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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4-14 21:13:4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hrisnt (那個夏天)
標題 [新聞] 台南人小確幸!大夜下班吃鹹粥車禍獲賠 
時間 Tue Apr 13 22:21:10 2021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TVBS
2.記者署名:記者 宋佳娟 / 攝影 哀招賢 武紹隆 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台南人小確幸!大夜下班吃鹹粥車禍獲賠 法官:北部人不懂
4.完整新聞內文:台南有一位66歲男子,上完大夜班以後,回家路上繞去永康區的兵仔市場吃早餐,卻意外
發生車禍骨折住院,後來他向勞保局申請職災給付,卻被拒絕,因此提起行政訴訟告上法
院。法官認為,他是長年住在台南的長者,吃傳統美食鹹粥,是台南人一天的小確幸,判
男子勝訴。


一整碗油條和蚵仔,還有比湯匙還大、超澎湃的虱目魚,滿滿一碗鹹粥,不只能當成中餐
和晚餐,也是台南人早上活力的來源。 台南市民:「台南就是很多美食,所以比如說,
台南人為了吃美食,這種事情是台南人的小確幸。」 台南市民:「只有早上才開嘛,對
啊,就是早上的牛肉湯比較新鮮,所以就會特地去吃。」


別以為凌晨4點排隊吃美食,是外地人專屬,就有一位66歲男子在台南擔任保全,原本公
司到住家只要9分鐘,卻為了吃一碗鹹粥,不惜繞遠路到兵仔市市場,時間拉長一倍以上
,卻在回家路上發生車禍,申請職災保險,卻遭勞保局駁回。但法官認為,他是長年住在
台南的長者,喝傳統美食鹹粥,是一天中的小確幸,判男子勝訴。 勞保局職災給付組專
委馬襄玲:「拖曳出去,不是在順道路線上去用餐的行為,我們就認定他不是職業傷害。
現在法院是認為只有拖曳到45分鐘的路徑,而且這個用餐行為也是蠻合理,我們就是講經
驗法則。」


勞保局以「處理私事」和「延誤時間」駁回,法官卻覺得一般人多花5分鐘為了吃台南美
食,屬於合理行為。其實不少台南在地人,只要是美食,為了吃,什麼都做得到。 記者
宋佳娟:「民眾在清晨下班之後,還多繞路繞了5分鐘,只為了吃這樣一桌美食,其實也
是不少台南人對美食的堅持。」

台南市民:「可能我在新化工作,就為了要吃這個(鹹粥)好了,跑回來(永康)吃再跑回去上班。」
台南市民:「我會啊我會(下班)繞到高雄台中去,為了吃啊就喜歡吃。」

原本勞保局主張,原本路線就有早餐店,不一定要繞路,
法院認為這是「北部或外地人」的思考方式,沒有考量台南年長者的習性。這下子經過法
院認證,鹹粥成了台南人的小確幸。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tinyurl.com/2es583b4
台南人小確幸!大夜下班吃鹹粥車禍獲賠 法官:北部人不懂│TVBS新聞網
[圖]
台南有一位66歲男子,上完大夜班以後,回家路上繞去永康區的兵仔市場吃早餐,卻意外發生車禍骨折住院,後來他向勞保局申請職災給付,卻被拒絕,因此提起行政訴訟告上法院。法官認為,他是長年住在台南的長者,吃傳統美食鹹粥,是台南人一天的小確幸,判男子勝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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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77.22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TQZOg9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8323672.A.A89.html
※ 編輯: chrisnt (59.115.77.224 臺灣), 04/13/2021 22:22:26
DASHOCK: 合理   5分鐘吃個喜歡吃的  又不是新竹人1F 04/13 22:22
※ qq204:轉錄至看板 Tainan 04/13 22:22
ppptttqaz: 說的好像台北人不會繞路去吃美食2F 04/13 22:22
MrSherlock: 這…3F 04/13 22:22
derrick1220: 土人不意外4F 04/13 22:22
rie779: 法官英明5F 04/13 22:23
kcclasaki: 等等 為什麼下班了 然後自己要繞路 然後他人要賠6F 04/13 22:23
ciswww: 回家路上「繞」去永康區的兵仔市場吃早餐7F 04/13 22:23
joumay: 同意啊  不是有得吃就好8F 04/13 22:23
ralfeistein: 這是要戰南北了嗎9F 04/13 22:23
kilof: 勞動訴訟本來就比較保護勞方 跟標題沒什麼關係10F 04/13 22:23
MrSherlock: 繞路吃宵夜也算職災,台南真有人情味11F 04/13 22:23
marktak: 沒捷運的地方真可憐呢12F 04/13 22:24
kcclasaki: 靠北 沒有過勞死 但這能算職災13F 04/13 22:24
panbanana: 回家14F 04/13 22:24
Barot: 66歲還上大夜班!!!15F 04/13 22:24
chaoliu: 法官認證的小確幸 請大法官解釋什麼是小確幸 @@16F 04/13 22:24
marktak: 幹不要這句 AV寫這種幹事特別有文采17F 04/13 22:24
johnhmj: 其他縣市的勞保局以後會不會跟著這個訴訟結果?18F 04/13 22:25
robrob99: 上下班路途受傷算職災啊 只是這案例比較特別繞路吃東西19F 04/13 22:25
chaoliu: 當警衛會肚子餓 吃飯也算合理啦 ==20F 04/13 22:25
super1314159: 上下班途中判賠沒什麼問題  但法官的講法聽起來很瞎21F 04/13 22:26
chenyingfa: 這個對勞工來說是好事,對老闆就...22F 04/13 22:26
zxcz1471: 標準放若放太寬 搞不好會有怪人願意繞100KM去漁港解嘴饞23F 04/13 22:26
robrob99: 這告訴我們 吃飯選在下班途中 不要回家再出門有保險 XD24F 04/13 22:26
zxcz1471: 才回家...25F 04/13 22:27
chaoliu: 那你要先給車撞啊 為了領這點破錢 值得嗎 ==26F 04/13 22:27
pz5202 
pz5202: 這合理27F 04/13 22:27
saisai34: 5分鐘車程又沒很遠28F 04/13 22:28
kyo911089: 如果是我知道的兵仔市那家鹹粥的話29F 04/13 22:30
kyo911089: 那位保全會特意去吃
kyo911089: 很合理
kyo911089: 因為料多到讓你以為
kyo911089: 店家送錯餐了
WantFxxk4X: 又老又窮到南部34F 04/13 22:31
polestar0505: 66歲還要上班 還大夜 又老又窮35F 04/13 22:33
ilovesnow: 那我們彰化下班繞去139尬車?36F 04/13 22:33
poeoe: 法官英明37F 04/13 22:36
kinghtt: 有種勞保局就訂出上下班路線要求遵守,超過不理賠38F 04/13 22:39
angellll: 法官應該是認定吃飯這個行為算是通勤的一部分39F 04/13 22:39
angellll: 既然是通勤就沒有所謂的最短路徑所言
shuhao233: ...這哪門子法國風格的判決41F 04/13 22:41
lanx105: 新竹工程師下班繞去麥當勞吃漢堡被車撞也能陪嗎嘻嘻42F 04/13 22:45
AndyMAX: 這判決算保障勞工 一般人本來就會在通勤路上繞路辦雜事43F 04/13 22:46
Puye: 上下班路上 只是這個案例繞去吃鹹粥法官認為是合理路線44F 04/13 22:47
menshuei: 回家要走最短距離不可以繞路才算通勤。45F 04/13 22:48
isaacc: 這是戰文吧46F 04/13 22:48
dechiede: 我比較想知道是哪家47F 04/13 22:48
wugi: 資保局要抗議了48F 04/13 22:48
keria: 恐龍法官瞎判決!那這樣其他縣市比照辦理好了!真白爛!49F 04/13 22:52
curious82902: 繞去吃就跟工作無關還扯小確幸50F 04/13 22:52
curious82902: 這法官對法學理解也是神奇
angellll: 當然是有關 上班路上抓東西吃的概念52F 04/13 22:54
farnorth: 本來回家就不一定會走最短路線呀,法官算明理53F 04/13 22:56
leaderweb: 樓上法盲,職災有給付上下班在途的交通事故,而且法官54F 04/13 22:56
leaderweb: 都說下班為了買食物也沒繞多遠
no1361: 各憑心證?56F 04/13 22:56
leaderweb: 勞保局嚴格認定上下班的路途一定要最短距離才瞎57F 04/13 22:56
farnorth: 但寫出台南人和北部人思考模式不同有點好笑XD58F 04/13 22:56
angellll: 你午餐時間走出公司吃飯出車禍算不算 算的話上下班當然59F 04/13 22:56
farnorth: 一定要最短路線不能吃自己想吃的是在刁難勞工嗎?60F 04/13 22:57
rushfudge: 暖61F 04/13 22:57
pchion2002: .........62F 04/13 23:01
lazioliz: 大人英明63F 04/13 23:01
Kaids: 66歲上大夜…這島問題很大…64F 04/13 23:07
protoss666: 法官又再亂搞65F 04/13 23:08
ben101068: 神經病 死南部低端仔66F 04/13 23:09
flowersuger: 5分鐘還ok!說下班繞去高雄台中 唬爛吧!67F 04/13 23:11
MUCHMONEY: 台灣法官當自己是上帝是不是 無視規定啊68F 04/13 23:13
a1277034: 台南連法官都......69F 04/13 23:14
sunnydragon7: 是台南勞保局才瞎70F 04/13 23:20
botnet: 繞路也算喔71F 04/13 23:24
dawnen7799: 噓法官的人有事嗎 這判決很合理啊72F 04/13 23:25
mystage: 說得好像新竹人,必須繞路兩個小時到外縣市吃一樣73F 04/13 23:26
smb1013: 所以我下班跑反方向買晚餐出事也可以申請ㄛ74F 04/13 23:27
iPadProPlus: ...這三小75F 04/13 23:35
angels: 勞方的勝利怎麼一堆人不爽?資方狗嗎?76F 04/13 23:40
lh9059: 法官帶頭分化民眾,戰三小南北啦,真的很有事77F 04/13 23:52
gna239: 台南騎車去墾丁逛個大街小確幸也算囉78F 04/13 23:58
hosen: 繞路到台北吃完再回去好了79F 04/14 00:06
KEELJUSTIN: 法官明明就是保護勞方,偏偏一堆智X還倒幫忙。就祈禱80F 04/14 00:12
KEELJUSTIN: 罵的人哪天出車禍再來靠北
KEELJUSTIN: 要是哪天勞保局規定必須採最短最速上下班路線,你偏離
KEELJUSTIN: 路線就不給賠再來哭
nedetdo: 法官:台北人懂個屁84F 04/14 00:25
x02e0444x: 看到資方跳腳就知道法官做對了85F 04/14 00:26
rndsulgye: 內文說的很清楚,扯什麼墾丁的真的很好笑86F 04/14 00:28
Kaken: 雖然把這個講成臺南人才會是有點扯,但我支持這類判例87F 04/14 00:42
icevoices: 你各位上下班都走最短路線啊88F 04/14 00:44
vancepeng: 這判例沒有問題啊89F 04/14 00:49
vancepeng: 不是每個人上下班都最短路線
vancepeng: 在本案當事人生活中 吃鹹粥本來就是他上下班生活的一部
vancepeng: 分啊
good11126: 指名北部就有明顯針對特定族群 這不是歧視的典範嗎?93F 04/14 00:52
deerdriver: 法官的腦子怎麼了94F 04/14 00:59
cookiey: 鹹粥joe?95F 04/14 01:05
WL110590: 那些說繞100公里的繞看看阿 保證判你輸96F 04/14 01:10
ndtoseooqd: 慣老闆崩潰起來97F 04/14 01:47
yayaya9487: 腦殘法盲慣老闆鄉民真多98F 04/14 02:07
oneIneed: 標題殺人,就上下班途中吃東西也算勞工因上班所必要行程99F 04/14 02:39
oneIneed: ,所以可申請職災理賠,有這麼難懂嗎?Ptt現在程度這麼
oneIneed: 差了?
freeclouds: 所以不就繞路了102F 04/14 03:24
s9234032: 合理阿 她媽上班還要被綁死不能買想吃的東西哦103F 04/14 03:26
s9234032: 今天又不是從台南繞到台北,本來就合理
s9234032: 以後你各位噓文兩點一線上班阿,別給我跑出去買東西吃
freeclouds: 下班當然可以去處理私事但重點這中間風險不應該算職災106F 04/14 03:32
freeclouds: 你上班過程中自己去買東西吃受傷不會算職災-.-
chenweichih: 感覺的確還算是下班通勤108F 04/14 03:36
chenweichih: 因為他的目的的確是“回家”  順便繞去吃個東西
s9234032: 不對啊,他事回家的路上繞去做事情110F 04/14 03:45
s9234032: 講個簡單的條件因果關係,你沒上班你會走那條路?
s9234032: (不過這個說法上班會有矛盾就是了,但只是簡單類比
maikxz: 勞保局判定太隨便,之前律師有解釋過回家順便買餐點不是太113F 04/14 03:53
maikxz: 誇張例如你台南繞到嘉義去都會判定還是在通勤路上
s9234032: 不過這種判定標準,繞一兩小時的可能會有疑義115F 04/14 03:55
s9234032: 我感覺臨界值是在半小時
s9234032: 這種10分鐘以內的依常理一定會裁勞災
s9234032: 花個十分鐘繞路買東西吃太正常了 ...
s9234032: 兩點一線是甚麼壓榨勞工的思想XDDDDD
maikxz: 記憶中在講解時舉判例是有提到有用公里數去判定120F 04/14 03:58
winiS: 拒賠的勞保局官員該抓出來辭退了,這樣也要搞人121F 04/14 04:16
dk31odd: 南部人不要什麼事都扯台北人怎樣怎樣122F 04/14 04:32
goodman: 錯了 兩點一線是勞工都是會飛的超人思想123F 04/14 04:41
giaour 
giaour: 66歲還在上大夜 這樣叫做台南人小確幸124F 04/14 04:42
NSPS6150: 法官給推,勞保局就是個垃圾單位整天喊要倒125F 04/14 04:55
NSPS6150: 出事了又不賠勞工
ll6a: 通勤途中買食物算啊,爭點在有繞路0.0..127F 04/14 05:03
vicious666: 南部法官128F 04/14 05:06
ll6a: 我是覺得勞工局有問題,勞工局應站在勞工立場判定職災應該129F 04/14 05:08
ll6a: 要寬鬆一些
ll6a: 勞保局
s9234032: 有繞路看繞多遠啊 十分鐘很過分嗎 還是你各位兩點一線QQ132F 04/14 05:19
s9234032: 資本家的奴隸  :(   每天勤勤業業沒有小確幸
twhuang28: 台灣司法蒸蚌134F 04/14 05:40
kumashi: 吃東西就是吃東西,通勤途中車禍就是意外。去吃東西一定會135F 04/14 05:42
kumashi: 造成車禍嗎?認定吃東西會提升通勤風險本身就沒邏輯,所以
kumashi: 他就是下班途中出車禍,很難懂嗎?
yarnt: 不恐龍小法官 這個判決合乎一般人生活經驗138F 04/14 06:06
furnaceh: 66歲還上大夜班@@139F 04/14 07:22
fenway18: 日本都在延長雇用年齡了,66歲上班很奇怪?140F 04/14 07:40
HC6: 垃圾勞保局!141F 04/14 07:41
Gedu: 下班就應該直接回家怎麼可以吃東西142F 04/14 07:43
tera2016: 謝謝你喜歡永康美食143F 04/14 07:53
devicer: 不144F 04/14 08:00
devicer: 回到家之前跑哪邊都算繞路 都算職災
sniper777: 結果對勞工是好事 八卦勞工們狂噓 有夠智障146F 04/14 08:11
joinptt: 勞保局真的很用心保障勞方,能不花的銀子就不花147F 04/14 08:12
pr9558: 法官台南在地人?148F 04/14 08:20
KillLakers: 幹 就繞路 賠三小...........149F 04/14 08:45
quint: 不是爐渣喔150F 04/14 08:47
sendicmimic: 這是不對的,繞路就不該算職災,不是你上下班必經。151F 04/14 09:08
mushroomface: 如果他沒有上班 根本不會經過那邊 所以算職災152F 04/14 09:51
fufugirl: 看了好想吃鹹粥153F 04/14 10:00
WarIII: 愛吃懂吃有何不可154F 04/14 10:09
Shinpachi: 法官的意思就是他不算繞路155F 04/14 10:10
WarIII: 勞保局的說法 只要他路上有任何賣吃的 他就要買那間 不156F 04/14 10:12
WarIII: 然不就都算繞路
jack7775kimo: 垃圾標題158F 04/14 10:33
ctrcbagayaro: 土生土長台南人當然要喝溫體牛才是王道!159F 04/14 10:39
xhung: 吃碗鹹粥就車禍... 慘...  南部不意外...160F 04/14 10:59
gay7788: 台南美食...就重口味而已阿161F 04/14 11:27
missin: 五分鐘很合理啊162F 04/14 12:05
m4tl6: 推163F 04/14 12:08
gwenwoo:  溫馨164F 04/14 13:04
qawsedrf999: 判得近乎人情165F 04/14 18:42
gn159263: 推166F 04/14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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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1-04-14 05:58:43 (台灣)
  04-14 05:58 TW
哪天如果我下班去了澎湖吃海鮮出意外,那也是職災了。
2樓 時間: 2021-04-14 08:05:34 (台灣)
+1 04-14 08:05 TW
法官英明,規定上下班途中都完全不能辦私事也不能繞路的單位才是恐龍吧
3樓 時間: 2021-04-14 09:57:34 (台灣)
  04-14 09:57 TW
5分鐘10分鐘的車程你就不要扯繞路了吧~文明點吧恐龍腦
4樓 時間: 2021-04-14 10:30:42 (台灣)
+1 04-14 10:30 TW
上下班途中 算啦
他又不是另外繞很遠的路
5樓 時間: 2021-04-14 11:03:43 (台灣)
-1 04-14 11:03 TW
那我下班要繞路去屏東買早餐,回家上基隆,路上出車禍算職災,也合情合理嘛
6樓 時間: 2021-04-14 11:18:30 (日本)
     (編輯過) JP
就說台灣民粹化到了,不知不覺跟中共87%相像了...
因為中共一堆法官,也是這樣搞人情情懷,偏頗幫忙特權的阿~~
法官用:北部人不懂 ...來解釋判決,這種無視法理角度,用人治人情角度來判決...
這樣的法官適任嗎?? 這麼明顯的破壞依法準則...
既然這麼講究情懷? 那麼未來收收紅包+請喝酒吃飯...484罪犯大概率就能輕判惹呢??
過去一堆人鑽法律漏洞...癥結就在於一堆法律人不守法...
搞通融 講人情 搏感情,久而久之...法網就這樣被鑽地到處都是漏洞...
然後還沾沾自喜自豪是人權法官 ( 真他媽噁心 )
講個白一點的,交通規則不嚴守,最後酒駕肇事害死一堆人,就是這樣 被縱容出來的
7樓 時間: 2021-04-14 11:17:04 (台灣)
  04-14 11:17 TW
這是勞保理賠規定的認知,法官做出裁判與解釋
8樓 時間: 2021-04-14 11:23:11 (台灣)
  04-14 11:23 TW
回家路上繞去市場吃早餐,卻意外
發生車禍骨折住院,
以上本來就是合理的生活所需
9樓 時間: 2021-04-14 11:33:28 (台灣)
  04-14 11:33 TW
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第十八條
一、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
10樓 時間: 2021-04-14 11:39:50 (台灣)
  04-14 11:39 TW
蟑螂仔表示 上班時間 在高雄市府辦公室修肝不小心懷孕也算公傷
11樓 時間: 2021-04-14 13:27:44 (台灣)
  04-14 13:27 TW
“「北部或外地人」的思考方式”,整個判決只有這句話有問題,要不然繞點小路吃東西又不是去吃兩三個小時,很正常吧
12樓 時間: 2021-04-14 13:33:36 (台灣)
+1 04-14 13:33 TW
繞45分鐘正常?
現在除了台灣價值,恐龍法官也不甘示弱要創一個台南價值嗎?笑死人!
13樓 時間: 2021-04-14 13:36:20 (台灣)
  04-14 13:36 TW
正確無誤 !
14樓 時間: 2021-04-14 13:49:39 (台灣)
  04-14 13:49 TW
買名車豪宅都不手軟了,對老闆來說就小錢啦
15樓 時間: 2021-04-14 14:07:51 (台灣)
  04-14 14:07 TW
順路吃或買早餐到公司吃可以,但繞路規定是不能算職災範圍。
台南比較例外吧?法官?
16樓 時間: 2021-04-14 15:18:31 (台灣)
     (編輯過) TW
勞保局是以上下班必經路徑來計算,但以較寬鬆的標準1小時通勤來看還是合理啦,又不是千里跑到台中吃大麵羹再回台南,只是這法官應該是台南人吧,所以才特別吃美食寫進去,其實有點畫蛇添足啦
17樓 時間: 2021-04-14 17:19:55 (台灣)
+1 04-14 17:19 TW
不過話說回來,勞工懂得爭取自己的勞工權益去告也是應該鼓勵的。
18樓 時間: 2021-04-14 23:11:56 (台灣)
  04-14 23:11 TW
念過勞資法都知道  上下班繞路甚至繞路接送小孩時車禍都能申請職災補償
19樓 時間: 2021-04-14 23:14:43 (台灣)
  04-14 23:14 TW
工作中休息 離開公司吃個午餐發生意外也算是職災
只要能證明是經常行為 連出公司喝下午茶發生意外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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