驚訝的91F 03/03 16:49
excercang: 最多20年,表現良好10年多就出來了92F 03/03 16:51
strike5566: 一審重判,二審逆轉     這不是常識嗎93F 03/03 16:52
excercang: DPP任務不會有死刑的,他們背後有個歐洲什麼奇怪的94F 03/03 16:52
Refauth: 三審就無罪釋放了啦!免驚!95F 03/03 16:53
excercang: 邪教人權團體,DPP還用黨的名義加入會員96F 03/03 16:53
aquaunder: 垃圾還要浪費我繳的稅 幹你娘97F 03/03 16:54
kojiwada: 之前就有討債集團用千元小額起訴要到戶謄後再撤回的案子98F 03/03 16:57
nildog: 年輕法官才有膽判死刑99F 03/03 16:58
stvn2567: 法務部長:我們要審慎、不執行100F 03/03 16:59
awoorog: 這個人太惡質101F 03/03 17:02
keelpie: 拜託,這裡是台灣耶,劇本一定是上訴再上訴,然後免死102F 03/03 17:04
keelpie: 台灣對犯人最他媽的有人勸了
bill79925: 廢死要來囉104F 03/03 17:05
andre5566: 這本來就要死刑了啊 但至少2020年前會先蹲著105F 03/03 17:06
babyMclaren: 判決書知道地址是關鍵,以後看人不爽...就106F 03/03 17:10
deathsong: 五個人欸 比鄭捷還扯 不可能活吧107F 03/03 17:10
deathsong: 六個
uligo: 從法院判決得到對方住處,這法院沒失職嗎?109F 03/03 17:18
uligo: 如果一直都這樣不是鼓勵你來點黑的
excercang: 2020前死不了,2020後沒換人繼續浪費納稅人的錢111F 03/03 17:20
excercang: 若DPP可以當政到2032的話,基本上他就沒事出來了
farseer7: 為什麼可以從法院得到對方的地址?這才神奇吧113F 03/03 17:23
nilotafty: 廢話  才一審而己114F 03/03 17:27
iAmPtt: 死人渣 這種泯滅人性的王八蛋應該凌遲115F 03/03 17:29
nicayoung: 台灣法官還有在判死刑我也驚呆116F 03/03 17:31
nicayoung: 馬的應該當庭槍殺
ohfulow: 殺六個 罪責爆表了118F 03/03 17:33
daniel50508: 他媽的50歲的廢物快點死刑啦幹119F 03/03 17:35
eric791112: 6條命一定死刑啦~台灣現在行情約2~3人120F 03/03 17:36
h821231: 這三小垃圾 說起衝突也交代不清 自己心虛還跑去殺家人121F 03/03 17:36
moonfire: 犯人:我錯了... 律師:已知錯,有自新機會,請廢死122F 03/03 17:39
jeter17: 新北超多垃圾人渣不意外張順瑋就是其一123F 03/03 17:42
ji394su33000: 這個就上課的時候問老師一些廢話 老師就會寫他有問124F 03/03 17:46
ji394su33000: 問題 顯見有向上教化可能 再說我要賠實際上也不用賠
ji394su33000: 輕鬆 我覺得現在律師要把人弄免死 挺好做阿
baliallin: 這傢伙如果最後沒死刑定讞 八成會殺一審法官127F 03/03 17:57
Moratti: 法官讚128F 03/03 17:59
nicoleshen: 這一定死刑的啦,六條人命,誰來當律師都沒用129F 03/03 17:59
vykxtoz: 剛開始而已等更X審再來說130F 03/03 17:59
WindSucker: 記者才收驚131F 03/03 18:02
tkhunter: 更100審,十年意思意思132F 03/03 18:28
tony900735: 推法官133F 03/03 18:30
douxid: 浪費時間134F 03/03 18:32
SHIU0315: 驚個屁啊135F 03/03 18:40
au013944: 再說死刑沒嚇阻效果啊幹136F 03/03 18:41
voyage48: 反正一定是有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固定套路137F 03/03 18:44
Kosmosinsel: 一個個案就六條人命了立委住有保全豪宅當然不怕138F 03/03 19:00
Kosmosinsel: 判決書兩方個資一清二楚真是爛到家文書
Kosmosinsel: 人是湯殺的判決書也是幫兇再個案不改嘛
YOLULIN1985: 去找訴棍的案例就知道怎防住的地方被找到囉141F 03/03 19:06
Nyarlathotep: 六條人命,手段又是放火,肯定死刑的142F 03/03 19:14
apple00: 放火根本不可能心神喪失143F 03/03 19:45
skyprayer: 還會再更審 而且撐下去 再幾年應該就廢死了144F 03/03 21:21
skyprayer: 廢死團體會幫他爭取減刑 受害者家屬只能自己吃自己
ubcs: 所以死4人以上 還是會判死刑的 3人是安全值146F 03/03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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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7-03-03 22:56:20 (台灣)
+2 03-03 22:56 TW
熱愛殺人犯的腦殘吠屎
還不趕緊出來洗地?
2樓 時間: 2017-03-03 23:09:31 (台灣)
+2    (編輯過) TW
等判決定讞再說,反正到最高法院,又要把無敵兩公約搬出來,最後最多就是無期了!早就是一套公式了!
3樓 時間: 2017-03-03 23:53:04 (台灣)
  03-03 23:53 TW
還會如同支那人般的驚呆,足見尚有教化可能
4樓 時間: 2017-03-04 01:34:15 (台灣)
  03-04 01:34 TW
···
很快就會放出來繼續縱火殺人, 台灣的法棺超優質的啦幹!!
5樓 時間: 2017-03-04 02:54:07 (台灣)
  03-04 02:54 TW
廢死團體怎不見了?
6樓 時間: 2017-03-04 10:41:03 (台灣)
  03-04 10:41 TW
哀,希望可以維持這個判決到定讞
03-05 16:50 TW
bingshuwu:[自己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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