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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ott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7-02 02:38:28
看板 GetMarry
作者 satanhuang (小黃小小黃)
標題 [其他] 青青時尚毀人一生(三)
時間 Mon Jul  2 02:22:23 2012


錄音黨

http://youtu.be/iT32ALf4_eE
part 3 - YouTube
與青青時尚第二次協商錄音黨

 


人物介紹

錄音者:當事人

回覆者(男):青青總管理部謝經理

回覆者(女):青青業務曾經理,即婚禮負責人

錄音時間:2012/07/01晚上10:00PM

這是第二次協商錄音,與第一次協商錄音基本相同

因為第一次錄音幾乎我都是在咆哮,所以我暫時就不放了

第一次錄音時,我表明菜單12道菜,你只出3道便遇到斷電

所以我只願意支付30萬X(3/12) 也就是7萬5的金額


下午謝經理傳訊說我舅舅願意付11萬,而我只願意付7萬5,沒有誠意

這也是事件爆發點,我氣不過!

我不用對方賠償,我也不願意再付對方一毛錢。

我只希望以後的新人們可以不要遇到跟我們一樣的情況

如果你要找婚宴場地,記得一定要看他有沒有停電時的緊急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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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90.84
※ 編輯: satanhuang      來自: 125.225.90.84        (07/02 02:24)
※ 編輯: satanhuang      來自: 125.225.90.84        (07/02 02:25)
aaaaa66666  :不打算請律師打訴訟?1F 07/02 02:26
ikoyumi     :找消基會或在地消保官出面吧 消保官到縣市政府網站查2F 07/02 02:27
mithralin   :個人覺得不管生氣與否,該付的還是要付,人家12道菜3F 07/02 02:27
ff7forever  :不過建議你轉到八卦版還是合成一篇吧4F 07/02 02:27
mithralin   :都出完了,最起碼的工本費也是要付的.....5F 07/02 02:27
ikoyumi     :這種糾紛不要自己談 不會有結果 去找消保官申訴6F 07/02 02:28
Q6600       :那樓上要幫忙原PO把走掉的親友和面子補回來嗎?7F 07/02 02:28
mithralin   :"我也不願意再付對方一毛錢"這句話上法院對你會不利8F 07/02 02:28

我在錄音黨很明確地跟他們說,我願意支付錢

只要消保官要我付多少,我就付多少
※ 編輯: satanhuang      來自: 125.225.90.84        (07/02 02:29)
whait7574   :3分25原po整個打臉9F 07/02 02:29
Q6600       :受了委屈還要為對方想 賞你一巴掌要不要關心手會痛嗎10F 07/02 02:29
mithralin   :親友和面子那是法院外的事,就法論法該給的還是要給11F 07/02 02:29
mithralin   :給多給少而已,不過這是在民法範圍內就是了
h2o1125     :樓上什麼叫法院外的事啊  可以求償的啊13F 07/02 02:30
mithralin   :親友和面子用錢賠的起來嗎@@"14F 07/02 02:31
Q6600       :也真好笑 對方工本費就該給 原PO的損失就是法院外XDD15F 07/02 02:31
Q6600       :所以照你講的 不能以金錢量化就不用賠?
mithralin   :那就連帶求償精神損失費用是吧17F 07/02 02:32
Q6600       :那精神賠償是賠身體健康的?18F 07/02 02:32
h2o1125     :你這樣講的話 那一條命用錢賠的起來嗎 撫慰懂嗎19F 07/02 02:33
Q6600       :對方這種處理態度 求償不應該嗎?20F 07/02 02:33
ikoyumi     :這樣講也不對 買賣雙方的合約不只是出菜吧21F 07/02 02:34
Q6600       :簡單問一句啦 如果是你遇到這種事 你還會全額付款?22F 07/02 02:34
h2o1125     :可以付工本費  也要求償啊23F 07/02 02:34
Q6600       :真是聖人^_<"24F 07/02 02:34
ikoyumi     :那如果今天你的婚禮菜都出了 沒給你桌椅 你要付錢嗎25F 07/02 02:34
ikoyumi     :叫你們全都站著吃飯 跟你預期的一樣嗎?
Q6600       :某m真是風涼話專家 顆顆27F 07/02 02:35
ikoyumi     :我記得法律保障的是以客戶所認定的範圍而非廠商28F 07/02 02:36
mithralin   :就事論事罷了,要我我也不會給全部的錢啊.....29F 07/02 02:36
h2o1125     :你自己喜歡吞下去  不要叫別人也跟你一樣吞下去啊30F 07/02 02:37
ikoyumi     :就事論事的話 應該是要計算實際客戶損失 而非廠商損31F 07/02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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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gf127974612, cadence 說讚!
1樓 時間: 2012-07-02 03:00:47 (台灣)
  07-02 03:00 TW
可惡至極 卑劣
2樓 時間: 2012-07-02 09:53:44 (美國)
  07-02 09:53 US
根本噁心阿   如果他不這樣自力救濟, 不這樣錄音, 不花時間蒐證, 他們會鳥他嗎?  還是用天龍人嘴臉說: 叫你付多少你就付! 不爽?
3樓 時間: 2012-07-02 10:09:15 (美國)
  07-02 10:09 US
   :阿  好像這家還有FB?  http://www.facebook.com/chinchin7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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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 時間: 2012-07-02 13:37:36 (台灣)
  07-02 13:37 TW
記者還沒出來喔?該不會都去追林益世新聞了吧...
5樓 時間: 2012-07-02 13:40:08 (台灣)
  07-02 13:40 TW
其實可以不用咆哮,對方反而不會怕,如果是我只會淡淡的說,等著接存證信函吧!精神賠償+實際損失(包括賓客敗興而來的車資補助)...科科
7樓 時間: 2012-07-04 12:43:58 (台灣)
  07-04 12:43 TW
不能說是"毀人一生"~而是"毀了一場婚禮",如果你的一生就此毀了,應該有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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