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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4-03 23:58:1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hihchingho (松艄辣g)
標題 [問卦] 鷹架倒了建商要負責嗎?
時間 Fri Apr  2 22:47:34 2021



大家安安

小弟我今日夜思法律問題

設有一建商甲蓋萬丈高樓

由乙營造廠商承包

而鷹架工程由丙鷹架工程行承包

某日鷹架倒塌壓死路人丁

甲建商要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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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6.223.145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PowAS-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7374858.A.73E.html
s820912gmail 
s820912gmail: 風吹的1F 04/02 22:48
PSptt: 高雄有發生過 可以查查後面怎麼處理的2F 04/02 22:48
DsLove710: 當然要3F 04/02 22:48
q2203649: 應該是馬英九要下台負責4F 04/02 22:48
DOOT: 丙全責5F 04/02 22:48
Chrkamp: 問高雄人6F 04/02 22:49
S2aqua: 你就想手機電池膨脹爆炸,要怪手機品牌還是電池供應商7F 04/02 22:49
stu88019: 這考題你去看職安法規都有0.08F 04/02 22:49
DOOT: 丙烙跑找乙,乙烙跑找甲9F 04/02 22:49
ARTORIA: 甲乙丙丁的什麼黨的說清楚啊10F 04/02 22:49
ThomasBuBu: 看丙有沒有錢賠11F 04/02 22:49
K951753: 看黨決定12F 04/02 22:50
start9963: 看合約13F 04/02 22:50
Lailungsheng: 理論上:甲要先拿錢出來賠丁...結果戊.己出來捐款???14F 04/02 22:51
sky568127: 工安事件先停工調查 查責任歸屬比例 應該吧15F 04/02 22:51
NaOH268: 不是簡單敘述幾句問題就能判決16F 04/02 22:51
Fanling: 賠償就層層負責,丙優先,錢不夠再找乙,乙不夠再找甲,17F 04/02 22:52
Fanling: 以前有個建廠工程,小小包工人摔下來走了,$$是業主電子
Fanling: 廠拿出來的
abcgo: 民法表示.....20F 04/02 22:53
GB5566: 前建商要負責,馬英九下臺21F 04/02 22:54
Lailungsheng: 不是甲先拿錢.然後究責看是乙或丙賠嗎?22F 04/02 22:54
Ifault: 無過失責任,傾向是業者要負連帶責任23F 04/02 22:57
magic1104: 就先拿後扣24F 04/02 22:57
ILDUCK: 要  從營建署到總統都要負責25F 04/02 22:57
yniori: 要看合約~內部比例可以是甲不用負責26F 04/02 22:58
rommel1: 勞安.工地主任要負責27F 04/02 22:59
jones2011: 甲先坦,轉頭向乙要;乙次坦,轉頭向丙要28F 04/02 22:59
rommel1: 監造則是業主派出的29F 04/02 22:59
t7556281: 職安法第25條,馬的八卦水準就是法條都不查的法盲30F 04/02 23:00
不過設題是壓死路人耶?
ken1990710: 政府設定規範的所以是政府要負責31F 04/02 23:01
jones2011: 對,發包是一回事,監造是一回事32F 04/02 23:01
※ 編輯: chihchingho (61.226.223.145 臺灣), 04/02/2021 23:01:55
den1985: 先查法規再問卦很難嗎?歐抱歉我太高估鄉民了33F 04/02 23:02
法規我知道啊,問看看大家的看法
※ 編輯: chihchingho (61.226.223.145 臺灣), 04/02/2021 23:03:31
Fanling: 職安法有規訂承攬究責責任,依法業主就是有責任,甚至業34F 04/02 23:04
Fanling: 主有沒有依法做承攬管理也是重點,不是發包出去,合約註
Fanling: 明就沒事
lain2002 
lain2002: 當然是柯文哲負責37F 04/02 23:04
jones2011: 最上層的就是業主,業主找誰施工是他的事38F 04/02 23:04
jones2011: 路人被砸傷,就是找業主。路人才不會知道哪層哪建商或
jones2011: 包商出的包
Fanling: 而且甲業主不負責行嗎?壓死人了鐵定被停工,要復工,請41F 04/02 23:07
Fanling: 先搞定賠償
saintmagic: 廢話當然要43F 04/02 23:08
worshipyou: 甲跟丙求償44F 04/02 23:10
btaro: 要看建商姓馬還是姓蔡不然很難決定45F 04/02 23:12
superww: 先看甲乙丙的顏色啊46F 04/02 23:12
ohohohya: 看看這篇又能理性討論了 講八卦版只有綠網軍真的是講47F 04/02 23:16
ohohohya: 幹
答案在民法第189條
※ 編輯: chihchingho (61.226.223.145 臺灣), 04/02/2021 23:19:26
jones2011: 民189,承攬人因執行承攬事項,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49F 04/02 23:30
jones2011: ,定作人不負損害賠償責
jones2011: 任。
jones2011: 注意民189指的是"不法侵害"
dinotea: 要 因為所有包商有最上面的負責人53F 04/02 23:31
Lucifer66: 那什麼都查就好了要八卦幹嘛 給建商網軍洗板?54F 04/02 23:31
mrfreud: 大包就是承攬人55F 04/02 23:35
jones2011: 先搞清楚定作人是誰56F 04/02 23:37
jeremieh: 三級品管57F 04/02 23:38
jones2011: 承攬人執行承攬事項,有其獨立自主之地位,定作人對於58F 04/02 23:42
jones2011: 承攬人並無監督其完成工作之權限
jones2011: 如果是這種情況才會適用民189
在侵害路人的情形
承攬契約被認為承攬人是有高度專業能力的
所以有獨立決定如何完成工作的權限,定作人沒有注意能力
因此侵權的風險由承攬人負責
但如果符合但書的情形,定作人對工作如何完成去指示承攬人,或甚至定作本身就有危險
性時
定作人要例外負責

當然在今天發生的事件,受害的是旅客
與運送人有契約關係的情況下
運送人對乘客要負契約責任
如果是勞工受害則另外適用職安法25條
※ 編輯: chihchingho (61.226.223.145 臺灣), 04/02/2021 23:51:19
jones2011: 像這篇原po說的,是民19161F 04/02 23:45
不錯,不過最高法院97年已有判決說
民法189優先於民法191
(97台上2585民事判決)
※ 編輯: chihchingho (61.226.223.145 臺灣), 04/02/2021 23:53:11
jones2011: 對,189優先於19162F 04/02 23:55
jones2011: 蹷u程的想用189免責?蓋不蓋的完都沒差那種?
jones2011: 承攬人並無監督其完成工作之權限。監造不必派那種
p1227426: 有一種東西叫監工 你發包出去了 自己要有監工65F 04/03 00:30
jones2011: 如果定作人對於承攬人並無監督其完成工作之權限66F 04/03 00:30
jones2011: 那就表示承攬人要不要做,要哪時候做完,都隨意
jones2011: 當然訂作人會不會付錢也很隨意
ppyu: 丙鷹架工程行施作前需要’丁‘工程顧問的技師簽章施工計畫和69F 04/03 04:01
ppyu: 計算各項安全數值,如果是丁計算錯誤就是丁錯;如果是丙沒有
ppyu: 按圖施工丙錯;如果丙沒有送審給乙還讓丙直接做就是乙錯;基
ppyu: 本上主要的責任歸屬可能是這樣,其他上下承包商責任比較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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