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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BruceX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7-09 01:27:1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q10 ()
標題 [問卦] 天龍國的捷運禁止(不出站)面交嗎?
時間 Tue Jul  9 00:26:42 2013


本來想在網拍買一些東西,不出站面交的
賣家說現在的地鐵,禁止交付行為了
說是會像新埔站的老鼠會一樣,礙到別人

請問有八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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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維  ▅  ▅    ▄熊吉 ▄            ▆▅▄▄▅  ▃▃▄▄▅
π▼′  ‵╴   ~      )  )     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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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51.44.199
Dulcia:可是在原站進出還是要扣錢耶 QQ1F 07/09 00:27
而且扣很兇
purpose:你個版?2F 07/09 00:28
M01針對這種事情應該會認真討論,不會這樣亂噓
edu94848325:聽說天龍捷運面交要在加運費3F 07/09 00:28
Nurvay:很久以前就有的規定了  好像是有人拿了就跑之類的4F 07/09 00:28
chachayu:省一趟5F 07/09 00:29
purpose:那就去那問6F 07/09 00:29
Dulcia:我幾年前是16塊 現在不知漲了沒7F 07/09 00:29
DongRaeGu:大眾捷運法50條第一項第七款8F 07/09 00:30
DongRaeGu:罰1500~7500
DongRaeGu:跟拿了就跑無關 本來就禁止任何商業行為
DongRaeGu:跟你進不進票閘也沒有關係 就算你進去交易還是違法
請問法源
Dulcia:如果先匯錢過去 面交只有取貨行為這樣也算嗎?12F 07/09 00:32
Dulcia:我之前是這樣耶 好險沒被抓
DongRaeGu:當然啊14F 07/09 00:33
DongRaeGu:欠噓嗎? 你不識字? 大眾捷運"法"  看不懂?
shenhsu:那只要沒有交易 先匯款 捷運站單純取貨就ok?16F 07/09 00:33
什麼樣的行為才算是「交易」?
JungHowe:1.怎麼舉證 2.誰來執法 捷運局有權力執法嗎?17F 07/09 00:34
DongRaeGu:都叫法了 當然是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關天龍不天龍屁事18F 07/09 00:34
damaskala:有捷運還要該??? 要不要來台東坐山豬!19F 07/09 00:34
DongRaeGu:高雄捷運一樣受大眾捷運法拘束20F 07/09 00:35
Keo:通稱法了還問法源 我笑了21F 07/09 00:35
Keo:都*
問個法源也可以噓,真是…
Fiesta2010:啊就未經許可阿 意思是捷運局不想許可23F 07/09 00:35
Fiesta2010:鐵路跟高鐵都能賣紀念品跟便當了 重點是捷運局不想許可
DongRaeGu:罰鍰是由地方主管機關處罰啊 就是台北高雄捷運局25F 07/09 00:36
DongRaeGu:無知到極點 都貼給你看法條了還在跳針
什麼樣的行為才算交易?
JungHowe:如果我講說我拿東西給我兄(弟姊妹) 這樣有問題嗎?27F 07/09 00:36
是啊
Keo:我有噓你嗎 這麼想被噓我就噓咩28F 07/09 00:37
Fiesta2010:這沒為什麼 捷運都不能喝水了你還指望面交29F 07/09 00:37
DongRaeGu:我都告訴你是大眾捷運法了 你還在跳針沒法源?天龍國?30F 07/09 00:37
DongRaeGu:你說非商業行為那是你的自由啊 就看捷運局怎麼裁量啊
DongRaeGu:什麼叫什麼樣的行為叫交易... 交付標的物當然是商業行為
交付算商業行為?有依據嗎?
DongRaeGu:捷運局抓得鬆不代表行為就是合法的 魚缸裡的員工很忙 當33F 07/09 00:39
Fiesta2010:就怕你耗一整體臺北每個捷運站都跑過 只付20NT34F 07/09 00:39
好像是36元
DongRaeGu:然沒空管那麼多小事 但不代表你的行為合法35F 07/09 00:39
P2P:想認真討論不會去M01喔 有人強迫你來這討噓嗎36F 07/09 00:39
Fiesta2010:        一整天37F 07/09 00:40
DongRaeGu:進站有2hr限制 超過就是要付上限票價38F 07/09 00:40
DongRaeGu:你要坐一整天當然也是可以的
JungHowe:果然跟台灣大部分的法律一樣 不知道誰執法 又很少執行的40F 07/09 00:41
Fiesta2010:事實上捷運局只要制定一個許可辦法就能防止鑽巧門了41F 07/09 00:42
Fiesta2010:就好像臺鐵跟福隆便當業者締約定點販售一樣
Fiesta2010:但重點是捷運局不想
JungHowe:按照版大的標題當然是禁止  不過我想意義不大就是了44F 07/09 00:44
Fiesta2010:所以沒什麼理由 就是不想45F 07/09 00:44
好奇的想知道,那條法律禁止「交付」,裡面的7-11是簽約的,就可以交易?
upyours:面交=當面交易,一買一賣就是交易,很難嗎?46F 07/09 00:46
不懂的人噓最兇,從頭到尾我問過「交易」嗎?
Fiesta2010:你是有什麼苦衷非得不出站面交嗎= =47F 07/09 00:47
很多人這麼想吧?通勤時順便取貨啊
Keo:民法348不就跟你講了 交付出賣物不就是買賣契約的一環嗎...48F 07/09 00:48
還錢也算嗎?
※ 編輯: q10             來自: 210.51.44.199        (07/09 00:49)
DongRaeGu:這麼說吧 其實北捷開辦至今 還沒有用50條第一項第七款罰49F 07/09 00:52
DongRaeGu:過任何一個人 都是以勸導為之 因此到底面交在實務上是否
DongRaeGu:構成商業行為 就流於各說各話了
devin0329:那以後每個攤販脖子上掛著活動小桌板叫賣首飾好了,被勸52F 07/09 00:57
CDRW:面交ok啦,判決這麼多了53F 07/09 00:57
devin0329:阻就說這是面交不是販售行為?在捷運站面交其實就是一種54F 07/09 00:58
devin0329:商業行為,幹 阿出個站二三十元是會死?事先溝通這筆錢誰
devin0329:負擔或各出一半很難嗎?
devin0329:死窮鬼還跟人家玩網拍賺丁點錢 眼光看遠一點吧
Fiesta2010:http://tinyurl.com/lst7agy 你該不會是要作功課吧58F 07/09 01:01
avgirl:重點是有人在巡在抓嗎? 沒有的話....59F 07/09 01:02
Fiesta2010:這麼巧 補習班剛好有撰文討論60F 07/09 01:02
cpks:問那麼多 想鑽漏洞喔61F 07/09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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