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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qw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4-16 02:04:0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nnae (安餒羊)
標題 Re: [問卦] "如果"最後證實是王家說謊.....?
時間 Mon Apr 16 01:41:47 2012


原文恕刪
有人一直談都更惡法 然後狂噓

身為土地相關科系的學生 只好來說一些話

都市其實不可惡? 會造成王家這樣以及惡法的結果

其實是背後有很多原因你我可能忽略了?


1.建商(實施者)無良 都更暴利?

今天大家都只看到建商享受的權利 是如此暴利 如此高的容積獎勵

龐大的利益加上社會是仇富心態 這樣的結果這不意外

但大家有想過 建商(實施者)在享受權力的背後 付出多少義務嗎?

今天政府不出力(整合與設計規劃)  居民不出錢(包含規劃費用與營建成本)

實施者(也就是大家認為的建商)必須出錢 又出力

出力方面

要努力整合 兼顧各個居民意見  還要寫計畫書 做評估

不但曠日費時且風險極高(失敗卡住的占絕大多數)

出錢方面

事前的規劃費用 評估費用 計劃書費用 整合的人力成本

以及各項規費與營建成本都為建商帶來龐大壓力

所以從各方面來看  都更對於實施者都是相當不利 相當難做的

因此政府不斷在法令規定上讓步  養肥了我們的建商 無良的人因此趁虛而入

當然 大家必須要知道這樣的背景  加上不少貪婪居民在賽局中攪亂!!!

政府不願出力 居民不願出錢 甚至遇上貪婪居民 跟推卸責任的政府官員


體制內 其實都市更新是非常難做的  在高風險 以及高協商成本下 當然報酬有如此結果



2.都更條例以及計畫法規的缺陷為什麼?

許多學者以及鍵盤專家 都批評包含都市更新條例 以及土地徵收條例等
計畫法規存在瑕疵

但大家有沒有想過? 都市計劃跟都市更新不論怎麼做都會有人有意見

如果每個規劃每個更新 都要談個案處理 那我們根本處裡不完!!

如果不談個案  修法限縮 要如何修? 修到規劃者必須承擔行政爭訟? 還是說 計劃必須尊
重所有意見?

那到底都市規劃者的專業在哪?  真的像一般大眾所想 我們都冷血 都無良 眼中只有土地
利益?

那以後都市計劃都用公投就好了  失敗大家負責 ?

必須尊重專業  拜託  我們也希望這都市更好 我們也有理想!


3.現行的委員制到底有沒有用? 我們的都市計劃又發揮了什麼效用?

從我部分老師談過的經驗 絕對有用 但只是一再讓大家失望

體制內就是這樣 政府推諉卸責 一切交給市場去運作為主

專家成了背書的工具  成了政府抵擋民意 推動發展的推手?!

我也實際的看過 都更委員的審查會議

會上許多老師理性而且專業思考的判斷與審查讓我感到佩服與驚訝

但回頭訪問許多個案成功的原因 都是在強大民意基礎下給予都更委員壓力(居民強烈要求
都更)所過關的

這不就變成民粹藐視專業????

而政府只在意實質的發展跟民意 不想負責任 於是找來背書工具

反正不用出錢不用出力  連負責任都有專家扛 真是台北好好先生!!?

那專業到底在哪裡?  又該如何思考??


4.都市更新的理想與現實

都市更新的本質在都更條例第一條就提到了

只是今天無奈的大家放大檢視了"公共利益"的部分

現行的辦法 就只是小範圍的更新 實際上真的要苛求多少公共利益?

這公共利益是對於同一街廓還是同一村里 還是整個台北市?

如果真的這麼遠大  那誰有辦法做?

如果沒有這麼理想 那無關的人是否該閉嘴?


大家都希望城市不斷的進步 尤其衰敗地區的改善以及讓城市的風貌更好

都市更新是其中的一個方式 許多個案 其實都正面的提供相當多的開放空間

在改善停車問題以及交通消防等都有相當多的貢獻

但為什麼大家要的就是不夠?

社會上要求更多的公共利益釋出 居民要求更多的價格補償雨更好的權利變換

但這兩東西不是相衝突嗎??

能成功完成的更新其實真的都非常非常了不起(更新案件平均時程甚至都要7到8年)

其實還是有很多個案 是做了很多努力的

但規劃這種東西 做的好理所當然 做的爛 人人臭罵? 社會觀感好像就是這樣

那理想跟現實又該如何兼顧?


回到文林苑 如果王家說謊  會讓人氣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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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21.107
※ 編輯: annae           來自: 61.228.121.107       (04/16 01:42)
※ 編輯: annae           來自: 61.228.121.107       (04/16 01:43)
recloud:很好!! 終於有人得到我發文的點了 !!!!!!1F 04/16 01:43
bewell:先補血 等等會被噓爆2F 04/16 01:43
kerkerkerbe:請靜待後續發展3F 04/16 01:43
A6 
A6:沒差啦 王家說謊 樂青會幫腦補出新的說法或陰謀論繼續戰4F 04/16 01:43
halasami:5F 04/16 01:43
OmegaWind:我怎麼覺得這篇比1F說的多很多6F 04/16 01:44
VVizZ:還樂青嗎  不是改名王青了?7F 04/16 01:44
lovetina:原PO是打手嗎??8F 04/16 01:44
KiroKu:先補 待會有人會end噓你9F 04/16 01:44
F0314:前兩天有專業人士出來說老實話還不是被一堆護航的外行戰10F 04/16 01:44
LiYiKang:都市更新真的有必要? 還是洗腦了相關科系的孩子們?11F 04/16 01:44
Homepage:都計專業? 我只看到一堆建築土木的被起訴之後抓去關12F 04/16 01:44
AWinker:人家只是想多要個零 而已13F 04/16 01:44
A6 
A6:因為是同一批阿 其是王青不貼切 現在根本是王家軍14F 04/16 01:45
katsumoto:補血!!!!15F 04/16 01:45
chiaolin:等下還是有人跳針----惡法16F 04/16 01:45
kutkin:  醫師專業? 我只看到一堆醫師被起訴賠錢=>這樣推的嗎?17F 04/16 01:45
VVizZ:奇怪他們怎麼都不去大埔18F 04/16 01:45
gbasp:嗯 真是太感謝件傷了 顆顆19F 04/16 01:45
no5566:你.......你幹麻打鄉民的臉20F 04/16 01:45
haha98:王家打手不知道會不會出來21F 04/16 01:45
ymca900:這篇顏色絕對不對!要有罵政府的字眼才會有推22F 04/16 01:46
Homepage:也不用幫建商講話 賠錢生意沒人做23F 04/16 01:46
heero0333:政府為什麼有義務幫建商拆房子阿? 好奇怪喔24F 04/16 01:46
sgtpepper:建商會蓋賠錢ㄉ房子ㄇ25F 04/16 01:46
gbasp:如果我是建商看到背後利益這麼大 死也要賺啊26F 04/16 01:46
FMANT:裝可憐的面具底下當然只有貪婪的嘴臉27F 04/16 01:46
lam1217a:補28F 04/16 01:46
Homepage:那就是你不會推啊 你不會推還在這邊混?29F 04/16 01:46
ishiki:費用會給建商帶來龐大壓力? 要塞多少紅包是壓力還比較可信30F 04/16 01:47
wayne19:推一個專業中肯!!31F 04/16 01:47
F0314:政府是依照法規做事情 怎麼還有人不懂 好奇怪喔32F 04/16 01:47
AstrayKnight:慘了 每次只要王家軍被重重打臉討論串就瞬M 效率真好33F 04/16 01:47
umi74:王家多要個0而已 不過份吧34F 04/16 01:47
ymca900:只要王家軍被重重打臉討論串就瞬M+1 顏色不對 不能打馬XD35F 04/16 01:48
chiaolin:不過份  百年古厝喔36F 04/16 01:48
myran:每個人意見都不同所以才需要法律阿,嫌惡法應該找立委修法37F 04/16 01:48
smartgs:善心的建商好可憐...38F 04/16 01:48
myran:我是覺得台灣人情理法把法律擺最後的法治觀念非常的詭異39F 04/16 01:49
heero0333:立一條法說政府要幫建商拆就要幫拆喔 公共利益嗎?40F 04/16 01:49
skyprayer:建商也不是善心 但高風險就是求高報酬 不然乾脆去賣建材41F 04/16 01:49
COOLBILL:只有專家學者的意見才是意見? 一般民眾的意見就是民粹?42F 04/16 01:49
flyover01:你會被抹黑成 1.建商打手 2. 無良仲介 3.無腦屎蛆  Dogi43F 04/16 01:49
A6 
A6:建商新不心善不知道 但至少他守法44F 04/16 01:49
KiroKu:那種戰政黨 仇女文就源源不絕 打臉文瞬間M45F 04/16 01:49
gbasp:專業跟良心是兩回事啊 顆顆46F 04/16 01:49
myran:惡法應該要去修法,讓社會依照法律運作,而不是各唱各的調47F 04/16 01:49
pvp910119:可惡 沒搶到前五噓48F 04/16 01:49
camomilee:都更案真的很難整合 時間又長 所以之前新莊才會搶地搶到49F 04/16 01:49
hawls:公共利益當然要討論,不然假設把增加綠地面積當作是增進公共50F 04/16 01:49
hank11235813:蛙 建商不就良心企業 好善良阿51F 04/16 01:49
no5566:....不吵鬧一番  怎麼得到最後那一顆大果實 不吵白不吵52F 04/16 01:49
stevenkuo:往下的台階找到了沒?53F 04/16 01:49
wayne19:推一個專業中肯!!54F 04/16 01:49
camomilee:月月有天價 月月上新聞55F 04/16 01:49
F0314:政府不拆 到時候同意戶跟建商跟政府要國賠 這樣有比較爽?56F 04/16 01:50
hawls:利益好了 全台北大概都可以都更了57F 04/16 01:50
tAmoloko:講理想就好囉~~58F 04/16 01:50
boc:只能推了59F 04/16 01:50
cama:文林苑現有基地的消防通道只有3.3米 還要蓋到15層  公共利益?60F 04/16 01:51
heero0333:國賠是公務員故意或過失之行為 政府不拆怎麼要國賠?61F 04/16 01:51
shadeel:腦殘酸民看到別人有賺錢就開始射精 工作不給薪水你開心嗎62F 04/16 01:52
ishiki:A6 建商清楚走在哪條邊線上不會讓自己出包 不等同 守法63F 04/16 01:52
skyprayer:建商有好有壞 如果要修法 應該是建立一個建商紀錄平台64F 04/16 01:52
AstrayKnight:法院判決確定建商就能申請強制執行 市政府不拆不就是65F 04/16 01:52
VVizZ:有做為義務而因故意過失不做為 一樣要國賠66F 04/16 01:52
hornet250:...67F 04/16 01:53
heavensun:第一點就胡扯...既然承認建商暴利.就別可憐建商怎樣  累68F 04/16 01:53
skyprayer:讓民眾有所選擇  讓市場淘汰劣質建商69F 04/16 01:53
AstrayKnight:是公務員故意過失之行為? 有問題嗎?70F 04/16 01:53
violetking:行為包括做為與不作為71F 04/16 01:53
A6 
A6:請問他哪裡不守法?72F 04/16 01:53
F0314:政府延宕拆遷讓同意戶損失利益 這樣是可以國賠的73F 04/16 01:54
skyprayer:建商是高報酬高風險啊 再說建商是照法規在走....74F 04/16 01:54
vitzou:笑死我=  = 你建商派來的工讀生喔75F 04/16 01:54
journeytou:專業又中肯76F 04/16 01:54
andante6851:每個規劃每個更新 都要談個案處理 那我們根本處理不完77F 04/16 01:54
gbasp:都更法讓政府成為打手是事實啊  因為全法沒有弱勢照護78F 04/16 01:54
skyprayer:另外法規也說 可以自力興建啊 以後都更大家就自己蓋吧79F 04/16 01:54
AstrayKnight:來了來了 又開始抹黑了 王家軍抹黑部隊出動80F 04/16 01:54
hornet250: 中肯81F 04/16 01:54
katsumoto:這篇應該可以吃一堆工讀生大絕和跳針大絕...82F 04/16 01:55
andante6851:鍵盤清流....處理不完不要立法 我也可以說啊83F 04/16 01:55
AstrayKnight:弱勢照護個鳥 王家哪裡弱勢了XDDDD __智照顧還差不多84F 04/16 01:55
hareluyac:我一直在想所謂弱勢照護是甚麼東西,王家很弱嗎?85F 04/16 01:55
F0314:王家弱勢? 你把同意戶放在哪裡86F 04/16 01:56
e1q3z9c7:混水摸魚87F 04/16 01:56
heero0333:我也一直在想公共利益是什麼東西阿 幫建商拆房子算嗎88F 04/16 01:56
andy90498:簡直就是告醫師千萬聯盟的翻版 病人是釘子戶89F 04/16 01:56
sgtpepper:對 別亂抹黑別人  原PO專業科系畢業ㄉ 跟我們ㄅ一樣90F 04/16 01:56
myran:我只能說對百姓來說依法拆房子比不依法而不拆房子重要多了91F 04/16 01:56
violetking:弱勢照護  你以為是社會福利法唷92F 04/16 01:56
Mahoutsukai:再怎麼樣的法 都是鄉民選出的立委立出來的93F 04/16 01:56
BLABLA007:你第一點走偏了(以王家EX來看94F 04/16 01:56
hank11235813:喔喔啦喔啦95F 04/16 01:56
BLABLA007:利潤很明顯差了十億以上= =96F 04/16 01:56
myran:能不依法而不拆房子表示就能不依法去拆房子懂嗎97F 04/16 01:56
andy90498:告輸了沒損失 告贏了爽歪歪 不吵白不吵98F 04/16 01:57
Mahoutsukai:民主程序出來的規則 又不認帳 算哪門子民主國家?99F 04/16 01:57
cama:北市府和建商都是依法論法  各司其職    勒羊市府顧問表示:100F 04/16 01:57
myran:依法律拆房子不對表示這法律定壞了,那麼應該去找立委修法101F 04/16 01:57
skyprayer:如果家裡是袋地 一般人會同意合建 這次真的是特例102F 04/16 01:57
Shxt:推你,建商躺著賺的話都規系就比醫學系高分了103F 04/16 01:57
BLABLA007:畫跟不畫就差十億     想也知道死都要畫進來XD104F 04/16 01:57
violetking:立委可都安安靜靜的~~105F 04/16 01:57
AstrayKnight:合法又能賺當然畫 不然咧? 王家自己策略失敗出來哭XD106F 04/16 01:58
k9430022:建商要賺錢,有相對的付出很合理啊107F 04/16 01:58
F0314:立委其實很聰明的 這種事情去挺王家最後只會一身髒108F 04/16 01:58
A6 
A6:王家軍 其實只是在幫地主吵地皮鬥財團而不自知的聯誼活動....109F 04/16 01:58
linjrming:要怎麼差十億我還好奇的110F 04/16 01:59
flyover01:文林青年不要再拿消防跳針了 http://ppt.cc/tcjR111F 04/16 01:59
[圖]
 
camomilee:10億這個數字我應該要去參照哪篇文?112F 04/16 01:59
BLABLA007:說真的換到其他地方去       建商還攬的幫你畫進去咧113F 04/16 01:59
BLABLA007:爭議性太大了(獨立透天
AstrayKnight:王家軍說十億就十億 你管得著嗎你115F 04/16 01:59
flyover01:新建物有退縮,前後都能開消防車進去,反而未拆前超危險116F 04/16 01:59
xx60824xx:佛心哩  科科117F 04/16 01:59
VVizZ:不是一百億嗎118F 04/16 02:00
AWinker:護航:不管啦 我們最可憐 快給錢(哭鬧119F 04/16 02:00
BLABLA007:看容積..120F 04/16 02:00
AstrayKnight:不管啦 水泥蓋的百年祖厝 快給錢121F 04/16 02:00
linjrming:100000000/50*n=m 假設M等於10萬122F 04/16 02:01
BLABLA007:加上建築線要內縮很多123F 04/16 02:01
linjrming:容積率要20000% 這要蓋幾層樓啊124F 04/16 02:02
NCmuhaha:建商都有在市府安插人馬了  還提啥風險?125F 04/16 02:02
Shxt:住百年真的很強, 民國建國時就蓋好了126F 04/16 02:03
meteor260:我要求我家的財產經過質能轉換之後除掉損失率再換算成電127F 04/16 02:03
meteor260:費,過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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