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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doracacazi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1-10 08:00:4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sssk (lol)
標題 [新聞] 兒遭取笑同學按讚 母怒控64學生誹謗
時間 Thu Jan 10 07:24:11 2013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兒遭取笑同學按讚 母怒控64學生誹謗
挨告者反譏 「水鬼 拖大家下水」

【蕭夙眉、鄭敏玲╱台中報導】台中一名國中男生在臉書po文,嘲諷男同學「唬爛」、吹
噓情史,獲得六十三名同學按讚,甚至留言取笑對方將遭霸凌,家長獲知相當憂心,決定
控告六十四名學生誹謗;專家認為,該事件僅算同儕排擠的「關係霸凌」,家長宜讓同學
自行修補關係,不宜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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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私立衛道中學一名黃姓男生,認為同班的彭姓男同學吹噓有女友,還說看電影時女
友躺他大腿、送圍巾給他當禮物,因而在臉書po文嘲諷,留言:「幹,虎(唬)爛被發現
還裝很委屈(曲)的樣子」、「霸菱(凌)是不對,被霸菱(凌)也是有原因的。」不少
同學按讚留言:「爽」。



申訴隔天被丟書包
彭母表示,她把po文拿給其他家長看,皆認為兒子恐遭同學欺負,才向教育局、校方申訴
;不料,申訴隔天,黃同學就對她兒子丟書包、踢桌子洩憤,兒子害怕遇到黃生,早餐也
吃不下,「身為父母,我怎麼放心讓我的小孩去上學?」憂心之餘向豐原派出所備案,並
將聘律師對黃同學及按讚、留言的同學提告。

臉書按讚的沈同學得知將挨告,po文回擊:「按個讚,留個言,就代表贊同嗎?」也有同
學回應:「真的有點誇張」、「我不敢按讚了」。同儕間還替彭男取個新綽號叫「水鬼」
,意指拖大家下水,害慘大家。



校方查「關係霸凌」
衛道中學學務主任林兆聖表示,校方已著手調查,由於彭家提告,引發黃同學恐懼,黃已
道歉並請假,其他同學也擔憂觸法;中市教育局國教科長鄭隆為表示,此案並無長期、持
續行為,勉強算是同學間的耳語或挑撥致同儕關係生變的「關係霸凌」,教育局會督促學
校加速調查,讓學生安心上課。

兒福聯盟中區辦事處處長林武雄表示,霸凌分為肢體、關係、性、言語霸凌,關係霸凌指
的是一群人透過行為或語言箝制,孤立一人,致其心理受創,但須是強欺弱、多欺少或大
欺小,且是長期行為才構成。他說:「臉書按『讚』就說是霸凌,有點牽強,建議類似事
件家長不要介入,讓學生自行解決並修補關係。」



律師:按讚恐觸法
律師黃雅琴表示,黃同學言論確實涉及他人私德,和公共利益無關,可能涉及誹謗,六十
三名按「讚」及留言「爽」的同學,也有觸法之虞;但因是學生,少年法庭可能用保護程
序,祭出訓誡、保護管束。



霸凌種類及其定義
●肢體霸凌:踢、打弱勢同儕,搶奪財物等。
●言語霸凌:取綽號、用言語刺傷、嘲笑弱勢同儕、恐嚇威脅等。
●關係霸凌:排擠弱勢同儕、散播不實謠言中傷某人等。
●性霸凌:以身體、性別、性取向作取笑或評論的行為;或性侵害。
●反擊型霸凌:受霸凌學童長期遭受欺壓之後的反擊行為。
資料來源:台中市教育局、兒福聯盟中區處長林武雄




3.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110/34761465/
兒遭取笑同學按讚 母怒控64學生誹謗 | 蘋果日報
[圖]
【蕭夙眉、鄭敏玲╱台中報導】台中一名國中男生在臉書po文,嘲諷男同學「唬爛」、吹噓情史,獲得六十三名同學按讚,甚至留言取笑對方將遭霸凌,家長獲知相當憂心,決定控告六十四名學生誹謗;專家認為,該事件僅算同儕排擠的「關係霸凌」,家長宜讓同學自行修補關係,不宜介入。 ...
 


4.備註:

律師表示: 生意上門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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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1.40.49
QBian:就算不爽也沒幹可以按啊1F 01/10 07:25
kid725:這案子會被起訴的可能性太低了2F 01/10 07:25
wahaha99:我們找到他兒子被取笑的主因了3F 01/10 07:26
kid725:整篇看下來 只有一個人在害她兒子4F 01/10 07:27
yaoj:這也能告 鬼島法律還真垃圾5F 01/10 07:27
wahaha99:樓上別激動 人家說要告是他的權利 法官還沒判說他贏呢6F 01/10 07:28
Brad255:搞不好只是玩笑==    家長在幹嘛7F 01/10 07:28
ev331:現代小孩都這麼聰明嗎 以前不都一堆靠唬爛來增加自信8F 01/10 07:29
Brad255:照這樣鄉民家長每天都要出來告人了 一堆在我床上的XDDD9F 01/10 07:29
kid725:告不成的 她要告誹謗 這當中唯一可能被起訴的只有發文者10F 01/10 07:30
chr2:這家長也未免太激動@@" 不要幻想自己的小孩是萬人迷啦11F 01/10 07:30
kid725:再加上看原文 被起訴的可能性低過一成12F 01/10 07:30
chr2:很多人還不都是從小沒朋友到大 仇人結一堆 這裡一堆阿 XD13F 01/10 07:30
kid725:這家長一口氣告64個人誹謗 要嘛不是不懂法律14F 01/10 07:31
Kreen:按讚到底告不告的成阿= =?15F 01/10 07:32
kid725:就是只是自己教出這個好兒子 氣沒處發只好找地方宣洩16F 01/10 07:32
ev331:現在比較打落水狗 而且通常打越兇的越有人緣 靠唬爛的可以17F 01/10 07:32
ev331:換個方式來增加人氣
chr2:那律師角度正確耶..無關公益 讚又有意思表示 不過我猜檢察官19F 01/10 07:34
tsutsutsu:好像國中一堆比這還嚴重的霸凌都沒告了...嘖嘖20F 01/10 07:34
chr2:應該......會很無言 XDDD21F 01/10 07:34
ev331:我以前都被唬大的 好像沒這麼激動22F 01/10 07:35
wild2012:之前就有法官判決了 FB上按"讚" 類似於"閱" 看過了的意思23F 01/10 07:37
kid725:除非"唬爛"可以被視為誹謗 不然不可能起訴24F 01/10 07:38
wild2012:沒有褒貶的成分喔  (但是換個法官了話 說不定又不一樣囉)25F 01/10 07:38
chr2:恩恩 對阿 台灣不是海洋法 判例參考而已 因個案而異26F 01/10 07:39
chr2:所以才會說台灣法律像月亮
ichch:這媽媽準備讓兒子沒學校可以唸28F 01/10 07:41
kid725:學校當然是有得唸 不過他有這種身教對象 未來不難想像29F 01/10 07:42
ev331:還好吧 媽媽是有錯 不過同學也滿誇張的30F 01/10 07:43
有關人情,灰色地帶比是非重要!談尤菊芳教授告小學生霸凌 | ETtoday論壇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圖]
教育不能解決的,訴諸法律,那不是正義公平,也不會有是非黑白。因為法律,是最低的道德。以前學長解釋他的研究讓我明白,有一套模擬的理論是灰色地帶,非黑非白;因為天氣、水文、土壤跟人一樣,說變就變,不是數據可以套用就會出現標準答案的。教授說她控告小學生,是因為要一個是非! ...
 
asd25:XDDD 在吹牛阿 小屁孩32F 01/10 07:45
ev331:兒子被打臉 難道媽媽會去幫同學加打兒子臉?33F 01/10 07:46
silver2012:讓家長加FB的壞處就在這34F 01/10 07:46
tsutsutsu:教授狀告小六生...35F 01/10 07:46
kid725:我倒覺得 這就像有人罵馬英九633唬爛被推到爆一樣36F 01/10 07:46
Kreen:原來如此~37F 01/10 07:56
ev331:有助陣的意思38F 01/10 07:57
kuwai:蠻好的39F 01/10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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