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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6-26 16:27:15
看板 car
作者 saitou68201 (漂泊不定)
標題 [分享] 關於「空汙法」修法的討論與闢謠
時間 Tue Jun 26 14:23:45 2018


最近這幾天空汙法在修法,相關的討論甚囂塵上,但是有鑑於很多討論的方向跟理解內容
實在大有問題,導致了非常多我個人認為不必要的爭論跟恐慌。昨天晚上剛好有人發文討
論到這件事,我稍微回了一篇文,但不夠完整,所以在這邊重新發一篇個人覺得更完整的
內容,希望能夠修正對於討論的方向,也可以更正確的理解修法內容,而不是在那邊不必
要的恐慌


先說我自己是開老車,也對老車很有興趣的人,這只要去a我的發文應該都很清楚。但我個
人其實並不擔心這個法條。因為我覺得現在很多「對這個法條有疑慮的人」,他們詮釋這
個法條的方式是「有疑慮的」。我之所以不直接說錯的原因是因為某些部分沒有錯,但很
多細節是有問題的


首先,要真正理解修法,你不能只看新聞,新聞通常是危言聳聽、斷章取義,甚至曲解內
容的。不為什麼,因為聳動你才會看,但實際上太聳動的訊息很容易有問題。要理解空汙
法修法的內容,請大家直接去找空汙法修正的草案,在行政院全球資訊網的草案總覽就有
,或是去GOOGLE打「空汙法 草案」都很容易找到完整檔案


切記要看完整的「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正草案總說明」

這次關於老車的議題,大家最在意的,其實是修正法草案要點的「第九條」

九、新增交通工具以外移動汙染源之管制,並禁止汽車安裝影響空氣汙染物排放之減效裝
    置規定。另考量交通工具動力系統或污染控制元件衰退年限,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空氣
    品質需求,加嚴出場十年以上交通工具原適用之排放標準,以減少汙染物之排放量。
    (修正條文第三十六條)

大部分目前7PUPU的人,主要是針對這個要點,跟其相對應的修正條文第三十六條在震怒

但這一個要點上其實有幾個重點


1.把原法條的「交通工具」改成「移動汙染源」。因為以往有些農業機具並不是交通工具
  ,例如沒有人會把耕耘機當成通勤用的東西,所以耕耘機就不受原先的法條規範。現在
  這個改法,就是擴大管制範圍的意思


2.「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空氣品質需求,加嚴出場十年以上交通工具原適用之排放標準」

  這地方其實最重要的,是在於那個「得」的解釋,以及「加嚴」的標準。我覺得現在詮
  釋這個法條的人,都有點像是把這個地方擴大解釋為「以後就可以用六期標準來檢驗四
  期的汽車」,用最可怕的詮釋方式。但實際上法條用這個「得」是有很多彈性解釋空間
  的,法律上的「得」是「可以」的意思,但可以不代表一定會這樣做,而就算加嚴,加
  嚴會做到甚麼程度也很有待商榷,大部分的結果通常可能是沒甚麼動


  現在最誇張的解釋方式,其實就是說要用六期標準驗一期車,然後跟你說這一定驗不過
  ,這很正常。但我覺得政府如果真的這樣用,那全台灣在實行面上大概要報廢一半的車
  子,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法條是原則性的規範,也就是「大方向」的原則,法條不規範細節。例如甚麼叫做「空氣
品質需求」、甚麼叫做「加嚴」,或是加嚴到甚麼程度,這就是法條裡面不可能說的。你
只能請師爺...不是,是實行細則給你翻譯翻譯,甚麼叫他媽的「加嚴」


有人會說,不用翻譯,加嚴就是加嚴啊~

當然不是,加嚴是必須有明確的「前提」,也就是必須先解決甚麼叫做「空氣品質需求」
的問題,才能決定「程度」。這時候你就會發現,其實現在大部分的人解釋這法條都是說
十年以上的老車以後會用最嚴苛的排放標準來檢驗,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且根本
沒有任何一個政府的說法是這麼說的


然而要看懂修法,除了看要點之外,你必須把修正前後的條文相互對照,然後搭配條文變
更的說明一起看,才能看得懂。說明部分,關於第修法三十六條的說明寫的是「以促使使
用人或所有人更換或安裝有效汙染控制系統,改善使用中車輛之汙染排放情形」


這條最簡單的意思就是,你要開老車可以,你車要顧,不能放著讓車況很爛,排放很差;
只要你合理改善車況,那其實還是可以讓你繼續用,例如你觸媒掛了,那你得換,排放狀
況太糟,那你要想辦法讓它恢復正常


但同樣的意思是,你必須多付出一點成本來維持車況。也就是政府透過逐步增加使用成本
的方式,來迫使你對移動汙染源做出改善,或是汰舊換新。你不想改善,甚至放著惡化,
那結果要嘛就是不能繼續上路。但反過來說,如果使用者對於工具只想使用,卻不想盡任
何改善的責任,然後喊著我要繼續上路,這都是我的自由,這聽起來不會有點怪嗎...?


我個人覺得,這單就修法精神上來說,其實沒有真的那麼不合理,因為全世界很少有哪個
國家是完全不對這部分做任何管制的。有些人將這個條文的問題,直接推進到剝奪人民財
產權或是侵害自由的程度,我覺得這某種程度上是有疑慮的,因為這其實有過度解釋法條
的問題;反之,政府把法條定得太明確,沒有任何模糊空間也會有侵害人民財產的問題


但因為要深入研究或看懂法條有一定的難度,我覺得很多在吵這個議題的人不真的深入理
解法條的詮釋與運作,會用最簡單的方式詮釋法律,但其實法律本身是一套很複雜的原理
,不是按帳面上看到的那樣隨便解釋就可以。要理解法律文字、運作,及政府邏輯,本身
需要一定程度的知識水平,講白一點就是很多人不懂


這也是為什麼這個議題某種程度上,共鳴度不算太高,就連玩老車的社團裡面對於這部分
的爭點其實也有點兩樣情,因為在你詮釋法條的方式有疑慮的情況下,講白一點,不少人
其實覺得「哪有那麼誇張」


當然,以下是一些問題與討論

Q1.為什麼政府不敢明定法條說要淘汰二行程機車或是老車?

A:一般來說,因為這些東西基本上屬於民眾的財產,政府很難明確規定你的財產應該要怎
   麼樣處置,這會有侵犯民眾財產權的爭議,而且這應該會是上達憲法層級的爭議。所以
   包括老屋也是類似的概念,政府就算覺得老屋相對危險,也不能開著推土機就去挖掉你
   家。政府能做的,是從周邊規範著手,逐步規範並設法淘汰「不合格的老車」,反之的
   意思其實是「只要你合格,還是可以繼續開」


   重點不在於淘汰所有老車,是在「淘汰不合格的老車」。所以空汙法的修法之所以會用
   「得」,不是用「應」或「不得」,是因為你用後面兩者法條會變得很可怕

Q2.這個「得」代表政府有很大的詮釋空間,難道不會發生拿六期標準驗一期車的狀況?

A:很多人對這個「得」字太敏感,而且抱持對政府太大的偏見在解讀。舉例來對比就很容
   易懂,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
   通工具,得予以攔停」,這裡用的其實也是「得」,但你顯然沒有擔心過自己的車子只
   要加裝尾翼,就會被警察攔停的這種事吧?


   但你可不可以很誇張的解釋,說很多飆仔或流氓都會裝尾翼,所以警察攔停也很合理?

   可以是可以,但用這邏輯來詮釋很明顯就是來亂的。因為如果凡是裝尾翼的車都要攔,
   交通肯定掛給你看。反之,那你為什麼會認為政府會想要用最嚴苛的標準讓全台灣一半
   的車都驗不過呢?


Q3.為什麼你敢說政府不會用最嚴苛的標準來做事?

A:理由很簡單,政府執行法律,目標跟手段必須符合比例原則。如果為了降低空汙而要求
   全台灣一半以上的十年車必須報廢,造成的民眾實質影響跟侵害實在太大,而能降低的
   空汙量坦白說不成比例,想也知道不可能


   台灣是民主國家,不是極權政府;如果你在中國,我才會跟你說這有可能

Q4.很多開老車的人,要的就是個便宜,你這不是欺負老實人嗎?

A:話不能這麼說,要求使用者對工具付出合理的維護成本,進而對環境或公眾利益做出貢
   獻,或是減少影響,這基本上是合理的。像是你的摩托車再破,政府也還是要求你要裝
   後照鏡,要修方向燈,因為這兩樣東西都沒有的時候會對行車安全造成疑慮;不能說我
   窮所以沒錢修,叫我修是不公平


   空汙法修法也是類似的道理,你至少要維持車況,讓排氣排汙維持在一定的標準,不能
   太糟。事實上保養良好的二行程機車並不會很可怕的噴黑煙,也沒有那麼臭;一般人印
   象會那麼差是因為比較容易碰到保養很差的二行程機車


Q5.所以這個修法到底代表甚麼意思?

A:我個人覺得就把這視為一個方向,讓高汙染且不合標準的老車開始有個退場機制,因為
   你不在修法裡面放進退場機制,你下一次就還要再修一次法,否則會變成於法無據。然
   而退場機制不代表政府要讓所有的老車都退場,也就是現在很多人詮釋的那個程度,坦
   白說那是有點無知


   再說,人其實是怠惰的,很多還能用的工程車、貨車其實都已經超老,但是因為便宜好
   用,就算汙染很嚴重,能賺錢老闆還是繼續用。但能賺錢的公司,其實是相對有能力負
   擔換車的成本的,你不用法條Push那些老闆,他們就真的這些卡車給你開40年、50年,
   然後把汙染的代價留給一般民眾。所以你也可以把這個法條視為一個推力,推動老舊車
   輛做主動汰換


結論:在正確的前提上討論,才能合理的理解修法的意義跟精神。當然有很多人完全搞不
      清楚狀況,或是跟著瞎起鬨,這很常見。包括我在一些玩老車的社團裡面看到有人
      在那邊喊


      「法條過了,34就壓啦,順貴來了,老車就沒啦~」

      我只會覺得滿無言的

      而且坦白說,我之所以完全不擔心的原因是,這個世界上比一般家用車不合標準的
      老車太多了,如果政府用最嚴苛的標準要驗舊車,我個人的想像是在輪到我的車要
      驗之前,所有的運輸公司跟貨運行、國家齒輪之類的會先聯合起來,拿7.6萬輛1.2
      期標準要被淘汰的貨車輪班衝撞總統府


      我個人已經算過了,按照排班每五分鐘一輛去撞,每天可以撞288輛,總共264天可
      以撞完這7.6萬輛貨車

      大Guy是這樣,還有想到甚麼之後會再補充。也請大家不要分享那些亂七八糟的訊息
      跟著起鬨,恐慌成那樣真的沒甚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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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頸鹿熱咖啡                         幹你媽的         ▅    φz960124
   在流到他的喉嚨的時候                  認同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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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 ╯月。 因為你只會想到你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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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gefe 
thigefe: 人民恐懼改變,PTT鄉民年紀也大了,更害怕改變1F 06/26 14:31
thigefe: 所以無論好壞,有改變先反對
mhmichelle: 推,謝謝說明3F 06/26 14:31
arcross: 排班要排午休吧4F 06/26 14:32
沒有輪到你衝撞的時候手就不用握方向盤,可以算休息時間,所以不用排午休
Yaiba: 如果可以用可以不用要視為不用5F 06/26 14:36
Yaiba: 那就把 得 拿掉啊
你把「得」拿掉,法條裡面是要放甚麼?

而且我並沒有說「可以用,可以不用,要視為不用」這種話,而是跟警察職權行使法裡面
也有很多「得」的邏輯一樣,你可以想像警察也是人,不會想要每個人每台車都攔檢,煩
都煩死了
Yaiba: 放那邊擴權 然後說 不會啦 我不會用7F 06/26 14:37
Yaiba: 不會用改法條做什麼 就是為了用才改法條啊
centaurjr: 法條就是被政府亂玩才不被相信阿...9F 06/26 14:38
Yaiba: 原PO舉例的是法條對個案 但這案子不是個案10F 06/26 14:42
Yaiba: 他得改為6期就是全部人六期 沒有個案6期
Yaiba: 如果沒有要改就不用這樣改 改了就是為了用
我覺得你沒有看懂我講的意思,改了多半會用,但不可能是現在很多人危言聳聽的程度
juunuon: 不然你要改成"應"嗎  法條除了得和應還有甚麼可以用的嗎13F 06/26 14:45
DaneiLJ: 我很窮,所以不用保養車子,很合理阿,先進國家14F 06/26 14:45
custptt: 法條會有個"得"字就是為了日後被既得利益團體來抗議 用來15F 06/26 14:46
Yaiba: 既然出廠是那個檢驗標準 就不得擅自修改16F 06/26 14:46
awayaway: 吵老車看來對政府是對的方向啊XDD17F 06/26 14:46
custptt: 放寬執法標準的 中華民國的法條都會留有走後門的空間18F 06/26 14:47
Yaiba: 得跟應是一樣意思 差別只是看他高興罷了19F 06/26 14:47
得跟應完全不一樣意思,得是「可以這樣做」,應是「一定得這樣做」。法規上的「應」
如果不執行或是無視,是會有問題的。你在法條字面下的理解就完全錯誤了,難怪你會跑
出很詭異的結論
andy2151: 阿就是怕政府亂來20F 06/26 14:48
juunuon: 意思根本就不一樣 用應會變成毫無空間 如果又加上直接寫21F 06/26 14:48
andy2151: 哪天他真的搞三期車用六期標準去檢驗22F 06/26 14:48
呃,這基本上不可能,並不需要這樣討論

你這就跟警察職權行使法的滑坡一樣,覺得警察只要認為穿T恤就很可疑,就會開始攔檢你
的道理一樣,實際上幾乎不可能
juunuon: 出標準 那老車才是真的死透了23F 06/26 14:49
sayrayray: 來高雄港區裡看,那些老舊烏賊車照樣驗的過24F 06/26 14:49
andy2151: 你要走行政訴訟法官跟你說 並無違法...25F 06/26 14:49
abcgo: 所以合法的人,還要繼續忍受那些不受法規人造成的外部性?26F 06/26 14:50
DaneiLJ: 簡單說拉,用"應"就是所有移動源都得加嚴27F 06/26 14:50
custptt: 台灣人就是缺乏基本法律用詞知識 又愛恐慌走後門28F 06/26 14:50
juunuon: 標準會變嚴=三期車適用六期 到底是怎麼畫上等號的29F 06/26 14:51
唉,所以我才會覺得要闢謠啊,很多人詮釋的方法根本就是有問題的,當別人解釋了又不
願意聽,抱持著一個成見在那邊恐慌,不是很沒意義嗎?
ariete: 以現在的驗車標準,我的1999年車輕鬆過最新的驗車排氣標30F 06/26 14:51
ariete: 準(怠速模式),而且她也有OBDII,對有在顧車況的車來說
ariete: 影響真的不大,除非不採取怠速驗排氣,這才真的硬
DaneiLJ: 反正目前先遭殃的一定是貨車33F 06/26 14:53
centaurjr: 你這說法有點像某些國家想修憲讓總統可以連任N次34F 06/26 14:55
centaurjr: 就說實務上總統頂多當幾任啦,不可能終身啦,巴拉巴拉...
Yaiba: 簡單來說 法律賦予他可以三期用六期這樣做36F 06/26 14:56
centaurjr: 實際上洞一開就會有人想鑽37F 06/26 14:57
Yaiba: 如果你都感覺超過 是否修法時要加註 不得XXX38F 06/26 14:57
我覺得這樣討論很累,因為法律是規範原則性的東西,不是細則,你要在法條上面要求加
註「不得用六期標準檢驗」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那是實行細則的內容。當然你要說法
條有沒有「賦予這樣做的空間」?

我不能跟你說沒有,但實務上不會

就像警察可以看到很多人都覺得可疑,然後開始臨檢,但要是你,你會這樣做嗎?

你要是內心就覺得一定會是這樣,那我沒有意見,你不是我要說服的目標
centaurjr: 人性就是這樣,所以才要定法律才保障,而不是定了法律39F 06/26 14:58
yaosian: 推 好文40F 06/26 14:58
centaurjr: 然後相信人性不會濫用他,這才違背法治精神吧41F 06/26 14:58
Yaiba: 得連任 不得連三任42F 06/26 14:59
Yaiba: 跟得連任 一樣 因為不會有總統那麼不要臉 是嗎
centaurjr: 我個人是贊同這個法案,但是你這樣解釋我完全不贊同44F 06/26 15:00
你可以發一篇你自己的解釋,這我沒有意見
Yaiba: 而且我說了 你拿警察得 來解釋 那是警察可對個案判定45F 06/26 15:03
Yaiba: 這法條沒有個案問題 是通則
我個人覺得當你內心深信「政府就是會做到最大限度」時,你就已經不是我覺得可以說服
的目標了,因為要做到這個最大限度,事實上太過擾民,而且侵害過大,我敢說這肯定會
被裁定違憲

你不考慮後續問題,只覺得政府就是有可能這樣幹啊~那我沒意見,我沒有要說服你
centaurjr: 就是我覺得以後政府就會拿六期檢驗三期,但我可以接受47F 06/26 15:04
centaurjr: 有啥好解釋的XD
centaurjr: 說不會的就等著看阿lol
z01170117: 兄弟 雖然您描述的很棒,但太高估部分酸民理解能力了50F 06/26 15:05
z01170117: 那個得字有跟政府打交道的人才能理解意思
custptt: 原PO辛苦了 跟不懂法律用詞的人討論實務是很累人的52F 06/26 15:08
centaurjr: 擾民? 我覺得不會啊,那跟我相同信念的變多不就是不擾民53F 06/26 15:09
擾民不是指你,是指政府為了達成減少空汙,而強迫民眾淘汰所有十年以上車子的過程,
如果這真的發生,對民眾造成的不方便及侵擾會太大。基本上一定違憲,也違反比例原則
andy2151: 臨檢有臨檢要件做警察權力的限制規範54F 06/26 15:09
centaurjr: 可以實施了嗎?  何來不行55F 06/26 15:09
go2gether: 好文推!56F 06/26 15:09
massrelay: 推你認真57F 06/26 15:10
andy2151: 還請原po幫忙解釋一下 這條的實施要件規範有訂出了嗎?58F 06/26 15:10
centaurjr: 法條開了這先例,到時候政府說民氣可用就會開始搞了59F 06/26 15:11
capitalofz: 那篇就是危言聳聽 什麼六期標準審四期車60F 06/26 15:13
mihonisizumi: 原po辛苦了 台灣法盲真的不少61F 06/26 15:15
qaz13579: 雖然不是每個人都學法律 但得跟應至少要會分吧....62F 06/26 15:16
qaz13579: 這跟一般中文兩個字意思差不多是不一樣的
jiern:  還有人講可能會用六期排放標準驗老車 唉64F 06/26 15:20
jiern: https://upload.cc/i4/IZHtg.png
[圖]
 
jiern: 四期排放標準會造成所有10年份以上車輛驗不會過嗎66F 06/26 15:21
Numenor: 那一群人就是成天靠北「法律只保護會玩法的人」,現在教67F 06/26 15:23
Numenor: 你該怎麼去玩又把耳朵摀起來大喊我不信,我真覺得只有無
Numenor: 政府無任何規則規矩才符合那些人的期望
andy2151: 環保署初步規劃用四期標準檢驗所有汽機車70F 06/26 15:24
andy2151: 那政府能不能規劃2020要用五期2021要用六期?
.....你這問題差不多就是問我「戚家的人搞不好都是豬頭三啊?」的等級

理論上有可能,但實務上根本不可能有這樣做的跡象,那是有甚麼好討論的?
Numenor: 然後再用恐嚇的語氣帶風向說不支持他們反對以後會死很慘72F 06/26 15:26
andy2151: 這應該是反對方普遍疑惑的點?73F 06/26 15:26
Numenor: ZZzzz74F 06/26 15:26
sakarau1483: 推這篇 剛剛我拿我家兩台三期 一台五期125去查排氣定75F 06/26 15:27
sakarau1483: 檢數據,結果幾乎都可以過六期 平常也都是老人家換
sakarau1483: 換機油齒輪油而已
jiern: 除非政府不想要選票及官員智能有問題 否則近年不可能會用78F 06/26 15:29
jiern: 五期排放標準驗車
TaiwanNeko: 沒辦法,台灣推環保特別慢,阻力相當大80F 06/26 15:29
andy2151: 三期車可以過六期標準可以把數據po上來一下嗎 太神啦81F 06/26 15:29
ariete: 汽車驗車標準從三期之後都是CO  1.2%/HC  220ppm,其實升82F 06/26 15:32
ariete: 四期還是六期根本沒影響啊
jiern: 柴油貨車 二行程機車這類容易排黑煙的車輛 比較不容易過四84F 06/26 15:34
jiern: 期排放標準 但目前排放標準肯定驗得過
sakarau1483: 囧 抱歉  看錯啦 是五期 高興的太早86F 06/26 15:35
jiern: 不懂為何有人要開小客車的車主 去支持黑煙車繼續行駛87F 06/26 15:35
hyghmax1202: 推推88F 06/26 15:37
ariete: 除非公務員長出腦袋想出問題出在哪才會讓烏賊車可以用驗89F 06/26 15:38
roseritter: 先推90F 06/26 15:38
ariete: 車方式篩選掉,不然你怎麼升都有辦法調過排氣測試91F 06/26 15:38
dslite: 燒機油的二行程有不噴黑白煙的?92F 06/26 15:38
YangChang: 樓上有啊,拜託去股狗一下93F 06/26 15:42
YangChang: 缸內直噴的二行程就不會排,我的二行程加裝觸媒也完全
YangChang: 無白煙
jack2: 這篇正解,重點在比例原則,而且如果公告了,還得走法制程序96F 06/26 15:44
mkk8mauk: 推97F 06/26 15:47
lonelysam: 某樓一直堅持  政府會用接近違憲的方式去弄法條98F 06/26 15:48
lonelysam: 以為現在是老蔣時代嗎??
.....唉我頭有點痛
SHORTRED: 推,等到時候有違反比例原則的案例出現再去反應也不遲100F 06/26 15:55
nhkjettv: 修法沒甚麼問題,通常擾民的是執行者搞不清楚亂抓亂罰..101F 06/26 15:58
※ 編輯: saitou68201 (180.217.184.217), 06/26/2018 16:04:35
xzxz: 推102F 06/26 16:01
bus77116: 大家都這麼信任政府喔? 為什麼要等到權利被侵害了才走103F 06/26 16:02
bus77116: 救濟程序,而不是避免讓政府擁有無上限的權力?
bitlife: 關於侵害人民財產那個論點其實不成立,姑且不論之前一些超105F 06/26 16:03
bitlife: 跑被壓成廢鐵的事,不讓不合格的車上路並沒什麼違憲問題,
不是、不是,不是,因為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

不讓不合格的車上路這句話本身沒有問題,問題是出在政府不能為了改善空汙、淘汰車子
而把合格的規定定得太高,導致全台灣有一半的車都過不了,這件作為本身就會和人民的
財產權有衝突。像你說的,讓不合格的車上路沒有違憲問題,但是為了讓車不合格而把標
準定超高就會有,這才是重點
YangChang: 本來合格,修法讓你不合格,這樣沒問題?107F 06/26 16:05
bitlife: 畢竟沒有把該車壓成廢鐵,真的很喜歡可以停駛放家裏欣賞108F 06/26 16:06
bitlife: 又不是新車,已經很多年了,更何況改標準也會提前公告,你有
bitlife: 的是時間可以改善排放
bitlife: 我個人認為,既然大方向要朝電動機車/電動車等發展,逐年逐
bitlife: 步收緊規格是必然可預見的
bitlife: 你回推文那套如果能成立,那麼一些做餐飲的店家早就可以比
ChungSen: 你給了政府一把刀子,政府說沒事不會亂砍,相反的,有114F 06/26 16:09
ChungSen: 事就可以亂砍不是嗎?尤其現在立法與行政根本同一鼻孔
bitlife: 照你的說法去要求我家是百年老店,應該用百年前排放油煙的116F 06/26 16:09
ChungSen: 出氣,監察跟廢物一樣,你講的是正常流程,但也是政府117F 06/26 16:09
ChungSen: 官員最常講的屁話,實際上政府可不是吃素的,被盯上的
ChungSen: 族群想辦法也要砍掉做績效
bitlife: 標準來營業 XD120F 06/26 16:10
你這回覆混淆太多概念了,逐步收緊規格本來就可以理解,但事實上是不可能收緊到現在
很多人擔心的程度,這才是重點。你用作餐飲的店家來做這個譬喻本身也頗有趣,因為現
實是要求就算是百年老店,也必須符合現在的食品安全標準。因為要求你用合格的食材跟
器材去做,並不會有做不出老味道的問題,如果有,那也只好請你改變製作方式

但汽車不一樣,汽車出廠時怎樣就是怎樣,不可能去符合未來的環保標準,而政府事實上
是沒有那麼大的權力可以叫你去報廢就去報廢,總之規矩是我定的這樣。這只有在26政府
才可能發生
※ 編輯: saitou68201 (180.217.184.217), 06/26/2018 16:17:44
bitlife: 其他領域還有更多例子,如挖水泥的也可比照幾十年前的環評121F 06/26 16:11
bitlife: 標準,老字號的幼稚園也可以要求比照成立時的娃娃車標準XD
eq0eq: 推詳細分析123F 06/26 16:12
bitlife: 忘了一點,五十年的老房子更可以比照以前污水直接放流排水124F 06/26 16:13
bitlife: 溝的標準
KGSox: 百年老店可以啊 叫你祖公出來煮啊 鍋具記得用百年以前的喔126F 06/26 16:14
bus77116: 好好保養的車被禁止上路,不就影響財產自由使用的權利127F 06/26 16:14
bus77116: 財產權遇到公共利益時必須適度限縮,但政府如果使用損
bus77116: 害較大的手段,當然會跟憲法比例原則的精神相牴觸
Timberlake: 推 好ㄨㄣˊ130F 06/26 16:18
KGSox: 如果bitlife你去百年老店有辦法點到一桌一百年前就煮好的菜131F 06/26 16:18
bus77116: 還是推樓主分析,但政府過去的做為真的讓我無法這麼樂觀132F 06/26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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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8-07-08 11:32:09 (台灣)
  07-08 11:32 TW
其實身為大車車主 還是建議大型車除了定期保養 也要清洗排氣管 待速慢速造成的積碳積在裡面等要大出力的時候排出來會嚇死人 洗到水溝裡總比別人吸進肺裡好 也可以預防被檢舉或環保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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