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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ckpioneer.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7-26 12:05:13
者: hankyan919 (比奇堡樂隊)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有沒有警界黑暗的八卦
時間: Fri Jul 26 11:26:20 2013



昨天跟一個警方的朋友聊天


我感到非常不可思議



他跟我一個八卦

前幾天因為公共危險罪被移送的某位教授

原本警方沒有要移送的意思

是他自己"要求"警方將他移送的


"他們進行社會運動,需要表述的機會"


我朋友覺得社會大眾這樣怪罪警察很冤屈

而且認為這樣作秀的行為相當可惡


我問他說有沒有可能是警方為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刻意抹黑的


他說不可能而且十分堅信


讓我感到十分詫異....


請問有警界黑暗的八卦嗎
還是又是另一種洗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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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3.12.157
bhchad:已備份1F 07/26 11:27
screwer5566:已備份2F 07/26 11:27
IrvingKyrie:剛剛才有員警上來發文 你問他3F 07/26 11:27
ckpioneer:.............看來,洗腦無所不在= =4F 07/26 11:27
ss84216:幫你寄給徐世榮教授5F 07/26 11:27
laubobo:6F 07/26 11:27
viking0518:被自殺, 被中暑.....還有甚麼? 被開玩笑...7F 07/26 11:27
JackeyChen:不可能 現行犯逮捕了警察不移送也不行8F 07/26 11:27
yongqing:9F 07/26 11:28
diego99:希望你不是用你的朋友id發文^^10F 07/26 11:28
r89556:警界基層都很可憐11F 07/26 11:28
s81048112:朋友??12F 07/26 11:28
hateOnas:以檢舉13F 07/26 11:28
JackeyChen:警察沒有釋放權 也沒有那個膽14F 07/26 11:28
s81048112:小心造謠15F 07/26 11:28
barnard1121:以備份16F 07/26 11:29
fantasylee:備份一下17F 07/26 11:29
kopiayu:可以自行要求檢方移送嗎?我是警察我不鳥他也可以吧?存疑18F 07/26 11:29
floyyed:他叫警察吃大便 警察要不要吃?19F 07/26 11:29
MacheteKerKe:你可以問陳巡官阿20F 07/26 11:29
hades14:徐教授自行要求移送,洪仲丘自行要求關禁閉,台灣的受害者21F 07/26 11:29
grim6626:警察這麼聽話我怎麼不知道 還可以自行要求移送的22F 07/26 11:29
grim6626:先幫你備份啦
DASHOCK:已備份  可以幫你寄信24F 07/26 11:30
hades14:越來越M了,什麼都是自己要求的25F 07/26 11:30
Ai:你知道員警逮捕當下就說他犯罪嗎  你以為是請他進派出所喝茶嗎26F 07/26 11:30
s81048112:這篇如果是假的 會被告毀損名譽嗎27F 07/26 11:30
grimma04743:被開玩笑XDDDDD28F 07/26 11:30
screwer5566:下次會被自行要求死刑29F 07/26 11:30
DASHOCK:開玩笑  大冒險   盜帳號    選一個30F 07/26 11:31
gino0717:其實他想搭訕你吧31F 07/26 11:31
mika0120:他是有多大阿 他講警察就照做32F 07/26 11:32
MrNext:可以再 唬爛一點嗎?  徐是誰 ? 警察局長嗎? 要移送 就移送?33F 07/26 11:32
care123:你是想紅嗎?這種話不能亂說...34F 07/26 11:32
funkie:因為警方把他帶走後才告訴他告他公共危險罪是開玩笑的35F 07/26 11:33
kl015013:覽教 沒有公共危險事實你說要送就送 警察是做小弟嗎36F 07/26 11:33
asklepian:幫你備份了 希望你講的是真的喔, 不然你就等著吃官司吧37F 07/26 11:34
Xavier114:剛睡醒阿...38F 07/26 11:34
TaiwanKing:上班了嗎?39F 07/26 11:34
opces:不信= =40F 07/26 11:35
ckpioneer:可以從 0:29 開始看 http://ppt.cc/d7Pn41F 07/26 11:35
clairen:要不要換編比較合理一點的劇情 這個不好笑42F 07/26 11:35
ckpioneer:最好是自己要求的....43F 07/26 11:35
grim6626:台灣警察這麼溫良恭儉讓我怎麼不知道 還可以指揮警方移不44F 07/26 11:36

這是我朋友講的

不是我
http://imgur.com/HTA9Lr5
[圖]
 

※ 編輯: hankyan919      來自: 118.163.12.157       (07/26 11:37)
grim6626:移送 跟叫小弟一樣 笑死人...45F 07/26 11:36
ECZEMA:讚喔~ 快向徐世榮教授求證~ 不然你就造謠46F 07/26 11:37
Microscft:你那警察朋友是5566迷吧 一開頭就我難過47F 07/26 11:38
ckpioneer:樓上 XDDDD48F 07/26 11:38
Rhapsody:記者跟教授可以看過來了~~~~~~~~~~~~~~~~~~~~~~~~~~~~~~~49F 07/26 11:40
abyssalpoet:備份囉50F 07/26 11:40
eipduolc:還要求移送勒  你以為他是自首喔51F 07/26 11:41
eipduolc:你以為警察真的都吃飽沒事幹喔,移送他明明比放走他麻煩
eipduolc:幹嘛就真的移
GTLeft:豪洨文54F 07/26 11:44
wfjyhaquc:昨天我跟范佐憲的朋友聊天 洪仲丘是自已操到dci的55F 07/26 11:44
s81048112:便當文也是FB開始傳開的 你想學她?56F 07/26 11:44
Sioli:57F 07/26 11:45
ime5566:獄囚都拿辣椒水塗自己眼睛啦 這誰不知58F 07/26 11:47
thuchung:噁...59F 07/26 11:49
hhtj:已備份  誹謗罪60F 07/26 11:49

我個人也是不信所以才來問的
而且據說資訊來源是某位警大的教授= =
※ 編輯: hankyan919      來自: 118.163.12.157       (07/26 11:57)
※ 編輯: hankyan919      來自: 118.163.12.157       (07/26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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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4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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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babu99, abcabc, microken 說瞎!
1樓 時間: 2013-07-26 11:50:46 (台灣)
  07-26 11:50 TW
阿你朋友就在警界工作  要八卦不會問他啊?
2樓 時間: 2013-07-26 12:06:21 (台灣)
  07-26 12:06 TW
已經被備份了 XX一日遊嗎?
3樓 時間: 2013-07-26 12:51:49 (台灣)
  07-26 12:51 TW
會不會被人肉出來然後媽媽又跑出來說我兒子很乖是別人叫他亂PO的..........
4樓 時間: 2013-07-26 12:56:03 (台灣)
  07-26 12:56 TW
這種東西如果有人相信.那下次會有 [那個抗議者不想活了.偷偷叫警察幫她自殺的]這種鬼扯了
5樓 時間: 2013-07-26 13:02:26
  07-26 13:02
c大影片真好笑
警察根本搞笑吧!依照公共危險逮捕?頂多依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吧!
另外一堆P孩在那邊自以為很有理的大聲鬼叫
不知道有一條法律是妨礙公務嗎?
妨害公務之處罰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 
    之程度者。 
二、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聚眾喧嘩"",致礙公務進行者。 
三、故意向該公務員謊報災害者。
P孩沒被抓走太可惜了,應該是警局不想抓他們回去,會太吵...
6樓 時間: 2013-07-26 13:06:06 (台灣)
  07-26 13:06 TW
7樓 時間: 2013-07-26 13:14:13 (台灣)
  07-26 13:14 TW
影片中的警察真的很好笑. 指控別人犯了[莫須有的罪 ] 然後說 [別這樣嘛.你們可以請律師阿]. 如果這都可以成立.那以後就可以隨便抓人說 [你犯了殺人強姦罪].反正最後不是可以請律師? 這是甚麼政體? 這是甚麼國家?
8樓 時間: 2013-07-26 13:31:13 (台灣)
  07-26 13:31 TW
太虎扯了吧,都聽不下去盧
9樓 時間: 2013-07-26 15:31:05 (台灣)
  07-26 15:31 TW
別以為拿法條就能嚇人~聚眾喧嘩要『致』妨礙公務進行,那種喊法要『致』妨礙公務進行,我肚子都笑痛了~學精一點好嗎?謝謝指教~
10樓 時間: 2013-07-26 17:01:21
  07-26 17:01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徐世榮及學生盧其宏,因試圖以肉身衝撞馬英九車隊遭警方逮捕,晚間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新聞)
檢察官複訊後,認為盧其宏涉犯妨礙公務罪,諭令1萬元交保候傳,徐世榮則被請回。(新聞)
呵呵~樓上的學的真精阿!比檢察官還精是吧!檢察官都判妨礙公務了
笑死人
11樓 時間: 2013-07-26 18:29:50 (台灣)
     (編輯過) TW
樓上的,肉身衝撞跟喊的一樣?你要不要跟我說『喧嘩』是啥定義?給你個機會,你要不要學國防部說誤用法條?檢察官偵辦就算判決定罪?未審先判真是高明啊~嘿嘿~學得比你精就好~笑死了沒?
12樓 時間: 2013-07-26 23:23:29 (台灣)
  07-26 23:23 TW
警界的精彩程度應該和軍中有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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