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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Fw200 (小松坡戰鬥群)
標題 [新聞] 保二總隊網軍公文 警署:無不法
時間 Fri May  2 09:54:11 2014



1.媒體來源:
請寫出完整媒體來源!例如中國時報、TVBS等,沒寫者一率刪除。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a.(該新聞是否超過三天?搜尋一下有沒有OP?)
 b.(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劣退,貼廣告會被劣喔!)


保二總隊長陳家欽表示,此作法是為加強情資掌握、防止危害,瀏覽的都是公開訊息。警政
署說,保二總隊基於維護核電廠等國家經濟發展重要設施,任務編組上網搜尋公開訊息,
沒有違法

至於「網軍」一詞,警政署認為不宜,但公文只限保二內部員警傳閱,且實質上根本沒有成
立網軍,沒有問題

根據外流公文,保二總隊指示所屬利用警政署租用的「社群媒體資訊匯流平台」,以關鍵字
蒐尋相關網路輿情及維安預警訊息。

第一大隊負責核三廠反核消息,二大隊負責核一、二、四廠,三大隊負責反瘋車自救會、反
服貿消息;負責人員如主動積極,發掘重大維安預警,即時通報防處,可個案簽報敘獎

公文也要求,聚眾活動進行時,網軍編組人員立即上網搜尋,有對本總隊不實、不利之報導
,應立即澄清、說明、反制,避免不實、不利內容導致抗議民眾激增,讓陳抗活動擴大。


警政署說,民眾可能透過網路、社群媒體非法聚集群眾,或傳播煽惑他人犯罪言論,保二總

隊依據「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和「警察職權行使法」,分工瀏覽公開網路內容、機先掌握
維安訊息,規劃勤務,於法有據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648963.shtml
保二總隊網軍公文 警署:無不法 | 要聞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圖]
保二總隊長陳家欽表示,此作法是為加強情資掌握、防止危害,瀏覽的都是公開訊息。警政署說,保二總隊基於維護核電廠等國家經濟發展重要設施,任務編組上網搜尋公開訊息,沒有違法。 ...

 


3.新聞連結:
(超過一行或有中文網址請縮個網址! 板規內文有提供縮網址網站)←看完可刪除此行




4.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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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forme:那民眾說要去搭捷運就被抓去問 這算三小?1F 05/02 09:54
ff181:有正當性 做什麼都是對的2F 05/02 09:54
kent:有無不法 都他們在說的 台灣不需要法官了3F 05/02 09:54
argentine:依循方神憲法  無不法4F 05/02 09:55
qwer57:騙誰啊?樓下就是網軍5F 05/02 09:55
AustinRivers:又自己當法官了6F 05/02 09:55
adiemusxyz:不曉得如果現在是阿扁執政 這樣做會不會一樣沒事?7F 05/02 09:55
wxtab019:一下有一下又沒有 到時候又抓個工讀生出來毯了8F 05/02 09:55
magi3Q:無不法個雕,你自以為法院?幹9F 05/02 09:55
einard666:不愧是警總 出口成法10F 05/02 09:55
gn01223489:報告:完全沒有網軍11F 05/02 09:55
egain:打人頭的時候怎麼不說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12F 05/02 09:55
KingKingCold:原來警察現在還兼任檢察官跟法官了,有無不法警察說13F 05/02 09:55
gensim:保二的出來講一下有沒有嘛14F 05/02 09:55
KingKingCold:了算15F 05/02 09:55
waijr:自己查自己 不然呢?16F 05/02 09:55
rock666:不錯唷 官方一直營造 官都是對 民都是屁的意象17F 05/02 09:55
jasonyeh:警察好大阿,大大法官耶18F 05/02 09:56
freakgun:超越憲法的警署19F 05/02 09:56
IDfor2010:警總 這很像中共的網路監控部20F 05/02 09:56
todoch:就蛇鼠一窩咩21F 05/02 09:56
yaya:石虎太陽花總統府獨立石虎方仰寧台北捷運號召占領路過美食22F 05/02 09:56
vidoci:怎跟馬政府一樣低能 幕僚團變腦殘23F 05/02 09:56
kent:下次就會說警察收紅包插乾股無不法24F 05/02 09:56
nomorepipe:此地無銀三北兩~25F 05/02 09:56
earnformoney:沒有成立有沒有抗命的問題啊 樓下幫解答一下26F 05/02 09:56
encorej02071:法律什麼時候是警察在管了 幹27F 05/02 09:56
Miule:自審自判有什麼公信力?28F 05/02 09:56
AustinRivers:蔡正元無不法 亂打人無不法 監控也無不法29F 05/02 09:57
ff181:打人 違憲 監控 濫訴 都沒有違法喔~30F 05/02 09:57
rotusea:荒唐31F 05/02 09:57
asiaking5566:網路保安  網路城管32F 05/02 09:57
rock666:無限度挑戰人民底線33F 05/02 09:57
seraphic298:所以是公文造假了,簽核這公文的要不要懲處34F 05/02 09:57
bryan406399:那公文寫的事情全都是在放屁就對了35F 05/02 09:57
rede:有沒有違法不就方癢獰說了算啊!36F 05/02 09:57
colorbest:保警跟一般警察不太一樣,基本上一般警察也跟保警不對盤37F 05/02 09:58
AustinRivers:反觀暴民搭捷運不法 拿單眼手機不法 大聲公不法38F 05/02 09:58
angellll:就城管 或五毛阿  馬英九不是最喜歡兩岸無縫接軌?39F 05/02 09:58
cancer0708:樓下再用推文開玩笑 你馬上就要被保二抓走了~~40F 05/02 09:58
LABOYS:好大的官威唷41F 05/02 09:58
syura945:民眾這樣做是犯法  警察不是42F 05/02 09:58
yaya:反核四林義雄公投盟蔡丁貴馬英九金溥聰官邸反黑箱服貿警政署43F 05/02 09:59
KingKingCold:就城管兼職五毛咩,有這麼難啟齒嗎??44F 05/02 09:59
colt0316:會說違法才稀奇45F 05/02 10:00
KNVSEOC:方神:朕即憲法46F 05/02 10:00
KobeRapeMe:服貿  馬英九  習近平   連神豬  口交臉  太陽花47F 05/02 10:00
yaya:[新聞] 保二網軍進來!! http://ppt.cc/f2ga48F 05/02 10:01
【JTV LIVE】保二網軍進來!! | 即時新聞 | 20140502 | 蘋果日報
[圖]
本訊息由JTV LIVE 轉播台粉絲團提供保二的網軍們,辛苦了!監看蘋果日報網站也餓了吧?來塊脆皮雞排吧~~呼呼脆皮雞排,炸好出爐  不吃嗎?  JTV LIVE 轉播台 ...

 
mamaka:犯法與否為何是警察說了算?49F 05/02 10:02
d9730090:保二安安   幾歲住哪50F 05/02 10:02
han72:現在已經不掩飾選擇性執法這件事了,甚至是明著在表示「我51F 05/02 10:02
han72:們就是要選擇性執法,最好不要惹我」這樣的態度
rede:這不就擺明只要讓警察不爽的就是違法啊!人民沒有反對權利???53F 05/02 10:02
wxtab019:順我者生 逆我者亡54F 05/02 10:02
driftptt:誰當初一直挺姓方的,現在反被咬一口55F 05/02 10:03
Handway:有夠無恥56F 05/02 10:03
nextpage:保二安安,等等午餐要吃什麼?饗食天堂口以嗎?57F 05/02 10:03
ken90801:我去妳媽的於法有據 媽Y的58F 05/02 10:03
QQdragon:畜生59F 05/02 10:03
motoby:草尼馬警察好口ㄞ60F 05/02 10:04
JinJoy:是齁61F 05/02 10:05
sinnerck1:原來是保二啊 我還以為是黨工呢62F 05/02 10:05
givar:無法才對吧?63F 05/02 10:10
urban:聚集群眾根本就沒有不法,這國家也太誇張64F 05/02 10:11
IDfor2010:依據的是中共中央宣傳部第OOOOO號工作指令65F 05/02 10:11
shadowkai:警察還要身兼檢察官法官  難怪搶退休66F 05/02 10:12
leafinfree:以後請正名 保二,不要再叫他們黨工了67F 05/02 10:13
geniesjoyce:唉唷不意外啦 反正什麼都他們說了算啊68F 05/02 10:15
kimi1:呵呵69F 05/02 10:15
sunny84:無不法 無恥而已70F 05/02 10:16
johnny9667:走狗聯合報 黨工都看它自慰71F 05/02 10:16
ebeta:白色恐怖!72F 05/02 10:18
yulin0312:乾73F 05/02 10:18
monkboy:什麼時候警察當起大法官了74F 05/02 10:18
KBMJ:戒嚴75F 05/02 10:21
evincebook:無言...76F 05/02 10:22
ENDOUUKYO:肏你媽的 連祭止兀都沒事了 你警X署怎會違法??77F 05/02 10:23
yukina23:有沒有法都嘛你自己在講啦78F 05/02 10:25
XDXDXDXDDDDD:意外嗎 憲法都可以超越的國家79F 05/02 10:29
micsue:呵呵 只要有關政府什麼都查無不法啊80F 05/02 10:36
fish3932000:查無不法,謝謝指教81F 05/02 10:36
ccks771:當權者的走狗  由此為甚82F 05/02 10:37
eric2099:政權轉換被清算就不要哭哭83F 05/02 10:39
ant123:白色恐怖84F 05/02 10:40
j68345517:才沒有網軍呢 , 只是讓那些過勞警察多一任務85F 05/02 10:41
gyboy74:左手打完右手打86F 05/02 10:43
lucy07030703:荒唐,有夠誇張的!!87F 05/02 10:49
sboy1111:實質上也沒有人煽動要佔領捷運跟機場88F 05/02 10:51
zxlt3722:廢話 走狗做什麼都無不法89F 05/02 10:53
airlow:不意外,話說台灣現在也滿多髒東西90F 05/02 10:55
cloudin:垃圾91F 05/02 11:00
aaaLeopard:有正當性 就是無罪! (比照佔立院及圍分局當事人說法92F 05/02 11:03
musha1989:掌握先機可以 不需公告就自行消毒超噁心的93F 05/02 11:25
raepopo:警察憑什麼當起法官判決94F 05/02 11:38
jackboy772:在掰啊95F 05/02 11:39
ingrid6565:靠  5/15機場見!96F 05/02 11:41
foreverneo:馬的 無恥!97F 05/02 11:55
kaunaz:又是查無不法,給你們說就好啦!98F 05/0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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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4-05-02 10:09:51 (台灣)
     (編輯過) TW
那文裡的導正視聽又是怎麼回事? 也是在合法的範圍嗎
2樓 時間: 2014-05-02 10:13:47 (台灣)
+1 05-02 10:13 TW
犯人通常都說自己沒罪
3樓 時間: 2014-05-02 10:15:03 (台灣)
  05-02 10:15 TW
單純上網搜尋公開訊息是沒違法,可是"立即澄清、說明、反制"是職責嗎? 試圖影響輿論這樣不就是政府把手伸進去嗎!
4樓 時間: 2014-05-02 10:23:17 (台灣)
  05-02 10:23 TW
黨國獨裁鷹犬
5樓 時間: 2014-05-02 10:50:17 (台灣)
+2    (編輯過) TW
如果"立即澄清、說明、反制"是合法授權執行公務,那應該先表明警
察身份,不然我怎麼知道你是執行公務或濫用公物上網嘴砲無敵!
6樓 時間: 2014-05-02 10:34:01 (台灣)
  05-02 10:34 TW
超越法官的警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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